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猥褻女童案:雙方律師各用一句話回應量刑5年爭議_風聞
今日份暗中观察-2020-06-20 22:49
來源:鳳凰財知道(icaizhidao)
記者:龔奕潔、塗宇明
經過兩天、16小時的庭審,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於6月17日下午對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兒童案作出當庭判決,判處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
為避免對未成年人造成二次傷害,王振華案並未進行公開審理,但也引起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記者瞭解,該案由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方兩人的代理律師共四人,王振華作為第一被告,其辯護律師為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肖霖、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董事長兼主任陳有西。被害人方面委託的代理律師是上海律協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計時俊。
記者聯繫到計時俊,計時俊拒絕接受採訪,但明顯感受到其對判決結果表示不滿。**“你還有什麼辦法嗎?沒有別的辦法。”**計時俊表示,但拒絕對此案作出更多置評。由於是公訴案件,被害人對結果不滿無法直接提請二審,仍需要通過檢察院。而普陀檢察院在庭審中建議的量刑幅度即是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肖霖方面亦拒絕接受採訪和評論。**“我們是做無罪辯護的,但也不是隨便提出的。我只説這一句。”**對於是否繼續上訴、堅持無罪辯護,李肖霖表示要看當事人及家屬的意願。
**記者瞭解到,王振華在庭上始終未承認實施猥褻。**但該案的審判長在澎湃新聞的採訪時指出: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經過事先預謀,由周燕芬製造條件,王振華對被害人實施了猥褻行為,相關事實有被害人陳述、鑑定意見、證人證言和監控視頻等證據予以證實,證據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鎖鏈。
距離去年7月1日王振華被警方帶走,事情已過去了一年。王振華的宣判,卻帶來新城系股價的回漲。6月17日午後,幾乎在宣判結果發佈的同時,新城系股價拉昇,新城控股收盤漲逾1.99%,港股新城發展收盤漲逾5%,港股新城悦服務收盤漲逾3%。
01
定罪量刑是否合理?
王振華始終未承認實施猥褻
普陀法院給王振華裁定的罪名是**“猥褻兒童罪”**,而不是“姦淫幼女罪”,這也是量型依據。
根據澎湃新聞,審判長表示王振華與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觸,相關司法鑑定意見佐證了該事實,故王振華的行為系猥褻行為而非強姦行為。
記者瞭解到,王振華在庭上始終未承認實施猥褻。法醫鑑定受害少女確實存在處女膜破裂,然而訴辯雙方對於傷口的新舊存在爭議,對於王振華是否猥褻也一直爭議。
**據《稜鏡》報道,王振華其中一位辯護律師稱王振華雖有嫖娼行為,但明確對幼女有防範意識,知道國家法律底線,堅決不能碰幼女。**故其接受(牽線人)周燕某主動邀請對成年女性進行嫖宿的行為,可以受到治安處罰。
知悉本案庭審的人士向記者證實了這一説法,稱王振華以為周燕芬要為其介紹的是嫖宿成年女性,到後方知為幼女。周燕芬是案件中的牽線搭橋者,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殿學、王榮梅告訴記者,猥褻兒童罪存在兩檔法定刑,分別為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到十五年。因此從第一檔法定刑來看,一審判決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是頂格判處的。問題在於,王振華這個案件能否適用第二檔法定刑,即五年以上?根據刑法第237條規定,升格法定刑的情況包括“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據瞭解,被害人方面曾希望根據第二檔進行量刑。但法院認定王振華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但其不屬於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犯罪,也不具有其他惡劣情節。
但由於被害人不滿12週歲且被造成輕傷二級的嚴重後果,王振華到案後及庭審中拒不供認其猥褻,法院稱酌情從重處罰。“綜合考量本案對被害人身心造成的傷害和影響及社會危害程度,在公訴機關建議的四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幅度內,依法對被告人王振華從重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但一位瞭解案件的人士表示,王振華兩位律師作的是無罪辯護,對此判決結果或有較大可能性上訴。“我們是做無罪辯護的,但也不是隨便提出的。”對於是否仍堅持二次上訴,繼續做無罪辯護,王振華代理律師方面表示要看當事人及家屬的意願。
02
判刑五年無財務損失
犯罪成本是否太低
判決結果出來,許多人直呼量刑過輕。“有錢人的犯罪成本太低了。”一位接近被害人的人士表示,“就判了五年,也沒有任何賠償。王振華寧願花幾百萬請大律師,也不願意給受害人賠償。”
“法律本身是有很大的量刑幅度的,對情節惡劣的猥褻兒童案件,最高可以判到15年。關鍵是如何認定‘其他惡劣情節’。” 王殿學、王榮梅律師表示。
記者瞭解,該案為刑事案件,並未附帶民事案件,所以王振華並無財務損失。對此,一位長期做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人士表示,建議在猥褻或強姦幼女罪的判決中,設定一個罰金條款,要求施害者要做主動性民事賠償。
“孩子受到性侵後會變得敏感,會受到原先環境的傷害,最好是換個生活環境,這個成本應該由施害者出。”該法律人士表示,“如果不換個環境,施害者出獄後也很容易找到孩子並報復。”
此外,這位法律人士還提出,既然認定王振華猥褻少女,那法院判決還應考慮到如何對王振華這樣的人做出禁業限制。“如果是教師猥褻未成年人,一般要對其判處禁業。王振華雖然不是教師,但他有一些慈善項目是未成年人的,也會接觸到未成年人。”
根據公開報道,2013年新城控股創立了致力於撫育、培養和教育貧困地區青少年兒童的大型公益品牌“七色光計劃”。截止2018年,其核心項目“光彩圖書館”已經在13個省份的40所鄉村小學開展,捐獻圖書近10萬冊,5000餘名學生獲得幫助。
02
王振華獄中不斷增持
王曉松內外維穩
去年7月3日,王振華被曝涉嫌猥褻一名9歲幼女,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新城系遭遇股債雙殺,新城控股連續3個跌停,4個交易日市值就蒸發324億元。
自2019年7月3日媒體對該案進行報道後,新城控股股價開始暴跌,由當日的43.65元/股下跌至同年8月6日的22.99元/股,公司市值蒸發數百億元。而新城系旗下的港股新城發展則是從7月3日的7.68元/股一路下跌至8月15日的5.78元/股。然而,新城系旗下的另一支港股新城悦發展則一反常態,股價表現比較穩定,並在接下來的近一年時間內穩步攀升。
2019年7月3日王振華被刑拘一事被媒體曝出當日,新城控股就召開董事會,王振華離任董事會主席,其子王曉松火速接位。7月8日,王振華又辭任新城控股執行董事職務和新城悦服務非執行董事,均由王曉松接任。
王曉松這一年來,一直負責對內對外的維穩工作。接替初期他曾一度密集拜會上海和起源地常州的政府部門及金融機構,希望繼續得到支持。對內,則面向高管團隊實施股票激勵計劃。
王振華案被曝之初,記者曾經詢問一位銀行業人士,這會不會影響到銀行對新城集團的放貸。該人士表示,新城作為TOP10的房企,現金流和土地儲備都比較充足,還是一家優質公司,後續就看能否成功化解王振華帶來的聲譽影響,穩住公司經營和管理。今年該行已對新城放貸。根據財報和評級報告數據,截至2019年底,新城控股獲得的各大銀行給予的授信總額度為939億元,其中已使用額度204.12億元。
**在內部穩定方面,儘管有高管離職,但股權激勵計劃還是幫新城穩定住了不少人。**2019年9月底,新城控股對董事兼聯席總裁梁志誠、董事兼聯席總裁陳德力、董事兼聯席總裁袁伯銀、財務負責人管有冬、董事會秘書陳鵬以及103名中層管理人員及核心骨幹,共計激勵人數108人實行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權益總計2723.24萬份,約佔公司總股份的1.21%。
2020年5月份,又對新城控股董事、聯席總裁曲德君及核心骨幹黃駕宙激勵,此次預留授予的股票期權激勵成本合計為243.02萬元,預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勵成本合計為1414.08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不再擔任公司職務,王振華仍然是公司第一大股東,掌握對兩家公司的控制權,在獄中也沒有停止增持。根據2019年年報,截至去年底,王振華持有新城發展71.23%股份,及新城悦服務73.34%股權。不過由於新城發展於今年於1月配股集資27億元港幣,王振華的持股比例降至67.67%,但此後王振華耗資1.3億元港幣對新城發展進行4次增持,持股比例升至68.02%。
雖然王振華已經被逮捕了近一年,但是,在今年公佈的《2020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中,王振華名字赫然在目。今年,王振華和其子王曉松在胡潤全球房地產富豪榜中位列第33名,相比去年上升34名;身價430億元,相比去年財富增長74%。
03
新城控股恢復拿地 股價回升
“2019年下半年融資渠道明顯收緊,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呈淨流出狀態。”在中誠信對新城控股的主體評級中有提到這樣一句話。據記者瞭解,這主要是國家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也有市場對王振華影響的觀望。
而根據新城控股每月公佈的經營簡報,其在去年8月-11月幾乎停止了拿地。其去年一年新增項目個數才72個、新增土地儲備建面2508萬平。此外,王曉松曾將40個地產項目擺上貨架,解決資金流動性危機,最終賣掉24個項目,回籠近120億元。
但作為TOP10的房企,新城控股是高週轉的開發運營模式,公司存貨週轉率一直處於行業很高水平。2019年,存貨週轉率為0.31次/年,總資產週轉率0.22次/年。因此其負債率和現金流一直保持在較好的水平。
但近兩個月來,新城控股又開始拿地手筆。四月12塊地、五月10塊地,對應權益土地金額約223億元。據克而瑞研究中心發佈的《2020年1-5月中國房地產企業新增貨值TOP100排行榜》顯示,新城控股前5個月新增土地貨值793.5億元、新增土地建築面積687.9萬平方米,均位列榜單前十行列。
根據公告,新城控股5月實現合約銷售額224.12億元人民幣,同比下跌9.48%,合約銷售面積約203.93萬平方米;今年1至5月,新城發展累計實現合同銷售額714.55億元人民幣,同比下降23.06%,落後於1-5月全國商品房銷售額同比倒退10.6%的表現。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房地產開發仍佔據新城控股營收貢獻的絕大部分,但新城控股已明確了向毛利率更高的商業地產轉變。“新城成立28年,第一個15年靠住宅增加銷售和利潤,當下的15年靠住宅和商業雙輪驅動,未來的15年利潤則來自於商業管理。”5月19日,王曉松在股東大會上表示。
新城控股商業地產的標誌是“吾悦廣場”。截至2019年末,已開業運營的吾悦廣場累計達到63座,其中60座自持經營,3座委託公司經營的輕資產項目。全年實現租金和管理費用40.69億,平均出租率99.16%。受疫情影響,2020年前3個月,租金及管理費用減少5億元,為9.04億元。新城控股計劃2020年新開業吾悦廣場30個。
王振華一案是否會對新城控股的公司經營和公司內部治理方面產生影響?王榮梅律師表示,因王振華為新城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該案肯定會對新城控股的公司經營和公司內部治理方面產生影響。
從新城控股的一系列操作來看,公司的反應很迅速,媒體曝光該事件當日,即7月3日,新城控股即召開董事會選舉新的董事長,履行法定代表人職務,暫時使公司躲過一劫,但從長遠來看,企業的長久發展不能過於依賴企業家。否則,一旦企業家出現問題,企業就像失去將領的士兵,一盤散沙,嚴重的甚至一蹶不振,走向破產。一家治理水平好的企業,企業運行應依靠有效的內控制度及積澱的文化來保證企業的良性循環,即使實際控制人偶遇突發事件,企業也依然能正常運轉,不受影響。
04
18萬網民大調查
超9成認為量刑太輕
鳳凰網財經第一時間發起“新城控股原老總王振華猥褻女童被判5年 你怎麼看?”的調查,網友表現出對該案的高度關注,截至發稿,共有184989位網民參與投票。其中,有超7成網民認為新城控股原老總王振華猥褻女童被判5年屬於量刑太輕,另有近2成的網民認為王振華應當在監獄裏度過餘生。
在該案中,法院最終以“猥褻女童”而非“強姦”給王振華定罪同樣引發爭議。然而,由於猥褻女童罪在不存在“其他惡劣情況”時頂格處罰就是五年,所以實際上一審法院已經按照頂格處罰對王振華進行判決。不過,針對猥褻兒童罪五年的頂格處罰,鳳凰網財經網友的表態呈現出一邊倒態勢,逾93%的網民認為5年有期徒刑的判決量刑過低。
對此,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殿學律師表示:“猥褻兒童罪存在兩檔法定刑,分別為五年以下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到十五年。從第一檔法定刑來看,一審判決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是頂格判處的。根據刑法第237條規定,升格法定刑的情況包括‘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有其他惡劣情節’。但從此前媒體透露出來的信息以及一審判決的情況來看,該案應該是不存在上述兩種適用升格法定刑的情況。”
另外,對於本案適用猥褻兒童罪而非量刑可能更重的強姦罪,有超過5成網友認為法律適用不適當,僅有約11%網友認為其是適當的。
近年來,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時有發生。近6成鳳凰網財經網友認為,犯罪成本太低是導致不法分子敢於挑戰法律、挑戰公序良俗的主因。另外,還有超過3成網友認為犯罪成本太低、家長和孩子防範意識太弱以及一部分的利益驅動共同構成了性侵兒童案件頻發的原因。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避免兒童受侵害?逾8成網友認為,最重要的還是要提高懲處力度、重判違法者,其次才是從孩童、家庭和學校方面入手提升防範意識與保護力度。
該案於去年2019年7月3日經媒體爆料後迅速發酵,王振華之子王曉松於當日被新城控股董事會推舉為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行使法定代表人職權,另外王振華也於7月8日辭去公司所有職務。但如此負面消息依然會驚動資本市場,多家國際評級機構調低對新城控股及旗下子公司的信貸、債券評級,新城控股股價也連續暴跌。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該案宣判後,新城系股票股價迎來一波拉昇,新城控股收盤漲逾1.99%,港股新城發展收盤漲逾5%,港股新城悦服務收盤漲逾3%。
那麼,王振華猥褻女童案會對新城控股的未來發展產生影響嗎?根據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網民認為王振華一案會損害新城控股的形象,對新城控股的未來發展並不看好;同時,亦有約18%網民認為該案屬於王振華個人行為,與新城控股無關。
目前,該案剛剛結束一審判決,王振華仍有可能提起上訴,一旦二審法院受理王振華的上訴,那麼距離該案終審判決仍需要等待數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