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吧搭訕不成惱羞成怒與女子打架,雙方都被行拘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20-05-30 15:28
電影中大家應該看到過,年輕女性在酒吧喝酒,異性上前搭訕的場景。
4月底的一天凌晨,浙江金華東陽一酒吧內也發生了這樣的一幕,可是和電影裏不同的是,男子搭訕不成後,惱羞成怒地和女子打起了架。

店內的公共視頻顯示,4月26日凌晨3點多,一名男子曾多次到一名女子跟前説話,而這名女子並沒有搭理他。
回到自己的酒桌前,男子拿起酒喝了下去。
而他身邊的朋友跟他説了幾句話後,男子拿起桌上的打火機扔向搭訕過的女子。女子也不甘示弱,將打火機扔了回去。隨後兩人便爆發矛盾,直接打了起來。

據瞭解,當時男子看女的長得還可以,就想讓她陪自己喝酒,但是女子只想自己喝,不肯和其喝酒。屢次被拒後,男子的朋友開始嘲諷他,男子覺得自己沒面子,於是隨手將手上的打火機扔到了該女子的胸口處,女子再將打火機扔回後,兩人就打了起來。
民警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將兩人帶回了派出所。
此次鬥毆案件男子臉部多處破裂、女子下巴及手部紅腫。
最終,男子因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女子則因為毆打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民警表示,如果該女子第一時間選擇報警,而不是將打火機扔回去和對方打架,公安機關只會對該男子進行處理,而不是將雙方都拘留;如果該女子下手再重點,將男子打成輕傷,她將負刑事責任。
處罰依據:
因男子李某對女子吳某搭訕遭拒,李某惱羞成怒後將打火機扔向吳某,而後李某又打了吳某兩個巴掌,屬於尋釁滋事違法行為,情節較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給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因吳某向李某扔回打火機後,李某沒有繼續違法行為,並坐回自己位置,但吳某又起身衝向李某,同時抄起凳子砸向李某,而後又拿起桌上鐵質枱燈連續砸向李某面部,存在主觀故意過錯,屬於毆打他人違法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衞的範疇。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吳某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處罰。



(綜合自浙江金華台、東陽警方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