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集團億元項目8年未施工接近“流產” 監管缺位引發混亂現狀_風聞
岗哨暸望台-看,就要看透,想,就要周密,说,就要言尽2020-05-19 06:31
中國網財經5月11日訊(記者 曹中原 裏豫)2011年,河南省武陟縣人民政府通過招商引資與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下稱“山煤集團”)計劃合作建設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項目招商引資至今,8年基本未施工,如今項目難以推進,接近流產。立項“隨意”,監管缺失,推進混亂,國企“有權任性”產生的問題在此項目上暴露無遺。
重點項目擱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2011年發佈《武陟縣人民政府關於建設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的公告》,決定建設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項目,同時進行招商引資。武陟縣煤炭物流園項目佔地面積達600畝左右,定位為是集煤炭交易市場、儲運中轉、配煤混煤、流通加工、物流配送以及相關的停車住宿、加油修配、餐飲服務等服務配套設施為一體的大型綜合園區。
該項目最終由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河南煤炭物流有限公司(下稱“河南煤炭物流公司”)競得。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成立於2011年,註冊資本為5000萬。分別由山煤集團出資2550萬,持股51%;唐山隆豐實業有限公司(“唐山隆豐”)出資1950萬元,持股39%;尚太國個人持股10%,
2011年,武陟縣人民政府與山煤集團簽訂合作協議,由武陟縣政府提供園區的經營用地,但由於合作協議簽訂之時,該塊土地性質為集體建設用地,所以武陟縣人民政府承諾在兩年內完成該物流園區用地的土地徵用手續,而在此之前,山煤集團須與土地所有權人簽署《土地租賃協議》,以每年1600元/畝的土地租賃費用租賃和使用土地。
根據政府公開信息顯示,該項目於2012年6月28日在武陟縣發改委立案,2012年8月12日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2012年11月12日取得環評報告。
此後,由於融資問題及政策調整,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項目事實上擱淺。
唐山隆豐公司該項目負責人張和平告訴記者,在這個項目前期唐山隆豐和山煤集團總共投資近2億元人民幣用於土地租賃、商户轉移賠償等工作,現因項目停止運行,前期投入也基本收不回來。
費率招標總投資上漲近一倍
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項目於2017年11月24日進行招投標,此次招投標由山煤集團授權代理的河南國信大能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國信大能”)委託招標代理公司河南聯創工程造價管理有限公司(“聯創管理”)進行本項目總承包的招標代理工作,最終,中鐵十二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十二局”)以11.468億元中標,並於2017年11月28日進行結果公示。
但根據招投標公告顯示,此次招投標依據費率招標,計劃總投資額約7.5億元人民幣的項目在招投標過程中卻按照12.2億的項目總概算進行報價參考,同時標明此次項目招標費用控制在98%。中標單位中鐵十二局最終則以11.468億元人民幣中標,中標費率為94%。
而根據2017年7月發佈的《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河南煤炭物流有限公司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聲明,該本項目建設總投資(含鋪底流動資金)為74906.62萬元,噸煤投資74.91元。其中建設投資70865.13萬元,建設期利息1176.00萬元,鋪底流動資金2865.49萬元。經此次招投標後,中標價格上漲近一倍。同時,這個項目最初代建方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電力第一工程局中原分公司。為何短短幾個月,代建方就幾經更換?
對於招投標過程中總投資較大變動的情況,唐山隆豐負責人張和平告訴記者稱,這個招標款是包含所有的資金成本、利潤等所有內容,即前期由代建方墊資代建而當項目運行之後由他們代收利潤,直至收回前期墊資、工程款等所有內容。並且唐山隆豐表示後續國信大能再次進行招投標其公司並未參與。
而國信大能相關負責人高曉安則表示,中國能源建設集團廣東電力第一工程局中原分公司是一開始的代建方,後其公司負責該項目的負責人張正陸説明作廢,由三方變更為兩方。具體作廢原因由於他並未參與合同制定所以並不清楚。隨後記者嘗試電話聯繫張正陸,但始終無人接聽。
在招標過程中總投資上漲一倍的同時,還存在未進行招投標前中鐵十二局洛陽分公司法人代表蔣麗文與國信大能該項目負責人有資金往來的情況。根據2020年2月26日河南省金水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10月20日,蔣麗文向國信大能公司匯款100萬元人民幣。項目於2017年11月開始招投標,為何在招投標之前中標單位法人與項目總代理公司及項目持股公司就存在資金往來?
對此,國信大能公司相關負責人高曉安向記者透露,100萬元的借款實為幫助中鐵十二局運作該項目的運作費用,自己雖然向將麗文簽訂了借款100萬的借條,但自己並沒有使用這筆借款,而是這100萬元借款是蔣麗文委託張華,把這錢打給了國信大能公司賬户,由國信大能公司直接轉給了唐山隆豐公司,國信大能並沒有實際使用。另外,在此次項目進行過程中,因唐山隆豐自身抵押物不足以獲取足夠的貸款,所以國信大能總共向唐山隆豐匯款1300萬,其中包含中鐵十二局的項目保證金1000萬元、蔣麗文的100萬元匯款及國信大能為其融資的200萬元。
據啓查查信息顯示,蔣麗文為中鐵十二局洛陽分公司法人代表。
記者就中鐵十二局中標該項目前與委託代理機構國信大能存在的資金往來情況,詢問中鐵十二局集團洛陽分公司法人代表蔣麗文本人,他則聲稱不清楚此事,當記者再次詢問為何會以自己名義向法院起訴涉事涉事單位具體借款人時,則拒絕回答。唐山隆豐負責人張和平,他表示並不清楚這些款項,並且由於其公司已正式起訴國信大能,具體情況則需詢問律師後回覆。
亂象掩藏
武陟縣位於鄭州、焦作、新鄉、洛陽、晉城五城市輻射中心地帶,是南北物資文化交流、晉煤外運的咽喉要道,該項目運行之初山煤集團計劃固定投資額3.95億元,並承諾建設一個經營年度繳納税費額不低於8000萬元、第一個經營年度繳納税費額不低於6000萬元規模的煤炭物流園區。若該項目成功完成,河南作為煤炭用量大省,依託武陟縣優秀的地理區位,對於山煤集團來説,能夠初步打開河南市場;同時對武陟縣政府來説,成功招商引資了一個每年繳納税款達8000萬的項目,將推動當地的就業、交通等方面的發展。但這樣一個互利共贏的項目,恐在雙方合作之初就埋下“流產”隱患。
2011年,山煤集團牽頭與武陟縣政府簽訂《武陟縣煤炭物流產業園合作協議》,協議內容顯示,當項目開工時,其佔地的土地性質仍為集體建設用地,而政府並未完成對該塊土地的徵用手續,山煤集團也並未依法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而是以租賃的方式吸收土地進行施工。
另外,在山煤集團與武陟縣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後,卻並未實際參與該項目的運作、管理和建設,而是首先引唐山隆豐入股項目公司河南煤炭物流公司,並委託其管理、開發該項目,同時在2017年9月2日,山煤集團又授權國信大能負責項目招標、項目管理、對建設單位的考察評定等方面,兩次授權委託內容有交叉,且山煤集團授權委託後,無論是對授權單位的監督,亦或是對於項目管理方面均處於缺位狀態。
實際上,項目的擱淺,説明無論是唐山隆豐還是國信大能,並沒有能力吃下這樣的一個大項目,山煤集團將項目委託上述兩家時,恐未盡到對受委託人資質、資產情況的盡責調查。
對此,行業人士表示,山煤集團牽頭與武陟縣政府簽訂協議,就應該起到控股股東的作用,享受項目分紅。但從現實來看,山煤國際對項目“脱繮”“擱淺”,或負有責任,即便是已對外委託,山煤集團也恐難“獨善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