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被獎勵一套房引發巨大爭議:憑什麼好人不能有“好報”?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53959-2020-05-25 15:48
來源:微信公眾號 :桌子的生活觀(ID:zzds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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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四川自貢發生了一件既驚險又暖心的事。
一個5歲的女孩,因為父母不在家,非常害怕和想念家人,於是從6樓家中的窗户翻出來找媽媽,被困在窗子外側,進退兩難。
孩子只要隨便踩空一步,隨時有掉落的危險。
而且更讓人擔憂的是,孩子因為在窗外懸掛太久,漸漸體力不支,極其危險。
眼看孩子隨時要掉落下面,熱心的羣眾在孩子墜落的下方拉起了牀單。
可是牀單太薄,起到的作用不大,而且孩子如果碰撞到了別的地方,根本不會落到這個牀單上面。
圍觀人羣束手無策,然而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候,一位小哥徒手爬到了6樓,迅速將女孩救了下來,而他全身沒有任何防護措施。

救完人後,小哥不聲不響地騎上自己的摩托車,離開了現場。
經瞭解,小哥叫胡云川,是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海爾公司的一位空調服務工程師,平時經常安裝空調,有高空作業的經驗。
沒有任何防護措施,徒手上6樓是極其危險的,但胡云川説,看到女孩被困的時候,就顧不上那麼多了。
救人的一幕被圍觀羣眾拍下來發到網上後,海爾公司“認領”了這位小哥。
不僅給他頒發了一個“人單合一見義勇為獎”,還在官微上宣佈,會獎勵給小哥一套房子。
被救的女孩父母,帶着鮮花和禮物,專程來向胡云川表示感謝。
很多網友都覺得,小哥不顧自己的安危,挽救了一個家庭,這樣的精神是極好的,也應該值得鼓勵,昨天也上了熱搜,獲得了很多肯定。
然而除此之外,隨着事情的發酵,還在網絡上湧出了一大批不一樣的聲音。
有人酸溜溜地表示,事情發生得太湊巧了,怎麼會剛好做了件好事,又剛好被人拍到,八成是故意炒作,目的是為了商業宣傳。
還有人説60萬做一個這樣的廣告,一點都不虧,這難度我也能爬上去。
甚至還有人説,60萬的獎勵太重了,小哥受不起。
我知道生活中總有一些人以“惡意揣測”為榮,在大家都被感動的時候,貌似清醒地來一句:呵呵,都是假的,以此顯出自己的聰明和高貴。
但我沒想到,一件隨機的救人事件,也有人做出這樣的解讀。
説是廣告炒作的,請問誰會讓一個5歲的孩子獨自站在窗户外面冒着生命危險來炒作?
而且紙是包不住火,一旦這樣的事情被查了出來,對於公司聲譽對於團隊,後果不堪設想。
還有人説,獎勵一套房子太重了的人,這個話,小哥自己説可以,外人説,就不合適了。
畢竟救人和被救的都不是你,你有什麼發言權呢?
你不是被救的人,不知道一個孩子對一個家庭來説有多麼重要;你不是救人的人,不知道徒手在6樓外牆攀爬需要多大的勇氣和能力。
那麼,60萬的獎勵是重還是輕,你的衡量依據是什麼?鍵盤嗎?
我們許多人,對“好人”是極其苛刻的,好人做了好事,就應該深藏功名,不求回報,最多説一句感謝、送一面錦旗。
如果接受了物質獎勵,尤其還這麼豐厚的,那麼性質就變了。
可是,好人冒着生命危險去做這樣的事情,憑什麼不能獲得獎勵?
只有狠狠地獎勵那些見義勇為的人,那些拾金不昧的人,那些充滿善心的人,讓好人有好報,我們的社會,才會形成良性循環。
對於救人被獎勵一套房子的事情,我覺得不僅沒有做錯,反而做得很好,而我們社會上像這樣對於好人好事重重獎勵的例子實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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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主張對好人好事重重獎勵?
因為我們社會上讓好人寒心、老實人吃虧的事情一直在發生。
2014年10月25日,64歲的老人陳忠貴,在一次巡視中發現三個青年溺水,他不顧危險,一次又一次地跳入水中,將三個青年全部救起,可是自己卻因為體力透支不幸去世。
然而被救的三個人連一句謝謝都沒有就直接離開了,甚至連老人的葬禮都沒有參加。
我不敢想象老人如果活着該有多心寒,先不説知恩圖報,這些被救的人連做人基本的良知都沒有。
他可是救過你命的人,要你來參加葬禮、説一聲謝謝,並不會是説要你付出什麼,這是一種最起碼的敬畏和感恩。
老人要的是一句謝謝或者是什麼物質獎勵嗎?
不是的,而是當他看到這樣的事情,如果不跳下去,自己會良心不安。
2018年1月3日,江蘇常州一輛公交車被逆行的車輛衝撞,掉進了河裏,上面的4人面臨生命危險。
旁邊一名吊車司機姚小兵本來正在休息,看到這一幕後,趕緊衝到河邊觀察情況,隨後開啓大吊車上前救援。
最終,危在旦夕的4人都被安全救起,事情傳開後,大家都親切地稱姚小兵為“吊車俠”。
常州市文明辦授予了姚小兵“常州好人”榮譽稱號,還準備發給他5000元的正能量獎金。
這個時候又有人酸了,説這個吊車司機不應該接受這個錢,如果他真的接受了,那就是衝着這個錢去的、
這個吊車司機第一時間趕去救援,他為的是這個5000元嗎?
不是的,而是我有救起他們的能力,絕對不能坐視不管。
還有這一次疫情期間,有一個叫吳悠的小夥,騎着電動車,冒着寒風,給大家免費送藥。
30多天內,吳悠為600多個求助者送去了救命的藥,還自己掏出一萬多元給無數人送去了口罩等醫用物資。
可是卻有人罵他是藥房的人,在哄抬物價。
還有人直接舉報了他。
疫情期間人人自危,他免費送藥是為了錢嗎?
不是的,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老師,只是想在封城的時候儘自己所能,為受困於疫情中的人帶去希望和温暖。
但他並沒有想到,自己懷着一腔赤誠,到頭來不僅沒換來感謝,反而被誤解,被污衊,被踐踏。
該有多寒心?
那個跳下河救人的老人,那個前去救援的吊車司機,還有這個在疫情期間免費送藥的人,他們做這個事情,並不是他們應該做的,而是忠於內心善良的選擇。
但千萬不要認為他們善良,他們是好人,就覺得他們不應該收取物資獎勵,收了物質獎勵就是污穢的。
他們有這個想法,但不等於他們該有這個想法。
之前看到一則見義勇為的新聞,新聞下方有個人説了一件讓他寒心的事,説他有一次救了一個男孩,但男孩的父母只是輕描淡寫地説了句謝謝就迅速走了。
另一個人回覆他:救人是應該的啊,而且除了感謝你還想得到什麼?難道讓人家跪下給你錢嗎?那你救人的目的也太不單純了吧。
我特別能理解那種心寒的感覺,不是説想索要感謝費,但覺得救人就是應該,不應該擁有任何物質獎勵,這樣的想法會一次次傷害做好事的人,讓他們寒心。
如果一味地不允許好人沾染任何物資,一味地道德綁架覺得是應該的,一次一次,那麼誰願意來做好人?
他們是好人,但不是聖人,別用聖人的標準去綁架他們。
2019年3月8日,一個的哥撿到一個3萬元的包,拾金不昧歸還乘客,但是在送包的時候,是要打表,乘客出路費,隨後遭到了投訴。
乘客投訴的哥讓我覺得寒心,但更讓我寒心的是,竟然有一大批網友覺得的哥就應該免費送。
憑什麼免費送?
是誰不小心把包落在出租車上的?肯定不是的哥的吧?這個錯不是他犯的,憑什麼要他負責?
而且,他在給你送包的時候,他是不是少送了客人、少賺了錢?還有,送包的時候,車子難道不燒油?憑什麼這個司機就應該是免費送的、就應該他來承擔呢?
千萬不要認為別人做好事的人就是應該的,就應該是義務勞動,任憑你世道怎麼變,任憑你走到哪裏,都沒有這個道理。
一味地用道德無瑕疵要求好人,一味地把“好人”的標準拔得太高,最終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沒人再願意做好人。
3
《呂氏春秋》中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賠償金,孔子知道後説:
你做錯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另一名弟子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對方為表感謝送給他一頭牛,子路欣然收下。
孔子很高興,説: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是的,領取獎勵,那麼做好人的就會越來越多,一味地用道德要求好人,那麼好人就會越來越少,變成了偽君子遍佈的社會。
做好事不要獎勵,於個人來説,是高風亮節,但對社會來説,其實是開了一個不好的頭。
明明做的是好事,卻還要遭受良心的譴責或旁人的誤解,做好人也太難了吧。
《奇葩説》有一期的辯題是:給做好事的人發紅包,你支持嗎?
辯手梁秋陽説了一段話,讓我印象特別深刻:
“好人一定不能及時行樂,好人一定不能貪圖名利,好人必須純粹,好人必須悲壯……你把道德封上了高高的神壇,代價是什麼?是沒有第二個人會願意再走上去!
好人過得不好,它有“審美上的價值”。可是隻有好人過得好,才會有社會上的效益。”
是啊,誰規定好人就一定不能要好報,而壞人就可以收取物資獎勵?
不,讓好人獲得應有的回報,狠狠地給予物資獎勵,才是對好人最大的獎賞。
善良存在的意義,不是放在神壇上讓我們供奉,也不是當成一件標本來讓我們欣賞,而是如一粒種子般,隨着春風播撒出去,落地生根。
一個好的社會,是從好人不再被神化,是從好人真正有好報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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