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諾最低收益、虛假披露基金信息 基岩資本被責令整改_風聞
柒财经-汇集新鲜资讯。关注金融创新报道。2020-05-21 11:18
基岩資本私募產品虧損一事有了新進展。5月20日,廣東證監局分別對廣州基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基岩資本”)及其法定代表人赫旭出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責令基岩資本進行整改。
根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經查,基岩資本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在基金合同補充協議中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二是在管理多隻私募投資基金產品過程中,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基金相關信息,且在已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虛假記載。

廣東證監局指出,基岩資本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根據《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基岩資本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按照《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四條,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銷售機構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廣東證監局強調,基岩資本應當高度重視上述問題,將相關責任追究到人,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方案,對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整改,並於收到本決定書後30日內將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及相關責任人的書面檢查報送至廣東證監局。我局將視情況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基岩資本法定代表人赫旭也收到一張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以及基金投資經理,赫旭對基岩資本存在的上述問題負有直接責任。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赫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廣東證監局要求,赫旭在收到本監管措施決定後,立即組織公司開展整改規範工作,全面核查公司基金財產情況,主動做好投資者的溝通解釋工作,切實履行基金管理人的義務和責任,全力做好相關風險化解和處置工作,杜絕再次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柒財經旗下柒聞網瞭解到,此前,基岩資本被指將投資人用於投資B站的私募產品資金另作他用,最終相關產品淨值縮水七成,並延期數月尚未兑付。
同時,投資人質疑基岩資本在公開披露的信息中修改相關基金淨值。據《中國經營報》報道,知情人士稱,後續查明所提供淨值信息自2019年8月以後均是偽造的。對此,基岩資本回應稱,“此次修改是由於QDII通道方因為某些保證金集體的原因,重新進行了淨值評定,而非實際虧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9年8月,廣東省證監局也曾對基岩資本和其高管黃明麒出具警示函,違規內容包括向某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