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兒童未及時反抗猥褻行為,説明我們的性教育沒有深入孩子內心”_風聞
郭肖-观察者网编辑-2020-06-19 22:40
【本文轉載自“中國婦女報”】
6月18日,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召開涉未成年人人身權益保護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北京門頭溝法院法官提醒,性侵未成年人,熟人居多。熟人不僅僅限於親朋好友,還有孩子生活空間中經常可見的人。必須將兒童性教育繼續深入推進,並將其作為一項基礎生存技能。

圖自視覺中國
據統計,自2015年至今,北京門頭溝法院受理多起涉未成年人人身權益刑民案件,其中未成年人實施犯罪的刑事案件10件,未成年人為犯罪對象的刑事案件12件;涉未成年人的離婚糾紛900餘件,撫養糾紛226件,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31件,教育機構責任糾紛4件,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1件。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民一庭負責人韓曉飛介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主要包括強姦、猥褻兒童、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其中在佔比最高的性侵類案件中,部分行為人趁着未成年人家中、電梯中無人之機或者將未成年人帶到人跡罕至之處,利用特殊環境和未成年人孤立無援的地位進行猥褻或強姦。
當日北京門頭溝法院通報了涉及教育機構責任糾紛、校園欺凌、子女撫養、家庭暴力等方面的6起典型案例。在一起案件中,送奶工猥褻女童被追責。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送奶工王某犯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北京門頭溝法院法官認為,本案中的李某已經受到初步的性教育,她意識到王某的行為是一種侵害,在事發後告訴了家長;但另一方面,李某還沒有完全掌握對異性性侵行為的應對手段,她沒有在第一時間拒絕和反抗王某的猥褻行為,也沒有逃離,這説明我們的兒童性教育仍然停留在意識層面,沒有深入孩子的內心。
有數據顯示,目前的性侵事件中,有93%的案件來源於熟人作案。北京門頭溝法院法官提醒,熟人可能是學校的保安、保潔員、小區便利店的店員以及類似於本案中經常出現在孩子視線中的送奶工。這些人往往容易被大人和孩子們忽視。有鑑於此,我們必須將兒童性教育繼續深入推進,並將其作為一項基礎生存技能,教給孩子並讓他們掌握,避免來自身邊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