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正能量、負能量,有違人倫_風聞
言论-2020-05-19 11:43
所謂正能量、負能量,有違人倫
因為人有正負之分嗎?而人如沒有正負之分,那人的能量何有正負之分?所以所謂正負能量,本人以為,不僅有違倫理,而且簡直就是有違人倫。這就是説,人沒有正負之説,自然人的能量也就不應該分什麼是正能量,什麼是負能量。因為就人的能量來講,如果分為正的和負的,這就好比人一天生下來, 誰就正好是正,誰就正好是負一樣。可事實上,自古以來,人可以有好壞之分,有粗俗與大智大慧之分,甚至有高高低低,上上下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等等不一而足之分,但卻從未聽説有誰是正人,有誰是負人之説。所以把人的能量分為正負,其實是等於説,正的就永遠只能是正,而負的則永遠只能是負。可這不僅有違倫理,而且簡直有違天性。
人的能量不能分為正負,是因為就人的天性而言,人既有向好的方面發展的可能,同時可能也有向壞的方面轉化。這是因為人是生活在自然與社會當中的一個自然分子。而這個分子,隨時隨地也有可能因自然或社會的改變,而隨時隨地轉換自己不同的能量與需求。這就像餓了自然要吃,飽了自然就要拒食一樣。人隨時隨地都有可能有正的反應,也有負的需求。但這不能因此而就被定性為正的就是正能量,負的就是負能量。因為無論是正,是負,在一定條件之下,可能僅僅都只是不同環境,不同條件所特定的結果。而從這意義上講就是,無論正與負,無論人有什麼不同需求,其實總體來講,都應該客觀的去看,而不應簡單的以一個什麼正的就要力挺,負的則就要一律排斥,乃至嚴重牴觸。否則最終到底誰、什麼是正,是負,則都容易最終分不清。
我們不把人的能量分為正負,不等於一定時期,也不把人的各種行為,各種表現,區分為是對社會有更多好處,和更多沒有多少積極意義的內容。
比如就當今中國社會當中的許多不正常的存在,那麼對這些,到底都是應該怎樣客觀的認識其今天所應具體存在的意義呢?我以為只應該認為其是整個社會發展當中,其一個確實是不應有的內容。比如腐敗,腐敗是應當今中國所應正常存在的嗎?肯定是不應該。但再不應該,它既然存在,那我們就應該客觀的予以對待。這可能就包括一方面,從政府來講要加大打擊力度,但從另一方面來講,就整個社會而言,是不是每人都應深刻反思一下,為什麼有時我們要腐敗一下?所以不從根上治理,我以為可能就解決不了多少太多問題的。
總而言之,人最好別分正負,因為説誰是正,誰是負,就等於把誰定性了,而一定性,那還能有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