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何學彬 外國人永久居留立法 應當從緩、從嚴、從高_風聞
zhangzhixianshen-2020-05-27 06:01
兩會國是廳|全國人大代表何學彬 外國人永久居留立法 應當從緩、從嚴、從高
2020-05-23 15:12 來源: 人民論壇網
人民論壇網5月23日北京訊 2020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四川文史研究館館員,眉山市僑聯副主席,農工黨中央畫院副院長何學彬向大會提交了一份“外國人永久居留立法,應當從緩、從嚴、從高”的建議。她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一是沒有充分考慮移民給中華文化帶來的衝擊;二是門檻過低,口子過大;三是人為可操作空間太大。立法出台時間上宜從緩;立法標準上要從嚴;立法監督上要從硬。

圖為全國人大代表何學彬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四川代表團會議上
何學彬代表在建議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在網上公示後,引起全社會的廣泛議論。廣大人民羣眾針對意見稿,站在不同角度紛紛發表了各自的意見和看法。針對這一廣大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我們認為相關條例應符合中國國情,切合中國實際,接軌國際共識,在中國融合世界智慧、匯聚天下英才中發揮重要作用。
何學彬代表認為,意見稿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沒有充分考慮移民給中華文化帶來的衝擊。中國不是移民國家。中國的主體民族是包括56個民族在內的中華民族。近代以來,國家的主體結構非常穩定,所塑造的民族認同、身份認同也非常穩定,如果一下子出現很多外國人,我們穩定的人口形態、種族結構、文化層級、宗教信仰等不可避免地會受到衝擊。二是門檻過低,口子過大。中國綠卡要有很高的含金量,獲得中國永久居留資格要有非常嚴格的標準和要求。意見稿永居資格過低過濫,幾乎沒有什麼硬性標準和要求。意見稿取消了原《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規定的5-10年的有效期,助推了這種風險和漏洞。三是人為可操作空間太大。意見稿對外國人永久居留申請審批缺乏嚴格的審批程序和監督體系,既沒有每年的指標配額制度,又缺乏對申請人條件的公開、公示和監督。四是給永居者超國民待遇。意見稿規定了外國永居者的權利和待遇,卻不見對其責任和義務進行規定。如永居者要不要承擔中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要不要計劃生育?要不要落户口?要不要工作、人事檔案?買車是否搖號?買房是否限購?要不要辦社保、醫保?孩子上學是否劃片?孩子如何參加高考?能否參加公務員考試?違法犯罪如何處理等等。
何學彬代表提出,鑑於社會各界對意見稿反響強烈,我們應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相關政策。一是條例出台時間上宜從緩。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事關國際關係和社會穩定,事關國際人才和資本的競爭,事關融合世界智慧、匯聚天下英才,我們既要有積極的態度,又要採取穩妥的步驟。既然意見稿反響較大,我們要開展認真的調查研究。首先,要充分了解和掌握國際特別是發達國家的通用做法有哪些成功經驗,有哪些值得汲取的教訓。其次,要立足中國國情,瞭解社情民意,回應人民羣眾的重大關切,儘量兼顧各方面訴求。要對這次徵求意見過程中大家反映強烈的問題逐一梳理歸類,分析研究,提出應對策略,找出可行方案。再次,要對申請永久居留者進行分析研究,掌握基本情況,瞭解實際訴求,弄清動機和目的,分出輕重緩急,分類提出應對之策。另外,對原有的《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新法出台前可繼續施行。
二是條例標準上要從嚴。對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標準要嚴格、流程要規範、指標要從緊、門檻要提高,要讓中國綠卡成為世界上含金量最高的綠卡之一。要對永久居留申請者進行嚴格的指標控制,不準隨意突破。特別要明確永久居留者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履行相應的公共義務。
三是立法監督上要從硬。要着力建立完善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監管體系,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要公開、公示,審批流程要公開透明,審批申請受理機關要上移至省以上公安部門。特別是要成立由同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各界羣眾代表組成的監督委員會,對審批管理進行全流程監督。
四是立法機關要從上。外國人在華永久居留,茲事體大,僅僅以國務院名義發佈規章是不夠的。建議作為最高權力機關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啓動立法程序,在意見稿基礎上起草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移民法》,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功能,突出法律在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管理中的強制規範作用和剛性約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