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權虐殺黑人、鎮壓示威是“種族歧視”和“雙重標準”嗎?_風聞
桃花舍主人-中国人2020-06-06 18:30
近日,美國四名警察光天化日之下在街頭殘忍虐殺一名黑人男子,引發美國很多地方以黑人為主體的抗議示威行動。美國警察和“國民警衞隊”殘酷鎮壓抗議行動,該國統治政權並放言要出動軍隊對付抗議的羣眾。
對於美國政權暴力機構虐殺黑人的罪行,國內主流輿論是跟着外國輿論(包括西方國家媒體和公眾輿論,以及一些非西方國家的批評輿論)稱之為“種族歧視”的;對於美國政權出動暴力機器鎮壓人民抗議行動的罪行,國內主流輿論則聯繫到美國政權平時以“民主自由”為名支持非西方國家的街頭騷亂的作法,批評美國政權“實行雙重標準”。這種批評,當然也是對美國政權暴行的表態,比那些平日裏“民主”、“人權”不離口、現在卻對美國政權的暴行視若無睹、閉口不談的西方“民主自由發達國家”要強得多。
但是,嚴格地説,這種批評也只是隔鞋搔癢,並沒有擊中美國政權的邪惡本質,某種程度上甚至淡化了美國政權的罪惡性。
美國政權暴力機構虐待黑人,是該國社會的常態,而像這次虐殺黑人的罪行,也是隔三差五地發生着的。這種罪行只是“種族歧視”?眾所周知,“歧視”一詞的語辭含義,是指“不平等地看待”,它只是一種人們交往時一方對另一方的態度,而美國政權虐待甚至虐殺黑人,是一種實際實施的罪惡行為,是植入在該國政治、經濟、法律之中的制度性作法。所以,這不是含混其詞的什麼“種族歧視”,而是不折不扣的種族壓迫。
是的,美國黑人遭受的是種族壓迫。四百年前,美國黑人的祖先被西方殖民者當成動物,販賣乃至綁架到北美大陸,那是種族壓迫;被販賣或綁架到北美大陸的黑人淪落為白人殖民者的奴隸,成為它們的私有財產,替它們種植生產作物、為它們從事艱苦勞役、被它們賣來賣去,那也是種族壓迫;“解放”黑奴後,黑人被白人殖民者“隔離”在社會的底層,在公眾場合必須給白人讓出空間,那同樣是種族壓迫;“廢除種族隔離制度”後,黑人在紙面上的“平等”下,仍然事實上被白人操控的政權從政治、經濟、法律等方面壓制着、虐待着,經常遭到類似這次的虐殺,這個,還是種族壓迫。而事實上,黑人作為一個羣體,在美國資本主義社會中總體上處於被剝削的狀態,所以,種族壓迫本質上也是階級壓迫。
美國黑人遭受的這種階級壓迫,是美國資本主義社會中制度性、文化性的,只靠反應式的示威抗議、痛訴呼籲,或者是什麼“選票”,是解決不了根本問題的。美國黑人,包括受資本壓迫的白人,需要受到啓蒙,“讓思想衝破牢籠”,以有組織的革命行動推翻該國不公正的社會制度。
至於美國政權資助、支持不願受其控制的非西方國家的動亂,同時強力鎮壓本國如這次一樣的人民抗爭,這不是什麼“雙重標準”,而是不折不扣的“唯一標準”——即有利於維護少數人統治和壓榨多數人的資本主義制度這個“唯一標準”。按照它的這個“唯一標準”,香港少數人的暴亂對它遏制中國有利,它就要資助、支持,美國黑人的抗議示威對它的統治不利,它當然就要鎮壓。
而按照普遍的人類正義來説,香港發生的是非正義的暴亂,美國正在發生的則是正義的抗爭,批評美國政權“雙重標準”,實質上是把兩個性質完全不同的事件混淆起來,背棄了人類正義。同時,這樣的批評者也實際上是把自己與美國政權等同起來,類似於乞求美國政權把自己收為同一陣營,這不僅是自作多情,更是自甘下賤、自認邪惡。
所以,我們現在要做的,不是人云亦云地“關注”美國政權的“種族歧視”、“希望”它“謹慎行事”,而應該是站在人類正義的立場上,揭露它對黑人的種族壓迫,敦促它改邪歸正。我們要做的,也不是稀裏糊塗地説它“雙重標準”,而應該旗幟鮮明地譴責美國政權支持香港暴亂、鎮壓美國人民的罪行,並團結世界上一切有正義之心的國家和人民對它施加壓力和制裁。這樣做,既符合普遍的人類正義,也符合中華民族的利益。
須知,美國政權有時候更甚於魯迅先生筆下的落水狗,它即便落在水裏,還不忘呲牙咧嘴地狂嗥恐嚇人們,等它上得岸來,它所做的就不僅僅是“聳身一搖,將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而將是露出獠牙的兇殘撕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