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宗涉疫情案判決!隱瞞行程,女子獲刑10個月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6-11 21:45
來源:深圳晚報
2020-06-11 20:34
今年61歲的楊某華
於前段時間與家人一起
來深圳過年
但是,近日
卻被南山區人民檢察院起訴
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楊某華年過花甲
與老伴居住在湖北武漢市
今年年初計劃來深圳過年
不料卻碰上了新冠疫情發生

小夥伴們都知道
疫情警報拉響後
1月23日
武漢疫情指揮部發布公告
於當日10時關閉全市離漢通道!

然而
官方消息一發布
楊某華一家人退掉原定的機票
在高速公路關閉前駕車前往湖南嶽陽
然後從岳陽坐高鐵一路抵達深圳

在深圳南山區一家酒店,楊某華一家人辦理了住宿手續,酒店前台工作人員發現他們是武漢户籍,按照規定詢問出發地和行程路線地等情況。楊某華等人隱瞞了自己從武漢來深的事實 。

雖然他們表示自己並不是從武漢出發

非常時期
酒店還是將湖北籍的客人
統一安排在了固定樓層
每天進行體温測量和樓層消毒
並告知楊某華等人要主動進行自我醫學觀察
減少外出

但是楊某華一家人並沒有
主動配合疫情防控
反而是
照常外出散步、到餐館用餐 甚至有時連口罩都沒有佩戴!

果不其然
在入住酒店的第 12 天
楊某華出現鼻塞、頭痛的症狀

最後
她在老伴的陪同下
前往南山區華僑城醫院就診
然而面對接診醫生的詢問
楊某華繼續隱瞞疫情發生地行程
並以費用昂貴為由
拒絕做 CT 檢查等相關醫學篩查
自行離開醫院
院方察覺到異常,立刻通知了酒店,酒店第一時間向轄區派出所和社區工作站進行了報告。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趕到酒店核實,經過多次詢問,楊某華等人終於承認從武漢來深的事實 。在工作人員的勸告下,她前往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做了病毒核酸檢測,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 炎 ,並轉移到深圳市第三人民醫院進行治療,與她密切接觸的 13 人被醫學觀察 。三天後,楊某華的孫女被確診為新冠病毒核酸陽性 。之後,在醫護人員的努力下,楊某華治癒出院並解除醫學觀察。
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楊某華依法提起公訴,南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該案也是深圳檢察機關辦理的涉疫妨害傳染病防治案首例獲判案件。

楊某華這種自私的行為
使家人朋友的健康受到威脅
也使整個酒店進入醫學觀察狀態
據小晚所知,酒店無法正常經營,且承擔着醫學觀察期間所有員工的工資、社保公積金以及加班費等費用,儲備的大量食材等貨物過期無法使用,每日消毒的成本大量增加等等,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

小晚有話説
除了楊某華之外,還有不少人也因隱瞞行程或隱瞞症狀而被立案偵查,詳情可回顧:一人撒謊整座酒店清空,深圳兩天查了三起瞞報案,故意傳播病毒可判死刑。
雖然當前國內疫情已經得到有效控制,但全球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希望廣大市民繼續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切莫像楊某華一樣抱有僥倖心理,最終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