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冷靜不下來_風聞
拖延症拯救计划-公众号:zhengjiutuoyanzheng2020-06-01 15:20
文/Villette,首發於“拖延症拯救計劃”。
吵了近兩年的“離婚冷靜期”最終還是被寫入《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起施行。此消息一出,網絡上反對聲一片,偶有支持的聲音,也被淹沒在眾口鑠金當中。未婚的、已婚的、打算離婚的、暫無離婚計劃的、已離婚的……紛紛介入到對“離婚冷靜期”的討論中來。
離婚就要變難了是不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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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離婚冷靜期”的內容:
簡而言之,30日的冷靜期之內,有一方反對便可以撤銷離婚登記申請。冷靜期滿後再過30日,有一方不願領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申請。也就是説,理論上“離婚冷靜期”實際上可以長達60天。
面對網友鋪天蓋地的質疑,專家又説離婚冷靜期僅適用協議離婚,家暴、出軌等訴訟離婚不在此範圍內。而事實上,訴訟離婚的週期更長。
此前的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情況下,第一次起訴不判離,等待6個月後才可以再次起訴離婚。而《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
分居6個月延長到1年,由此可見,訴訟離婚這條路也變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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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關於設立離婚冷靜期的目的,傳播最廣的是白巖松的答覆。
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則表示,離婚太多太隨意,某種程度上也會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和後果。“離婚冷靜期”設立的出發點,是讓當事人慎重地、考慮成熟後再行使自己的離婚權利。李少平稱,“不要因為一時的吵架、頭腦發熱”,就拆散了一個家庭。
但二者的説法並不能令人信服。首先,由離婚人數多推導出衝動離婚的人多在邏輯上是不成立的,復婚率高才能説明離婚草率。但也不要忘記,我國夫妻離婚還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復婚率參雜了多少水分我們不得而知。
就算輕率離婚的人多是事實,那麼衝動結婚的人恐怕也不在少數,要不要也為他們設定一個結婚冷靜期呢?“真想離婚的不差這一個月”,真想結婚的應該也不差這一個月吧?
更何況,頭腦發熱離婚的人還有復婚這一選擇。可能疫情當下,由於採取預約制,婚姻登記確實是不大容易。但一般情況下,不過就是半小時的時間成本以及9塊錢的金錢成本,真正後悔離婚的人不見得不願意付出這麼低的成本去挽回。
代表們語焉不詳的背後是,我國離婚率已經連續15年上漲,結婚率呈現出下降趨勢。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以來,出生人口已經連續三年下降。
由此可見,我國的婚育市場並不樂觀。在這樣的背景下,提高離婚的門檻似乎是最容易實現的。今天公共權力介入了離婚,是否有一天會介入結婚、生育呢?是不是終有一天單身税、生育税也要收起來?這裏説的單身税、生育税不是指向特定的人士徵税,而是讓已婚人士、已生育人士獲得税收減免,此類政策早已在德國、美國等國實行,至於我國是否會步上後塵,誰也説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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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離婚冷靜期”並非中國原創。
美國雖無全國統一的離婚程序和要求,但離婚冷靜期是普遍的,比如紐約州至少要3個月,有的州有分居要求,冷靜期通常為6個月至1年以上。
新加坡對於離婚的限制更為苛刻,夫妻在結婚3年內不得提出離婚,除非訴方承受了異常的傷害或艱辛。協議離婚需要耗時3至6個月,訴訟離婚則起碼耗時12個月。
韓國的離婚率曾位居世界前列,有鑑於此,韓國自2008年6月起實行“離婚熟慮期”。夫妻之間如有離婚意向,須向家庭法院提出離婚申請,但法院不再會馬上接受申請,夫妻要經過一段“熟慮期”,有子女的夫妻為3個月,無子女的則為1個月。
乍一看,發達國家的人們想要離婚也很難。但離婚不易的背後,有完善法律援助體系(比如遭遇家暴的人會被帶到避難所),更不必説離婚後的贍養制度了。
在美國,一般情況下,離婚之後收入較高的一方需要贍養對方。具體贍養時長視情況而定,有些州要贍養至對方結婚,有些州要贍養至對方找到工作。
至於新加坡,丈夫有義務在離婚後贍養子女(一般直至21歲)和前妻。但在某種情形下可不需要支付前妻贍養費,其中包括短暫婚姻或妻子擁有良好的收入。
雖然我國專家也説“離婚冷靜期” 是為了保護弱勢羣體,但遺憾的是,這種保護還停留在口頭保護,相應的配套機制並未建立。
參與了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撰研討的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冉克平在接受界面新聞採訪的時候是這麼回應的:
所謂的“保護弱勢、實現公平”實在是毫無説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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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清華大學的一次演講中指出,近年來74%離婚由女性提出。
老實説,我也是偶然得知這個數據的,但一點也不感到意外。
畢竟,妻子遭遇家暴取證艱難、求助無門,丈夫婚內出軌、轉移共同財產等新聞多有耳聞。作為婚姻中的弱勢羣體,女性在社會上獲得的援助本來就少得可憐,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就當前來看,對於弱勢羣體來説,並無多少裨益。協議離婚裏有多少人是好聚好散,有多少人需要對方的良心發現才得以結束婚姻生活?又有多少夫妻談攏後,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反悔而拒絕離婚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這些數據是無法量化的。
有人會説,協議離婚走不成,不是還有訴訟離婚嗎?問題是,訴訟離婚所耗費的金錢與精力遠高於協議離婚。對於法律意識差、經濟地位低的人來説,離婚很有可能成為一件遙不可及的事情。
更何況,離婚冷靜期的設置真的就能降低離婚率嗎?或許短期來看,是可以的。根據韓國統計廳公佈的離婚數據,韓國實施離婚熟慮期制度以後,離婚案件的數量逐年下降。但這些數據似乎並不足以説明問題,因為近年來韓國的結婚率也在逐年下降中。而在離婚代價非常高昂的國家,比如美國、法國,仍然有着居高不下的離婚率。
離婚變麻煩,會不會導致結婚的人更謹慎?起碼根據網友的反饋來看,有不少人表示要慎重結婚。當然,實際的效果怎麼樣,民政局總會公佈數據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