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與秦帝國興亡的啓示(一)_風聞
历史阅读座-时事闲话,历史微语2020-06-0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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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很早便想寫點兒關於商鞅的東西,但囚於所學匱陋,更兼俗務纏身,只終日空想而已。近期終於稍得解脱,便立即舉筆索史,聊慰獵奇之渴。
最近這些年,隨着“文化自信”的重新建立,我們又來了一股國學復興的風氣。沒辦法,把孔聖人掃地出門到今天,錢是不缺了,但是總覺得精神上缺點兒支柱。再加上2008年一場金融危機,以及後來“一帶一路”建設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不斷深入人心,大家又發現,我們師夷長技百餘年,結果老師先不行了----尤其是特朗普這位“懂王”在2018年貿易戰,尤其是2019-2020年應對新冠疫情和全美暴亂的一通表演,更是徹底揭了西方“文明”的底褲。
我們要是再供着西方那幾本破書不撒手,不光德沒了,錢也守不住。於是本着缺什麼補什麼的目的,我們只好又返回頭再去燒祖宗的香。
國學當然是個很寬泛的概念,而現在一説起“國學”,我們在腦海中反映出的第一個印象基本都是儒家,諸如《弟子規》、《論語》、《大學》、《中庸》之類的。也應該,畢竟這都是幾千年來一直公開宣揚的東西,每一個王朝、每一個皇帝,無論他造過多麼大的反,謀過多麼大的逆,當他位極九五之後,總不會忘記囑咐我們的祖宗父母師長用這些來教化大家一定要忠信孝悌。這些東西的哲學基點都很統一:人之初,性本善。
中國最偉大的智慧在於陰陽學説,國學本身也概莫能外,有人性本善論,自然就有人性本惡論,只不過沒人願意告訴我們而已。雖然幾千年來,這種思想一直被人為的低調,但是它的倡導者和實施者一直很多,並且始終作用在我們這些草民身上。只不過配以儒家柔和的麻醉劑,我們沒有感覺到很疼痛而已。這裏要寫的商鞅與《商君書》就是“國學”中的另一面:“人之初,性本惡”的重要代表。
商鞅此人被歷史抬得很高,但是和孔孟比起來,卻總給人一種模糊之感。後來我實在忍不住,決定找找原因。按照慣例,我首先求助了百度,原因立即就跳出一個:儒家在百度百科裏的敍述有兩萬多字,而法家的僅僅九千多字。高下立判!孔孟之所以形象豐滿,是因為歷史不僅留其名,還詳細的留其學、留其政。孔孟以降之董仲舒、程頤、朱熹、陸九淵、王陽明,及至近現代之熊十力、梁漱溟、馬一浮等等,儒學之發展昇華,步步留名於史,甚或史書本身亦為儒生所作;而商鞅、申、韓之輩因其所學直指人性之惡,其政盡施帝王之術,故而其學、其政為王者私藏,歷史長河中便儘量留其名而隱其事了。
關於“性善”與“性惡”兩種哲學理論,我做不了太過理論化的解釋,估計也沒人願意看。但是我可以用一個例子來具象一下:
大家應該都知道孔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而西方的《聖經》馬太福音中則有這麼一句話“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
這兩句話看上去是在表達一個意思,但是背後卻隱藏着分別以“性善”與“性惡”為起點的兩種思維方式。
孔子那句話在強調“勿施”,而馬太福音則在強調“也要”。
“勿施”什麼呢?當然是“勿施惡”。因為認定“人性先天本善”,而後天又充斥着各種聲色犬馬、功名利祿,所以孔子的教育就落在教人後天勿施惡上。通過讓大家不斷約束自己“勿施惡”,最終迴歸到善的本性;
“也要”什麼呢?當然是“也要善待他人”。因為認定“人性先天本惡”,人有原罪,所以西方的聖賢就重在教育大家要後天為善。
最終表現在各自的民族行為上,中國人認為要回歸我的本性之善,就重在後天“勿施”,因為做的越多,錯的也就越多。因此我們就表現出保守;而西方人認為自己生來便帶着原罪,所以就要在後天多做好事,洗刷原罪,因為做得越多,對的也就越多。因此西方人就很主動和擴張。
所以在説“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的時候,不要只盯着善和惡,去把這兩種思想進行好與壞的臉譜化。它們每一個本身同樣具有兩面性:人性本善的哲學思想給了我們包容和博大,但是也造就了我們在近代的固步自封和抱殘守缺。人性本惡帶來了自私和侵略,但是這也是激勵人類不安於現狀,勇於探索,不斷前進的精神之源。
源自人性本善論的忠信孝悌,被皇帝們在中國的土地上講了幾千年,從黃河邊上的兩畝地講到今天九百六十多萬平方公里,卻硬是蓋不住泥腿子陳勝、吳廣那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革命口號。我們的史官記下“湯武革命”的時候,會説“Revolution”的傢伙連野人都不算。等“Revolution”們西裝革履有人樣兒的時候,我們已經有個書生坐在窯洞裏向他的革命對象,用湖南話鄙夷地稱呼“paper tiger”!我們的史書中,從來不缺扛支糞耙子,就敢跟前朝皇帝換工作的“真龍天子”。我們的靈魂深處從未因幾千年的“人性本善”灌輸而徹底祛除對“人性本惡”的記憶。中國人才是精神世界最完整的人!我們自古以來便不缺冒險的精神,更不缺變革的勇氣。
一 商鞅與商君書
商鞅(約前390—前338),戰國中期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地主階級革命家)、軍事家和軍事理論家。他是衞國國君的後裔,衞國是周朝的姬姓諸侯,所以他的本姓是“姬”,應該叫姬鞅,但後來諸侯宗室通常以國為姓,所以稱為衞鞅,又稱公孫鞅。後來他到秦國被封於商,才又稱商鞅。
通過商鞅的一系列改革,秦國只用了短短二十餘年,就從一箇中國西部邊陲半開化的小國一躍而成為“家給人足”,“鄉邑大治”,“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的強國。並且在贏政時代用了不到十年時間,就打垮了六國,最終一統天下。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這種效率是驚人的,直到中國共產黨和毛澤東的出現,這種效率才被我們所適應。中國一直處於一個上升的趨勢,雖然一直伴隨着風險和危機,但是我堅信,我的有生之年能夠看到中國再揚漢唐雄風,也能夠看到美國淪落為兩千多年前那個失去河西的魏國。
然而就在他達到事業頂峯的時候。周顯王三十一年(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為秦惠文王。孝公的兄弟公子虔告商鞅謀反,惠文王派遣官吏捕拿商鞅。商鞅逃到自己的封地,徵兵反抗。不久失敗,被車裂。
這就是商鞅的一個大致生平。
對於商鞅這個人,後人對他有很多的評價,譭譽參半,而且有規律可循:凡是説到教化百姓,道德垂範,基本都是負面的:賈誼就痛罵商鞅敗壞了世風:“商君違禮義,棄倫理,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史記》的作者司馬遷則直接在《商君列傳》寫:“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説他能在秦國做官是因為“所因由嬖臣”,不乾淨。又説:“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基本上是指着鼻子罵。
南宋理學家朱熹也批評:“他(商鞅)欲致富強而已,無教化仁愛之本,所以為可罪也。”
凡是説到富國強兵,基本都是正面的。比如:戰國末期思想家韓非子曾説:“七國之雄,秦為首強,皆賴商鞅”。
商鞅後來的同行,宋朝改革家王安石還寫過一首詩:“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到了近代,史論家陳啓天在他的《商鞅評傳》裏説:“商君者,法學之鉅子,政治家之雄也。”
梁啓超的《中國六大政治家》,將商鞅列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家之一,與管仲、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張居正同列。
我們共和國的開國領袖毛澤東主席對商鞅評價就更高了,説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國富民偉大的政治家,是一個具有宗教徒般篤誠和熱情的理想主義者”;他認為商鞅之法“懲奸宄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福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貪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他還説商鞅“可以稱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真正徹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僅限於當時,更影響了中國數千年。”在這裏,我要説明:我個人對毛主席的這些評價是存疑的,要説商鞅利國那是真的,至於説什麼富民之類的話,聽聽就算了,當不得真。
所有的評價當中,我比較能接受的,是西漢劉向《新序》中的一句話:“……夫商君極身無二慮,盡公不顧私。”這話在孫皓暉那本小説《大秦帝國》裏也多次出現,一出口很提神。這是個看上去很極端的評價,但我認為這是最貼近商鞅的。我不好説他到底是不是個聖人,但他的確是一個極端的人,所以只能極端的評價。縱觀這個人的一生,就可以發現:他是個善處事而不善自處的人,或者説,他能做大事,卻只能做小人,而且是個真小人。甚至在他的眼中,他管理的對象統統都是小人,反映在商君書中的哲學理論基礎就是:人性本惡。所以在繼續説商鞅和商君書之前,我請大家記住一個前提:那就是極端!極端的商鞅和表現出極端至剛性的商君思想。記住這個前提,大家才能理解下面的一切。
周顯王二十九年(公元前340年),發生了一件事。商鞅乘着魏國接連兩次敗於齊國,也就是桂陵之戰和馬陵之戰,國力大損的時候,勸秦孝公乘機攻魏,奪回河西之地。打這一仗本身沒問題,但是過程有點問題。當時魏軍統帥是公子卬,商鞅在魏國的時候,兩個人交情很好。結果商鞅就利用這個騙公子卬和談,在和談的時候直接抓了他。雖説打仗講究個兵不厭詐,但是直接坑朋友,就有點兒不地道了。郭沫若就為此評價過:“雖然是兵不厭詐,人各為主,但那樣的出賣朋友,出賣故國,實在是可以令人驚愕的事。”一仗下來,滿天下沒有不知道商鞅是個畜生的。河西之戰,秦國贏了,商鞅敗了。
當然,從更加宏大的歷史來看,秦國也敗了----和商鞅一樣----抵押了自己的政治信譽。政治信譽這東西,看着虛無縹緲,但是相當重要。
自古以來,君臨天下者,唯名與器不可假人。政治信譽便是“名”的重要組成部分。名分不能直接披堅執鋭攻城略地,但是名分能決定你能集結起多少“堅”和“鋭”。
一如今天的美國,一朝翻身做了天下第一,便肆意妄為,處處“美國優先”。自己組建的國際組織,自己制定的遊戲規則,一言不合便“退羣”、“毀約”,把自己的“軟實力”當廁紙用。結果換來的就是盟友離心離德,進而就是自身的硬實力在應付一次次的離心離德中,被不斷消耗----可以想象,一個徹底失信於天下的美國,一旦硬實力的損耗到了一定程度,“天下皆曰可殺”的場面絕對不是夢。而且對這樣一個在困難面前,只顧自己,甚至不惜撕咬盟友而自肥的“盟主”。它一旦從王座跌落,恐怕一隻路過的螻蟻都會鼓起徹底致它於死地的勇氣。
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為了秦國,商鞅把自己的名譽、人格都丟棄不要了,真正是到了把良心都獻出去的地步。可能有人要説了,不要臉的人多了,這有什麼好稀奇的。
很稀奇!
要知道,商君書在國學中被列入子部。也就是説,商鞅是有資格像孔孟孫武之類的人那樣,被稱為“商子”的。
先秦時代,這類人要麼做了聖人,要麼至少也是某個學術領域極有成就的大家,屬於公眾人物。
一介草民為點生計小利偶爾不在乎臉面不是新聞,但是公眾人物沒有不在乎的,就算是今天的戲子明星還知道為豔照門裝個闢謠的樣子,更何況是古代的法家鉅子呢?但是商鞅就是不要臉,而且還整理成理論公開宣揚----凡是不利於他強國理想實現的,他統統無視,包括臉!留名於二十四史的人中,這麼坦率的好像找不到幾個。
如果非要拿歷史上某個人對比一下的話,我覺得可以是張居正。可能我們的教科書把他描寫成一個孔繁森式的好乾部,但其實真實的張居正在骨子裏跟商鞅沒什麼區別:他們有着人們共同的道德缺陷,但是也有着胸懷天下的遠大政治理想,並且視這種理想為一切。為了政治理想,可以完全不顧身後名,甚至不顧生時利,無所不用其極。什麼同窗、老師、朋友、名譽、人格,更遑論那些素未平生的芸芸庶民,都是隨時都可以被押上刑場,為他的政治理想而犧牲的。當不了君子,寧可當一個真小人。當然了,以小人之道去做大事的結果往往就是事成了,人敗了----這就叫奉獻精神,純粹的。
現在不都説要做事,先做人嗎?説穿了就是先保住自己,再謀身外事,就是比較會混。
這種人就很多了,離張居正不遠有個申時行,還有著名的五代不倒翁馮道,都是混事一族中登峯造極的成功人士。但是商鞅正好相反。對於他個人,我認為,他基本上達到了宗教所追求的“無我利他”的境界。只不過在表現這種境界的過程中,他展現的不是佛祖的慈悲,而是通過把這種境界殘酷的強加給每一個作為個體而存在的普通人,來為本該作為人的集體而存在的國家謀大利。為什麼要説“本應該”呢?因為商鞅的“利他”是“利國”,而非“利他我”。也就是説,商鞅思想中的“國”不是活生生的你我他的集合,而是政治名詞,是皇權之國,是他本人的權勢源泉,一個能讓他在揮灑才華中充分享受快感的舞台。所以他這種“無我利他”實現在活生生的老百姓個體身上時,表現的就比較血腥、冷酷,成了“無我無他”。
當一個人對一種政治實體皈依到"無我"的地步,就註定要走向悲劇。因為人類畢竟還有最基本、最起碼的安身立命的原則。
用英國歷史學家湯因比的觀點説:這關乎着人類尊嚴的根基,這是人與天之間的信諾,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這絕不是一時的政治需要所能取代和凌駕的。
秦孝公死後,那個被商鞅處罰過的太子贏駟即位成了新國君。這個時候,已經申請退休,蟄居自己封地,希望能夠功成身退的商鞅如芒在背,很快他就發現:什麼功成身退,自保都是奢望了!
於是他便帶着家屬老母要回魏國,因為他進入秦國之前的大半時間都是在魏國,在那裏他求過學,還在前任魏國丞相公叔痤手下做屬官。可以説,魏國就是他的第二故鄉。結果當他要回去的時候,“魏人怨其欺公子卬而破魏師,弗受。”不接受他。他在逃亡的路上想住旅店,結果老闆問他要“照身”――――最早的身份證,商鞅發明的。結果他拿不出,老闆毫不猶豫的把他關在了門外,嚴格的落實了商鞅制定的法律。
於是後世就多了個“作法自斃”的典故。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由於商鞅使秦國太強大,天下諸侯都不敢得罪秦國,誰也不敢收留他。“所逃莫之隱,所歸莫之容”(《新序》),天下之大,幅員之廣,而商鞅的面前只有四面豎起的牆壁和一片説“不”的聲音,徹底體驗了一把帝王享受----稱孤道寡!他以前太無視朋友的價值,太踐踏基本的為友、為人之道了。他讓秦國強大,還親手用極不光彩的手段打敗自己的故國,不給天下留退路,於是當他走投無路時,天下也就沒有他的退路。
當一個人毫無自身的獨立意志與獨立操守,拋棄一切基本的道德信條而完全依附體制時,體制能給予你的,當然也可以拿走,體制能讓你權勢滔天,也可以瞬間把你剝奪的一無所有。更可笑的是,這個體制正是商鞅自己創造的。假如再沒有外部壓力的話,那麼像商鞅變法這種自上而下的改革通常免不了人亡政息的結局。比如説後來的王安石、張居正。相比他們,商鞅還算幸運,他死的時候山東六國正在謀劃合縱,要一起進攻秦國。作為一種在亂世中,戰爭中最有效、便捷的國家管理模式,商鞅的改革被原封不動的承襲了下來。商鞅雖死,但事業留了下來:商鞅沒了,大秦還在,也算一種寬慰吧。
作為一個政治家,商鞅難道真的預見不到這個結果?據《史記•商君列傳》記載,其實在他被車裂前五個月, 趙良就警告過他:“秦王一旦捐賓客而不立朝,秦國之所以收君者,豈其微哉?亡可翹足而待。"——老秦王一旦蹬腿死了,你的靠山倒了,秦國想收拾你的人會少嗎?你的死期很快就要到了!五個月後,走投無路的商鞅,被殺死在鄭國的黽池,然後屍體被車裂。與此同時,當年那些被商鞅變法剝奪利益的人,那些受到商鞅新法殘酷處罰的人也紛紛加入復仇大軍,咬牙切齒的復仇者們殺了商鞅全家,包括白髮蒼蒼的老母。
至此,商鞅把自己的生命、全家族的生命也奉獻給秦國了。
其罪名更是極具黑色幽默:“莫如商君反者!”一個把良心、生命、家族都貢獻給國家強大事業的人,最後卻得到了“反賊”的罪名!而且他死後,“秦人不憐。”
生時魏人不納、死後秦人不憐,如果商鞅要是再親眼目睹自己白髮蒼蒼的老母血濺屠刀的話,這個力倡大公無私的人,這個把自己和他人完全作為國家機器零件的人,是何等想法?
《呂氏春秋•無義篇》就此議論道:“故士自行不可不審也。”商鞅這種走到極端的“大公無私”,表現給人們的是:出賣良心去附會政治,拋棄價值去迎合權勢。這最終決定了:商鞅可以是聖人、可以是惡魔、可以是神,但是唯獨不能做人。可以説,商鞅治國的成功、他個人的失敗和秦帝國的勃興勃亡徹底全面的展現了一個大戰亂的極端時代背景中,一種至剛、至強、至威的原始法家哲學思想的全貌。
商君書小考
所以對商鞅,我不忍心説他的壞話。事實上,我內心裏對他十分的神往。
可是,讀完《商君書》,卻又沒辦法説他的好話。
好在《商君書》並不一定全是商鞅所作。《漢書•藝文志》有《商君書》共27篇,今傳世的有26篇,其中兩篇有目無文。
已故的清華大學教授,先秦文化史研究和古籍校勘考據專家高亨先生認為至少有五篇不是他的。
郭沫若干脆就認為除《境內》篇外,其餘均非商鞅所作。
我個人也認為,《商君書》至少不是出自一手。
因為僅從商鞅的生平來看,他幾乎是剛剛達到人生頂峯就直落谷底,就沒有過穩定時期――――拼命工作完,他就開始逃命,最終被殺。所以他沒時間編書。
《商君書》裏那些法令性的東西,可能是他所作,但那也只是工作需要,還談不到要去編纂成書。再有一個很重要的證據就是,這本書的開篇《更法》,抬手就寫“孝公平畫”。孝公是嬴渠梁死後的諡號,也就是説這本書至少是成於孝公死後。
嬴渠梁和商鞅幾乎是一前一後的死,如果這本書真的是商鞅所作,那麼商鞅是在找死!君主沒死,你就稱諡號,那殺他的不應該是贏駟,而是嬴渠梁。當然這類證據,書中還有很多,比如《錯法》、《徠民》,都是涉及商鞅死後的事,明顯不是商鞅所出。所以後來《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裏説這本書是“殆法家流,掇鞅餘論,以成是編。”
無論如何,《商君書》是的的確確反映了商鞅的思想,就如《論語》反映了孔子原始儒家的思想一樣。其實無論是法家的法治思想還是儒家的德治思想,他們在治國方面要達成的目的都是一樣的。在《商君書》第七篇《開塞》裏就比較詳細的理論闡述:當下的時代,人類已經走過了遠古的愛親人、維護小集體的時代和中古的推崇賢人、標榜仁愛的時代,而進入了近世推崇權貴、尊重官吏的時代。既然世風有了變化,那麼組織管理理念也要變化。時代進步了,人變的精明圓滑不在淳樸了,那麼就只能用嚴刑峻法來管理。雖然酷烈,但是卻能夠禁止民眾不犯法,是對大多數人的保障。這跟《商君書》第一篇《更法》裏説的“法者,所以愛民也”的精神也是吻合的,所以商鞅思想就強調“大仁不仁”。商鞅這個人既令我神往,又令我憎惡。神往他那種“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 “不法古、不修今”的革新勇氣和那種“法者,所以愛民;禮者,所以便事”的務實主義精神。憎惡的是他那種冷酷和無情。他的眼中沒有自己,同時更沒有我----一個老百姓。雖然幾千年來的權力確實目中無人,但都是隱晦的,遮掩的。而像《商君書》這樣徹底撕掉遮羞布,完全不給我這個小老百姓留面子,坦然直述的,實在罕見。剝奪點兒物質就算了,連面子都不留,難怪老百姓那麼快就跟大秦帝國動刀子。極端惹的禍。
關於《商君書》,又稱《商子》。《漢書•藝文志》記載《商君書》共有29篇,現在傳世的有26篇,其中兩篇有目無文。它跟《論語》的性質差不多:反映了商鞅的思想,但不是商鞅所作。已故的清華大學教授,先秦文化史研究和古籍校勘考據專家高亨先生認為至少有五篇不是他的,郭沫若干脆就認為除《境內》篇外,其餘均非商鞅所作。《商君書》裏那些法令性的東西,可能是他所作,但那都是平時工作必然形成的東西,還談不到要去編纂成書。有一個很重要的證據就是,這本書的開篇《更法》,抬手就寫“孝公平畫”。孝公是嬴渠梁死後的諡號,也就是説這本書至少是成於孝公死後,而孝公死後的大部分時間,商鞅都在逃命,基本沒時間專門寫書。當然這類證據,書中還有很多,比如《錯法》、《徠民》,都是涉及商鞅死後的事,明顯不是商鞅所出。所以後來《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裏説這本書是“殆法家流,掇鞅餘論,以成是編。”
和《論語》不同的是:《論語》自始至終都是語錄和對話,偶爾輔以敍事,而《商君書》更像是一本文集,字數不多,但內容龐雜,既有宏觀的理論,也有細緻的法令,而且書中的文體各式各樣。比如前面説的,開篇《更法》很有些《鹽鐵論》的風采,基本都在辯論;而《農戰》、《畫策》、《外內》又是一種政論的格調;《墾令》、《戰法》、《境內》則更像是公開頒佈的法規。再加上法家文章素來語言冷峻、簡約古奧,其思想和我們常接觸的儒家更是多有背道而馳,所以《商君書》實在難讀。想要磨練一下毅力,推薦一讀。
前面説了,《商君書》中有兩篇有目無文,就是《刑約》和《御盜》。抱着獵奇的心理,我翻了各種資料,想一探究竟,但終也究不深。最後我只得結合《商君書》的內容脈絡和商鞅的政治實踐,從字面上大體試着猜測了一下這兩篇的主題,聊慰遺憾:
《刑約》應該是一篇理論文章,“刑”當然就是指刑罰,法家強調重刑輕賞。《商君書》第四篇《去強》就説:“重罰輕賞,則上愛民,民死上;重賞輕罰,則上不愛民,民不死上”,他認為“王者刑九賞一”,到了第五篇《説民》更是主張輕罪重罰。根據這個層層遞進的邏輯和商鞅的政治實踐,所以這裏的“約”字,大致有兩層意思:
第一,約定。這個約定當然不存在平等關係,而是明確的意思:我制定了這些刑罰,我也跟大家説明白,那麼以後這些刑罰落實到具體人身上的時候,你別説不知道怎麼回事。這裏有點兒“勿謂言之不預”的意思,重在震懾。從實踐的角度説呢,也符合商鞅的施政風格。法家儒家都追求入聖,期望每一個人都按照聖人的標準來進行社會活動。但是在實現手段上:儒家看到樹長歪了,是把它扶直,一直扶着它,讓它在生長過程中慢慢糾正。而商鞅這裏,則是直接把他心目中的聖人標準告訴大家,把好樹的標準告訴樹。以後如果哪棵樹長歪了,就直接一刀把歪的地方砍掉。很痛快,“簡政”。
第二,簡約。既然要輕罪重刑,那麼輕刑就沒有必要存在了。反映在秦國的現實治理中,大家也能看到:《漢書·五行志》記載“商君之法,棄灰於道者,黥”。就是往大街上亂扔垃圾,要在臉上刺字。
刺什麼字就不知道了,反正不能是“此處禁止倒垃圾,違者罰款”。
亂扔垃圾,放現在多大點兒事兒啊!現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馬路邊隨地小便都不新鮮了,頂多就算道德問題。道德問題和法律問題畢竟不是一回事,解決道德問題需要靠教化,可商鞅用的是肉刑。不僅傷人肉體,還剝奪尊嚴。
用法律嚴懲來實施道德的教化功能。這是什麼道理呢?
這叫“刑用於將過”,《商君書•開塞第七》説:“刑加罪所終,則奸不去;賞施於民所義,則過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賞不能止過者,必亂。故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細過不失,則國治”。這段話的意思就是把有犯罪思想和有犯罪行為等同起來,都予以法律制裁,以此來預防犯罪。看起來好像挺不錯,法律制裁取代道德的監督教育功能,好像是簡化了社會運行的環節,而具體實施起來,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處罰“將過”實質就是按人們的思想定罪而不是按行為定罪,就是“誅心”。
誰來誅心?不是大公無私的社會,而是具體的人。
社會很抽象,人的慾望和行為卻很具體。誅心定罪就意味着對具體物證、人證的要求不再嚴格,即使你沒有犯罪行為,也可以説你有犯罪的想法,説你有罪,你就有罪。所以過分強調法律功能的“刑用於將過”理論,一旦具體運行就意味着法制的崩潰,當然,也意味着官老爺面前出現了一條便捷寬廣的致富路。
道德問題就要用肉刑,如果罪過再大點兒,也就可想而知了。至於什麼斬首、車裂、凌遲,就是根據人的罪行選個死法罷了。絞刑給留個全屍,都叫皇恩浩蕩。按照《商君書》的理論,這就叫“刑生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刑。”
這個其實咱們都不陌生——“嚴打”:1983年,一對戀人拍個裸照,趕上嚴打,男的槍斃,女的坐牢。任何審判都強調“從嚴”、“從重”、“從快”。最後發現,打掉犯罪分子囂張氣焰的代價是一大批冤假錯案、公報私仇和司法腐敗。只不過,咱們現在“嚴打”是階段性的,而商鞅這個“德生於刑”卻是長期堅持的。現在我們當然要説這種作風野蠻粗暴,但這都是符合當時的客觀條件——大爭之世,列國征伐,亂世就得用重典。而且歷史也明確告訴我們:一旦大戰臨頭,往往都是冷酷戰勝温良,野蠻戰勝文明。
再説《御盜》,這很有可能是一篇法令性、技術性的文章,“御”字好理解,防備、約束等等吧。而這個“盜”字,恐怕不是指國內的小偷、強盜那麼簡單。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在秦國當時那種政治環境中,彼此監視,家家連坐,亂扔垃圾都要被毀容。如此高的犯罪成本,可能有穩定的小偷、強盜嗎?所以這個“盜”字,我認為更多的是指地方上的世族、豪強,以及和他們有聯絡的他國間諜。這裏我用“間諜”這個詞可能容易引起誤會,這個所謂間諜乾的工作不僅僅是我們印象中的:搞點兒情報,刺殺個政要什麼的,那都是小事。最主要的策反邊境百姓,甚至是朝廷重臣,讓他們遷到間諜服務的國家。
在當時,關於“國”的觀念並不是像我們今天這樣博大。那時候的“國”其實就是以諸侯們的“家”為核心,然後聚合家臣之家,庶民小家湊在一起,這就叫“國”。最明顯的就是韓趙魏三國,都是由家臣之家晉為諸侯,直接以姓為國號。所以在實行諸侯分封制的先秦時期,“愛家族”是絕對優先於“愛國”的。這一點,直到今天我們仍然能夠看見:近幾年開始盛行修家譜,一開始大家可能覺得這只是一種文化傳承,但是這種東西一旦修起來,就不是幾張紙那麼簡單。尤其是在聚族而居現象普遍的農村。一本家譜在手,族中長輩就不再只是個家庭符號,而是具備了一定政治力量的實力人物。
族長一句話,往往比村長、書記還要好用,這是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一個潛在威脅和挑戰。2018年年底到現在開展的“掃黑”為什麼把重點放在農村?很簡單,當前以貿易戰、金融戰、地緣政治鬥爭為主要形式的中美鬥爭已經到了最緊張的時刻。在當下到了血拼最後一口氣的時候,國家需要釋放“農村集體產權”這塊最後的壓倉儲備,和美國來一場持久戰。
這就意味着農村的土地制度和經營方式將有很大的改革。
農村問題是涉及社會穩定的根本問題,一旦搞不好,就會直接危及黨的執政地位。為了防止改革過程中這些地頭蛇們乘機兼併土地,截留農民的利益,造成農村的不穩定,國家就先下手除掉他們。所以説本次“掃黑”從來就不是一個單純的法律問題,而是直接關係國本的政治問題。
當然這是現代國家,尤其是我們的黨,組織建設直達基層,中央對基層有絕對的掌控力和動員能力。
而在古代,面對這樣的情況,國君沒有太多的手段。國君一旦引起本國百姓不滿,往往就會引發人民以家族為單位向外遷徙,甚至是家臣的大家族叛亂。
人口是當時每一個諸侯國都極其重視的財富,甚至高於土地,人口大量外遷絕對會導致國家衰落。在商鞅的眼裏,這些半獨立的,始終和國外間諜保持聯繫的地方世族、豪強給邦國帶來的潛在威脅,不單純來自他們直接對抗政府施政的力量,僅僅就他們的大規模遷徙,就很容易以點帶面,動搖國本。所以《商君書·墾令第二》説:“無外交,則國安而不殆。”這裏的“外交”,不是之國家政府間的交往,而是指民眾的對外交流。所以這句話的第一個含義就是指禁止民眾外遷,這也是削弱地方世族、豪強勢力的措施之一。而要禁止民眾外遷的重要一步,就是首先斬斷民眾與外國的聯繫,防間、防諜,叫你進得來,出不去。也就是説,《商君書》裏要“御”的這個“盜”不僅是指 “盜情報”的,更主要是針對“盜民”之盜。
“盜民”之盜是指國外的,國內當然也有“盜”。這些“盜”除了零星幾個小毛賊,更多的就是指在朝野中一切有能力阻礙商鞅施政的保守勢力。這股勢力不僅僅是在野的,在國內居無定所,到處衝州過府,有能力“犯禁”、“亂法”的文人、遊俠。他們雖然人多,力量總和很大,但是沒有組織。要“御”他們,直接用明確的行政、司法手段就可以。這類人《商君書》很多地方都提到過。還有一類人,對施政阻力更大,但是在《商君書》尚存的篇目中幾乎很少直接提到。那就是在第一篇《更法》裏出現的,以甘龍、杜摯等人為代表的在朝中握有一定權力,卻明確反對變法的政治人物,這其中還包括公子虔這類王族權貴。這些人都是原有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改革的第一刀就是衝他們去的,所以他們是最有阻礙變法動機的一幫人。要“御”他們,單純依靠公開的法律手段恐怕不行,還需要些不好見光的政治手腕。
總的來説,這篇文章應該是對第七篇《開塞》的呼應。《開塞》是理論文章,主要分析政治統治面對的障礙、弊端起源,然後只在宏觀上論述了全面法治的必要,強調針對當下要用“刑九賞一”來維護秩序,沒有很具體的説如何掃除這些弊端。有理論,就應該有措施。後來《韓非子》一書中的《八奸》、《奸劫弒臣》、《五蠹》、《八説》很有可能就是結合這篇《御盜》的深一步研究。以上僅是猜測,算是拋磚引玉吧!歡迎批評。
其實無論是法家,還是孔孟儒家,我認為他們追求的目的是差不多的,只不過是兩條不同的路。這兩條路都經過了實踐的檢驗,有過成功,也有過失敗。它們的成敗取決於人能否根據自己所處的特定時期,從實際出發,及時調整。在《商君書》第七篇《開塞》裏就一段比較詳細的闡述:當下,人類已經走過了遠古的愛親人、維護小集體的時代和中古的推崇賢人、標榜仁愛的時代,而進入了近世推崇權貴、尊重官吏的時代。
既然世風有了變化,那麼組織管理理念也要變化。時代進步了,人變的精明圓滑不再淳樸了,那麼就只能用嚴刑峻法來管理。雖然酷烈,但是卻能夠震懾民眾不犯法,是對大多數人的秩序保障。這跟《商君書》第一篇《更法》裏説的“法者,所以愛民也”的精神也是吻合的,所以商鞅思想強調“大仁不仁”。根據客觀實際調整管理模式,這就叫與時俱進,就是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