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動物法》_風聞
简单快乐-2020-05-30 15:39
作者 三叔侃侃
和一些愛貓愛狗人士的溝通,你會發現很大一部分“動物保護主義者”的邏輯思維能力差到令人髮指,他們往往有這樣一個公式:
“你不同意通過立法的形式禁止虐待動物=你贊同虐待動物=你內心殘忍邪惡=你對人類也和對動物一樣殘忍=你是潛在的犯罪分子”
看啊,我內心兇殘
看啊,我助紂為虐
如果他們會畫畫,估計應該是這樣一幅形象

面對我如此窮兇極惡之人,愛貓愛狗人士仍然前赴後繼,仗義執言,絲毫不畏懼我的兇殘本性!在鍵盤上拋(xiu)頭(zhi)顱(shang),灑(luan)熱(yao)血(ren)!實乃我中華民族之脊樑!
明明自己無知(聽不懂立法邏輯)偽善(該吃動物照吃,該夾老鼠照夾)又野蠻(粗暴干涉他人自由),卻偏偏要擺出一副大善人的面孔,而且還真的能把自己感動的稀里嘩啦,不噴這種人噴誰
違法的是傳播虐待動物的暴力血腥行為,不應該讓這樣血腥的行為被廣泛傳播,帶來消極的公眾影響。那麼這樣一種思路,我認為是可取的,保護人類自身不被血腥暴力行為侵犯心理健康的權益,那麼從這個思路上來看,就説的通了。
事實上,法律一定要秉持一個謹慎的原則,越是嚴厲的法律比如刑法,就越應該如此,不可隨意動用去解決一切問題,否則後果難料。比如南京彭宇案,法官在司法過程中隨意的一個小小錯誤,就足可以讓全國道德水平倒退十年。更何況是要重新立一部新的法律,其影響更是深遠,絕不可憑着一己好惡而輕易行之。
關於寵物犬,流浪貓狗氾濫,傷人事件的報道也是層出不窮,而被傷害者的自衞和反擊遭到輿論圍攻的報道也並不鮮見。
你看得到一部分參與立法者的態度,他們覺得應該禁食貓狗肉,而對於流浪貓狗的處理,缺沒有看到他們有什麼特別明確的態度。
一,具體到實務中,如果虐待動物算作犯罪,我們面臨着第一個問題就是:福利主義者“萬物平等理論基礎”是站不住腳的,沒有合理理論基礎來支持禁止虐待動物。(很多人似乎對這個邏輯基礎有疑問,那我説明一下,這不是我提出的,是保護動物的動物福利主義者提出的理論基礎,是為了為動物爭取和人一樣的權利而提出的。他們認為萬物應該平等,而人和動物也是平等的,那麼人既然不能隨便傷害人,也就不能隨便傷害動物)
比如説:蟑螂以後能不能殺?果園的農藥還能不能打?老鼠夾還能不能用?被藥噴死的昆蟲死前抽搐非常痛苦別説你沒看到過,這算不算虐殺?
如果説我們還能繼續踩死蟑螂打農藥夾老鼠,那麼顯然,在支持立法者眼裏萬物也是不平等的,即只有某些哺乳動物才能在支持立法者手裏得到不被虐殺的待遇,萬物平等邏輯本身還是有階級之分的,那麼動物和人類平等也是無稽之談,既然是無稽之談,動物保護理論基礎就是不存在的,那麼為什麼某些動物應該享有人類才有的不被虐待的權利?有什麼站得住腳的理論支撐?
不要説是人性,人性可以允許你要了豬羊牛雞鴨魚的命,卻不允許你打貓打狗?殺和打哪個更可惡?
不要説吃肉是為了生存的必須,不吃肉你餓不死,中國人民能隨時吃上肉的歷史不超過七十年,吃肉根本不是什麼生活必需。
自己照樣為了吃得開心快樂殺戮吃肉,卻強迫別人一定要立法保護一些動物然後宣稱自己善良,這某種程度就是偽善。
偽善不偽善倒也沒關係,你自己的善良和道德標準由你自己決定,可是你不能強迫他人都按照你的道德標準強行立法做事。
相比於貓狗是否被虐待,我更關心人是不是能有在不突破法律底線的前提下自由選擇自己道德標準的權利。
二,我們面臨的第二個問題是保護權益的混亂,那就是當動物的生命權不能也不該被保護的時候,談它的健康權保護沒有絲毫意義,也無法真正實現。
首先,要立法,總得知道這部法律想要保護什麼,比如是人的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財產權等等。而生命權是大於健康權的,因為健康本身就依託於生命,我不可能不傷害你的健康卻傷害了你的生命。
其次,刑法上有一條重要的類推原則,“入罪舉輕以明重,出罪舉重以明輕”。所謂入罪舉輕以明重就是説一個輕的行為在刑法當中都規定為犯罪,你這個行為比它重,即使刑法沒有規定,也應當作為犯罪來處理。所謂出罪舉重以明輕指的是比你這個行為嚴重的刑法都不認為有罪,那麼你這個比較輕的行為,自然也不應該當做犯罪。
這個原則是一個重要的邏輯,是保證各種行為不會亂套的保障。舉個例子,盜竊比搶劫行為輕,假如有一天搶劫不算犯罪了,那麼盜竊自然也不應該算犯罪,因為如果盜竊仍然算作犯罪,那我就直接搶劫不就好了?
所以,很多“保護動物人士”保護動物不被虐待企圖保護的是動物的“健康權”(打引號是因為動物沒有這項權利),但是事實上,動物連“生命權”都沒有(國家保護級別動物是另一回事),何談“健康權”呢?如果你真的保護了動物的健康權,那就自然要保護動物的生命權,如果不保護生命權,那麼就會出現以下場景:
今天你回到家,發現你家貓被老婆踹了兩腳腿折了,你擔心被鄰居發現舉報你虐待動物,你有兩個選擇。
1,按照愛貓愛狗人士的做法,大義滅親把你老婆告了,判她兩年。
2,按照女拳師的做法,堅定的站在老婆一邊,這個時候你突然驚喜的發現虐待貓雖然犯法,但是殺了它並不犯法,雖然你的貓只是斷了腿,生活尚且可以,但是你為了你老婆的惡行不被人發現,仍然結果了它的性命,畢竟貓死了,誰還知道它腿瘸不瘸呢?
所以,看到了麼?本來你以為你是在保護動物,結果卻是提前殺了它?為了避免這種問題,你必須繼續立法,即殺害動物也違法。
這就有意思了,全國人民突然一夜之間出了家一般,農牧業全線崩潰,豈不喜聞樂見?哪天你開車路上不小心撞死一隻野貓,難道都算你交通肇事罪?
所以回過頭,動物沒有生命權,也沒有健康權。虐貓虐狗的視頻之所以被人不太接受,並不是因為虐待貓狗本身,而是傳播視頻有血腥暴力,不利於人類自己的身心健康和社會秩序。而當你真的立法後,誰會傻到還把視頻公佈網上呢?貓狗又沒有出生死亡登記,鄰居在家裏虐殺一隻貓,你又如何得知?如果你隔着窗户看到鄰居在虐貓,你有沒有權利在沒有鄰居允許的情況下衝進去救貓?如果説你看到鄰居在虐殺人類,你當然可以衝進去,但是,貓的健康權能不能大於人的住宅權?這些統統都是難以界定的問題。而這根源就是,貓沒有像人一樣被賦予一個大於一切的生命權,以至於對它的健康權保護時,一系列的問題就會接踵而至。以至於根本無法起到保護作用。
三,這個問題不值得投入如此多的司法資源。
前面已經説過了,由於種種實務中的困難,想要真正落實禁止虐待動物要付出的代價和很大,而這將浪費掉大量的司法資源,而我國因為長期司法資源的緊張,連三審終審制度都無法推行,浪費大量的資源在不那麼重要的領域,純粹是吃太飽的人吃飽了沒事幹撐的。
因此,虐貓虐狗好不好?肯定談不上好。但是這並不是隨隨便便就將其納入法律範疇的理由。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
有些人張口閉口立法立法,卻連法是怎麼立的都不知道。不知道沒關係,問題是根本不願意知道。既想立法,卻又壓根不願意尊重法律的原則和判斷邏輯。那麼我就想請問,你們到底是想立法,還是僅僅是單純的想利用法律懲罰自己個人看不慣的事情來進行泄私憤?
最怕《反虐待動物法》淪為口袋罪。
舉個例子來説,如果有一條法律説“禁止美女入內,違者槍斃10分鐘”。
那什麼樣的人算是美女呢?就完全是由執行者來判斷了,只要願意,鳳姐都可以是美女。
因此,如果真的要如網絡上呼籲的那樣,進行“虐待動物”立法,本身就是一種註定變成口袋罪的事情。
畢竟,什麼樣行為才能算得上“虐待”,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觀點。
你可以認為那種將貓貓狗狗裝進袋子裏毆打,聽它們慘叫而哈哈大笑的人是虐待動物。
農村過年殺豬,給豬脖子來一刀,然後按住它,看着豬不停掙扎流血後死去,算虐待嗎?
把張牙舞爪的螃蟹捆起來,硬生生地放進開水或者蒸鍋裏煮死,算虐待嗎?
路邊一個小朋友正在撒尿沖垮螞蟻窩,算虐待嗎?
有人抓住一隻蚊子,將它放在蚊香前面逐漸看着它被燻死,算虐待嗎?
同時,如果真的設立了《反虐待動物法》,是否意味着所有動物都應該被一視同仁,被保護?
那麼,宣傳海報如果換成這樣子,還有幾個人會支持:(重口味,建議跳過)

故此,我們可以下結論:所謂的反虐待動物法,終歸只是一場鬧劇。
但問題又來了:為什麼在如今這個時候,莫名其妙又開始炒作這種事了呢?
從禁食狗肉到“反虐待動物”,背後的指導思想都是“西方文明”
最近關於動物引發的爭議,其實並不僅僅只有這個呼籲立法而已。
最近,沿海某經濟特區宣佈將禁食狗肉。
理由不是什麼狗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這種以人為本的動機,而是:
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強調:“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中國香港、中國台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所謂的發達國家和地區這麼幹,因此我們也要這麼幹,這才是現代文明要求。
説直白一點:因為“西方”不開心了,所以我們要立法禁止。

可中國的法律,為什麼只是為了討好“西方文明”歡心,而沒有真正顧及國人利益呢?
從邏輯角度來説,這明顯是將人類直接和動物等同了。
這依然是西方文明的調調,找幾個“非營利組織”出來大聲疾呼,要求動物和人一樣平等。
打着高大上的旗號,試圖將“美好的西方價值觀”植入到我們的腦海之中。
這玩意,美國的政客最喜歡了。
誰沒有幾個“環保理事會主席”“動保顧問”的名頭?
民主黨希拉里是什麼樣的人,黑料網上一抓一大把,不過就如半佛仙人吐槽的那樣:
估計是一輩子被綠習慣了,所以希婆熱衷於各類“綠色的環保事業”。

總之,這些政客想要通過組織背書的形式,告訴大家:
你們中國人還是太原始落後了,需要我們文明的西方人來指導教育。
而類似環保組織背後到底有多少西方金主在指揮,這也是網上能查到的東西。
只要你們乖乖聽話,就可以像是貓貓狗狗那樣,成為我們的寵物。
哦對了,一定要閹割哦,否則你們的身體會生病的。
然而,西方文明面對一場疫情,已經暴露了社會達爾文的本質——弱肉強食
作為多年指導國內各類環保、動保運動的西方帶善人們,面對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按説應該全力以赴拯救每一位病人對吧?
結果是什麼樣,大家也都知道了。
整個西歐,半數疫情的死亡者來自於弱勢羣體——養老院。

在英國,護士可以憑藉個人心情選擇拔掉病人的呼吸機。

在美國,黑人死亡率遙遙領先,而懂王感慨一句“這就是人生吧”,繼續要求復工。

在加拿大,31名老人被活活餓死

不過是一場被“不文明”中國用兩個月就基本控制的“小場面”,怎麼到了西方就這麼糟糕?
説好西方國家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啊?
既然你們連本國人民的生命權都無法保障,又何來精力關心咱們中國的動物生存狀況呢?
所以説,通過疫情的考驗,西方文明的真面目赤裸裸地暴露在我們面前。
這不叫社會達爾文主義,什麼才算呢。
那麼,我們國內的某些人士,是不是還要對西方文明唯馬首是瞻,西方説啥,我們就做啥呢?
一點猜想:正是因為這次西方“拉胯了”,才希望用保護動物名義重新拖住我們的後腿
從理論來説,現在疫情剛剛得到基本控制,國內百廢待興,所有人應該考慮的問題是如何快速恢復經濟,讓大家盡快回到原有的生活、工作節奏中去。
與此同時,西方卻深陷於疫情困局,至少短期內根本無法恢復到咱們國內的水平。
前面也説過,疫情對西方文明價值觀衝擊特別大,那些10年前紅遍網絡的公知雞湯全餿了。
人比人氣死人,看看中國人和西方人的處境,怎麼看都是我們更應該有資格自稱“文明”。
那麼對西方國家來説,這當然是不可以接受的。
所以我忍不住產生了陰謀論,真的只是陰謀論哈:
又是狗肉問題,又是虐待小動物,歸根結底還是倆目的。
其一,最大限度消耗中國本來應該用於恢復經濟的資源、人力物力、吃瓜羣眾手機流量。
其二,重新確立文明優勢,佔據制高點引導中國人愛惜動物,轉移我們批評西方的注意力。
還別説,你看最近動物事件運作得挺成功,狗肉全中國禁食了。
而“虐待動物立法”也頗有一呼百應的味道。
只要類似的事情得到順利推進,接下來更多的把戲還在等着中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