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產税_風聞
keytam-乱耳丝竹奏静心,劳形案牍书博闻2020-05-23 23:57
看完馬前卒和陳平大佬的關於房產税的視頻,説幾句。
陳平大佬的內容比較結合實際,而且很多也是已經正在實施。所以呢,還是老規矩,先批一頓馬前卒。🤣
首先,馬前卒把房產税和基礎設施的建設掛鈎,這是一個絕對錯誤的想法。按照土地法和規劃法,買地的時候交了七十年使用期,這七十年的基礎設施本來就該由政府承擔。
其次,房產交易的增值,這在七十年使用權沒結束之前,只屬於契税和增值税,而非房產税。
其三,温州由於其特殊情況,使用權是四十年的,現在已經過了,故而要試點實施,和他呼籲沒任何關係,不要啥光環都安在自己身上,也不要以語言引導他人誤解。
其四,麻煩介紹東西時候,不要片面介紹。瞭解一下最新消息,租購同權、房子交易的過五過七、契税按銀行交易額而非評估價(評估價按地段,一百萬的房子,評估價也就八萬)。
其五,馬前卒把所有手尾交給市場處理,具體自己看視頻。完全沒有考慮職住平衡(工作和居住的相對位置)、城市特困户(二十平三兄弟,一平五萬,説多不多,説少不少)、新型城鎮化下的新城市人(剛剛落户,房子剛拿就交錢,哪個農民願意?)。
然後,關於陳平大佬的視頻。
一,陳平大佬認為先把土地的房屋摸清,然後再遷移。
但實際上,我們的操作是,一邊摸清一邊遷移。很簡單,城市新一輪舊改開始了,拆遷時候,轉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而且,現在全國房產已經聯網了。而農村,現在撤村並鎮等等操作,足以。
二,税率問題。我們拆遷的時候,現在是整片估價,先把地段的評估價出來,公示,不允許釘子户坐地起價。同樣,把估價一改,就成按地段收税了。所以以後別想着做拆二代。
三,關於常住人口(居住半年或以上)的房產税。這部分不切實際,因為這是房東交了税的,不可能再讓租房的人交税,雖然也使用了當地基礎設施。但反過來想,常住人口租房也要交税,工作、生活處處都是地方財政收入。加上本來市場因為“租購同權”,租房價格可以有一定提高(與房地產税無關)。
四,最後的租地問題。其實,自從把土地證和房產證合為一個不動產證,當初也有想過不再搞多少年的使用權,直接按地租來。但就現在情況,還是要等。
最後,做一個純屬個人的預判。
短時間內温州會試點房產税。等房產税普及,三四線的房價尤其那些沒有人的“鬼城”,必然猛掉,除非運氣好,剛好有人進入,或者地方有政策性移民,但價格必掉。二線城市,如果進入都市圈,在裏面有職能分工,那麼基本穩定,下降不大,只會和疫情相關。一線城市,基本不變,等價格下降還不如等貶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