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激光炮“重新定義海戰”了嗎?_風聞
席亚洲-独立军事评论员,IT业观察者-公众号:亚洲火车总站2020-05-25 08:49
最近,台灣媒體使勁吹噓起一個神兵利器,順便的昨天國內部分以譁眾取寵為主要盈利手段的自媒體(也包括一些不是“自”的媒體)也跟着他們一起開始吹噓所謂“重新定義海戰”的東西——激光炮。
哦,聽起來真是非常先進非常牛X呢。
然而究竟發生了什麼呢?原來事情的起因是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22日宣佈“波特蘭”號船塢登陸艦成功用激光武器進行了測試,據稱,這種激光武器能夠擊落無人機和摧毀武裝小艇。該艦艦長還吹了一下:“這種先進的技術將會重新定義海戰”……
啊……就這?

這其實就是之前已有大量跟蹤報道的美國海軍固體高能激光武器(SSL),根據國內此前的技術跟蹤信息,這東西
這玩意實際威力相當有限,因此只能用來對付“無人機”——至於所謂對付“武裝小艇”,它説的是伊朗那種只能乘坐一兩個人的武裝小艇,而具體的攻擊方法是在對方靠近自己的時候用激光去點燃上面的油箱。
理論上來説能擊落比較大型的無人機,這種激光武器也應該能夠擊落來襲的反艦導彈——真正的問題在於交戰效率,你需要多長的照射時間才能擊落一枚導彈,然後你的跟蹤系統是否能有效追蹤和指引攻擊下一個目標,具體 效率如何。
應該説目前同時迎擊來襲導彈效率最高的武器就是“拉姆”或者紅旗-10、“要你命3000”這類的紅外製導的先進短程導彈,因為每一枚導彈的作戰過程都是導彈本身自己進行的,所以實際上如果同時應對大量來襲目標,艦上作戰指揮系統只管分配好目標,導彈自己可以去跟蹤。理論上只要導彈夠多,同時攔截多少來襲目標都是可以的——比如哪怕是056這樣的小護衞艦,如果面對台灣海軍通常的8枚或者更少的雄風2、雄風3導彈的齊射,它的8枚紅旗-10就可以同時對8個來襲目標進行攔截,單發命中率95%以上——當然至於能不能成功擊落所有目標要碰運氣了。

056上配置的應該算解放軍海軍的“基礎款”的近防系統了,8枚紅旗-10,足以應付台軍艦艇反艦導彈的一次齊射
但如果是用激光武器,根據此前公開的説法,其測試中射程約20公里,從它的演示視頻來看,擊落一個小型無人機需要跟蹤照射5秒左右,那麼如果是更加堅固的導彈,需要的時間我們算它10秒,跟蹤下一個目標的時間什麼的我們都忽略不計,就假設最理想狀態,一個目標10秒,一個目標10秒。
如果來襲目標是鷹擊-83K,末段飛行速度我們算它1.1馬赫(傳説中的“超音速”……),飛過20公里距離需要54秒,那麼按照上面説的最理想的估計,激光武器可以攔截5個來襲目標……
那如果來襲的是飛行速度2馬赫,或者3馬赫的目標,且不説這類導彈的熱防護性能顯然更好,會導致激光更難奏效,光是説這個反應時間上,激光武器也顯然不如“一錘子買賣”的近防導彈了。


有些自媒體啊,馬上就開始表演了,某些媒體啊,就馬上拿來當寶貝了

中國這玩意都已經拿着滿世界去賣了,你告訴我一片空白??當然了,自媒體可能只是蠢,而某些媒體則純是壞了
所以從這個最簡單的計算可以看出,如果作為末段攔截手段,激光武器並不比近防炮或者導彈高明。
至於好處,美國海軍自己在開發SSL的時候就表示過,激光武器最大的好處是“彈匣深度”,只要你艦上有足夠的供電,我的激光武器就能持續工作,這樣在未來戰場環境下,戰艦的持續作戰能力就可以更強。
這裏面沒有説的一個細節是,美國海軍近年來在很多時候遇到對方無人機跟蹤,如果用“密集陣”或者導彈去擊落無人機吧,要説能不能打,那是一點問題也沒有,但會帶來更大的外交麻煩。
所以大部分時候只能忍氣吞聲——但是激光武器就不一樣了,美國之前指責中國海軍用激光照射他們的P-8A反潛機什麼的——然而實際上某種意義上説,它越是譴責別人對它用“陰招”,就表明它自己更想用這種“陰招”。
對於日常會靠近別國海域活動的美國海軍,有個激光武器,對無人機、海巡機這類目標,就有了一個非常有效而所費無幾,而且在和平時期還便於抵賴的“非致命武器”。
光是這個都已經夠本了好嗎?
美國軍費有好多都花在這樣的戰時有個卵用,但平時用起來還挺爽的東西上的——不過人家就願意,老子錢多,你不滿麼?
呵呵
當然不用説的,這種東西什麼“重新定義海戰”就拉倒吧,等東風-21D給你船中央開個直通海底的大洞,你在跟我説什麼重新定義海戰吧。
其實美國人自己也不是不知道現階段的激光武器更多是個噱頭——然而……除了噱頭,現在而今眼目下, 馬上就能拿出來嚇唬人的東西也不多了不是?
下面這條消息,倒是可以從中看出一些美國人對於這個激光武器的真正想法:
5月20日,美國《防務新聞》報道,美國國防部負責科研與試驗項目的副部長邁克爾·格里芬表示,他對於在飛機上安裝激光武器反導的設想持反對意見。
“我極度懷疑這樣的想法,就是將一個大型的激光裝置裝上飛機,然後用它擊落敵方導彈,哪怕是從相對近的距離”,格里芬是在當天主持華盛頓太空事務圓桌會議上做上述表示的。
格里芬的上述發言意味國防部對於空軍的激光武器試驗項目持有懷疑的態度,空軍計劃在未來幾年內進行用激光攔截空空導彈或者地對空導彈的演示。
“我相信在試驗中這是可能的,但是作為一種實際裝備到飛機上的武器,一種能滿足我們要求的武器——尤其是考慮到它的能量級,以及他們的後勤支援要求,以及飛機在大氣層內不同高度遇到的亂流以及等等的影響——這些問題都不是在一個平台上能夠解決的。所以,我非常懷疑這個可能性。”
僅僅一年前,格里芬還宣稱在他的領導下,五角大樓將會盡快將激光武器投入戰場。“與在優先項目計劃中的所有領域中,我相信,定向能武器的水平是如此之高……因此它是我的首要投資重點”去年三月他這樣表示。
“在定向能武器方面,我的首要目標是讓它不再是‘即將投入實用的未來技術’,而是讓它進入艦隊、讓它走上戰場。”他説。當時他表示他認為,幾十千瓦或者一兩百千瓦的實用化激光系統將可以在經過嚴謹的試驗之後走向成熟。
……
呵呵,説白了,這就是格里芬這位“帶科學家”自己挖的坑,哭着也得填嘛……
説起來,這位老兄剛上台時候不是説他的第一優先是高超聲速武器麼?

美國國防部副部長邁克爾·格里芬
……那不是一時半會搞不出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