澳麥之戰開打,勝負尚未可知_風聞
乐福-自由繁荣的新中国永远在路上2020-05-19 17:56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北京5月19日訊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
2020年5月18日,商務部發布2020年第14號和第15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的最終裁定,裁定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存在傾銷和補貼。
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和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決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對上述產品徵收反傾銷税和反補貼税,反傾銷税率為73.6%,反補貼税率為6.9%,徵收期限為5年。
應國內大麥產業申請,商務部於2018年11月19日和12月21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發起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並做出上述最終裁定。

2018年10月9日,商務部收到中國國際商會(簡稱“申請人”)代表國內大麥產業正式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請求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進行反傾銷調查。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對申請人資格、申請調查產品的有關情況、中國同類產品的有關情況、申請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的影響、申請調查國家(地區)的有關情況等進行了審查。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和商務部的初步審查,申請人大麥的產量在2014年、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均佔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主要部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十一條和第十三條有關國內產業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規定。因此,2018年11月19日起,商務部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本次調查確定的傾銷調查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產業損害調查期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

5月18日,商務部發布調查機關最終裁定,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大麥存在傾銷,國內大麥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提出徵收反傾銷税的建議,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0年5月19日起,對伊魯卡信託(The Iluka Trust)、卡爾根諾米尼斯有限公司(Kalgan Nominees Pty。 Ltd。)、JW & JI麥克唐納家族合夥(JW & JI Mcdonald & Sons)、麥稈田公司(Haycroft Enterprises)等多家澳大利亞公司徵收反傾銷税和反補貼税,反傾銷税率為73.6%,反補貼税率為6.9%,徵收期限為5年。

備註:因果律主宰的世界,主宰世界的因果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