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神被罰8500萬,但更尷尬的局面可能還在後面_風聞
懂懂笔记-懂懂笔记官方账号-2020-06-17 21:06
8522萬!這個天文數字罰金驟然落在了一位23歲的年輕人頭上。
近日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主播韋朕(直播名:韋神)合約期內跳槽案件作出了一審判決,法院判定韋朕在合同期內跳槽其他平台的行為屬於故意根本違規。按照雙方此前簽訂的合同約定,判決韋朕向原告武漢魚行天下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鬥魚全資子公司)支付違約金8522萬元。
以往鬥魚和虎牙之間因挖角主播引發訴訟屢見不鮮,而“韋神”在合同期內從鬥魚跳槽至虎牙,引發天價違約金的原因也是其人氣所致。不過,就在天價判罰下達的同時,坊間也出現了一則讓韋神始料不及的消息。
遊戲直播圈內的兩大巨頭,近日傳出了合併消息。據《新京報》報道稱:多位接近相關交易的人士表示,鬥魚、虎牙的合併已經在路上了,推動雙方合併的建議由騰訊提出,具體細節未定。對此更有直播平台內部人士對外透露,“最快可能會在今年底、明年初,在這之前虎牙還將迎來新的高層,以及新的戰略目標”。
這消息對於“韋神”而言有些尷尬,但對於整個遊戲直播行業來説則是“山雨欲來”。
合併傳聞引發的聯想
對於這次合併消息,在溝通之後鬥魚方面向懂懂筆記表示:“不予置評。”
正所謂空穴來風,而鬥魚和虎牙傳出類似的消息,也非一次兩次,只是這一次行業內普遍認為“合體”大概率會發生。
首先,作為兩家商業公司,從大股東訴求以及股權變化上來看,虎牙、鬥魚合併似乎是順理成章。
根據此前鬥魚公佈的2019年年報顯示,騰訊目前持有鬥魚38%的股份,為其第一大股東。另外,今年4月份騰訊旗下的全資子公司Linen Investment Limited,以約2.63億美元現金向歡聚集團購買虎牙約1652.38萬股B類普通股。這次交易完成後,騰訊也成為虎牙的最大股東(同時投票權提高至50.1%)。至此,虎牙已經正式成為騰訊的子公司。
坐擁鬥魚之後,在疫情之下又迅速“搞定”此前投資過的虎牙,有分析指出此次股權收購是騰訊早就埋下的伏筆。
根據虎牙上市之初的招股書顯示,在2018年3月騰訊投資虎牙的協議中有這樣一個約定:騰訊有權在2020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8日之間,以當時公平的市場價格購買額外股份,以達到後者50.1%的投票權。
如今的騰訊只是執行了自己當初投資時約定的權益。由此可見,騰訊對於整合國內遊戲直播市場早就做了一番籌謀。究其根源,從商業運營的角度來看,作為國內兩家遊戲直播平台的大股東,騰訊通過整合虎牙鬥魚資源,實現消除內耗、市場一統的格局,也就順理成章了。
直播圈分久必合的趨勢早已呈現。此前騰訊已經啓動了一系列統籌現有遊戲直播平台的舉措。早在去年3月,騰訊騰訊互娛事業羣(IEG)內就成立了一個統籌管理虎牙、鬥魚、企鵝電競三家騰訊系遊戲直播平台的機構。同時,騰訊互娛遊戲直播業務部總經理殷婷還一直擔任鬥魚的董事,另外一名董事則是騰訊投資併購部總經理餘海洋。
而在今年3月,殷婷卸任鬥魚董事一職,轉由周頌接替。值得注意的是,周頌加入騰訊前一直在諮詢和審計公司擔任高管,目前她的角色是騰訊互動娛樂事業羣財務管理副總經理,同時還擔任着騰訊旗下多家公司的監事。
幾乎是在同一時間,虎牙方面也公佈了一項人事任免:騰訊方面委派鄭磊任虎牙董事會董事一職,接替此前派駐的馬曉軼。鄭磊的現任職務是騰訊互動娛樂事業羣用户平台部總經理,而他要接替的馬曉軼,則是騰訊高級副總裁、互動娛樂事業羣總裁。
幾乎在同一時間,兩位“副手”接替部門老總擔任鬥魚和虎牙的董事一職,並非無的放矢。
整合同類型業務,是騰訊一貫採取的市場戰略。以往的閲文集團、騰訊音樂正是其在業務整合上的典型案例。
目前,虎牙已經被完全歸至麾下,接下來只需要等鬥魚CEO陳少傑點頭了。其實陳少傑本人對於合併似乎並不牴觸,早在2019年第三季度的財報會議上,陳少傑就表示:“合併主要取決於大股東騰訊的意願。”而騰訊的意願,已經再明顯不過。
關於鬥魚和虎牙二者合併,外界一直有觀點認為二者合併之後可以攜手對抗抖音、快手以及B站這些新涉及遊戲直播領域的平台。儘管抖音、快手還有B站目前在遊戲直播領域還無法與鬥魚、虎牙比肩,但是未來的變化誰又能打保票?
主播還會如此“貴”嗎?
對於遊戲直播平台的分分合合,除了資本市場的波瀾,受影響最大的可能就是主播羣體了。
回到前面提及的“韋神”天價違約判罰,起因就是平台之間對大V的挖角。過去幾年各大直播平台因為挖角引發的一系列訴訟中,主播違規跳槽被判高額罰金屢見不鮮。而隨着頭部平台越來越集中,主播合同期內違規跳槽的現象已經大幅減少,至於新晉的直播平台想要挖角的難度,也在無形中大幅增加。
主播資源方面,騰訊系的三大遊戲直播平台(虎牙、鬥魚、企鵝電競)幾乎覆蓋了當下所有知名遊戲直播,而且均已簽下長約。鬥魚方面此前就曾向懂懂筆記表示:“目前鬥魚已經與前100位的大主播都已完成了五年合同的換籤。”
目前,由於騰訊扮演的“中台”角色,騰訊系這三家遊戲直播平台已經很少出現相互惡意挖人的情況。這種鎖定頭部主播的情況也就意味着,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騰訊系三大直播平台起碼在遊戲直播上會保證自己主播陣容的穩定。
那麼,以往中小直播平台靠挖角大平台大V提升人氣的做法,會不會逐漸消失?
曾經,業內有過太多因為高薪跳槽到非專業遊戲直播平台或其他中小平台的遊戲主播人氣驟降的案例。例如王者榮耀的一哥“嗨氏”,經過幾輪跳槽不僅讓自己背上了幾千萬元違約金,人氣也大不如前。根據小葫蘆平台的數據顯示,如今在快手直播的“嗨氏”在分類主播排名中僅位列第50,全網主播排名更是隻排在869位,已經完全不能稱之為頭部主播。
所以,對於遊戲主播而言,從現在來看,鬥魚、虎牙這兩個遊戲直播平台還是他們體現最大價值的地方。
以往平台之間挖人是為了提升自己的流量,而主播跳槽是為了更多的資源和收入。如今,遊戲主播們缺乏更好的跳槽目標,也很難會有當年那樣跳一次收入翻一倍的情況出現。一旦三家統歸騰訊之後,遊戲直播平台在主播簽約方面也就有了更多的話語權,這對主播們而言似乎也是利弊參半。
這種情況和其他商業模式是相似的。比如網約車行業火爆時,滴滴、快滴、Uber的激烈競爭,用户幾乎都是低價坐車、司機們補貼獎勵不斷。如今滴滴通過合併達到了網約車市場近乎壟斷的地位,網約打車價格也迴歸到了正常的商業邏輯,同時網約車司機們的高獎勵、高薪酬也隨之結束。從2015年國內互聯網行業陸續發生的“五大併購案”來看,每個細分市場的前三大一旦完成任意兩方的合併案,行業內“補貼”和“高收入”時代也就基本終結。
直播平台簽約主播也會如此。此前大小平台之間互相競爭,只有拿出更多的錢才能簽下頭部主播,甚至天價罰金也是由挖角平台一方來承擔。未來遊戲直播領域趨於一統,主播的選擇少了自然也就難以再出現以往主播在各個平台之間不斷比價、平台也在不斷抬價的情況。
對此,相關直播行業人士對懂懂筆記表示:“即便現在雙方還沒合併,直播平台對於那些天價主播的考量也比之前更多。除非是那些真正人氣和收入最頂尖的存在,平台方面會花高價簽下,其他的都不會再像以前那樣大方了,馮提莫就是一個例子。“該人士強調,此前鬥魚沒續約馮提莫,一是她要價太高,二是鬥魚自身也覺得不合適,所以就放棄續簽。“這種情況如果放在兩年前,鬥魚一定會大概率留下她的。”
市場需求決定價格,而新的競爭者想要在遊戲直播涉足,也會考慮挖角所帶來的成本壓力。“如果未來雙方真的合併,對於很多主播的身價應該會有一定抑制作用。因為可供他們選擇的平台少了,而且抖音、快手這些平台不以遊戲直播為主,遊戲主播們能得到的資源也非常有限。”該人士補充道。
人和平台孰重孰輕?
換句話説,這也是有觀點認為“韋神”跳槽將面對尷尬局面的原因。
一直以來,平台和主播誰更重要一直是業內討論的重點。經過近幾年的發展來看,平台,特別是那些頭部平台在整個直播生態中的主導性要更強一些。以鬥魚為例,曾經鬥魚倒下過無數的所謂遊戲直播一哥和一姐,但作為專業遊戲直播平台而言,在擁有大量遊戲直播用户的前提下,它也在快速打造一個又一個新的一哥、一姐。所以,圈內才有了那句“鐵打的一哥、流水的鬥魚。”
實際上,關於韋神的這一判決早在去年底法院就已經完成,只是由於疫情影響直到最近才正式下發。在替“韋神”驚詫、擔憂同時,這8500萬元的罰金,其實也還有很多變化和轉折的。至少從目前來看,“韋神”還不用馬上繳納8500萬元罰金。
由於過去幾年直播平台之間的瘋狂挖角,主播合同內跳槽最終導致雙方對薄公堂的案例很多。此前知名遊戲主播孫亞龍曾在直播中透露:平台之間互相挖人時一般都知道目標主播身上揹着與上家簽訂的直播合同,不過挖角一方的負責人都會給予目標主播一定承諾——例如為其解決合同問題及違約金。
或許,很多主播才會肆無忌憚的跳槽原因就在於此,畢竟有人“託底”。
不過,大V跳槽的最終結果並不會都那麼順利,特別是那些明星主播在違約訴訟中敗訴的幾率很高,而敗訴就意味着高額賠款。在韋神之外,XDD、嗨氏、蛇哥、囚徒等等主播大多是如此,其中蛇哥曾因為反覆跳槽而遭到多家平台的同時起訴,索賠金額最多時將近2億元人民幣。
對於“韋神”未來可能面臨的結果,相關直播行業人士對懂懂筆記表示:“從過去一系列主播違規跳槽的案例來看,法院是支持平台向違約主播索賠的,具體金額方面要根據主播影響力以及平台損失而定。不過這次8500萬違約金的判決還只是一審,韋神團隊應該會尋求二審,最後的賠償金額要根據二審的結果來決定,這應該還會需要比較長時間。”
降低罰款金額有過先例,此前知名主播“文森特”從鬥魚跳槽至戰旗時,相關合同糾紛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就是文森特需支付違約金1500萬元。但是在後續二審過程中,法院就將違約金調至450萬元。但是違約金終審結果“慘烈”的案例也有不少,例如“嗨氏”二審維持一審4900萬元違約金的例子。
從目前來看,無論最終罰金數額多少,韋神大概率是要為自己違規跳槽的行為付出相應賠償了。更可能出現的“尷尬局面”,則是一旦提出尋求二審,“韋神”的跳槽糾紛案可能還需要審理數月甚至一至兩年。如果審理一至兩年後虎牙和鬥魚真的合併,那麼終審判決後“韋神”需要支付賠償的前東家,就會變成現東家。
這個可能出現的結局,我們不妨抱着吃瓜心態慢慢觀察吧。
【結束語】
從2014年1月1日ACFUN生放送直播正式更名為鬥魚TV開始,國內遊戲直播浪潮已經走過將近6個年頭。這期間遊戲直播平台崛起又倒下了一批又一批,無數知名主播也起落沉浮於其中。隨着目前行業內兩大巨頭都已經走進盈利階段,作為“大哥”的騰訊有可能再次將同類型的“小弟們”整合到一個籃子裏。就像當初QQ音樂、酷我、酷狗整合成為騰訊音樂集團,QQ閲讀、起點中文網、新麗傳媒等整合成閲文集團,一個新的“大直播平台”會不會由此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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