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選派教師赴港澳指導教學是怎麼回事?_風聞
大陆男孩看台湾-2020-05-27 11:04
日前,兩份分別來自湖南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廳“關於選派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赴香港、澳門擔任教學指導教師的通知”的文件,在社交網絡上引起廣泛關注。
經過查證,相關計劃已經行之多年,其實並不新鮮。

首先,以“內地教師赴香港”、“內地教師赴澳門”等詞彙作為關鍵詞在搜索平台中搜索,可以看到有很多相對應的搜索結果,出處來自各地方教育廳/局的官方網站,或者是教師資格網,均是可供考據的。




其次,根據過往報道和文件也可以對相關計劃進行一番初探。
例如,新華網2009年的一篇報道就如此説到:
內地與香港基礎教育領域的交流合作正在不斷深化。近4年來,內地已選派138名教師赴香港擔任教學指導,到中小學駐校交流,促進了香港中小學與內地中小學的溝通與合作。
為加強內地與香港基礎教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應香港教育部門要求,中國教育部自2005年開始,每年從內地選派中小學語文、數學教師參加“內地與香港教師赴港交流及協作計劃”,赴港擔任教學指導,到中小學進行駐校交流,工作時間1年,任務主要包括指導香港中小學的數學、語文及普通話教學工作。
總結一下,與香港特區的合作全稱為“內地與香港教師交流及寫作計劃”,始於2005年,這在香港教育局網站可以查詢到。

與澳門特區的合作全稱則為“內地優秀教師赴澳門交流計劃”,始於2008年。
上述兩項計劃是應香港教育局和澳門教育暨青年局的要求,在教育部統籌安排下進行的。
每一年赴港澳擔任指導教師的內地教師預計在60-70人之間,涵蓋語文、數學、歷史和地理等學科。對於教師的選拔除了常規要求外,個別通知文件中還會提到,“對歷史教師的遴選更應注重思想品格、教研能力和教學特色”。
此外,獲得選派的內地教師還被要求身體健康,無吸煙酗酒等不良習慣。
指導教師在港澳當地的工作任務主要包括:
1/承擔香港或澳門中小學語文、數學等學科的教學指導及普通話教學工作;
2/協助香港或澳門中小學推進校本課程建設;
3/與香港或澳門幼兒園、中小學教師合作開展教學研究;
4/促進內地與港澳兩地中小學、幼兒園的交流與合作。
一開始,具有資格選派教師的內地省區市只有7個,到2017年增至16個;選派對象也從中小學教師擴大到了幼兒園教師。
值得一提的是,內地教師在港澳工作期間,由香港教育局、澳門教育暨青年局協助安排住宿,每人每月獲得生活津貼及教研費約3萬港幣(需依照當地法律繳納税費);內地原派出單位,則須保留相關教師原有的一切待遇。
由此看來,內地和港澳之間的教育交流一直都有在持續進行。
自2014年“佔中”風波結束後,香港社會的局勢發生着劇烈變化,一些有識之士也意識到香港問題其實是深層次的問題,併為此提出了不少具有可行性的建議。
像是曾經擔任世衞組織總幹事的全國政協常委陳馮富珍,就在2019年的全國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提出,建議建立內地與香港教師雙向交流機制,讓香港教師瞭解國情,將愛國愛港作為香港教師任職的必備資格。

現在正是全國兩會進行時,全國人大代表、澳門鏡平學校校長黎世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稱,他已就關於進一步支持、推動做好“一國兩制”下澳門歷史教育工作提出建議,建議澳門與內地合編新歷史教材的同時,儘快推出新教材對應的課件、練習冊、測試題等教學配套教材。
黎世祺還建議,持續推進澳門與內地青少年之間的全方位交流活動,以此瞭解國情,昇華愛國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