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港國安立法“新思路”看應對台獨“新可能”_風聞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0-05-29 09:52
【提要:#香港國安立法,説明:今天的中國大陸,對不能等待、再等待也沒有積極作用、反而會被動的局面,會不再等待,主動出手,會不懼外部壓力,持續到底;對港台,都應會理直氣壯的明確國家定位、主權,細化立法、執法;會“勿謂言之不預”的預先警告與突然行動相結合。#對台灣,採進一步細化立法、執法等言、文,並與“行”結合的方略,持續收緊對台獨約束,大概也快到時候了。難不成只有台獨能以漸進、蠶食“統一”的方式搞台獨,大陸不能持續加温“煮”台獨?】

一、大陸對香港國安立法展現“新思路”
全國人大在有些讓人“意外而又在意料之中”的授權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這是天經地義的!實際上,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容許這樣的國安法規漏洞長期存在。香港在中央授權後,23年仍未能立法,由中央立法來補上漏洞,理所當然!這是為自家房子補漏洞,豈容外人隨意置喙?!以往我們在此補漏上,是有等待,並展現了最大限度的容忍。現在,的確到了該補漏的時候了。外部説三道四者,應該認識,不能當真以為可以“馬善任人騎,人善便來欺”,以為中國會永遠讓香港在國家安全上處於“門户洞開”的狀態!
還可以説,本次大陸對香港國安立法,也展現了國家主權、安全管理的“新思路”,這或可至少能表述如下:
——中國近些年來,反覆申明、並用懇切的言、行來證明,中國是主張和平發展、永不稱霸的,但這些還是無法改變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全面抑制中國發展的用心和言行,一些外國甚至已經顯現出哪怕損害其自身利益也在所不惜的傾向(中美貿易戰已充分證實了這一點,而新冠疫情只是加速了中美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既然如此情勢不能短期內有所改變,中國再在關乎國家主權、安全的問題上,繼續留餘地、有等待,已屬“多等無益”,也不會產生積極效果。那就只好“一不做二不休”,只能直面外部勢力,以“鬥”爭“和”:“以‘鬥’來爭取可能的合作”,並有理有利有節的“做到底”了。
——中國對不能等待、等待也沒有積極作用反而會被動的局面,會不再等待,主動出手,會不懼外部壓力,理直氣壯做到底;會明確國家定位、主權,細化立法、執法;會“勿謂言之不預”的預先警告,也會與“意外”、突然行動相結合。
二、從對港“新思路”,看大陸應對台獨的“新可能”
同時,在以上表述之下,大陸應對台獨也會出現“新可能”:
——既然在香港問題上,選擇與外部勢力“以‘鬥’來爭取可能的合作”的方略;那麼,對台灣問題,採類似的進一步細化立法、執法等言、文,並與“行”結合的方略,持續收緊對台獨約束,大概也快到時候了。
難不成只有台獨能以漸進、蠶食“統一”的方式搞台獨,大陸不能持續加温“煮”台獨?對“無‘法’無天”且無情無義的台獨,大陸不可以“一不做二不休”?!還要等香港事態平息之後,再走一遍“以‘鬥’爭得對本國領土台灣的合於歷史法統和國際法規的權益”?……而再待事態平息?
目前,台灣的現狀是:台獨“面對武統不敢獨,內有法規不能獨,但想獨、要修憲、要温水趨獨”。
而台獨的“温水趨獨”乃至“修憲”,可能使得台灣逐步變為依其“法”“能獨”,並使得在綠獨民粹蠱惑下的民眾也“趨獨”。
這樣,大陸同樣是已經和也將面臨“不能等待、等待也沒有積極作用反而會被動的局面”,這就使得繼續相對被動的等待,不在言、行上持續加温“煮”台獨,恐怕已經不可能了吧?
三、面對“新可能”,台灣該怎樣?
而持續加温“煮”台獨,可以進一步細化立法、執法等言、文,並與“行”結合,這其中可以包括,例如:以超限思維應對台“温水趨獨”——將東沙乃至台灣某處變成“類金門狀態”,即對可唾手可得之物,但警、擊而先不取,……;等等。應該説,大陸在温“煮”台獨這方面的言和行,是可以依國之根本大法、反分裂法等法規,理直氣壯的細化法規並執法的,是可以有非常多可選項的。
而在台灣的人們,不能不面對如下問題和現實:
如果現在台灣真確要“獨立”,大陸是真不敢動手嗎?以往世界上有一國中要獨立出去的,不管是俄羅斯的車臣、西班牙的加泰羅尼亞,會面臨怎樣的舉措、局面?
毛澤東曾説過,“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以此而論,對台獨這中華民族復興道路上的“灰塵”乃至“絆腳石”,不是遲早要清除嗎?對台獨,大陸不是準備了幾十年,只待時機而已嗎?
有人覺得,大陸不會對台灣動手,因為這可能帶來西方的反對乃至“封鎖”,將影響經濟發展……
這些人看到沒有?——俄羅斯為“克里米亞”問題,至今還在被西方“制裁”,這是對經濟有影響,但是俄國執政當局是被整垮了?還是更多的獲得了俄民眾的支持和理解?而大陸依據涵蓋兩岸的國法,解決一國內的統一問題,而且是不得已的出手,比之“克里米亞”問題,難道不是更有法理依據嗎?
因此,還是請台灣的綠獨們乃至其他抱不切實際念想的人們,都能做不同類型的“慎獨”吧!並希望在切實的“慎獨”、審視與審思之後,看清兩岸形勢,看清地區和民族前途、天下大勢。還是應在“不敢獨、不能獨”之後,自覺的加上“不想獨”,才為妥。——因為,“獨”不可能真正符合台灣民眾的眼前與長遠的利益,還完全可能成為外部勢力企圖阻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棋子(且此“子”僅是、只能是“馬前卒”,而此“卒”的前路或曰“命與運”應能推演、想見),……。
這,是否是“何苦來哉”?這裏以為,在台灣的人們,實在應該獨立思考、“慎獨”,而做出明智選擇!
陶文慶(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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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若愚:全國人大審議涉港法案,有些人不必再抱有幻想了 https://www.guancha.cn/wangruoyu/2020_05_22_5513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