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財險及一名責任人領52萬元罰單:委託無資質機構銷售保險等4項違規_風聞
柒财经-汇集新鲜资讯。关注金融创新报道。2020-06-18 19:31
6月18日,據銀保監會官網,蚌埠銀保監分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地財險”)蚌埠中心支公司及一名主要負責人合計被罰52萬元。
罰單顯示,大地財險蚌埠中心支公司存在以虛列業務及管理費方式套取費用;給予被保險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其他利益;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離職後未及時收回執業證書違法違規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項、《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三十二條,蚌埠銀保監分局對大地財險蚌埠中心支公司作出罰款46萬元的行政處罰。
另外,時任大地財險蚌埠中心支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吳剛因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主管責任,被蚌埠銀保監分局處以警告並罰款6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來,大地財險因給予被保險人等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虛列服務費套取費用兩項違規行為多次被罰。
具體來看,5月27日,大地財險天津分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違規行為,被天津銀保監局罰款21萬元。
時任大地財險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王競、車輛險部副總經理張望林,以及時任大地財險天津分公司靜海支公司經理杜莉莉、寧河支公司經理張景茂、薊縣支公司副經理李大剛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天津銀保監局對王競、張望林給予警告,並分別處罰款7萬元、1萬元。另對杜莉莉、張景茂、李大剛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罰款3萬元、2萬元、1萬元。
而在5月11日,重慶兩江銀保監分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大地財險重慶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同樣因存在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萬元。時任該公司總經理助理的湯勇對此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
關於虛列業務費用套取費用方面,4月1日,大地財險大連分公司因通過虛列服務費套取費用,用於向車險簽單客户返還現金利益,突破了向銀保監會報批的保險費率,被大連銀保監局罰款35萬元。
而在3月20日,江蘇南通監管分局公佈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大地財險南通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虛列郵電費和工資績效套取費用的問題,而被罰款18萬元。相關責任人張瑞武、周麗麗均被予以警告並分別處罰款2萬元、1萬元。
1月7日,大地財險青島分公司也收到2張罰單。因存在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它利益、虛列諮詢費違法違規事實,該公司被青島銀保監局給予罰款41萬元的行政處罰。謝俐俐對此次違法行為負有責任,其被處以警告並被罰款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