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建議中央制定新法例授權國安人員在港執法(香港中國通訊社)_風聞
guan_15573814801324-2020-05-23 08:04
香港中通社5月22日電(記者王姝)曾於2003年積極推動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時任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22日對香港中通社記者表示,樂見中央政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對於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她建議中央制定新法例授權國安人員在港執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2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説明。王晨指出,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香港新民黨主席、特區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可以有效堵塞香港法例的漏洞,遏止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葉劉淑儀認為,草案中提及中央維護國家安全機關可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其性質應與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及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相似,料將由國家安全部及公安部人員駐港執法。不過,根據現有香港法例,相關人員無權執法,建議中央制定新法例授權國安人員在港執法。

當日,王晨亦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仍然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應當儘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立法。
2002年至2003年期間,葉劉淑儀積極推動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但未果。回首往事,她坦言,23條立法受挫後一直被別有用心的人刻意污名化、妖魔化。但她強調,就23條立法是特區政府不可迴避的憲制責任,應儘快完成立法。
葉劉淑儀指出,過去一年香港經歷動盪,出現分裂國家和顛覆政府的苗頭,中央草擬法例具有迫切性和必要性,絕不能讓香港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缺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