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下跪剛起身,下一秒就讓75歲老人流血倒地_風聞
后沙月光-后沙月光官方账号-2020-06-06 08:25
5月25日“弗洛伊德”死亡事件引發的全美各地抗議浪潮持續不斷,從最初的社會事件演變成政治事件。
民主黨重量級政客佩洛西、拜登等人都走到街頭與示威者互動,奧巴馬也出面為黑人發聲,控訴不公。
這一系列政治動作矛頭直指特朗普本人,向美國民眾傳遞一個清晰的信息:不能再讓特朗普繼續執政。當然,他們不會直接説讓拜登獲勝。
在特朗普方面,儘管他想用各種手段平息這場全民抗爭,但警察的所做所為卻一再刺激民眾憤怒情緒,警察執法的血腥和殘暴風格並沒改變。
之前,一些美國警察單膝下跪以及與示威者握手畫面,成了親美人士的救命稻草,尤其在台灣省媒體嘴裏,簡直是一碗可口又暖心的雞湯,他們還試圖把雞湯分享給網友們。
美國警察單膝下跪,有很多解讀,懺悔、認錯、祈禱、和解……總之是一派温馨的氣息。然而等警察起身後,這碗可憐雞湯馬上會被摔在地上。
6月3日,波特蘭警察們在示威者面前單膝下跪,沉默數秒……等記者拍完照片後,下一秒就衝向示威人羣,又是警棍亂舞,又是發射催淚彈,現場一片混亂,連女人小孩都沒逃過暴力。
昨天下午,紐約州第二大城市布法羅市(水牛城)發生的一幕又令人感到出離的憤怒!一名75歲白人老者,在清場時沒能及時離開,被兩名警察推倒在地。
老人後腦重重地撞在地上,不久,耳部流血,不省人事。
視頻顯示,用警棍推人的警察原本打算蹲下查看傷者狀況,但另一名警察拉着他繼續向前走去。當時至少有十幾名警察都像機器人一樣漠視地上的老人,而記者則被驅離。
目前老人正在醫院接受治療,院方稱傷情嚴重。
水牛城警方在聲明中宣稱,**“在涉及抗議者的小規模衝突中,一個人被絆倒受傷。”**而不是使用“推倒”。
紐約州州長安德魯·科莫很快對這一事件進行譴責,他稱該事件是“完全沒有道理和可恥的”。
視頻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全球網友都被美國警察的無人性執法感到震驚和憤怒,併為老人感到傷心。
就在警察推倒老人的這個地方--尼亞加拉廣場,前一天,這些警察還在這裏向示威者單膝下跪。
並且被拍到了同一名警察,下跪的有他,對流血傷者漠然無視的也有他。
所以,那些被“單膝下跪”動作感動到的網友,是不是有種自作多情的感覺?這個動作更像是發起攻擊前的蓄力準備,或者是為發起攻擊做好心理建設。
拜登上街與示威者互動時,也是單膝下跪,感覺有點怕怕
去年中國香港警察在執法時,如果發現有人受傷,哪怕是黑衣暴徒,也會進行及時救治。而美國政客和媒體卻沒完沒了指責港警是“人權侵犯者”。
再看看水牛城警察,連一個耳朵流血的昏迷老人都不聞不問,淡然走開,這就是“人權燈塔”對人權的理解。
狗狗們拼命塑造過的美國光輝形象,無論當年在雜誌上如何編故事、熬雞湯騙人,在互聯網時代,還能感動(愚弄)多少人?
人權只是美國的政治棍棒,它年年要發佈關於中國、俄羅斯等國的“人權白皮書”,以顯示自己是全球人權捍衞者,然後威脅要制裁這個國家或那個國家。
如果按照美國嘴裏的人權標準,美國至少要制裁美國五十年。
美國警察在國內執法的毫無人性風格,同樣反映到美國充當“世界警察”這個角色上。
1991年海灣戰爭,美國是以“警察”身份來到波斯灣的。
1995年波黑戰爭,美國同樣如此,帶着北約警員來到巴爾幹半島。
1999年科索沃戰爭,“世界警察”乾脆把塞爾維亞分家了。
2003年伊拉克戰爭、“世界警察”把“罪犯”薩達姆處死,並沒收了伊拉克人民的財富。
……
如果不是中俄一再阻攔,“世界警察”還打算在敍利亞“執法”。
美軍所過之處,無不是炸彈橫飛,生靈塗炭,它為什麼能如此無視生命的價值?從美國警察在其國內行為就可以看得明白。
美國“人權”是屬於極少數人的,“人人生而平等”,這個“人”概念,不包括印第安人、黑人、女人、無財產者,並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法律原則。
因此美國警察,只是單純的法律捍衞者。從社會秩序角度看,這沒有錯,但美國警察行為走向了極端,而不再去承擔社會責任。
加上美國與眾不同的警察管理體制,導致警察濫權、過度執法、有選擇執法、為所欲為的現象愈演愈烈。
作為最徹底的資本主義國家,美國的法律階級屬性眾所周知,因此,美國政府(無論民主黨是共和黨)都要加強和保護警察的執法權力,不會去主動約束警察的濫權行為。
小布什到奧巴馬執政期間(截取2005-2015,10年統計),警察執法致命案件每年為1000起左右,總共一萬多起,但被起訴的警察只有54人,定罪的只有10人。
基本上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決,高級警察(州一級警察部門領導)沒有一個被追責,更不要説聯邦警察部門的領導。
美國警察分為聯邦警察、州警察、縣警察、市警察,將近70萬名警察中,聯邦警察只佔8%左右,分佈在各州。但其它三種警察機構不受聯邦中央領導。這在全世界是罕見的。
所以,美國不存在白宮下道命令就能整頓全體警察執法亂象的可能性。
而體制又給予警察豁免權,南北戰爭之後就這類法律,1960年美國最高法院頒佈“有限制豁免權”原則,這樣,就算各級法院判處警察有罪,這項原則也會起作用。
失去了政府和法律雙重約束的美國警察又變得如何?
一,兼職賺錢成了平常事,警察在下班後,還能充當企業或個人保鏢、警衞、門衞……這次壓死弗洛伊德的警察,就給人當過兼職保安。
二,從保護違法犯罪(販毒、淫業等)變成從事違法犯罪。1994年紐約布魯克倫20多名警察介入毒品生意,在警車儀表盤偷藏毒品,隨時售賣,最終5人被起訴,而美國其它警察也屢有如此敗類。
三,警隊監督部門難以發揮作用,高級警察或州市首長會出於種種因素,叫停監督部門調查。別説警察,蓬佩奧被督察長調查時,誰滾蛋?
美國警察的不良風氣、腐敗行為,根本上來説是體制問題,包括管理體系、監督體系、執法規範都是如此。
這位75歲老人被推倒,能推倒美粉心中的“人權燈塔”嗎?不知道美國是否會有“良心作家”將此事當成素材寫進《紐約日記》?表達一下“人文關懷”,做一名合格的“記錄者”?
美國警察手中擁有的生殺大權,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被盤問者稍有動作,就可能被當場擊斃。在這方面,黑人又是最為突出的受害羣體。有人説這是美國允許持槍導致的,其實這是誤解,關鍵在於“襲警”嫌疑的判斷標準。
美國國會多名眾議員在6月2日提出要廢止“有限制豁免權”原則,不能再允許美國警察獨立於法律、政治之外。
不過,就算提案通過,也只是治標不治本,無法改變美國根深蒂固的體制問題。
隨着抗議活動的進行,美國警察暴力行為還會增加,如果政客要利用這些衝突去獲得政治私利,那麼,一旦警察被捆住手腳,問題難道不會更嚴重?
美國不是通過幾個法案就能解決問題,它需要一場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