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將代孕合法化:當生育能力淪為商品,未來該何去何從?_風聞
快刀财经-快刀财经官方账号-2020-05-19 08:24
代孕合法化的口子一旦被撕開,迎來的將是更加瘋狂骯髒的勾當。
作者:朱末
來源:快刀財經(ID:kuaidaocaijing)
“你的年齡在18到35歲之間嗎?”
“你生育過健康的寶寶嗎?”
“你是否願意為他人代孕?”
當借腹生子不再諱莫如深,而是堂而皇之地出現在陽光照耀處,昔日的地下產業正迫不及待地伸出雙臂,向我們每個人逼近。
▲圖蟲創意
一切早有跡可循。4月5日,紐約州正式公佈商業代孕合法化,只要花錢,就可名正言順地租用女性的生育權。
無獨有偶。5月1日,台灣提交修訂版《人工生殖法》,草案中允許沒有生殖能力的個人,可通過支付酬金的方式,委託“代理孕母”作為實現途徑。
2017年2月,《人民日報》也曾刊文探討“代孕是否該合法化或適度放開”,隨即引發輿論熱議,雖被國家衞計委明確表態否決,但中國不孕不育引發的潛在需求,仍在節節攀升,兼之新生兒出生率的大幅下降,未來充滿變數。
近20年來,代孕在全世界範圍內已呈流行趨勢,包括俄羅斯、泰國、烏克蘭及美國,商業和非商業代孕均已合法。
生育這件事,被公然明碼標價。基因、性別、學歷變成了可以選擇的出廠設置,活體子宮變成機牀,嬰兒淪為可以定製買賣的產品,一切皆可交易。
▲《使女的故事》
那麼,代孕合法化的本質,難道不是更高形式上的剝削殘害嗎?
01
**龐大的“代孕江湖”,**以食血啖肉為常態
如今,想要找“代孕”並不是一件難事,在網上隨意搜索,便會出現眾多條目,有的甚至打着“愛心志願者”的幌子。
現實與政策的縫隙間,儘管處在灰色地帶,供求關係卻是水漲船高。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內地至少存在400家以上的代孕機構。僅上海某家機構,從2004年~2017年就有1萬名寶寶通過代孕出生。
按照不同的檔次,代孕市場收費標準在65-150萬元不等,作為其中最為關鍵的代孕母親,僅僅可分得幾萬到20萬元的生子報酬。
如果以最低65萬元的標準,一單業務30%的利潤起算,一家代孕機構在開展1000個代孕業務的情況下,利潤至少在千萬元級別。
▲某代孕機構收費套餐
暴利之下,人性之惡被徹底釋放。日前被抖出的國內一個名為“廣州彩虹寶貝”的組織機構,就專注於為同志羣體提供代孕業務,已“經手”了400多個代孕嬰兒。
在其曬出的信息中可以看到,很多孕母經歷了多次移植,有些年紀只有堪堪20歲,還有一些被打碼的孕母,極有可能未成年,細思極恐。
更諷刺的是,這家機構長期以“做慈善,行好事”為名,一邊大肆斂財,一邊不忘給自己洗白,現已被立案調查。
這不過是暗黑面的冰山一角。當前的代孕產業鏈已相當完整,形成了包括委託方、代孕中介、代孕媽媽,以及實施代孕技術的醫務人員或診所、代孕的藥品器械提供者、媒介公關等。
一家曾在代孕機構工作過的匿名員工透露,為了躲避監管,公司會將辦公室直接設在私人別墅裏,僅從外觀根本無從得知,這裏竟然藏有一個存放了上千胚胎的實驗室。
為了招募到代孕女性,公司打出的廣告也極盡鼓吹之能:“管吃管住,專人服務,按月發放營養費、生活費,錢可提前預支。”背後的危害卻隻字不提。
物質誘惑下,報名者蜂擁而入。在湖北潛江七里村,“代孕”已成為當地人心照不宣的發家之道,有婦女年近五十,仍想着最後一搏;“一邊是辛苦種田打工年入不到兩萬,一邊是去城裏呆一年拿到二十萬,你説怎麼選,我就是入行太晚,要不房子早蓋好了!”
代孕中的另外隱秘一環是,作為附加值的卵子也可按需挑選,又借肚子又買卵源的“至尊VIP”客户佔有很大比例(即客户提供精子,機構提供卵源)。
為一次性取得足夠的卵子,機構都會 “下重手”,這項操作危險極大的手術通常草草完成,消毒不徹底、器械重複使用、室內細菌超標等情況屢見不鮮。
被取卵的女性輕則引發生殖道感染,影響日後生育功能,重則感染乙肝、梅毒、艾滋病等傳染病,當場死亡的事故亦不在少數。
除了利用信息不對稱的誤導,從事代孕的女性有很大一部分來自變相脅迫。在石家莊被曝光的53個“地下室”代孕姑娘裏,有多名待產婦被自己的至親“誆騙”而來,待知曉真相想要中止時,卻被天價賠償費嚇退,受盡折磨。
即便有些孕母身體素質並不合格,代孕機構也會通過大量喂藥、注射的方式,偽裝成健康假象。但孕育的過程對全身器官都是考驗,對於這些代孕者來説,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危險。
從始至終,這條敲骨吸髓的利益鏈上,賺得盆滿缽滿的,就只有代孕機構而已。
代孕合法化的口子一旦被撕開,迎來的將是更加瘋狂骯髒的勾當。
02
代孕事故頻發背後,生命的意義被扭曲
據《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顯示,全國育齡人羣中不孕不育率已高達17%,不孕不育患者約5000萬,每8對夫婦中就有1對有不孕不育問題。
如此一看,“代孕”彷彿成了醫學和患者之間的“希望之光”,也為許多人提供了改變生活的機會,是雙贏局面。
但無論這個願景聽起來多麼美好,它的底層邏輯都是用金錢來交易孩子,而在反人性的商業運作下,又將進階為對個體女性身體和精神的雙重剝削。
從成為代孕媽媽的那刻起,意味着所有權利的喪失。放棄生而為人的自由,放棄和孩子的聯繫,以及放棄對自身的醫療決策權,徹底成為工具。
事實上,代孕的成功率並不高,活產率僅為15.8%。為節約成本,機構會給孕母移植5個胚胎,而醫學規定最多隻能放3個,這就可能導致多胞胎的出現,需要做減胎手術。
如此反覆,多數代孕媽媽往往要經歷幾次流產過程,在沒有任何休養的情況下,便被要求繼續懷孕,直到成功。
▲90後女孩辭職做代孕供兩個妹妹上學 來源:圖蟲創意
這期間,代孕者每天要不斷打針吃藥,有人在連續打了75針黃體酮保胎之後,渾身浮腫發硬,坐立難安,之後因懷上女孩,與客户“包男孩”的要求相悖,而不得不被強行打胎,陷入身體的“慢性自殺”。
▲這些子宮的主人,是被抹去姓名的物品
即使順利懷孕,也遠不是苦痛的終點。代孕媽媽在三個月前要求絕對卧牀,不得隨意活動,若因人為造成流產,將一無所獲。
孕母們通常擠在一間逼仄的集體宿舍,屋子裏擺滿拼接牀,沒有娛樂,沒有電腦,連在房間裏轉身的空間都不足。
所謂洗衣做飯的管家,更像是高級眼線。代孕媽媽們伙食質量並不高,但分量極大且必須吃完,因為最後會按照孩子的出生體重來額外“計價”。
等到分娩之日,孕母統一實行剖腹產而非順產,以便將胎兒的風險降到最低,至於代孕媽媽的安危,無人在乎。
面對可能出現的意外,代孕機構早已做好萬全準備。整個過程裏,臨牀記錄、醫療賬單均以假名登記,有很多婦女因代孕導致黃體病變、胎盤滯留、子宮切除等不可逆的永久病痛,只能自咽苦果。
若發生糾紛,缺乏證據的孕母甚至很難提起法律訴訟。國內曾有代孕致死,家屬將機構告上法庭的案例,結果因雙方協議並不受法律保護,連個冤都喊不出來。
這些被刻意掩蓋於產牀上的“裹屍布”,才是血淋淋的代孕真相。
更為殘忍的是,既然嬰兒已淪為“私人訂製”,委託人可以選擇要什麼樣的孩子,也可以選擇不要什麼樣的孩子。
2016年,一對美國夫婦在烏克蘭通過代孕生下一個女兒,健康評估時得知女孩腦部發育缺陷,他們決定“及時止損”,丟下嬰兒連夜飛走,至今女孩仍被收留在福利院。
▲被遺棄的孩子布里奇特
2018年,一對中國夫婦通過中介機構,花費100多萬在柬埔寨代孕了一個男孩,然而幾年後才發現孩子居然患有先天性腦萎縮,在與機構交涉後,對方表示有問題的孩子可以還回,並再幫這對夫婦做一個,萬幸這對夫婦最終並未送走孩子,否則孩子的命運可想而知。
由於代孕採用多胎妊娠,使得受精胚胎殘缺現象更易發生,胎兒致畸率是正常懷孕的8倍,有着各類缺陷的嬰兒,從一出生,就註定淪為犧牲品。
今年年初,因為新冠病毒爆發,多國出境限制下,導致代孕公司“嬰兒囤積”嚴重,很多本該領走嬰兒的“訂購者”,由於收入縮水而無力支付尾款,從而選擇“拒收退貨”。
▲被安置在酒店的新生兒
這些由代孕公司流水線“生產”出來的嬰兒,一旦沒有了商業價值,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不必忌憚用最壞的惡意去揣測,這些日夜啼哭,要吃要喝,沒有反抗能力,又無父無母的嬰兒們,會有什麼下場。
從把生命當生意的那刻起,這其中包含的所有人類關係,都以極度扭曲的方式被物化切割,是不幸,更是悲哀。
03
代孕合法一旦放開,恐上演另一種災難
蝴蝶扇動的翅膀,足以掀起一場海嘯。
被譽為“代孕者天堂”的印度,曾在2002年承認商業代孕合法,一個全新的產業就此開闢,收益每年高達28億人民幣,全球超70%的代孕寶寶在這裏出生。
長期生活在底層的印度女性,相繼做出了沒有選擇下的選擇。在BBC拍攝的紀錄片《代孕者》裏,代孕者的理由多是為了給家裏蓋房、為了讓孩子上學、為了治病。
於這些代孕者的家庭來説,一旦錢來得太過容易,壓榨就會變本加厲。在印度,很多女性的丈夫並不工作,反而要求妻子多次代孕,以完成制定的“賺錢目標”供己揮霍,若是妻子因此喪命,還可以再獲得筆不菲的“賠償金”。
局面在潛移默化中走向失控。另一個危險的信號是,印度被販賣的婦女兒童人數以驚人之速逐年增加,且難以遏制。
過去販賣女性,只能獲得一次收益,但代孕合法化之後,新的“商機”出現了,一名女性至少可代孕三次,財帛動人心,地獄在人間。
與此同時,代孕引發的後遺症——孤兒率也在連年上升。2012年,印度加強了對外國人申請醫療簽證的管控,但依然無法阻止情況進一步惡化。
2015年,印度政府立法規定,禁止國內女性為海外客户提供商業代孕服務。不久後,為印度本國人服務的商業代孕也全面停止,至此,10餘年代孕的探索,以失敗告終。
正如中國政法大學羅翔教授所説:“絕對的自由,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所有需求,都不能凌駕於人權與倫理綱常。
若代孕最終合法化,那麼人口買賣、器官買賣、兒童買賣,在未來或也將全部開放,並非危言聳聽,而是現實的衍生。
無論何時,我們都應守住最基本的底線——人和物,任何人,不該被以任何價格、任何方式被定義。
願中國永不代孕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