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養狗了怎麼辦?請送到留檢所!_風聞
已注销用户-2020-05-21 09:59
愛狗人士經常提到“養狗自由”。但同時,他們又聲稱放棄養狗的人是邪惡的,“不配做人”。尤其是前些日子,由於疫情,有些狗主人擔心狗會傳播病毒,不想養了。這些放棄養狗的人,遭到了愛狗人士的謾罵和攻擊。
愛狗人士成天把“養狗自由”掛在嘴邊,卻要阻止別人放棄養狗,這隻能説明愛狗人士根本不理解“自由”的含義。
拿《婚姻法》舉例:法律規定了婚姻自由,其中包含了兩個部分: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人感情好,可以結婚;感情破裂了,也可以離婚。如果有人跳出來説“結了婚就不許離婚”,顯然屬於對婚姻自由的粗暴干涉。
當然,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不管結婚還是離婚,都要遵守法律。養狗也是一樣,在遵守養犬法規的前提下,養狗是自由,放棄養狗同樣是自由!
不過,這些放棄養狗的人,通常都是直接把狗往外面一扔,成了流浪狗。這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是極其錯誤的!如果有人被扔出去的狗咬傷,原來的主人毫無疑問就是罪魁禍首!
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放棄養狗,也要依法行事。各地的養犬法規中早已給出了正確的方法。
拿北京和上海的養犬法規舉例: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第16條:養犬人因故確需放棄所飼養犬的,應當將犬送交犬類留檢所,併到公安機關辦理註銷手續。
《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第17條第2款:放棄飼養犬隻的,應當自送交他人飼養或者送交犬隻收容所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養犬登記證註銷手續)。
養犬法規中,早已給出了放棄養狗的正確方法:將狗交到犬類留檢所,併到公安機關注銷狗證。
愛狗人士會説,你這不就是遺棄嗎?其實,“放棄養狗”和“遺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第17條,規定了養犬人不得遺棄所養犬。和第16條對比,我們就會發現,只要養狗人依法放棄養狗,就不是遺棄行為,也不會增加流浪狗的數量。
以前,我們對此宣傳不夠,導致很多人想放棄養狗的時候,不清楚正確的方法。
實際上,遺棄狗,就像亂扔垃圾;依法放棄養狗,就像將垃圾扔到垃圾桶。有人亂扔垃圾的時候,我們當然不能對他説“你不能扔垃圾,必須把垃圾留在家裏”,而是應該向他宣傳正確的扔垃圾方式,引導他將垃圾扔到垃圾桶裏。

同時,我們也應該為放棄養狗的人提供便利。按照現行法規,北京的狗要送到七里渠,上海的狗要送到康寧路,這些留檢所都位於偏遠郊區,把狗送去很不方便。

要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留檢所應該派車前往各小區上門收狗,再提供一些小禮品,鼓勵養狗人依法放棄養狗。比如現在大家都需要口罩,可以讓養狗人用一條狗換一盒口罩。這樣主人得到了口罩用於防疫,並且再也不用帶狗出去遛了,對防疫工作無疑是大大的好事。當狗狗能夠換取到口罩,為防疫工作做出貢獻的時刻,它的生命也有了價值。
日本就有這種“寵物回收車”制度,所以流浪狗控制的很好。因此日本早在六十年前,就已經消滅了狂犬病。在日本,不想養狗可以自由地放棄,絕不會被道德綁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