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董事長猥褻女童案:有錢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嗎?_風聞
雾满拦江-雾满拦江官方账号-当代著名畅销书作家,天使投资人,腾云智库成员2020-06-19 14:04
作者| 老霧
來源| 霧滿攔江
(01)
**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幼女案。**終於判了。
五年。
網絡炸毛。
都認為判得太輕了。
有司硬着頭皮解釋:五年,是頂着最高限額判的。因為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王振華的律師陳有西先生,則稱:他的當事人會上訴,要求無罪釋放。
要求無罪……憑什麼呀!
為什麼守法的人總是遭受傷害,而惡人卻揚眉吐氣呢?
讓咱們從部老電影説起吧。
(02)
老電影,《恐怖角》。
一個壞蛋暴力毆打無辜女士,因而上法庭受審。
壞蛋也要有律師的。律師出馬,蒐集對當事人有利的證據。
真的找到了關鍵證據——慘遭毆打的女士,名譽不是太好,不是完美受害人。
——律師知道,一旦他把這個證據拿到法庭上,他的當事人就會脱罪。陪審員們會因為原告“名譽不好”,擁抱並親吻罪犯。沒辦法,陪審團就是這樣顛倒黑白。
於是律師幹了一件事:
他沒有把這個關鍵證據交出來,而是選擇了藏匿。
最終他的當事人,被判得極重。
(03)
暴力傷人的惡棍,進了監獄。
監獄沒事兒做,硬着頭皮讀書學習。
這一學,罪犯終於弄明白了,他被自己的律師給坑了。如果律師拿出關鍵證據,他很有可能脱罪的。可是律師違背了職業規範,收他的錢卻沒提供服務。
罪犯怒了,更加努力讀書。
他狂讀法律典籍,從罪犯成長為精通法律的罪犯。
他狂讀哲學典籍,成長為精通法律而且有智慧的罪犯。
他瘋狂鍛鍊身體,成為一個懂法律有智慧身手超凡的罪犯。
然後他出獄了,來找律師算舊賬。
(04)
罪犯潛入律師家裏,殺死律師家的狗和警衞。但因為他是個懂哲學的罪犯,律師明明知道就是他乾的,偏抓不到任何證據。
然後罪犯開始蠱惑律師的女兒。
律師女兒不諳世事,突然遇到個超有智慧的怪蜀黍,頓時意亂情迷,心旌動搖。
發現罪犯想害自己的女兒,律師嚇壞了,為保護女兒,律師決定犯罪。
律師高薪誠聘了黑道能打人士,讓他們去揍騷擾女兒的罪犯。如果把罪犯打到怕,他就不敢再來打自己女兒的主意了。
可萬萬沒想到,罪犯文武全才。不成氣候的小黑道遇到他,被他反過來一頓暴揍,打得對方哭着叫媽媽。
——然後罪犯報警。
警察飛奔來抓律師,竟敢僱兇打人,真以為這個國家沒有法律了呢?
法院聞風而動,對律師下達禁令。禁止律師在罪犯的眼前出現。罪犯騷擾律師女兒時,律師如出面制止,那麼律師就會立即被抓入獄。
在法律的戰場上,律師完敗。
無計可施的律師,帶着家人逃到一個沒有法律的地方。
這個地方,叫恐怖角。
就在這裏,律師率老婆女兒這些戰鬥力極弱的隊友,衝上去圍住罪犯,一頓亂打,把戰力值爆表的罪犯,給打死了。
打死了!
影片看完,觀眾心裏怪怪的。
——黑道煞神都打不過的罪犯,幾個小姑娘啪啪兩巴掌,就把罪犯拍死……你拿觀眾當傻子呢?
可是沒辦法。你讓導演實情實拍,拍罪犯掐小雞崽一樣把律師全家殺掉,這種片……就成紀實片了。
就如新城控股王振華案。
(05)
新城控股王振華案,十足十《恐怖角》的現實版。
案子從開始,就被人家做下了局。
這個局,遠比電影裏要複雜得多,是個認知局。
這個認知局——事實,是可以修正的,也可以顛倒的。
只要你智力足夠用!
(06)
王振華的律師陳有西先生,發表聲明稱:
北京的兩家司法鑑定機構,七位國內權威的法醫專家、婦科專家、DNA專家,對上海的門診記錄和司法鑑定意見,進行了書證審查和專家論證,得出了相反的結論,不支持上海鑑定當中所説的被害人新鮮傷痕、陰道撕裂傷、二級輕傷的結論。且上海的鑑定機構,違反了全國人大的規定,沒有對外鑑定資格。
這段聲明,是什麼意思呢?
上海鑑定機構最早涉入此案,給出鑑定結果,指證了王振華的罪錯。我們以此為依據,對此案表達了態度與關注。
但陳有西先生,第一他指摘上海的鑑定機構,沒有資格鑑定。第二他搞來堆四六不靠的假專家——凡在此類案子中不敢透露姓名、抹黑受害人的所謂專家,百分百都是人渣——推翻了此前的鑑定。
一夥不敢透露姓名的人渣,組團侮辱受害人。
而受害人,只是個孩子。
這些人渣有背景有勢力,有地位有名望,你叫孩子怎麼贏?
(07)
許多人悲憤難抑,仰問蒼天: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而是那些掌控資源的人,他們比普通人更容易賺到錢。即便在法律這條特殊的戰線上,普通人也沒有贏的可能。
這件事,告訴我們這樣幾個事實:
第一個,人際關係的底線,是法律關係。
人與人之間,有親密,有合作,有友善,有無關,還有對抗。走到法律領域的對抗,這已經是一個人最後的防線了。
第二個,法律的邏輯,是智力對決。
打過官司的人,都能夠感覺到法庭上的壓抑氣氛。因為法庭摒棄主觀,要求以事實為依據。但你會發現,你所理解的事實,跟法律上的事實,並不是一個概念。如何左右法官的認知並獲得定義事實的權利,這完全是智力對抗。
第三個,真正的弱者,是對法律的隔膜。
網上議評説:性侵案中受到傷害的,都是窮人家的閨女兒。這個評議是不假,可窮人只是沒錢,跟智商低不是一個概念。只要稍微動動腦子,就能避免成為法律意義的弱者。那些捨不得動用的腦細胞,終將會化為庭審後的委屈與眼淚。
第四個,智力是有標價的。
如陳有西這種名律師,是市面上價碼最高的。有人希望陳有西站到弱者一方,犧牲點個人利益,為弱勢羣體代言。如果陳有西真的這樣做了,市場就會出現專炒陳有西的黃牛,你會看到陳有西仍然是在現在這個位置上,只是錢被中間的黃牛拿走。高智力服務終究是稀缺的,尊重市場,用智力擊敗他,把他的“邪惡專家犯罪組”全掏出來,這才是最爽的。
第五個,能力越大,欺負你越狠。
**電影《功夫》裏有句台詞: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觀眾超喜歡。但實際上,一個人的能力,猶如一個班級學生的考試成績,學霸的分數高,只能輾壓學渣,證明學渣的不堪。而學渣絕無可能從學霸的高分中,得到絲毫好處。
**認知,認知,永遠的認知。**老電影《恐怖角》居然能夠在現實中落地,讓我們親睹一場高智力的法律對決,我們看到的不是正義昭彰,不是邪惡被打敗,而是法律的本質規則。我們看一場足球賽,不會認為“正義的”一方必然會勝,也不會認為“邪惡的”一方必然會輸,球賽的輸贏,比拼的是球技。法律也是一樣。
於今恍然明瞭,這世上,從沒有人替我們主持公義。如果我們要想獲得公正,就必須靠自己的智力去拼爭,去奪取。如果此前我們曾經懈怠,曾經寄望於別人,那麼從現在開始,一切只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