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寂滅-被固化的商鞅(二)_風聞
历史阅读座-时事闲话,历史微语2020-06-16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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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寂滅
二、《過秦論》裏的矛盾論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集權制的封建王朝,它在封建集權國家的管理方面顯然面對了太多前人沒有遇到的難題。
秦朝能在結束國土長期大分裂狀態的同時,又實現從諸侯分封到封建集權的轉變,並且統一文字、完成度量衡標準化等等,這已經是具有開天闢地意義的事了。
儘管它快速滅亡了,但是它給後來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很多可借鑑的經驗,更提供了一個基本的組織框架。
秦朝作為後來封建王朝一個很有意義的試點,應該説它已經最大限度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再苛求它,就有些過分了。
作為取代秦朝而有天下的漢朝,就十分的重視總結前朝經驗。尤其是賈誼那篇《過秦論》:上中下三篇基本把秦朝滅亡的關於人的因素都分析到了,很全面、很深刻。
在這篇文章中,我感受到的最明顯的論調就是成也商鞅,敗也商鞅。
賈誼在《過秦論》下篇結尾寫道:“是以君子為國,觀之上古,驗之當世,參之人事,察盛衰之理,審權勢之宜,去就有序,變化因時,故曠日長久而社稷安矣”。這句話其實就是賈誼給所謂的“變法”、“改革”下的定義:審時度勢、與時俱進。
《易經》説:“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歷史無數次證明了這句話,但是無數王朝就是倒在了這個“變”上。國家、集體、個人的成長過程不是個簡單的線性,而是個盛衰的循環,不斷地螺旋上升。只有認清時勢,選擇與之對應的方法,才是長久之道。
所謂與時俱進,決不是總要弄出些大家沒見過的新東西,而是要始終伴隨發展,緊扣現實,不斷設計、完善合理的制度,拿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如果一些老問題在發展中始終反覆,那麼不斷地重複有效的老辦法,同樣叫做“與時俱進”,就是“變”,就是改革。
現在再來看商鞅的改革措施,毫無疑問它可以使一個國家在短時間內富強,但如果把它作為長期國策,則註定將把國家引向災難。這就好比一個病人,病情急危挽救生命,可以用猛藥;然而長期用、過量用,非但不能治病,反而要害命。商鞅變法使秦國最終統一了天下,卻沒能使秦朝逃過“其興也勃,其亡也忽”的命運。究其原因,就是商鞅變法這劑猛藥用得太久。國家一時的救亡圖強用一用可以,但是任何人、任何國家都不可能長時間繃着弦。
有句話叫“沉默久了就會爆發”,用在秦國身上很貼切。
最初“諸侯卑秦”,直到商鞅變法之前,除了秦穆公時期外,秦國一直都是被鄙夷的對象。秦國始終被中原列國視為蠻夷,不與會盟。商鞅變法之所以能成功,不得不説是跟秦國多年的積怨爆發推動有一定關係。
商鞅變法讓秦國爆發了,但是我們光知道沉默久了就會爆發。
那麼爆發久了呢?爆發久了就會崩潰!
《過秦論》中篇就寫:“夫兼併者高詐力,安危者貴順權,此言取與守不同術也。秦離戰國而王天下,其道不易,其政不改,是其所以取之守之者無異也。”
用《矛盾論》的理論來解釋:隨着天下的統一,作為主要矛盾的敵我矛盾,已經消失了。在這個統一的帝國裏,人民在和平時期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秦國當下落後的,且遭到嚴重破壞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
用應對敵我矛盾的戰爭體制來面對人民內部需求矛盾的唯一結果就是:進一步激化矛盾,把內部矛盾轉化成敵我矛盾。一句話,用創業的方法來守業是不行的。
《過秦論》上篇末尾有個結論:“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不打仗了,國家、人民不再需要隨時面對生死存亡的考驗了。生存問題解決了,人就要求飽暖,飽暖滿足了,大家還有精神世界需要滿足呢!那些兵不厭詐、亂世重典,該收一收了,神經不能總是緊繃着。但是,秦國終究沒能松得下來。
秦國完成統一大業的根基,毫無疑問是源自商鞅變法;而秦朝滅亡,則是因為他們把商鞅變法記得太牢固,形成了思維定勢和行動慣性,不肯審時度勢,以至於忘記了商鞅思想的精髓:務實和與時俱進。
當年分税制改革的重要參與者姜永華教授説了一句話:一個制度哪有20年不改革的道理!再好的制度,運行20年,都會出問題。可見天下從來就沒有一管到底,直到永遠的長壽體制。而商鞅的體制已經運行一百三十多年了。
逐漸石化的商鞅變法把大秦建成的“自攻之國”----俗稱“內卷化”。
前面説過,商鞅對實現國家強盛的思路是:建設好生力、摶力、殺力的良性循環。其實這個循環放到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無論是國家、還是企業,乃至個人身上都是沒錯的。
但是清醒的認識盛世和亂世的形勢,並且把循環的速率,以及這三部分的資源分佈把握好,這正是改革要做的事。秦朝恰恰就是由於習慣了戰時體制的高速循環而不能自拔,最終滅亡。
實際上,《商君書》不僅提出了這個循環的概念,而且也注意到這個循環當中,關於國力培育和輸出的平衡問題了:要隨時根據國家目標來調整這個平衡。
《商君書·壹言第八》講:“故能摶力而不能用者,必亂;能殺力而不能摶者,必亡。故明君知齊二者,其國強;不知齊二者,其國削。”
國家其實跟人一樣:把握好新陳代謝平衡,才健康。如果説你要光吃不運動,或者説運動過猛卻營養不良,那都要出問題。
我們把秦國的統一過程比作一個人劇烈打鬥爭取勝利的話----天下七雄並立,戰爭頻仍的狀態下,秦國既能生力,也能殺力,新陳代謝是平衡的。隨着六國被逐一消滅,統一大業完成了,秦國的國家目標突然消失了,劇烈運動停止了。而秦朝又囚於戰爭體制的慣性,一時找不到新的國家目標,也就是“殺力”的條件沒有了,但在既有的國家機制下,“生力”、“摶力”的機能又沒有有效的方式減速。
人光吃不運動,會得富貴病。國家生力而不殺,就要出富貴民----尤其是原來六國體制下的世族大家,他們頭頂上的王族一滅,各個大大小小的世族的獨立性反而加強了----例如楚國的項氏,及其王族的分支屈、景、昭;韓國的俠氏、段氏、張氏,以及早就被滅國的小國世族陳氏等等。
這些世族趁着原有的國家體系崩潰,秦朝郡縣制統治力量被稀釋的時機,大量吸收流民,壯大自己。
這樣一來,商鞅變法中很關鍵的一環,“弱民”政策就很難維持下去了。
而商鞅建立的體制又是把“民”放在“國”的對立面,靠着不斷殺力弱民來維持國家穩定。
民弱則國強,民強則國弱。
當國無法殺民力,民當然就要殺國力,這時的大秦帝國就變成了商鞅所説的“自攻之國”,所謂的國家穩定自然就無法維持!
可能有人問了,難道秦朝的統治階級沒想辦法解決嗎?
從秦朝建立後的政治活動來看,他們想過辦法、採取過措施。由於他們完全適應了商鞅所創立的這一套國家管理模式,所以他們就只能在這個框架下去分析和解決問題。
生力、摶力這個環節現在該怎麼去減速、該不該減速,大家都不知道。
戰爭沒有了,秦帝國瞬間失去了國家行動目標,國家在“殺力”這個環節上出了問題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商君書·去強第四》説的“國強而不戰,毒輸於內,禮樂蝨害生,必削;國遂戰,毒輸於敵,國無禮樂蝨害,必強。”國家強大了,不去打仗消耗,就勢必存富於民。民富則強,是國家的毒素。這些留在國內,詩書禮樂就會興起,老百姓有了文化就更強,國家就會削弱。
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通過戰爭和戰爭動員體制,把毒素輸出到敵國,那麼詩書禮樂這類蛀蟲就不會興起了,老百姓繼續沒有財產、沒有文化,那麼我國就強了。所以秦朝統治者就繼續從這裏入手,採取一系列措施,試圖重新建立國家新陳代謝的平衡:比如説修長城,修直道,徵發數十萬人北逐匈奴。
秦帝國就像一個打了興奮劑,卻又找不到穩定發泄渠道的人一樣狂躁、狂熱,完全不懂得如何去適應穩定和安逸。
不僅秦國不懂得如何去適應穩定和安逸,秦國人也不適應!
這都是長期堅持商鞅體製造成的。
根據統一大業的戰時需要,商鞅變法的管理模式就是通過嚴刑峻法把國家個體間的橫向聯繫儘量斬斷,比如連坐、鼓勵相互告發等等,人人監視人人、人人防備人人,然後形成一套只有自上而下的國家意志傳遞的完全縱向管理模式。
這種模式的節點只有一個,那就是政府,或者説統治者。一百三十多年的時間裏,在商鞅變法的框架下,秦國的每一個民眾都只是國家意志的延伸,沒有個人意志。在這種模式下,凝聚國力固然容易,但是隻要國家意志的傳遞稍微出現減弱的跡象,民眾個體就會因為不具備橫向聯繫的能力,導致行為混亂。而當時秦國國家意志保持順利並且不間斷傳遞的最大動力則是統一戰爭這類大事。一百三十餘年形成的國家習慣,秦國只會靠這種國家主導下的轟轟烈烈的大運動、大戰爭來進行國力的輸出。一旦這種大事沒有了,不説普通民眾,秦國朝堂本身就會陷入巨大的迷茫。
我們現在看諸如修長城、開直道之類的事,固然是在大規模的建設國家,但是規模如此之大,在客觀上,是保持了“辦大事”的動員機制。
也就是説,在戰爭結束後,秦朝領導層在本能的循着商鞅的足跡去找大事做。
因為商鞅所創造的這種體制説到底就是完全為“集中力量辦大事”服務的。
一百三十多年下來,導致了秦國善於做大事,而秦人卻不會做小事的局面——離開了國家意志,秦人彼此不會自己去找點事情做,沒有能力,也沒有條件。這在國家目標明確而穩定(例如統一戰爭)時沒問題,但是一旦國家目標沒有了,統治者那個唯一的節點陷入迷茫,這套管理模式就要崩潰。
這個大家可以聯想一下剛建國那會兒,大鍊鋼鐵、公社化、大串聯,以及“(鋼鐵產量)15年內趕上英國,50年內超過美國”等等一系列的事情。無論這些都是為了什麼,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以最高領導人的意志為中心,掀起的全社會參與的大運動。
一方面,這些運動體現了領導層對“戰時動員機制”的輕車熟路和自信;另一方面這也是毛澤東主席,包括大多數人民在走過了長期戰亂之後,對和平、對安定表現出的一種不適應,那些戰爭帶來的狂熱在和平初期還在釋放。
只不過,共和國幸運,最高領導層及時找到了問題所在,把人民的狂熱引導向了有序的經濟建設,找到了一條新的、合適的殺力途徑。而秦朝則在這種狂熱中不斷燃燒,直到把自己燒成一堆灰。
中國共產黨之所以了不起,就是因為其“革命性”。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性和行動力是迄今為止最強大的,沒有之一。中共從來不信什麼“萬世不移”和“祖宗成法”,它的黨章隨時都在調整和改進!因為中共信奉唯物主義,有《矛盾論》和《實踐論》這樣的理論武器。
中共從來不會自以為是的先去搞個自以為先進的制度,然後再居高臨下的逼着人民“開啓民智”去適應這個制度。而是真正的把自己融入人民,和人民一起勞動,一起學習如何生活,在不斷的實踐中,不斷認識不同階段的矛盾,並解決它。然後在這個過程中,和人民一起認識生活、認識世界,共同去創造一個與時俱進的,隨時符合人民最大利益訴求的制度。
戰爭時期,是國家組織起來“殺力”;和平時期,就適當的給民眾一些空間,讓民眾自己“殺力”:搞搞文化產業復興,活躍活躍大家的精神生活,搞搞科研,發展一下經濟,旅旅遊。老百姓有點事幹就行。
我們今天這樣,幾個朋友湊一塊兒,大到開個公司,搞搞創新;小到喝酒品茶,聊聊新聞八卦。自己成就一下自己,釋放一下自己的壓力。其實這都屬於“殺力”的一種。但是這些當時在秦國都屬於犯罪!
秦始皇時代,秦國施行的仍然是商鞅當年的基本國策,統治階層沒人想變,也不會變。沒有了國家意志的時候,做慣了愚民的秦人不知道怎麼照顧好自己,跟孩子一樣,習慣了被約束,而不懂得自律。
“安民可與為義,而危民易與為非”,處於安定狀態的人民可以共同行仁義,處於危難之中的人民容易一起做壞事。更何況這些人還是在一百三十多年的時間裏始終被“人性本惡“的施政理念所統治呢?這不僅是一羣愚民,而且是一幫徹底利慾薰心,被完全激發了人性之惡的愚民。
(下一期:利出二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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