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女性凍卵這件事,沒那麼簡單_風聞
当时我就震惊了-当时我就震惊了官方账号-是个有趣的人2020-05-28 09:12
作者丨 震驚叔
來源 | 當時我就震驚了
最近一段時間,不管你是什麼年齡、職業,只要會上網,應該都看過這個議題。
12個大字的話題言簡意賅,再用兩個符號圈起來,一句話,配上提建議的孫偉委員的照片的新聞火速上了頭條,並且“一人激起千人罵”。
大家罵她的理由很充分:劍指單身女性,其心可誅。
首先,女性選擇凍卵與否,從來都應該是自己的事兒,起碼不該被除自己以外的人禁止。
其次,在眾多的女性選擇凍卵背後,也不是説自己想凍就凍了,還有更多的東西要考慮,一禁了之的話,你讓她們怎麼辦。
再有,為什麼提議“禁止女性凍卵”,而不是提議“禁止男性凍精啊”?雙標!
甚至有人為此在線質問孫偉:女性是生育機器嗎?你説禁止就禁止了?你也是女人,為什麼不會站在女性角度考慮一下這個問題。
面對“禁止女性凍卵”這一話題,除去人身攻擊的成分,從人權、社會、倫理等各個方面着手,看下來簡直讓人無法反駁。
因為就#建議禁止單身女性冷凍卵子#來説,觀感真的太差了。
禁止、單身、女性、冷凍卵子,每個詞單拎出來都足夠打一場三天三夜辯論賽的,更別提鬧得沸沸揚揚的“女性冠名權”現在還沒爭出個高下。
何況還是在如此正式的情況下提出,作為一個將來很有可能通過、落地、實現的提議,怎麼看都覺得草率。
看起來就很厭女、很剝奪,根本沒有站在廣大女性角度思考問題。
而就在此時,另外一則相關提議也進入到了大家的視線,讓問題更加白熱化。
委員彭靜律師提出: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一個提議是“建議禁止”,一個提議是“建議賦予”。
要是隻看這幾個字,無疑,肯定是後者的呼聲更高一些。
因為這本身就是女性生育自由的權利,沒啥可説的,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兒,於是大家罵孫偉罵的更狠了。
不過,兩條針對同一件事,但立場完全不同的新聞,倒也不必急着下結論,有句話説得好,凡事都有兩面,在張嘴罵人之前,不如先了解一下兩個提案人。
先説“建議禁止單身女性凍卵”的孫偉。
孫偉的本職工作是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生殖醫學科的主任醫師,她給出的提議理由是這樣的——
首先,凍卵很可能會推遲生育。
而女性的最佳生育年齡為24-29歲,35歲以上高齡婦女生育,發生妊娠期合併症、併發症以及出生缺陷的風險將會顯著增加,可能影響女性和子代健康。
其次,和冷凍精子相比,凍卵相關技術和機構還不成熟,很多機構甚至連行醫資格證都沒有。
“在凍卵技術成熟之前,如果貿然放開禁令,大家都去冷凍卵子,就可能造成資源浪費,或催生買賣卵子行為,甚至衍生代孕等違法行為。”
在網上隨便一搜,也能找到很多被騙賣卵的女性喪失生育能力的新聞。
孫偉表示,在她之前所遇到的病患中,遇到的早年選擇凍卵花了幾百萬,到頭來還是後悔或者失敗,為此痛苦不堪的人也不在少數。
所以,她作為一名生殖科醫生提出了這樣的建議。
再説提出“建議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的彭靜。
她的職業,是一名律師。
今年她提交的是《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提議,也有以下幾個原因。
1、按照相關規定,單身女性不可以“凍卵”,而男性無論是否已婚均可以申請保存精液。
2、不開放凍卵的話,一些單身女性可能冒險選擇“地下”機構或者到境外手術,加大了非法行醫風險。
3、很多女性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錯過最佳生育年齡,如果剝奪她們利用凍卵等輔助生殖技術的權利,很可能會使其喪失生育機會。
當然,這樣的提議,與她的職業關係也同樣有跡可循。
2019年12月,全國首例因“冷凍卵子”引發的一般人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案子的起因,是某醫院拒絕為31歲單身的徐女士提供“凍卵”服務,這讓徐女士覺得很難理解。
在徐女士看來,或許會有人認為單身生育會造成很多社會問題和道德問題,但有沒有權利養育孩子,應該由女性自己來衡量、評估和決定。
綜合以上種種,彭靜作為一名律師,考慮到現有的法律條件,建議適時啓動相關法律制度修改,改變現有法律制度層級較低的問題。
兩方提議各有各的考慮,但就硬傷看來,無疑前者更多。
因為禁止的B面,往往意味着對“女性子宮自由”的剝奪。
在適婚年紀就一定要生孩子嗎?婚姻是生育的前提嗎?生育對女性身體也會有傷害,也能禁止嗎?
隨着受教育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有了自己的想法。
她們不願將就,也不願到了一定年紀在身邊人的催促下,隨隨便便找條件湊合、年齡相當的人匆忙組成一個家庭,接着像完成任務一樣,生孩子,養孩子。
這才主動或被動地選擇了不婚或單身,選擇冷凍卵子,給自己的未來多一種可能。
藏在這種現象之後的,是總體就業形勢不斷惡化、職場對育齡女性越來越不友好、社會對受教育女性的期待日見苛刻、消費主義甚囂塵上等眾多深刻複雜的社會問題,只靠禁止二字解決不了。
如今輿論的沸騰,與其説只是為了凍卵,不如説是為了女性自己身體的選擇權。
或者説,也是單身女性針對“單身”二字在爭取對如何生活的選擇權。
所以,你完全可以鼓勵適齡生育,提倡遵照醫囑。
“不建議只是單純想借助冷凍卵子手術人為推遲生育年齡的女性冷凍卵子。”
但“禁止只是單純想借助冷凍卵子手術人為推遲生育年齡的女性冷凍卵子”,那就不太好了。
女性自己的身體,不管怎樣都該由女性自己決定。
説到這,如果有人對“適齡生育”“不建議”這幾個詞比較敏感,也別急着炸毛。
讓我們再回到總是夾在權利、自由等問題中被忽略掉的爭議中心——“凍卵”。
什麼是凍卵?
冷凍卵子技術,其實就是一項輔助生殖技術,簡單理解:就是取出卵子,放入零下190度以下的液氮中儲存,以備後用。
那麼問題來了,卵子要怎麼取呢?
我們都知道,正常情況下,女性每個月會由一側的卵巢產生一個卵,一生約排出400個卵子,最多也不過500個卵子。
如果想要取卵,則需要人為服用或注射激素,用超過生理劑量的促排卵激素,促使體內產生比自然生理狀態下更多的卵子。
一般為了提高未來的生育成功率,在凍卵時一般都會建議冷凍20個以上的卵子。
這個過程中,因為過高的雌激素問題,可能引發卵巢過度刺激綜合徵(OHSS),導致腹水、胸水、腹痛、心肺功能異常,嚴重的可能終身不育,甚至死亡。
過了適齡年紀的女性在生育時所面臨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比如阿嬌,她也選擇了凍卵,並且曾因為凍卵時的激素失調胖了9公斤甚至一度無法靠運動健身來減肥。
還有許多單身女性選擇凍卵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顆保險的後悔藥。
説保險,是很多人都看過了相關消息,有驗證:現在的技術可以將卵子的復甦成功率提高到90%以上。
是不是覺得還挺高、挺萬無一失的?
這只是其中的一個步驟。
假如取卵20個,理想狀態下,成熟卵大約80~90%,冷凍復甦率大約存活60~70%,受精率大約70%,養成3天的胚胎又有一定的損耗,從3天養到5天,養成率50%,再經過PGS篩查…
以美國生殖醫學會中的一份有關凍卵指南中給出的官方數據來看,單個冷凍卵子從復甦到成功懷孕,成功率可能僅有2%—12%,而費用則在幾十萬到幾百萬不等。
甚至還會有缺德的凍卵機構可能會忽悠女性,給你凍上十幾顆卵子,你高高興興把錢交了,完全不告訴你成功率有多低。
等到幾十年後解凍卵子,結果一個孩子都懷不上了?不好意思,後果自負。
所以與其説這是後悔藥,不如説是一張昂貴的彩票。
誠然,在健康和後悔藥中,很多人依舊會義無反顧的選擇後者。
但不可否認,健康、權利、法律、倫理、生育、經濟、科技、社會、女權…從來都不是非A即B的選擇題,背後總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不可能只講權利,不想其他。
總之,還是那句話:本來就存在爭議的問題,就事論事就好,不需要偏激。
你可以不建議,但不能禁止;你也可以不同意,但不能一言不合就人身攻擊。
這裏也包括那些張嘴“田園女權”,閉嘴“支持代孕的母狗”的人。
畢竟,你沒見前頭被人破口大罵“不配當代表”的孫偉還提議了將兒童罕見病用藥納入醫保,也沒見因“女權”二字被罵慘的彭靜多年來做了多少為女性發聲的事兒…
單身女性選擇凍卵意味着什麼?其背後的法律基礎與文化限制為何?會面臨哪些社會的挑戰?如果開放凍卵,會將我們導向怎樣的未來?配套法律法規如何完善?以及我們要為此改變什麼?
在一觸即發的性別對立罵戰背後,這些,或許才是我們真正需要思考的問題。
作者:震驚叔
閲讀【當時我就震驚了 ID:zhenjing2012】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