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期外貿與十三行_風聞
文渊紫光-2020-06-08 15:33
"洋船爭出 是官商,十字門開 向二洋。五絲八絲 廣緞 好,銀錢堆滿 十三行。“**
---------(清)屈大均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台灣初定,萬象更新。康熙皇帝早已洞悉東南沿海走私貿易開始盛行,因此批准開放海禁——宣佈在福建漳州、廣東澳門建立閩海關和粵海關。次年於寧波和雲台山開放浙海關和江海關。改革破關,萬里無垠。設立這四個衙門,自有清廷自己的考量,一方面是加強監管,二是國家確有對外貿易的需要。在英國人成為海關首腦之前,清海關的官員直屬户部,有自定關税,獨立處理貿易事務的權利;此外,粵海關作為貿易樞紐,其主要官員實由皇帝指派——其衙門全名為“欽命督理廣東省沿海等處貿易税務户部分司”。外國商人則直稱為户部,可見此衙門權力之大、管理範圍之廣。而據《粵海關志》記載,“我朝釐定關榷,官制有兼管、有簡充。天下海關,在福建者,轄以將軍;在浙江、江蘇者,轄以巡撫;惟廣東粵海關專設監督,誠其重任也。”粵海關監督,幾乎全數是內務府的滿人包衣,權力極大。但權力一大,流弊也多,特別是腐敗,後面也會講道。

粵海關歷史圖
粵海關與公行關係
粵海關的衙門設在廣州五仙門,俗話説:“衙門在哪裏,商人跟哪裏”。往廣州跑衙門的商人也漸漸多了起來。一些商人跑衙門跑得勤,又肯為朝廷辦事,自然慢慢也擁有了一定的權利,這其中的佼佼者便是所謂“十三行”的老大。但在廣州,事實上從來不只有這十三行能夠存在,在康熙年間成立的洋貨行僅有幾家,乾隆年間便到了二十幾家。康熙五十九年,當地的洋貨行還成立了公會組織,簡稱"公行”。後來洋人也稱這些商人為cohang merchants (公行商人)。各行設有職位數等,包括“行主”、“買辦”、“司事”、“管店”、“雜役”等職。那這些公行商人具體辦理哪些事務呢?大概説起來有這麼幾項:首先,他們承擔着買辦的任務,幫助外商交易進出口國內外產品,這是最基礎的業務;其次,他們承包、代交國外商人的關税。粵海關志明確寫出了規定:”凡外洋夷船到粵海關,進口貨税應納税銀,督令售貨央行商人,於夷船回帆時輸納。。。“這個業務就比較有意思了,因為洋行事實上與外國商人有了一定的信用往來,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有着信貸的成分,使得其業務變得更加複雜;其三,公行行主有着”管束“外商的權利,這個就更不得了。因為海關要求行主對户部及本省官員負責,如果外商滋事,則拿行商是問。但反過來想一下,粵海關的這一些滿人官員,都不識外文,不懂貿易,等於將權力租借給了行商。行商也名副其實地成為了户部的”白手套“。而這些洋行行主,一般都被海關監督授予官職,這也更加明晰了這些洋行有着“特許經營”的特質。其中最有名的便是“十八世紀的李嘉誠“之稱的伍秉鑑,又稱“浩官”(西人認為伍的名字過於難度,因此直接讀他的冠名,西文稱為howqua)。(伍首富後來也是命運多舛,被人控為“外人奸商")

清朝早期海外貿易制度及大事沿革
伍生祖籍泉州,家裏人在康熙初年便移民廣東。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伍父伍國瑩創辦怡和行(十三行中的馳名品牌,鴉片戰爭後英商兼併改為怡和洋行,後聯合其他洋行共同出資,辦了家香港上海銀行,辦理了不少大清民國的賠款及國權抵押貸款,英文不變,現稱滙豐銀行,最近被梁振英指摘,據傳配合美加提供了孟晚舟案資料),主營茶葉貿易。
英國東印度公司是怡和主要的貿易伙伴,因伍國瑩善選茶葉而被英人青睞。早在1670年,東印度公司便受國姓爺鄭成功邀請在台灣開設貿易點。當時英國人的算盤是英國的產成品能在台灣交換到糖和鹿皮,並能之後在日本交易到銅,以及北越的絲綢。但東印度公司的算盤卻遭到了日本幕府的抵制,多艘開往長崎的船隻都被驅逐。1683年台灣歸清政府管轄後,東印度公司嘗試調整策略,將貿易點往大陸轉移。1699年東印度公司開始真正在廣州站穩腳跟,與法國、荷蘭、奧地利、丹麥、瑞典以及後來的美國一起在廣州進行 ”有管制的“貿易活動。
開海貿易後,清政府並未真正的 “閉關鎖國”,相反在開埠早期,清政府還給予外國貿易者相當程度的優惠——比如如果交易船隻小於三艘,則予以免税;後來更是在此基礎上酌情減税20%以上。當然也有對出口物品的限制,如糧食——清廷明確規定只能每人每天帶一升米,違者罰款甚至判刑。但仍有人鋌而走險,他們使用的方法也頗為奇特,就是將大米裝在船上出海後,直接在外埠將船隻與大米同時賣掉,然後搭其他船隻返回國內。這一空子直到南洋貿易被康熙禁止後才得以緩解。
(康熙一直對海外技術保有興趣,然而這也沒能改變清之後的國運)

但在1684年解除海禁後,與清廷做貿易對手方的不止英國,還有荷蘭。荷蘭東印度公司據有噶喇吧(即巴達威亞,今雅加達),間接將清朝的貨物和西方聯繫起來。1688年南洋的貿易規模便是明朝時期的兩倍,不到六年後又翻了一番。由於荷蘭人當時壟斷了南洋貿易,他們不需要直接通過白銀支付貨款,而是直接可以用票據交易。康熙五十五年,康熙漸漸瞭解到東南亞貿易被壟斷的事實,開始考慮禁止南洋貿易,他在奏摺回覆中這樣寫道:
“海外有呂宋、噶喇吧兩處地方。噶喇吧乃紅毛國(荷蘭)駁船之所,呂宋乃西洋(西班牙)駁船之所,彼處藏匿賊盜甚多。內地殖民希圖獲利,往往船上帶米二區,並賣船而回,甚至有留在彼處之人。。。朕意內地商船,東洋行走尚可,南洋不許行走,至於外國商船,聽其自來。”
康熙五十六年,清廷正式決定封鎖南洋貿易,也引發了開海閉海之爭。到了雍正年間,重新開放海禁的呼聲日盛。雍正帝內心十分猶豫,而地方官員和商人也洞悉其中詳情,紛紛在未明確開放海禁前便重新開啓走私貿易。到後來閩浙總督高其倬奏請雍正帝解除海禁,解釋當地居民飽受海禁之苦,開放海禁,確有必要。雍正帝最後應允。但在乾隆年初,雅加達爆發紅溪慘案,荷屬東印度當局殘忍殺害超過一萬多名華僑,在朝中引發重啓海禁之波瀾,但在兩江、兩廣總督齊力奏請下得以維持開海原狀。
一口通商和獨立上京的洋人
十八世紀後半葉,清對外貿易發展迅速。由18世紀後期到鴉片戰爭前,清進出口總額由白銀五百五十萬量上升到兩千兩百六十萬量,六十年間升了三倍。其中,對應貿易總額上升到一千七百叁拾萬兩,增長近五倍,所佔比重也從40%上升到80%以上。期間,英國船隻噸位增加近三十六倍。美國自建國後,從對華貿易從伍拾萬兩不到(1784年)到道光年間508萬兩(1833年),僅次於美國,成為中國第二大貿易伙伴。出口的產品中,茶葉是出口數額最大,增長最快的產品,此外還有生絲等,都是最基礎的農產品。英國輸往中國的主要商品,則有毛織品和金屬等。但毛織品價格昂貴,銷路一直不暢;相比之下,金屬品中的鉛銷路還燒好一些。東印度公司在十九世紀80年代共虧損20萬英鎊,幾乎是年年虧損。即便是後來曼徹斯特機制棉布,也需要虧損60%才能真正脱手。白銀入超的局面直到鴉片貿易開始後才得以回覆。東印度公司為了扭轉局面,開始考慮打破十三行對貿易的壟斷。他們一開始的算盤便是北上前往絲茶生產要地的江浙地區開闢新的貿易樞紐。英商故以江浙兩地關税便宜為由,一反常態,前往寧波、定海等地活動,導致赴廣州船隻大幅減少。這一情況引起了清廷的高度警覺,便命浙海關增加關税,以期無利可圖後英商迴歸廣州。
此時英國一名少年“英雄”橫刀出世,他漢名洪仁輝,英名James Flint。有意思的是,他自小隨着親戚搭船前往廣州,説着漢語長大,通曉中文。為了培養他的語言能力,東印度公司還親自出資讓其在廣州學習中文和中國文化,可謂用心良苦。洪仁輝後成為東印度公司第一名中文翻譯,和第一位學會中文的東印度公司職員。隨着東印度公司針對對華貿易現狀日益不滿,他便親自率領船隻前往寧波、定海一帶活動,希望能有所突破。但他的行為反受當地地方官員的彈壓,閩浙總督楊應琚上奏乾隆皇要求取消四口貿易,改製為“一口通商”,即廣州體系。這一提議得到了乾隆的批准,於乾隆二十二年十一月正式下旨取消其他口岸貿易。洪仁輝坐不住了,再次前往寧波海岸時,遭到清軍攔截,要求他返回。沒想到他忽然北上,前往天津,準備直接呈奏天機,要求取消一口通商。

圖為英國電視劇中James Flint(取漢名:洪仁輝)
洪仁輝的船抵達天津大沽炮台後,遭到清官員的搜查.他自稱是英吉利國四品官員,從事正常貿易工作,但有冤情,因兩廣官員不肯為他做主,因此特此向乾隆皇聲訴冤情。直隸官員政治素養極高,知道這事不能做主,便向洪仁輝索賄,才能面呈聖上,洪仁輝欣然應允。在洪仁輝的供狀中他共寫道兩廣官員多項罪行:包括敲詐勒索、當地洋行拖欠東印度公司貸款不還、延誤船隻航行等罪。乾隆接狀後極其慎重,回曰:“事涉外夷,關係國體,務須徹底根究,以彰天朝憲典”。乾隆還派福州將軍新柱與洪仁輝一起通過陸路前往廣州,也是史上的頭一遭。經過調查後,乾隆調查組發現粵海關監督李永標被家人勒索後,拒絕將所欠款項支付於英方,李永標遂被流放;但對其他事項,乾隆認為洪仁輝所述接不符事實,實屬誹謗。調查組找了幫助洪仁輝寫供狀的四川商人劉亞匾以及福建人林懷。兩廣總督李時堯攜十三行行主等人在廣州公開處決劉亞匾,罪名為”私通夷人“。乾隆親自批准對洪仁輝一案的處理結果:”勾串內地奸民代為列款,希冀違例別通海口,則情罪難以寬貸,繩以國法雖罪不至死,並當竄處遠方。因系夷人不便他遣,故從寬在澳門圈禁三年。滿日逐回本國,不許逗留生事。“ 維護國家主權,固然可敬;但因此暴露的廣東海關流弊,卻未能得到解決,因為海關也是皇上的搖錢樹。隨着進一步的腐敗與一口通商的強化,外商與中國關係日益緊張,遂至後來的大變故。
十三行體系
隨着廣州體系的確立,以及後來乾隆更嚴格的約束洋人法令實施後,事實上確立了十三行的壟斷地位。但十三行的背後是清廷,清廷對十三行的控制不僅有面子的法律約束這麼簡單,更有裏子的孝敬錢以及公所費。公所如先前所説是諸家洋行設立的行業組織,公所費則是諸家洋行為避免一家洋行倒閉所導致的系統性信用風險,及支付政府的特殊税金(包括支付皇帝生日的禮金)所設立的公共基金籌款方式。這個取款池源自於每筆貿易收入支取3%的公所費,看似很少實則在貿易利潤下降的情形下會變得十分致命。更不巧的是,在1780年到1799年二十年間,共有三家大型洋行倒閉,留下了一屁股的債要清算。這導致公所費在1790年其實已經被全部支光了,不得不由部分業績較優的洋行代為支付,也加重了績優洋行的心裏負擔。而這其中還有人繞開公所直接與洋人交涉的案例:在伍浩官之前,執掌洋行牛耳的是潘"啓官",原名潘振承。潘也是福建移民,早年靠與馬尼拉的南洋貿易賺到"第一桶金"。後來在1756-61年間一些年長的洋行老大相繼離世,使得他成為最老資格的洋行老大,執掌同文行,直接與包括東印度公司在內的外國商企打交道。但潘卻在1770年左右向東印度公司提出,繞開公所,直接收購其庫存的全部棉花。在英國人看來,繞過公所,直接與洋行進行談判是件好事,於是直接貸款10萬兩白銀於潘,希望他能夠在今後搞定所有的貿易談判。結果事與願違,潘並沒有能力獨立吃下東印度公司所有的存貨,而其他洋行老大卻因此事件紛紛將貿易條件定得更為苛刻,繞過公所的捷徑也就完全沒有任何效果了。

潘振承,一個力圖拋棄公所卻不能的野心商人
潘的四子潘有度繼承了老爸離下的爛攤子,他是名副其實的"救火隊長"。1795年,而益行石中和拖欠外商外債多達六十萬兩,由他從中斡旋才得以平安收場。而後發生多起貿易糾紛,也是他上下打點,才使得外商和朝廷能夠互相滿意。潘有度對西方制度極感興趣,曾經著有《西洋雜詠》記錄其學習的心得。然而繁重的業務,清廷的日益盤剝,使其心灰意冷,遂有:“寧為一隻狗,不為洋商首”。他不得不花十萬兩白銀賄賂海關關員,以求得"安全退出",可見當時清廷海關之腐敗,已經到如何髮指的程度。不管怎麼説,潘有度還是有自己的大宅子可以聊以慰藉,時西人也有用水粉畫記錄。(見下圖)

在1800年以後,英國對外貿易政策發生了根本變化,一是開始大量從孟加拉等地向遠東傾銷鴉片,即使是乾隆已經頒佈禁令的情況下仍然一意孤行;二是東印度公司壟斷遠東貿易的情況被根本性顛覆——諸如怡和(Jardine, Matheson & Co)以及旗昌洋行(Russell & Co) 等私人貿易企業開始崛起,逐步取代東印度公司的位置,成為中國主要的貿易對手方。這些洋行,至今仍以不同方式在香港運營,可謂既影響了中國近代史,又在中國現代史上繼續存在。而1832年東印度公司正式喪失對遠東的貿易壟斷,也是時勢所趨的無奈之舉。威廉渣甸,這一"禍害"中國的蘇格蘭商人,開始登上歷史舞台,可惜的是伍浩官在商言商,與之配合勾結,終被正史批判,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洋人的憤怒:專營外貿的廣州十三行, 居然成為清朝對外最強硬的團體
以廣州為核心的粵海關,由於距離歐洲勢力的距離最近,所以接待了最多的西洋船隻。在全盛時期,廣州對西洋貿易額達到了清朝四海關的83%,被稱之為“一口通商”。
但管理粵海關的官老爺們,並沒有直接與洋人貿易,而是由國家出面招募民間商人代勞。這就是著名的廣州十三行起源。用後世的話來説,他們就是不折不扣的官商買辦,坐擁儲量巨大的官僚資本。

十三行可謂清朝中期 遠東巨賈們的集中地
以今人的眼光看,十三行對待洋人的手段可謂令人髮指。他們把前來貿易的洋人圈禁在為稱為商館的固定區域內活動。裏面設有辦公室、倉庫、宿舍乃至妓院。沒有他們的首肯,洋商們無法隨意外出。按照慣例,來大清貿易的洋人,每年可以有幾次旅遊機會。不過要限定名額,人數一般不能超過十人。
此外,早期來大清的西洋人還被禁止學習中文,不得購買任何中文書籍,更不可能私自與官府溝通。若是有非常必要的文件傳遞,也要通過十三行的買辦們轉達才行。

來貿易的洋人 只能通過十三行進行任何接觸,於是,被隔絕在小世界裏的洋人,自然就和十三行的地頭蛇們有了信息上的時差。這也是十三行不法行為得以實施的主要原因。十三行的商人們,每年都需要向廣州的各級官僚輸送一些禮物,方便他們在國內的貿易。而且不同於正式的税收,這種潛規則式的支出,完全沒有固定模式可尋。十三行的商人們,就自然將這筆開支轉嫁到洋人身上。實踐了羊毛出自羊身上的亙古哲理。
最開始,“羊毛”價值僅僅是正常商業税收5%。但在十三行的推動下,數量一路瘋漲,到最後增加到驚人瞠目結舌的20%。

官府的政策與利益 讓十三行有些肆無忌憚。十三行能夠這麼肆無忌憚,自然是受到清政府的大力支持**。****由於清朝當局認為洋人會“帶壞”天朝的順民,所以不允許普通民眾與外部世界有自由接觸機會。**但他們又希望從貿易中獲利,便僱傭最擅長與洋人打交道的商人作為中介。這個政策給了官商們以巨大的便利,使他們從平等貿易逐漸轉向掠奪式貿易。為保住這種政策上的優勢,十三行積極反對洋人與大清直接貿易。
經歷了鴉片戰爭的慘敗後,也是他們一直阻撓和慫恿清政府拒不履行《南京條約》中的很多進步條款。若官府的態度出現鬆動,他們又可以高舉忠君為國的旗幟,尋釁滋事。因為根據五口通商的協議,西洋各國已經擁有了與清朝官民直接進行貿易的權力。這無異於給挾洋自重的十三行官商們,以釜底抽薪式的打擊。

鴉片戰爭後 外來的商人已經不必侷限於過去的商館之中
這樣鬧事的結果,自然是廣州一港的衰退與廈門、上海和寧波等新口岸的崛起。而重視法律條文的洋人,也不依不饒的要求直接進入廣州城做買賣。這些推諉與衝突,很快引發了損失更為巨大的第二次鴉片戰爭。清政府被迫簽訂《北京條約》,並同意學習國際慣例的進行外交和貿易事物。

被聯軍俘虜的強硬派官員 葉名琛
此後,十三行中介們便徹底失去了鬧事的資本,而恢復平靜的廣州口岸,因更深入的加入國際體系,出現了有一次的貿易份額增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