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店被責令改正並罰款10萬元_風聞
健康头条APP-2020-05-22 13:53
作者:三耳
銷售過期藥品、進貨渠道不明,藥房被罰了!
5月20日,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淮南市謝家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謝市監處〔2020〕83號)》。
責令淮南市臣記堂大藥房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502元,並罰款100000.00元。

涉嫌銷售過期藥品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今年1月29日,謝家集區市場監管局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後,發現消費者在上述藥房購買的百多邦牌莫匹羅星軟膏內外盒批號及生產日期不一致。
其中,百多邦牌莫匹羅星軟膏的外盒批號為19040239,有效期至2021年3月,而軟膏膏體批號為17050436,失效期為2019年4月。當事人涉嫌銷售過期藥品的行為。
進貨票據並不真實
經調查,當事人所售標稱百多邦牌莫匹羅星軟膏,是在去年11月21日從自稱是崑山億方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方藥業”)業務員王某那裏購進的,並提供銷售單據。
然而,當事人逾期未提供億方藥業的首營資料和銷售百多邦牌莫匹羅星軟膏的記錄。
根據江蘇省蘇州檢查分局出具的關於協助調查函的覆函(蘇藥監蘇檢(函)〔2020〕51號),及億方藥業情況説明、企業資質彙編資料,億方藥業並未向當事人銷售過涉訴藥膏,當事人提供的銷售單與億方藥業的銷售單在版式和字體上均不一致。
而且,業務員王某現已無法取得聯繫。當事人提供不出其他購買證明材料。也就是説,當事人提供的進貨票據並不真實,其購進的藥品渠道也不明晰。
罰款100000.00元
據統計,當事人提供的進貨票據顯示當事人購進的藥品如下,經計算,藥品貨值金額為502元,均已銷售完畢。

此外,投訴人發現的莫匹羅星軟膏內外盒批號不一致及內盒軟膏已過期等情況,因進貨渠道不明和藥店管理不善而已無法溯源。
鑑於當事人能積極配合調查,違法購進藥品金額不大,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從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502元;2.罰款100000.00元。
藥品監管更嚴了
事實上,多地藥品監管部門已明確,加大對銷售過期藥品、進貨渠道不明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近期,河北省市監局公佈的《河北省公佈市場監管領域違法典型案件(第一批)》中,唐縣惠隆醫藥銷售有限公司因違規經營過期藥品被罰款10萬元。
另據海南省市監局消息,某中醫診所從非法渠道購進中藥飲片,罰沒款共計100030元整。
新《藥品管理法》明確,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除了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購進藥品貨值金額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罰款,吊銷藥品批准證明文件、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貨值金額不足五萬元,按五萬元計算。
業內人士認為,當前藥品監管趨向事中事後監管,這要求企業經營行為持續合規,購貨憑證、隨貨同行單、藥品檢驗報告等資料要嚴格審驗。切不能疏忽大意,以免惹來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