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攤風雲|一場城管和走鬼的貓鼠遊戲_風聞
识广-识广官方账号-关注微信公众号“识广”,不一样的视角看城市 。2020-06-09 19:08
2008年,廣東省委宣傳部通過南方日報評選“改革開放30年感動廣東人物”,一個叫容志仁的廣州人,和任仲夷、袁庚、馬化騰、鍾南山等一起被列為候選人。
跟這些大人物比起來,容志仁並沒有什麼豐功偉業。
他早先是個知青,1979年回到廣州後無事可幹,從街道文化站借了口大鍋,投了100元的本錢,在西華路搭了個棚,賣起了早餐。憑藉獨創的“學生餐一毛錢,有粉有粥”的全城最抵早餐,生意越做越好。好到作為廣州個體青年的代表,被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接見,並被書記點名讓本地所有媒體報道。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容志仁被胡耀邦、鄧小平等國家領導人先後接見。
按照現在的眼光,當年被“有目的”地包裝出的“青年偶像”容志仁,不過是一個擺攤揾食的“走鬼”,卻可以毫不誇張地説激勵了一代人:好多在改革開放後從鄉下回到城市的知青,工作沒有着落,紛紛在馬路邊上擺起了地攤。
那真是地攤經濟的黃金時代:鼓勵個體經濟發展,政府不但不打壓,只要肯做,甚至還把你“扶上馬,送一程”。
但之後的“走鬼”,再不曾有過容志仁般的榮光,不會有那樣的黃金時代了。
01
1984年,一部名為《雅馬哈魚檔》的電影,記錄下了當時的廣州街頭景象——
通街都是地攤,摩托車走得比人還慢。
電影全部實景拍攝。從一個角度看代表着個體經濟“生猛”發展的地攤,從另外一個角度看是造成城市擁堵雜亂的罪魁禍首。
改革開放已經六年了,外賓和投資者來廣州的次數越來越多,顧及形象的廣州,對“街邊仔”(改革開放之初對個體户的稱呼)也一改之前的放任自流,開始採用“撫剿並用,恩威兼施”的策略。
1984年國慶後,廣州明令禁止在帶“路”字的地方兩旁擺地攤,只有官方劃定的固定場地除外。還正式成立了“城管監察隊”,主要任務,就是“取締無牌攤檔,對佔道亂擺賣的地攤進行清理”。
説白了,就是要把“流寇”,變成“正規軍”。你要不願意被收編,就別怪我不客氣。
其中一個允許擺地攤的地方,叫西湖路——一個入駐要交管理費,要辦牌照,且只有晚上才能營業的“燈光夜市”。
西湖路燈光夜市地處當時廣州腹地,地段極好。但很多“街邊仔”不願意搬進去。為何?一位《南風窗》記者當時問一個“街邊仔”,結果被“街邊仔”反問:“神經病!你知不知道租一個攤位要多少錢?”
剛開的西湖路燈光夜市,一個攤位電費加管理費每個月要36元——那是個2毛錢就能吃腸粉的年代,這個數字,趕得上當時一些國企員工一個月的工資。
西湖路燈光夜市
雖然鋪租貴,但什麼都敵不過地段好。
一些希望摘掉“街邊仔”帽子的商販毅然決然租去了西湖路。第一年接近400家入駐,第二年上千家,西湖路的鋪位全部租滿。
賣衣服的、百貨的、夜宵的都來了。西湖路“燈光夜市”,很快就成了廣州聞名遐邇的購物天堂、拍拖聖地。
那些沒搬進去的倒也沒什麼後悔的。市區不讓在帶“路”字的地方擺,那就把地攤挪到橋上,擺到不帶“路”字的街道里。和城管打起了“游擊戰”。
而城管總會在毫無防備的情況下出現。人羣中傳來一聲叫喊“走鬼啊”,上一秒還熱火朝天的路邊市集,一陣慌亂,下一秒便消失得無影無蹤。
這種“精彩畫面”,在1984年之後的廣州街頭隨處可見。
02
也許是場景過於喜感,“走鬼”代替“街邊仔”,成了廣州人對流動攤販的新稱呼。
稱呼的變化,也反映出了廣州人對流動攤販態度的變化,畢竟,“鬼”不是什麼好字眼。
城管監察隊成立的第2年,市內一家大報刊出通訊員文章:“某些個體户偷税漏税情況嚴重”。
“某些”二字顯得含蓄,但明顯指向“走鬼”。
在寶華路賣水果的鄧伯當時很憤怒。一名走鬼天天在他檔口搶生意,城管一來就走,城管一走又來。眼睜睜看着客人都被搶走的他,拍蒼蠅拍到水果都爛。
鄧伯的憤怒,也是很多拿正牌做生意的個體户的憤怒。他們把生意的不好遷怒於走鬼的非法經營、惡性競爭。加上屢見報端的擾民、衞生、治安等問題,走鬼很快就成了滿街跑的大老鼠——人人喊打。
羅文有首歌叫《走得快好世界》,用來形容走鬼很合適——跑慢了不僅要被城管沒收做生意的家當,還要被罰錢,甚至被拘留。
一人被抓,整個家庭的温飽都可能要出問題。畢竟做走鬼的大多是些無業遊民、或低收入户。抓人、罰錢、收家當,無異於斷人生路。
所以衝突時常發生。
1989年秋天的那一次執法,讓城管監察隊的賴滿錦心情久久不能平靜。他與隊長處罰走鬼,有人起鬨:“打死他們!”隊長當場倒地,眼鏡都被打飛。
2個月後,一個城管在中山五路罰了一個走鬼10塊錢,結果被用剪刀捅傷,躺進了中山醫學院的急救病房。
饒是如此,也阻擋不了人們做“走鬼”的熱情。
正是“東西南北中,發財到廣東”的90年代,從全國各地湧進來的打工者,大部分進了工廠,進不了工廠的一部分變成了小偷、搶劫犯,還有點道德底線的就成了走鬼。
甚至連本地人,也願意為多掙點錢把“走鬼”當成副業。1995年的《南風窗》記載:“廣州約有40%以上的正式職工從事第二職業”——“這些兼職多是下班後上街擺攤,這才造就了滿街的走鬼。”
1997年,劉歡一首寫給下崗工人的《從頭再來》響徹大江南北:
心若在夢就在
天地之間還有真愛
看成敗人生豪邁
只不過是從頭再來
國企改革“下崗潮”來了,大批下崗工人南下廣州謀生。從頭再來嘛,做“走鬼”是門檻最低的方式,於是,廣州街頭的“走鬼”大軍更加壯大了。
同時壯大的還有城管隊伍。
街頭更加熱鬧了。
整個90年代,“走鬼”是廣州街頭排在“飛車黨”之後的第二大特色。
城管永遠在清理走鬼,但等城管一離開,街頭又馬上變成“走鬼”的天下。
那情形像極了動畫片《貓和老鼠》中的Tom和Jerry。
03
和動畫片中不一樣,現實裏,胳膊永遠拗不過大腿。
2001年,中國加入WTO。朱老總髮話:“堅持不懈地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產品和偷税、騙税、騙匯、走私等違法犯罪活動。”
沒過多久,廣州開始了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大力整頓,林樹森市長親自掛帥。以賣假貨聞名的西湖路等“燈光夜市”被先後關停。
失去西湖路根據地的“街邊仔”,有的租了鋪,有的轉了行,有的匯入了“走鬼”的大軍,賣些分不清真假的便宜貨混口飯吃。
媒體似乎總偏向站在弱勢一方。走鬼猖獗的八九十年代,相關報道大多同情城管。風水輪流轉。新千年後,流離失所的走鬼,又成了官方喉舌的關懷對象。
2003年,信息時報策劃系列報道《關注走鬼現象》,一改以往批判的筆鋒,轉而對走鬼充滿同情。其中總結了廣州走鬼三大特點:外地人、低收入、難覓工作。人大代表紛紛呼籲關注走鬼生存狀況。
雖然當時羊城晚報説“走鬼非鬼,城管非鍾馗。”但走鬼和城管的力量對比已經發生了根本性逆轉。
2004年7月20日,在員村擺地攤的湖北人李月明被制服男子打死,成了震撼全國的“7.20”事件。——20天前,廣州剛剛申亞成功,中國奧委會秘書長顧耀銘向全世界人民發出邀請:“歡迎到廣州走一走。”
確實有很多人想到廣州走一走。
一些走鬼老鄉自發在員村集合,打算向政府部門抗議城管暴力執法:“不是一次兩次,而是由來已久。”但據新京報報道,此次抗議最終並未發生。
走鬼們真正與政府部門對上話,已經是1128天之後的事情了。
2006年12月20日,新快報發起的一場座談會引起全城聚焦。水火不相容的城管跟走鬼,破天荒地被請到了圓桌之上,就“走鬼問題是疏是堵”各抒己見。
走鬼代表曾秋花未語淚先流:“我們沒有文化,就是混飯吃。”城管支隊長王國如立場堅定:“無證攤檔絕對不允許存在!”語重心長地提了一句:“要創文明城市。”
文明城市,3年評一次,自2005年實行評選以來,還沒見過哪個城市的領導人説過自己不想要的。一天沒評上,基層的公務員們就如坐針氈。
2005年度第一屆的全國文明城市廣州就沒評上,當時的市委書記就鼓勵大家克服困難,08再戰,城管隊長王國如不敢懈怠。結果08年廣州再次落選,據説公共秩序一項扣了很多分,生態環境未達標,羣眾滿意度低。
創文沒創成,市委書記都出來道歉了。市創建辦主任很慚愧:“不得不承認,廣州在創文過程中是‘打突擊’打出來的。”重點打擊對象,自然就是曾秋花這樣的走鬼。
除了創文,創衞也是廣州新千年後第一個10年裏的重要命題,前要申亞運,後要迎亞運的廣州,門面功夫必須做好。
創文創衞期間,走鬼被列為廣州街頭“六亂”之首,嚴打嚴抓。城管與走鬼之間摩擦不斷。誰在暴力執法,誰在暴力抗法?沒人説得清,只留下一些血淋淋的新聞事件。
2007年,一名走鬼推着200多塊錢水果,剛出街就被城管逮住。半個月生活沒了着落的他,一刀劈在了城管肩上,被判了半年。“我不過想討口飯吃,卻陷入牢獄之災。”
同年7月,黃埔大道員村山頂路段,一名賣水果的中年婦女被城管“抓現形”,拉扯之中,婦女的兒子衝上前就給了城管隊員一剪刀,直穿腹部。
羊城晚報評論:“幾乎每天都有城管受傷。”
走鬼問題,也成了2008年廣州公務員考試教輔書裏的“十大申論熱點”。
04
爭議還未平息,又是一場金融危機,珠三角企業倒閉潮,畢業生找不到工作。
四川政協委員張平率先建議:“解決就業問題不妨解放地攤經濟。”
經濟學家厲以寧2009年到廣州調研的時候也這樣給廣州提建議:“小販也需要就業,不要把他們逼得太緊。多僱人打掃衞生和引導交通就行了。”
一個叫許決華的人不開心了。他是當時的市人大常委會環資委副主任委員,做過廣州城管支隊長。他炮轟厲以寧“站着説話不腰疼,讀書讀太多”。
“如果今天我們不對他們限制,反而給他們提供1萬個工作機會,那麼明天將會有10萬個走鬼跑過來!”——“廣州如果不設防,傻瓜都會來廣州。”
此番長篇大論後來被人民網收錄進了2009年度官員雷人語錄大盤點,即將要辦亞運的廣州也引來了全國人民的審視。
據不完全統計,當年廣州街頭有流動商販近30萬,7成屬於外地人。大家都想知道,這座以包容著稱的城市,要怎麼解決走鬼這個風口浪尖上的民生問題。
張廣寧市長髮話了:“前幾年我是不贊成設置臨時擺賣的,但是如果不設臨時擺賣就更加難管。”彼時,政府在廣州各區都畫了試點要搞“走鬼進商鋪”,月租金600,就可以讓走鬼們有一片安定的“揾食”場所。
走鬼不走了還能叫走鬼嗎?果然,計劃一流出,就在貼吧被網友大噴“天方夜譚”:“走鬼都是哪裏人多去哪裏,政府選的地方又遠又偏,傻的才去。”
2010年8月21日,廣州召開走鬼問計會,管理部門跟走鬼又一次暢所欲言,試圖“招安”走鬼。會議氣氛很熱烈,建議提了不少,又是搞特色街,又是借鑑新加坡推動走鬼合法化。
但到了亞運真正要開時,許多想法都仍是一紙空談,走鬼問題依舊猖獗。
有走鬼在百度知道提問:“亞運會下個月開始,走鬼還能擺攤嗎?”一位資深走鬼回帖傳授經驗:“可以,賣些小國旗就很不錯。”
城管部門不高興了,組織了9000多人,對全市100多個走鬼黑點“微笑執法”,又新畫了200多個禁區重兵把守,幾乎遍佈市區繁華處。
一些走鬼選擇回家避風頭,還有一些則依然在地鐵口、天橋底、城中村裏與城管周旋。
就這樣,城管與走鬼追追趕趕,敵進我退,敵退我進,在一片手忙腳亂之中度過了亞運。
沒有傷亡事件的發生,倒是讓各部門的一把手們鬆了口氣。
05
亞運結束後,廣州終於創文成功了,不是曇花一現,而從2011年開始,連續3屆蟬聯。
廣州城管局曾經總結過後亞運時代的廣州走鬼特點:“有團伙傾向,要防範亂擺賣演變成治安問題的可能性。”
但跟上一個10年,或上上一個10年相比,跟走鬼相關的治安問題或流血事件在21世紀10年代少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唯一一次比較“激烈”的衝突,大概是2013年廣州城管向“走鬼”全面宣戰時,白雲山西門的一個場景:被沒收了“家當”的走鬼抱怨:“沒有事先通知,一出現就收繳物品。”城管局的一個副處長則回應:“難道我們每次來都通知你一聲?”
2013年一輪清理,2017年為了迎接廣州財富論壇又是一輪清理。
不知不覺中,排隊也未必吃得到的阿婆牛雜就變成了連鎖店;風筒輝、炒螺明從“街頭霸王”,變成了只在紀錄片裏偶爾露臉的江湖傳説;那些總在夜晚出現在二橫路街邊的燒烤攤,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就消失了……
當走鬼食攤都在廣州的街頭難以為繼時,那些賣衣服的、賣首飾的、祖傳貼膜的走鬼地攤們,就更別想在城市中生存下去了。
這當然跟每三年就要來一次的“創建文明城市”有關,跟城管部門堅持不懈地努力有關,但真正讓走鬼走向消亡的,卻並不只是權力。
亞運後的廣州,改變的不僅僅是城市面貌,更是深層的經濟秩序、社會秩序。大家錢多了,即便是錢沒多,無論從吃的還是穿的都已經“消費升級”,看不上那些地攤貨了。再窮,也還有滿大街的名創優品、10元店不是。
除了城中村或地下通道里,還有一些燒烤攤、賣紅薯的騎着三輪車出動,或者某個天橋上偶爾有一兩個賣襪子、賣指甲剪的,你很難再看到走鬼的身影。
唯一讓人覺得還能支撐“走鬼”繼續存在一百年的,只剩那句:
“蟑螂藥,螞蟻藥,老鼠藥,臭蟲藥,粘鼠膠,臭腳剋星……”
06
接近40年前,作為返城知青大軍一員的容志仁説:我也沒有媒體説得那麼高的境界,只是在求生存過程中,客觀上為羣眾做了一些好事。説老實話初衷就是為了生存。
歷史又走到了相似的十字路口。
受疫情影響,2020年的失業職工數量創新高,847萬的大學畢業生需要安置,還有千萬級的農民工需要謀生。
5月27日,中央文明辦宣佈:不將佔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等列為今年創文考核內容。
許多人為此歡呼,為政府部門的英明決策鼓掌。
但這還是地攤經濟的時代嗎?
很疑惑,如果我失業了,我到底應該選擇在朋友圈賣面膜呢,還是應該選擇推個三輪車去地下通道擺攤呢?
要是擺攤,我應該賣紅薯,還是賣老鼠藥、蟑螂藥、臭腳剋星?
如果有一天疫情結束了、經濟恢復了,我還能和城管愉快地做朋友嗎?
參考資料
1、《街邊仔的酸甜苦辣》朱達成
2、《廣州街頭看走鬼》楊湛
3、《何不來個出租夜晚經營權》楊建燎
4、《廣州開城管走鬼座談會 商販代表未語淚先流》新快報
5、《廣州城管"走鬼"摩擦加劇 幾乎每天都有城管受傷》羊城晚報
6、《關注廣州走鬼現象》信息時報
7、《60瞬間·廣州往事》
8、《廣州第一代個體户容志仁:小女孩一個建議改變了我的一生》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