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以色列吞併西岸是為了藐視國際法律_風聞
中东资讯平台-公众号:中东非资讯平台2020-06-16 23:28
一組聯合國專家週二説,以色列新的聯合政府在7月1日之後吞併被佔領的巴勒斯坦西岸大部分地區的協議將違反國際法的基石原則。
人權理事會任命的四十七項獨立特別程序任務規定説,以色列的這一舉動“必須受到國際社會的有力反對”。
“對被佔領土的吞併嚴重違反了《聯合國憲章》和《日內瓦四公約》,這違反了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和大會多次確認的以戰爭或武力奪取領土的基本規則。他們在聲明中説。
“國際社會之所以禁止吞併,恰恰是因為它煽動了戰爭,經濟破壞,政治動盪,蓄意侵犯人權以及廣泛的人類苦難。”
專家説,以色列宣佈的吞併計劃將擴大約旦河谷大部分地區以及西岸235個以上以色列非法定居點的主權。
他們説,此舉將佔西岸大約30%的份額。
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政府在一月底發佈的所謂“和平繁榮”計劃批准了對領土的吞併。
聯合國多次表示,以色列53歲的佔領是對巴勒斯坦人民的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根源。
專家説,這些違法行為包括沒收土地,定居者暴力,歧視性的規劃法律,沒收自然資源,房屋被拆毀,強迫人口轉移,過度使用武力和酷刑以及剝削勞工。
其中包括廣泛侵犯隱私權,限制媒體和言論自由,以婦女積極分子和新聞工作者為目標,拘留兒童,因接觸有毒廢物而中毒,強迫遷離和流離失所。
侵權行為還包括經濟剝奪和極端貧困,任意拘留,缺乏行動自由,糧食不安全,歧視性的執法以及基於政治,法律,社會,文化和經濟權利的兩層制度的實施種族和國籍。
他們説:“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人權維護者,以和平方式引起公眾對這些侵權行為的關注,被毀,定罪或被標記為恐怖分子。”
“首先,以色列的佔領意味着對巴勒斯坦自決權利的剝奪。”
他們指出,以色列曾兩次吞併被佔領的土地-1980年的東耶路撒冷和1981年的敍利亞戈蘭高地。
聯合國安理會兩次都譴責吞併是非法的,但沒有采取有意義的對策來反對以色列的行動。
這次必須有所不同。國際社會負有莊嚴的法律和政治責任,以捍衞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反對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法基本原則,並執行其對以色列進行這一長期佔領的批評的許多決議。”
在47名專家中,特別報告員邁克爾·林克(Michael Lynk)–關於自1967年以來被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上的人權狀況–艾格尼絲·卡拉瑪(Agnes Callamard)–關於法外處決,即決處決或任意處決–大衞·凱(David Kaye)–促進和保護聯合國人權和環境方面的言論自由權和戴維·R·博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