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上潑屎水?這事也暴露了:誰是最臭亂港議員!(香港新聞網)_風聞
guan_15573814801324-2020-06-05 19:19

朱凱迪説他所投擲的主要是“有機肥料”,跟上週許智峯扔的差不多,至於是否藏有蟲,沒有仔細研究。而陳志全形容是“有臭味的液體”。
有多臭呢?進入會議廳內的消防員全部佩戴氧氣罩及背上氧氣瓶……↓
(香港中通社圖片)
民建聯議員黃定光則懷疑,其中的咖啡色液體是糞便,指這次的“臭蟲”比許智峯扔出的“臭彈”更臭。
另一名民建聯議員周浩鼎,直斥朱凱迪舉動“離曬大譜”(非常離譜),竟手持玻璃杯朝前方潑灑臭物!
周浩鼎説,早前已有議員因為會議廳內的臭物而不適,同意需要報警處理。
據悉,許智峯、陳志全、朱凱迪行為涉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c)。
該條例明確,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騷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持續犯罪者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元。
這“任何人”當然包括“立法會議員”!
會議結束後,多名建制派議員就前往灣仔警察總部報案,要求警方儘快對涉事的反對派議員採取行動。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亂港派”第一次在立法會扔臭物。
5月28日,他們為阻撓《國歌條例草案》二讀通過,賤招盡出,許智峯更是拿起一袋腐爛植物擲向主席台,會議廳即時傳出濃烈惡臭。
當時,不少議員掩鼻離開,議員陳凱欣感到不適嘔吐三次,由救護員送院。事件令會議暫停近5小時。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會大樓5月26日曾因異味報警,當時許智峯對秘書處聲稱臭味源自其辦公室的腐爛盆栽,並表示發現後已馬上棄置。
但是兩天後卻出現在會議廳,説他沒有預謀都沒人信吧。
扔完“臭彈”扔“臭蟲”,有網媒諷刺道,“最臭議員又有新人選。”
香港網友則憤怒表示,應該使用法律手段制裁在立法會搗亂的議員,否則還會有下一次。“其實阻礙立法會開會是犯法,為什麼不告他們?”“上一個不拉,這一個又來,下一個就可以掟汽油彈。”
有網友認為有必要加強安檢措施:
“怎麼次次這樣,都不檢查就開會!(反對派議員)禍港殃民,無良至極。”
“從今之後,入會議廳前要檢查包裹。”
“支持梁君彥不要留手,強硬對付這班不知所謂的PK議員。”
“不要再縱容。”
還有網友表示,“泛民出這麼多陰招,都難阻國歌法通過,民心所向。”
6月4日下午4時45分,香港立法會大會轉至另一會議室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會議還未開始,許智峯再扔裝有惡臭液體的塑料瓶,跟着被驅趕離場。
(香港中通社圖片)
最終,《國歌法條例草案》以41票贊成,1票反對,三讀表決通過。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條例將於6月12日刊憲後生效,政府會加強宣傳及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