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音樂、網易雲,為什麼做好音樂平台的都是遊戲公司?_風聞
蓝莓财经-客观深度的财经分析2020-06-05 23:13
不要試圖去填滿生命的空白,因為,音樂就來自那空白深處——泰戈爾。
忙忙碌碌的快節奏工作、學習、生活中,對於不少人都需要一些愛好去填補自己精神上的空白,有人喜歡健身運動、有人喜歡遊戲社交、也有人鍾情寵物物件,當然也有人喜歡聽音樂。
聽音樂可以説是如今比較普遍的一種休閒方式,根據艾瑞諮詢發佈的《2019-2020中國手機音樂客户端市場研究報告》顯示,如今中國手機音樂客户端用户規模穩步增長,2019年整體用户規模較上年增長6.6%,達5.80億人,預計2020年將增至6.18億人。
如此龐大的基礎用户規模意味着音樂市場中埋藏着十分可觀的商業價值,這也是前兩年音樂平台之間你爭我搶,版權大戰的原因,而上月末騰訊3分鐘歌配15秒廣告事件又再次將音樂平台盈利與變現拉到用户視野內。
不過也因此發現一些有趣的事,就是做好音樂平台的這些公司,無論是騰訊系音樂平台還是網易雲音樂,背後站着的是騰訊與網易這些泛娛樂化生態的公司。騰訊為何着急現在開啓音樂平台的廣告投放?又為何騰訊、網易這種泛娛樂的公司做音樂平台才更好呢?
版權戰雖然已經結束,但體驗戰卻陷入“穀賤傷農陷阱”
根據艾瑞諮詢發佈的《2019-2020中國手機音樂客户端市場研究報告》顯示,QQ、酷狗、酷我三個音樂平台位列三甲,網易雲音樂位列第四有8000+的用户月活,再往後的蝦米音樂就更低,只有2800萬+。
而根據天眼查數據顯示,酷狗音樂在2017年4月11日被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併購,而酷我音樂也在2019年3月27日被騰訊音樂娛樂集團併購,所以説看似前三甲羣雄四起,實際上幕後是騰訊一家獨大。
同時近年來用户版權意識逐漸增強,這一點無論是從網絡文學付費閲讀還是視頻平台付費觀看都可以看出,同樣的在音樂付費上已經有不少用户養成了付費收聽音樂內容的習慣。
iiMedia Research數據顯示,近八成的受訪者對付費收聽下載音樂表示支持,這其中42.8%認為付費音樂有利於激發音樂人創作熱情,30.9%認為有利於版權規範,26.3%理解付費是手機音樂廠商保障良好運營的關鍵。
所以以騰訊的視角來推測,騰訊可能認為一方面版權之戰已經區域尾聲,自己已經拿下了國內音樂領域的大部分江山,而且本身國內音樂創作者的收入不佳狀況以及自己長期以來的支出壓力,都成為其測試性的進行廣告投放的原因。
但是騰訊想的還是過早,雖然如今版權戰已經逐漸成為過去式,但擺在眼前新的體驗戰才剛剛打響,在線音樂平台尚不能過度沉迷在付費思維,容易跌入“穀賤傷農陷阱”。
“穀賤傷農”是西方經濟學中用來闡述供需關係的經典案例,大豐收之年,產量雖然提升了,但是供給過多,價格上不去,收益並未提高,甚至可能反降。
對於音樂行業也是一樣,如今各種各樣的音樂平台太多了,無論是經典老歌還是新歌原創,爆炸的內容增長吸引了更多長尾用户,但是內容增多的背後是“奶頭樂”式的低緯度音樂充斥其間,用户時長被更多低級趣味佔據,量大了,但是獲取音樂的效率卻不升反降,跌入“穀賤傷農陷阱”。
就像前段時間先是全網火爆,而後由楊坤老師帶頭,遭到全網diss,最後還被拔出是抄襲的《驚雷》,還有更早之前熱度頗高的花粥,也是深陷抄襲與唱功不佳的輿論之中,類似的音樂作品與製作人充斥着各個音樂平台。
其實從本質上來説“穀賤傷農陷阱”,是由於供給與需求端的不匹配造成的,用户想要最求更好品質的音樂來滿足自己的體驗需求,但市場上良莠不齊的音樂內容使得用户難以憑藉自身的音樂知識去甄別其內容的好壞,往往容易帶偏、隨大溜。
但這些因流量而爆火的內容往往是經不住時間的考驗,最終露餡、出事,反而會一次次消磨用户對音樂的信任度,最終造成用户體驗的整體下降。所以對於的音樂平台來説,到了整合內容,加強監管與培養的地步,以平台的力量去進行內容的篩選。
以往來説,音樂平台大數據的運作目標只停留在將“合適音樂內容推送給有此類型喜好的用户”這一點上,同樣的,平台也能以相同曲目的調律內容去進行大數據分析排查,從源頭去解決抄襲等問題,以違禁詞彙去剔除有不良信息傳播的歌曲,打好體驗戰,全面提升自身品質,為以後的付費變現鋪路。
當然不支持廣告並不是説,音樂平台就要放棄盈利,而是説在嚴重影響到收聽體驗的廣告方面需要謹慎,並且要把眼光放在遠方。
ed的掘金已出,現在需要的是ing與will的IP價值變現
用户並不是對付費下載或者會員聽取怨聲載道,而是對插播廣告引起的體驗差而不滿,前兩者的盈利方式依然可行,而且這些泛娛樂化的企業在進行音樂平台發展的時候,往往不會只看到音樂平台本身的價值,他們反而會將音樂與自身生態相結合,進行邊界更廣闊的價值變現,
這也就是為什麼做好音樂平台的總是騰訊、網易這些泛娛樂生態的企業,因為他們可變現的地方更多。
仔細觀察這兩年音樂平台的發展,會發現他們已經逐漸停止了一味對版權的追求,反而是各種簽約培養了不少的藝人、歌手,如果説買歌的版權是ed,是買那些知名音樂人的歌曲版權,是過去式,那麼做全新的音樂內容,培養音樂人就是ing,是進行式乃至will將來式。
iiMedia Research數據顯示,超六成受訪者曾通過手機音樂客户端聽過獨立音樂人作品。隨着越來越多的音樂平台願意去支持、去扶持這些原創音樂人,使得這些原創音樂人有了更多的機遇去遇到自己的“知音”,為音樂的商業化變現創造了更多的可能。
而對於音樂平台來説,IP價值是可供挖掘的重要方面,包括打造IP紅人以及IP內容。
IP紅人指的是打造一些,其實如今演員、歌手、藝人等角色之間的界限十分模糊,更多年輕用户嚴重關心的點聚焦到某個特定的“紅人”身上,他/她本身就是一個IP,有他/她參演的影視作品、演唱的歌曲就是這些用户的消費目標。
應援已經成為追星消費的重要環節,歌曲應援、衝榜更是粉絲們樂意做的,他們對這些作品內容的消費不單單僅限於自身的音樂體驗,有的甚至要一人買很多份以便為喜歡的明星應援,這些都是用户自身樂意,而能幫助平台變現的點。
比如在今年的5月15日消息,網易雲音樂宣佈與少城時代達成版權合作,雙方將在音樂版權、藝人推廣、音樂演出、在線K歌等方面展開合作。而少城時代娛樂集團是一家集音樂、經紀、影視、發行、製作、版權管理、大型現場演出活動於一體的綜合娛樂集團,這二者的合作也能看出當紅藝人IP對於音樂平台的價值。
而IP內容則是指將音樂作為一個配角,在影視、戲劇、遊戲等各個內容生態中發揮自己的價值。因為音樂本身的價值以及其穿插在各個項目中的價值,這二者的綜合才是如今音樂平台的整體價值。
還記得97版香港TVB《天龍八部》那個一出場自帶BGM,帽子裏“藏着音響”的喬幫主嗎,可謂是一代人對金庸武俠劇的經典印象,而提起它的主題曲《難忘的經》,就更加驚為天人。林夕作詞三千首,最高峯當屬《難忘的經》,這是經典的影視IP與音樂的大交融,無論是看到IP還是聽到音樂,都能聯想到另一方。
此外還有像被音樂搶了遊戲主角的大作《尼爾機械紀元》,遊戲大火的原因也離不開其精妙絕倫的背景音樂,甚至一度發行過限量版黑膠唱片、舉辦過交響樂會,是遊戲與音樂彼此成就的例子。
而且如今的同人音樂作品也十分豐富受歡迎,各種影視劇、文學作品、遊戲作品、動漫作品的作詞作取都十分豐富,而這些音樂作品本身就帶有着粉絲基礎,有更多的粉絲願意為其買單。
也因此騰訊也好、網易也好,這其中的價值都很清楚,也都願意為音樂平台付出,特別是騰訊旗下的文娛內容範圍陣容更加爆炸,可以推敲、發揮的地方也就更多,都是可以作為音樂“ing”變現的。
此外野心較大的還有Facebook,在5月28日,外媒報道稱Facebook發佈了名為Collab的新產品。這款應用從短視頻平台TikTok身上獲取靈感,旨在為用户提供新的音樂製作平台。
Facebook想要像短視頻一樣將音樂簡單化、碎片化、低成本的呈現出來,但就實際體驗而言,音樂不同於視頻是存在一定門檻與基礎的,低成本製作出來的音樂一般要麼是套旋律要麼是低質量,恐怕反而會不美。
所以説如今的音樂平台應該將眼光放的更長遠,不執着與眼前一點一滴的得失,提升整體平台的用户體驗,發揮音樂IP價值,培養更多的獨立音樂人。騰訊也好、網易也好,盯得都不能只是過去式的音樂版權,也不是現在式的廣告收入,而是未來式的整個IP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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