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恩·克拉考爾:荒野生存 (IN TO THE WILD)-PART6_風聞
豆沙包-瞎说大实话星球驻地球大使2020-06-21 19:45
第十六章 阿拉斯加荒野
我希望擁有原始生活的簡單、純樸,還有其他種種;遠離一切文明的矯飾習性、偏見和缺陷。。。。。。在孤寂而壯麗西部荒野中,可以更真實地瞭解人性以及人性的取向。最好是雪季,讓我能體驗磨難帶來的快樂和危險帶來的新奇。
——埃文斯(Estwick Evans)
《1818年冬春,徒步走過西部 2000公里》(A Pedestrious Tour,of FourThousand Miles,Through the Western States and Territories,During theWinter and Spring of 1818)
對厭煩人和厭煩工作的人而言,荒野充滿了吸引力,它不僅讓人逃避社會,而且對浪漫主義者來説,它是以禮拜儀式修煉神性的理想舞台。荒野的孤寂和絕對自由,創造了完美的佈景,容許憂鬱,抑或狂喜。
——羅德里克。納什(Roderick Nash)
《荒野與美國心靈》(Wilderness and the AmericanMind)
1992年4月15日,克里斯。麥坎德利斯坐在一輛車運向日葵籽的卡車的駕駛室裏,離開南達科他州迦太基市,開始了“偉大的阿拉斯加冒險旅行”。三天後,他在英屬哥倫比亞羅斯維爾市越過加拿大邊界,搭車向北經過斯庫羌克、雷迪厄姆樞紐、路易絲湖、賈斯珀、喬治王子市和道森克里克——他在這個市鎮中心拍了一張路標的照片,標明阿拉斯加高速路的正式起點。路標上寫着:“0,費爾班克斯, 2451公里。”
在阿拉斯加高速路上搭車很難。在道森克里克市郊區,沿路經常可以看到看到十來個神情憂鬱的男女,伸着大拇指想搭便車,有的甚至一等就一週,甚至更久。不過麥坎德利斯倒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4月21日,離開迦太基才6天,他就抵達了位於育空地區邊緣的利亞德河温泉區。
利亞德河有一個公眾露營區,木板路從這延伸800米,越過沼澤,便是許多天然温泉池,這是阿拉斯加高速路上最受歡迎的停靠站,麥坎德利斯決定再這裏待一下,泡泡水、放鬆一下筋骨。他泡完温泉,打算再搭便車往北方去的時候,卻發現運氣變壞了,沒有人要載他。
抵達利亞德河兩天後,他仍然待在當地。
一個清爽的星期四早上6:30,地面仍凍得結結實實,蓋洛德。斯塔基(Gaylord Styckey)從木板路走到最大的幾個温泉池邊。他沒想到還有其他人,因此當他發現已經有人在氤氲的水中時,非常驚訝。
那名年輕人自稱亞歷克斯。
斯塔基 63歲,是個禿頭、快樂、紅光滿面的印第安納人。他在餐飲業工作了40年,退休後客串兼職運送房車,從印第安納到阿拉斯加費爾班克斯一家車行。他告訴麥坎德利斯他的目的地時,這孩子大叫:“嘿,那正是我要去的地方!我已經被困在這裏好幾天了,搭不上便車,你介不介意我搭你的車?”
“噢,”斯塔基答道,“我很樂意,孩子,但我沒辦法,公司嚴格規定禁止讓人搭便車,這可能害我丟掉工作。”但他和麥坎德利斯在充滿硫磺氣息的煙霧中談的越老越投契,他開始重新考慮。“亞歷克斯儀表整潔,頭髮也剪得短短的,通過他的談吐我知道他很聰明,並不像通常搭便車旅行的人。我總是對搭便車的人很警惕,總之,過了半小時後我説:‘這樣吧,亞歷克斯,利亞德離費爾班克斯大約有1600公里遠,我搭你一半路程,到懷特霍斯市。你可以從那裏再搭便車抵達目的地。’”過了一天半,他們抵達了懷特霍斯市——加拿大育空地區首府,也是阿拉斯加公路上最大的都會城市。斯塔基很喜歡麥坎德利斯,於是他改變主意,願意讓麥坎德利斯搭全程。斯塔基説:“剛開始,亞歷克斯並不開朗,不説什麼話。但這是長途旅程,我們在顛簸的路上相處了三天,後來他放下了戒備之心。他是個好孩子,謙恭有禮,從不罵人,不説髒話。看得出他出身於好家庭。他經常談起他妹妹,我想他和家人合不來。他告訴我他爸爸是個天才,是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的火箭科學家,但他曾重婚——這令亞歷克斯很反感。他説大學畢業後,他已有好幾年沒見過他們了。”
麥坎德利斯很坦白地告訴斯塔基,他計劃整個夏天獨自待在荒野中,遠離世俗。“他説他從小就一直想做這件事。他説他不想看到任何人、不想看到飛機、不想看到任何文明的痕跡:他想證明他能夠獨立,不需要其他人的幫助。”斯塔基説。
4月25日下午他們抵達了費爾班克斯,他們來到一家雜貨店,斯塔基為他買了一大袋大米:“然後亞歷克斯説他想找個學校,去查些資料,如哪些植物是可食的等。我告訴他現在時間還太早,積雪還很厚有八九十釐米高,地上什麼都沒長。可他主意已定,他對有機會開始冒險感到很興奮。”到了下午5:30左右,斯塔基開車到位於費爾班克斯西邊的阿拉斯加大學,麥坎德利斯在這裏下車了。
下車時斯塔基對他説:“亞歷克斯,我送了你1600多公里的路,一連三天請你吃飯,你從阿拉斯加回來後,至少要寄封信給我吧。”他答應了。
“我也建議他給他父母打電話。我無法想象還有什麼事能比兒子長期在外,卻不知下落,不明生死更讓父母揪心的了。我對他説,‘這是我的信用卡號碼,求你打電話給他們!’可他回答,‘也許我會,也許我不會。’他離開之後,我才想起來,‘哎呀,我怎麼沒想到留下他父母的電話號碼,自己打電話給他們?’但事情發生得實在太突然了。”
放下麥坎德利斯後,斯塔基開車進城,把房車送到車行,驗收新車的人已經下班回家,下週一上午才上班,斯塔基只好在費爾班克斯又消磨兩天,才能搭飛機返回印第安納。週日上午他有空,便去了阿拉斯加大學:“我希望能找到亞歷克斯,和他再相處了一天,帶他觀光或做點別的。我開車四處尋找,找了幾小時,但連個影子也沒瞧見。
他已經走了。”
麥坎德利斯週六晚上和斯塔基分別後,在費爾班克斯附近度過兩天三晚,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大學裏。在校園書店裏,最底下一層的書架上全是介紹阿拉斯加區的書,麥坎德利斯找到一本悉心研究的該區可食植物實用指南:《塔奈納植物指南——阿拉斯加中南部狄納伊納印第安族的人類植物學》,作者是普里西拉。拉塞爾。卡里(PriscillaRussell Kari)。此外,他還在收銀員身旁的明信片架子上,選了兩張北極熊的卡片,把他最後的音訊從大學郵局寄給韋斯特貝格和伯雷斯。
麥坎德利斯在分類廣告中看上一把二手手槍,一把半自動的 0.22口徑雷明頓,,有4-X-20的瞄準視野和塑料槍柄。這是一種被稱為尼龍66的手槍,已經停產,不過因為它很輕,又恨好用,所以很受阿拉斯加設阱捕獸者的喜愛。他在某個停車場買到了這把槍,可能花了125美元,接着又在附近的槍械店裏買了4盒百發子彈。
麥坎德利斯在費爾班克斯完成最後的準備後,背上行李,從大學校園向西出發。離開校園之後,他路過地球物理研究所,這是一座用混凝土和玻璃建成的高大建築,建築頂是個很大的衞星接收器,也是費爾班克斯天際線最獨特的地標之一,這個接收器用來接收由沃爾特所設計的合成孔徑雷達傳出的資料。事實上,沃爾特在發射台做設計時,還曾經親自到費爾班克斯,也親手寫了一部分天線運作的關鍵軟件。
當麥坎德利斯走過地球物理研究所時,是否曾想到他父親?我們無從可知,他並沒有留下任何記錄。
夜晚,寒意陣陣,麥坎德利斯在城西約6公里一處白樺環繞、凍得瓷實的地上搭起帳篷,這裏離能夠俯視戈德希爾加油站的山頂不遠。
距他的營地不到50米處,有一條通往喬治帕克斯公路的斜坡路,這條路能帶他走進斯坦佩德小徑。4月 28日麥坎德利斯早早醒來,就這黎明前的曙光走下公路。令他驚喜的是,第一輛經過的車就停下來載他一程。這是一輛灰色的福特小卡車,車後貼着這些:“我釣故我在。彼得斯堡,阿拉斯加。”卡車司機是一名電工技師,要前往安克雷奇,他叫吉姆。加利恩,年紀比麥坎德利斯大不了多少。
三小時後,加利恩將卡車駛離高速公路,朝西繼續駛進一條積雪不化的小路上,儘量行駛到車子能遠到最遠處。麥坎德利斯在斯塔佩德小徑下車時,氣温約在零度左右,晚上還會更低。覆在地面上硬邦邦的春雪近50釐米厚。就要獨自踏上阿拉斯加荒野了,麥坎德利斯興奮不已。
麥坎德利斯穿着人造皮大衣,一路期待地在小徑上跋涉,肩上掛着他的來復槍。麥坎德利斯所帶的惟一食物時一袋10斤重的大米,還有加利恩給他的兩塊三明治和一袋玉米片。一年前,他僅靠5斤米和用廉價釣竿釣起的魚,在加利福尼亞灣附近生活了一個多月,那次經歷讓他對自己充滿信心。他相信自己能找到足夠的食物,在阿拉斯加荒野中生活更長時間。
在麥坎德利斯半滿的行李中,分量最重的是他的書:九到十本平裝書,大部分都是在尼蘭市時伯雷斯送給他的。這些書中有梭羅、托爾斯泰和果戈理的作品,不過麥坎德利斯並不是假充文學作品內行;他只帶自己喜歡的書籍,包括克里克頓(Michael Crichton)、伯西格(Robert Pirsig)和拉摩(Louis L’Amour)等人的暢銷作品。他忘了帶紙,因此在《塔奈納植物指南》的空白頁上記下簡明的日記。
斯坦佩德小徑位於希利的終點。每到冬季,就有趕狗拉雪橇的人、滑雪旅行者和雪地機動車迷來到這裏,直到3月底或4月初,冰凍的河水開始融解時。在麥坎德利斯走進荒野之際,較大的河流水面並未結冰,沒有人會在小徑裏待上兩三週。他只有沿着裝載貨物的雪地機動車在地面上留下的模糊痕跡向小徑深處走去。
麥坎德利斯出發的第二天就抵達特科拉尼卡河,雖然河岸上還有溢水冰凍形成的鋸齒狀擱板,但是還不能形成橫跨流動河水的冰橋,他只好涉水而過。1992年 4月初,冰雪大面積地融解過一次,之後天氣又冷下來,因此麥坎德利斯過河時,水位很低,也許最高只到大腿,於是他很順利就走到對岸。可是他從沒有想過,橫跨這條河對他而言,其實就像當年凱撒度過意大利北部的盧比肯河合龐貝決戰時一樣,是破釜沉舟的做法。在麥坎德利斯缺乏經驗的大腦裏,他從來沒有想過,兩個月後,特科拉尼卡河上游的冰河和雪原在夏天融化之後,所排放出來的流水使這條河水位暴增十多倍,使這條河變成又深又急的激流,和4月間他輕鬆地涉水而過的小溪,完全不同。
通過麥坎德利斯的日記,我們瞭解到, 4月29日他在冰上跌了一跤,可能是在特科拉尼卡河西岸橫越一些海瀨所築的水塘時發生的,不過並沒有跡象顯示,他是在這次受的傷。第二天,他沿小徑攀上一個小山頭,在這裏他第一次看到麥金利山炫目的白色屏障。隔天,5月1日,在距離加利恩讓他下車的地點約30公里處,他發現了蘇珊娜河畔那輛破舊的公交車,裏面以備有牀板和爐具,上一位訪客留下了火柴、防蟲藥等必備物品。他在日記中寫道:“神奇公交車日”。他決定在這輛簡樸舒適的車子裏待一陣子。
他很高興找到這個地方。在公交車裏,在一片架在破窗户上、飽經風霜的夾板上,他草草寫下歡欣鼓舞的獨立宣言:兩年來他四海為家,沒有電話、沒有游泳池、沒有寵物、沒有香煙。完完全全的自由;一個極端主義者,一個唯美的旅行者,他永遠在路上。他逃離亞特蘭大。
你不會回頭,因為“西部是最好的”。如今經歷兩年的流浪,最偉大的歷險終於來臨了。致力摒棄內心的虛妄,追尋精神的昇華。十天十夜的貨車和搭車之旅,終於帶他到偉大的銀色北地。毋須再忍受被一直逃避的文明荼毒,他獨自走在大地上,迷失在荒野中。
亞歷山大超級流浪漢
1992年5月
然而,現實卻很快地被打破了麥坎德利斯的幻想。獵物很難打到,他在樹林中第一週的日記裏寫着:“虛弱”、“被雪包圍”和“災難”。
5月2日他見到灰熊,卻沒有開槍射擊;5月4日,他開槍獵鴨但沒射中;5月5日終於射中一隻松雞,也下了肚;但此後一無所獲,直到5月9日,他獵獲一隻小松鼠,那時他已經“第四天饑荒”。
不過,不久之後,他的運氣越來越好。在5月中旬,豔陽高照,陽光灑滿大松林,太陽每天落入北方地平線的時間不到4個小時,所以即使在午夜時分,天空依然亮得足可閲讀。此時除了朝北的坡地和陰影中的深谷外,地面上的雪堆已經化盡,露出了上一季的玫瑰果實和越橘,足以讓麥坎德利斯可以採食很多。
他的獵物也越來越多,接下來的6周,他經常可以吃到松鼠、松雞、鴨、鵝和豪豬。5月 22日,他的一顆臼齒的齒冠掉了下來,但這似乎並沒有影響他的興致。因為第二天他登上了位於公交車北面的900米高的圓形無名山丘,清晰地看到了整個冰封的阿拉斯加山區,以及綿延數里的無人荒野。他當天的日記一如往常一樣簡潔,但卻充滿歡樂:“登上!”
麥坎德利斯曾經告訴加利恩,他在荒野裏也準備不停地行走。“我要出發向西,”他説,“也許我會一直走到白令海。”5月 5日,在公交車裏待了4天之後,他又重新開始了在路上的旅程,從美能達相機中找到的快照來看,他似乎找不到(或是故意離開)已經模糊不清的斯坦佩德小徑,往西北越過蘇珊娜河的山坡而轉向左,邊走邊打獵。
他走得很慢,為了覓食,他每天不得不花大半的時間跟蹤獵物。冰雪融化後,他所走過的路徑已變成了泥濘的厚苔沼和無法穿過的榿木。此時麥坎德利斯才理解北方極地流傳的至理名言:“如果想穿越荒野在陸路旅行,寧可選擇冬天,也不要選擇夏日。”
他原先打算步行800公里前往海濱,可後來證明這個想法明顯是個錯誤,麥坎德利斯重新考慮他的計劃。5月 19日,才向西走到離公交車不到800公里的托克拉特河,他便返回。一週後,他又回到被棄的公交車,顯然他並沒感到什麼遺憾。他認為蘇珊娜河的流水湍急狂野,很合他的口味,而廢棄公交車也很適合作為整個夏天的大本營。
諷刺的是,圍繞在公交車四周——麥坎德利斯決定要“迷失在荒野中”——的這片荒野,如果按照阿拉斯加的標準來看,根本算不上荒野。因為在它東邊不到50公里處,就是交通要道——喬治帕克斯公路;而背面20多公里處,也就是山脈峭壁外,就是每天有數百名遊客喧鬧湧入的德納裏國家公園,國家公園管理局員每天都會巡邏。麥坎德利斯這位“唯美旅行者”有所不知的是,公交車方圓10公里之內,就有4間山林小屋(雖然在那年夏天沒有一間有人住)。
雖然公交車距離文明那麼近,但麥坎德利斯卻與世隔絕。他在荒野裏待了近4個月,在此期間他連一個人影也沒見到。最後,蘇珊娜河畔竟荒僻得令他喪生。
5月的最後一週,麥坎德利斯把他僅有的幾件物品搬進了公交車,在一片羊皮紙般的樺樹皮上,寫下了幾件要做的家務雜事:從河裏尋找冰塊並貯藏,以供冷藏肉類之用;用塑料覆蓋公交車原是窗户的地方;貯存木柴;清理爐子裏堆滿的灰塵。而在標明“長期”的那一欄下,他列出了更具雄心的任務“描繪這個區域的地圖、準備一個臨時浴缸、收集毛皮和羽毛縫製衣服、在附近的小溪上搭建一座橋、修理餐具、在樹皮上刻製出打獵地圖。
他在日記裏列出了多次打獵的收穫。5月28日:“美味野雞!”6月1日:“5只松鼠。”6月2日:“豪豬、松雞、4只松鼠、灰鳥。”6月3日:“又一隻豪豬! 4只松鼠,兩隻灰鳥。” 6月4日:“第3只豪豬!
松鼠、灰鳥。”6月5日,他射獲一隻和聖誕火雞一般大的加拿大鵝;接着,6月9日,他獵得最大戰利品:“駝鹿!”因為興奮,這位驕傲的獵人拍了一張跪在戰利品旁的照片,他得意地高舉着步槍,五官因驚喜而有些扭曲,就像失業的看門人到雷諾去賭博,結果竟然中了百萬美元的頭彩一樣。
麥坎德利斯很清楚,要想在這片土地上生存下來,狩獵是不可避免的,但他對殺生一直有矛盾的想法。射殺這隻駝鹿之後不久,這種矛盾很快演變成了悔恨。它並不太大,也許只有兩三百公斤,但肉的分量卻很大。麥坎德利斯覺得如果浪費掉這些食物,在良心上説不過去。
因此他花了六天時間,忙着在它腐壞之前保存起來。他在大批蚊蠅四處飛舞之下,屠宰了鹿的屍體,把鹿雜燉着吃,接着又辛苦地在公交車下佈滿石頭的溪岸挖了一個洞,想用煙燻制那些已變成紫色的龐大肉片。
阿拉斯加的獵人都知道,在荒野中保存肉類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把它們切成薄片,再掛在臨時搭成的架子上風乾。但麥坎德利斯卻天真地聽從了南達科他州獵人的話,他們教他煙燻,可在當時的環境下,這是比較困難的事情。6月10日他的日記中寫着:“屠宰非常困難,蚊蠅成羣。取下了腸子、肝、腎、一枚肺、肉片,後臀肉和腿都丟入溪流。”
6月11日:“取下心臟和另一枚肺、兩隻前腳和頭,其餘丟入溪裏。
拖到洞附近,嘗試煙燻後保存。”
6月12日:“取下一半的胸腔和肉排。只能在晚上工作。繼續煙燻。”
6月13日:“把剩下的胸腔、肩部和頸部拖進洞裏,開始熏製。”
6月14日:“已經長蛆了!煙燻似乎無效。不解,像是一場災難。
真希望沒有殺這隻駝鹿。真是我生命中最大的悲劇之一。”
他決定放棄了,並把殘餘的屍體拋給狼吃。雖然他嚴厲地責備自己浪費這個他親手取得的生命,不過第二天,他有所好轉,因為他的日記中記載着:“以後學會接受自己的錯誤,不管是多大的錯誤。”
在駝鹿教訓之後不久,麥坎德利斯開始閲讀梭羅的《瓦爾登湖》,在“更高的規律”那章中,梭羅反思飲食的道德。麥坎德利斯重點標出以下語句:“在捉了、洗了、煮了、吃了這些魚之後,我也並不覺得它給了我什麼了不起的營養。既不足道,又無必要,耗費卻太大。”
麥坎德利斯在頁百處寫下“駝鹿”
“駝鹿”二字,同時,又在同一段文字上畫了記號:反感吃肉並不是因為經歷,而是一種本能。貧苦、簡樸生活在許多方面都顯得更美,雖然我並未這麼做,不過我至少努力去做,這使我感到愉悦。我相信每一個希望身心能保持在最好狀態的人,都會特別地避免吃肉,還要避免多吃任何食物。。。。。。
要準備,並烹調這樣簡單、這樣乾淨,而不至於觸犯了你的想象的食物是件困難的事。不過,我想,身體固然需要營養,想象力同樣需要營養,二者應該同時得到滿足,這也許是可以做到的。有限度地吃些水果,不必因此而替胃囊感到羞恥,這塊不會阻礙我們最有價值的事業。但要是你在盤中再加上一點兒的佐料,這就要毒害你了。
“是的,”麥坎德利斯寫着。兩頁後,他接着寫:“食物意識;專心地吃,專心地煮。。。。。。神聖的食物。”在書中他寫下日記,宣告:我重生了,這是我的黎明,真正的生命才剛剛開始。
用心地生活:關注生活的本質,持續注意周圍環境及與之相關的事物,例如,一份工作、一項任務、一本書及任何需要有效專注的東西(環境本身沒有價值,價值在於建立了關係的環境。所有真正的意義存在於個人與現象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存在於它對你的意義)。
食物偉大神聖,維持生命的熱度。
實證主義,生命美所賦予的無極歡樂。
絕對的真理和誠實。
現實。
獨立。
終結——穩定——持續。
麥坎德利斯逐漸從自責浪費駝鹿肉的情緒中恢復過來,一直持續到7月初,這段時間,一切都是簡單美好的,可是隨後卻出現了兩次關鍵性的挫敗。
顯然,麥坎德利斯對這兩個月來在荒野的孤獨生活很滿意。他決心迴歸文明。是時候給這個“最後、最偉大的冒險”畫上句號了,是回到男人與女人的世界的時候了。在那裏,他能夠舉杯暢懷,大談哲學,以自己的故事讓陌生人傾心。他似乎對自主權不再那麼極端,不那麼堅持與父母分離。也許他已經準備要原諒他們的不完美,甚至準備要寬容自己的不完美。看來,他有可能已經做好回家的準備。
不過,也許什麼都沒有;我們所能做的只是推測。但是他打算走出來,這點事毫無疑問的。
出發前,他在一片樺樹皮上寫下:“縫補牛仔褲,刮鬍子!打包。。。。。。”他把美能達相機放在空油桶上,拍了一張揮舞着一把黃色的一次性剃鬚刀,露齒而笑的照片,他的臉上颳得乾乾淨淨,軍用毯上剪下來的補丁縫在骯髒牛仔褲的膝頭。他看來還算健康,但瘦得可怕,他的兩頰深陷,頸部肌腱突出,看起來就像繃緊的電線。
7月2日,麥坎德利斯讀完托爾斯泰的《家庭幸福》,在幾段令他感動的文字下畫了線:他説人生中惟一確定的幸福,是為他人而活,他是對的。。。。。。
我已經經歷很多,現在我覺得自己已經找到幸福所需要的東西。在鄉間過着寧靜的隱居生活,對善良而不習慣蒙受他人恩惠的人們有所助益;做這些可能有意義的事。休息、自然、圖書、音樂、對鄰人的愛——這就是我的幸福觀。還有,最重要的是,你得找個伴兒,以及孩子——人之常情,還期待什麼呢?
7月3日,他背起揹包,開始30多公里的遠足,想走到路況較好的路上。兩天之後,已經走了一半,他在大雨中到了一個海瀨築的水塘區,這些水塘阻斷了通往特科拉尼卡河西岸的路。4月份的時候,這些水塘還結着冰,沒有任何障礙。可現在這些水塘成為了1萬多平方米大的湖,淹沒了小徑。為了避免涉水穿過幽暗的及胸高的湖水,他登上險峭的山坡,繞過北邊的水塘,然後又向下走到峽谷口的河邊。
他第一次渡河,是在67天前仍有寒意的4月,當時這裏的冰雪尚未完全融化,水深僅及膝部,可以涉水走過。然而,7月5日,因雨水和阿拉斯加山上冰河融雪,特科拉尼卡河水位高漲,河水冰冷而湍急。
從遠處的河岸走上公路就容易了,但如果想要抵達那裏,他得先通過一個近30米寬的河道。河水因為冰河的沉澱而混沌,顏色呈現水泥的色澤,只比它結冰時的温度稍高几攝氏度。河水太深,無法涉過,且發出汽車般隆隆的聲音。這強勁的急流很可能會使他失足,並被水沖走。
麥坎德利斯不擅長游泳,也曾向好幾個人坦承他其實很怕水。嘗試遊過凍得讓人四肢麻痹的急流,或臨時製作筏子劃過水麪,都太危險了。就在小徑和河流交會處的下游,特科拉尼卡河水翻騰出一片混沌的白沫,急速衝過狹窄的峽谷。可能他在游到或劃到遙遠的對岸之前,就會被捲入急流。
他在日記中寫道:“災難。。。。。。雨水淹積。恐怕不可能過河。孤獨、害怕。”他正確地下結論説,如果他試圖在這裏、在這種情況下渡過特科拉尼卡河,無疑會被捲入洪流溺死。這簡直是自殺;絕無可能。
如果麥坎德利斯向上遊走1.6公里左右,就會發現河流變寬,成為紛亂的河道。如果他仔細地勘察,就會發現這些河道在某處其實深只及胸。雖然水流湍急,可能會使他失足,但在向下遊漂流時,還是有方法在被捲入河道或體温變得過低之前,橫渡到對岸。
但這也是個非常大膽的提議,麥坎德利斯並不需要冒這種險。他有荒野生存經驗,他應該知道,如果他耐心等下去,河水最後會降到可以安全涉過的水位。因此選擇了最謹慎的做法,轉身返回到公交車,回到變化無常的荒野中。
第十七章 斯坦佩德小徑
自然儘管美麗,但同時也是野蠻可怕的。我敬畏地看着腳下的大地,。看着諸神究竟創造了些什麼,看看這些作品的形態、風格和材質。這就是我們所認識的那個地球,從混沌和黑暗中孕育誕生。這裏不是任何人的花圈,而是未曾使用的地球;它不是草地,不是牧場,不是林場,不是耕地,也不是荒原。它是恆星地球,清新自然的外表——大自然創造的,所謂的人類永久居所,人類可以任意使用。但人類無法與它結合,它是根源,浩瀚而恐怖——並非我們曾經聽説的的大地之母,不容人類踐踏或埋藏。我們可以很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對人類不見得友善的力量,這是偶像崇拜和迷信之地,是比我們更親近岩石和野獸的人所居住之地。。。。。。想象一下,進入博物館中觀賞無數特殊的事物,和某些星體的表面或其中的硬質物料比較起來是什麼樣!我敬畏我的軀體,對這幅限制我的皮囊是多麼陌生;我不怕幽靈、鬼怪,因為我自己就是其中之一,但我的軀體害怕,可我又害怕軀體。究竟這個佔有我的天神是什麼?説説神秘吧!想想我們在大自然中的生活——每天看到的事物,每天接觸的事物:岩石、樹木、拂面的風!堅固的地球!真是的世界!常識!接觸!我們究竟是誰?我們究竟何在?
——梭羅
在麥坎德利斯放棄渡過特科拉尼卡河的一年又一週後,我站在河對岸——東岸公路這邊,看着翻騰的河水。我也想要渡過河,去親眼看看那輛公交車,看看麥坎德利斯死去的地方,瞭解這一切是為什麼。
這是個又熱又濕的下午,覆蓋着阿拉斯加山區的冰河積雪迅速融化,河水水量暴增且混濁。如今水位看起來比12個月前麥坎德利斯拍照時要低,但涉水而過依然是不可想象的事。水太深、太冷、太急,注視着特科拉尼卡河,我能聽到如保齡球般大小的石塊碾過河牀,被強勁的洪流衝向下游的聲音。我隨時有可能被卷離岸邊,掉進緊鄰的峽谷深處。峽谷把河谷收縮成為一湍急流,連續5裏。
和麥坎德利斯不同,我備有一張1:63360的地形圖。地圖十分詳盡,上面標示着在往下游800米,就在峽谷的咽喉處,有美國地質研究所的測量站。還有一點不同是我有三個同伴:阿拉斯加人羅曼。羅曼(Roman Dial)和丹。索利(Dan Solie),以及羅曼的加利福尼亞州友人安德魯。利斯克(Andrew Liske)。由斯坦佩德小徑連接河流的那頭,看不到測量站,不過當我們在雲杉和矮白樺間努力向前開路約20分鐘後,羅曼喊道:“我看見了!就在那邊!不到100米!”
到測量站後,我們看到了 30釐米厚的鋼纜橫跨峽谷,架設在河這邊5米高的塔河120米遠的對岸岩石曾之間。鋼纜架設於1970年,是為了記錄特科拉尼卡河每一季的變化。鋼纜上有用滑輪懸吊的鋁製籃子,水文學者就是借用籃子在河上往返,並用籃子垂墜加重的鉛錘線,測量河的深度。測量站在九年前就因缺乏經費廢棄了。當時鋁籃應該是用鏈條鎖在我們這端的塔上(公路這邊);但當我們登上塔時,卻沒有發現鋁籃。我望着急流的河水,可以看到鋁籃就在峽谷遠方的岸邊——公交車那邊。
原來有些本地獵人已經切斷鏈條,乘着籃子過河,並把它留在那邊,以免別人輕易越過特科拉尼卡河,侵入他們的地盤。麥坎德利斯一年前嘗試走出樹林時,鋁籃就在那個地方,在他所在的峽谷那端,如果他早知道這件事,越過特科拉尼卡河,抵達安全之地就易如反掌,但他沒有地形圖,根本不知道救星就在身邊。
麥坎德利斯高中越野賽跑隊的朋友安迪。霍羅威茨曾思忖着説過:“麥坎德利斯生錯了時代,他尋找的是當今社會所無法給予的冒險和自由。”麥坎德利斯來阿拉斯加,是想在未知的荒蠻原野中流浪,想找一個地圖上沒有的空白處。但是在1992年,地圖上已經沒有任何空白點——不但阿拉斯加沒有,任何地方都沒有。但麥坎德利斯卻憑着他自己特有的邏輯,找到一個方法:他乾脆不用地圖。在他心中,這塊土地就是無名之地。
因為沒有好的地圖,麥坎德利斯不知道有一條鋼纜橫跨河上,所以他研究特科拉尼卡河洶湧的急流後,做了錯誤的判斷,認為此路不通,不可能到達對岸,因此返回公交車——考慮到他對地形的陌生,這個決定是合理的。但他為什麼待在公交車裏,直到餓死呢?為什麼他不在8月水位較低較安全時,再次嘗試渡河呢?
這些問題令我困惑、苦惱。因此我希望能到費爾班克斯142號公交車生鏽的車廂裏發現一點線索。但要抵達公交車那邊,我也得過河,而鋁籃卻在河的那一頭。
我站在鋼纜東端支柱的塔上,用攀巖硬件將自己系在鋼纜上,雙手交替拉動,用“提洛爾橫渡法”(Tyrolean traverse)將自己渡過河去。這個方法比我預想的困難很多,20分鐘之後,我終於來到對岸,筋疲力盡,雙手幾乎舉不起來。稍事調整以後,我爬入寬60釐米、長120釐米的長方形鋁籃中,解開鎖鏈,回到峽谷東面接我的同伴過河。
鋼纜在河中央下垂得厲害,因此當我由這端鬆開鏈條時,籃子就因它本身的重量迅速加速,沿着鋼纜越滑越快,我以三四十公里的時速越過急流,朝最低點衝去,聽到自己發出一陣不由自主的驚恐喊叫,直到明白自己並沒有危險,才又恢復鎮定。真是一次驚險的經歷。
我們四人都到達峽谷西邊後,接着又花了 30分鐘艱難地砍伐叢林前進,好不容易才回到斯坦佩德小徑。我們之前走過的16公里小徑——從我們停車處到河水之間的路段,是路況不錯、標示清楚、且較常有人經過的路段,但接下來的16公里,則完全不同。
因為很少人會在春季渡過特科拉尼卡河,因此許多路線都很模糊,而且灌木叢生。過河後,小徑突然轉而向西南蜿蜒,向上通往湍急的溪牀。並且由於海狸已經在溪流精心修建了堤壩網,因此小徑直接通向約1.2平方公里的積水域。海狸塘從不會超過及胸的高度,但水很冷,而且當我們在水裏向前移動時,我們的腳翻騰起河底的污物,散發出陣陣沼氣、污泥的腐爛臭味。
小徑越過最高的水塘,重新攀上山坡,和蜿蜒崎嶇的溪牀會合,然後向上通往矮木叢林的樹林。路並不是特別難走,但兩旁約5米高的榿木糾結在一起,顯得陰暗、恐怖,使人透不過氣來。成羣的蚊子在四周亂飛,每隔幾分鐘,蚊子刺耳的嗡嗡聲就被遠處隆隆的雷聲蓋過。
灌木叢劃過我的小腿,留下斑駁的傷口。成堆的熊糞堆在小徑上,還曾看見灰熊剛留下的痕跡——每個腳印都有八號靴印的1.5倍大,令我十分緊張,因為我們都沒有槍。“喂,灰熊!”我大喊着,希望避免不期而遇的情況,“喂,灰熊,我們只是經過,不要生氣!”
過去20年來,我已經來過阿拉斯加20多次——登山、當木匠、做捕鮭人、當記者或只是遊蕩。在這麼多次遊歷中,我經常是獨自在荒野,我很喜歡這樣的體驗。這次,我原本是打算獨自前來的,當我朋友羅曼不請自來,另外還帶了兩位朋友時,我有些生氣。然而,現在我卻很感激有他們的陪伴。這個野蠻、生長過於茂密的地方,給人一種惡毒的感覺,比我知道的一些地方——布魯克斯嶺苔原覆蓋的斜坡,亞歷山大羣島上雲霧般的森林,甚至冰封、高聳的迪納利峯——還要邪惡。我很高興自己不是獨自在這裏。
晚上9點,我們繞過小徑的一個彎道,在一塊小空地邊緣看到了那輛公交車。粉色的瘋長雜草比輪軸還高,填滿了輪窩。費爾班克斯142號公交車就停在白楊樹叢旁,距斷崖邊緣不到 10米,可以俯瞰蘇珊娜河和支流的匯合點。這是個很迷人的地方,開闊空曠而光線充足,很容易理解為什麼麥坎德利斯決定再這裏設營地。
在距公交車有一段距離時我們停了下來,靜靜地看着它。車身的漆已經斑白剝落,有幾扇窗户也已不見,上百條細骨和豪豬刺散落在車周圍的空地上,有一個大得多的骨架——那是他射殺後悔恨交加的駝鹿殘海在麥坎德利斯的屍體被扎梅爾和湯普森發現後不久,我曾向他們請教過一些問題。他們非常篤定地認為,這個大骨架是北美馴鹿的殘海他們還嘲笑麥坎德利斯這個生手竟然把他當成它當成駝鹿。“狼弄散了一些骨頭,”湯普森告訴我,“很明顯,這是一隻北美馴鹿,這孩子根本不知道他在這裏做什麼。”
“絕對是北美馴鹿,”扎梅爾輕蔑地插嘴説,“我在報紙上讀到他自以為射到了一隻駝鹿時,立刻就知道他他絕不是阿拉斯加人。駝鹿和北美馴鹿差別很大,連這都分不清,實在夠蠢。”
扎梅爾和湯普森都是阿拉斯加非常有經驗的獵人,曾射殺過很多北美馴鹿和駝鹿。出於對他們的信任,我為《户外》雜誌寫的文章裏,採用了他們的説法,因而使許多讀者更堅定了看法,他們認為麥坎德利斯準備不足,根本就不該進入荒野,更不要説進入被稱為“最後邊疆”的阿拉斯加荒野。一位阿拉斯加通訊記者寫道,麥坎德利斯自稱的冒險範圍小的可憐——窩在距希利不遠處的一輛廢棄公交車裏,射獵鳥、松鼠,把北美馴鹿錯當成駝鹿(不該犯的錯)。。。。。。只有一個詞可以形容這個傢伙——無能。
在我收到的所有嚴厲斥責麥坎德利斯的信中,絕大部分人都以他誤把北美馴鹿當成駝鹿這點,作為他對如何在荒野生存一無所知的佐證。這些憤怒的人卻不知道,麥坎德利斯所射殺的確實就是他所説的駝鹿。通過那隻動物的遺骨檢驗,還有對麥坎德利斯所拍的照片仔細檢查,結果證實它的確就是駝鹿。這個孩子或許在斯坦佩德小徑上犯了些錯,但他並搞混駝鹿和北美馴鹿。
跨過駝鹿的骨頭,我從車後的逃生門進入車內,一進門就是破牀墊,骯髒而破損,麥坎德利斯就是在這裏走完人生的。不知為什麼,他散落的遺物令我吃驚:一個綠色水壺、一小瓶淨水錠、已經用完的護唇膏、在軍備品店中買的隔熱飛行褲、書皮已經破了的平裝暢銷書《哦,耶路撒冷!》、羊毛手套、一瓶驅蟲劑、一整合火柴和一雙棕色的橡膠工作靴,靴筒內緣用淡淡的黑墨水寫着“加利恩”。
雖然沒有了窗户,但在這輛洞穴般的車子裏,空氣依然瀰漫着陳腐黴臭的氣味。羅曼説:“這裏有死鳥的味道。”一會兒我就找到臭味的源頭:一個裝滿了鳥的羽毛、絨毛和翅膀的塑料垃圾袋。麥坎德利斯可能打算保存它們,用做衣服的隔熱材料或者做成羽毛枕。
在車的前半部,麥坎德利斯把瓶瓶罐罐堆在煤油燈旁臨時拼湊的夾板桌上。另外還有一個非常專業地軋出“R.F.”縮寫字樣的皮製長刀鞘,這是羅納德在麥坎德利斯離開索爾頓市時送給他的彎刀刀鞘。
這孩子的藍色牙刷旁是用了一半的高露潔牙膏、一包牙線,還有日記裏提到的那個牙冠。稍遠一點兒放着一個西瓜大小的頭骨,象牙般的粗獠牙從突出的上顎伸出來,這是熊的頭骨,是在他之前幾年造訪這輛車的人留下來的。麥坎德利斯工整的字跡在頭蓋骨的子彈孔周圍寫着:“向熊靈致敬,我們心中的野獸。亞歷山大超級流浪漢,1992年5月”。
向上看,我發現金屬製的車廂薄板畫滿了多年來無數訪客留下的塗鴉。羅曼把四年前他前往攀登阿拉斯加山途中,待在車上時寫的留言指給我看:“食麪族前往克拉克湖,1989年 8月。”像羅曼一樣,大部分人都只潦草地寫下他們的姓名和日期。最長、最具文采的塗鴉是麥坎德利斯的留言,那是歡樂的宣言,其中一段以他最喜愛的羅傑。
米勒的歌詞起頭:“兩年來他四海為家,沒有電話、沒有游泳池、沒有寵物、沒有香煙。完完全全的自由;一個極端主義者,一個唯美的旅行者,他永遠在路上。”
下面是用生鏽的油桶做成的爐灶。4米粗的雲杉樹幹被塞進打開的灶門口,木頭上掛着兩條破舊的李維斯牛仔褲,好像等着曬乾一樣。
其中一條有隨意地用銀色絕緣膠帶打的補丁,另一條則比較細心地用褪色的牀罩布條縫在膝蓋和臀部的裂口上,另外還用一條毯子製成腰帶,我想麥坎德利斯一定非常瘦,不得不用腰帶來繫住褲子。
我坐在爐灶對面的小帆布牀上,注視着眼前這幅怪異的畫面。我所看到的物品上,都有麥坎德利斯曾經存在的痕跡。這兒是他的指甲剪,那兒是他的綠色尼龍帳篷,掛在前車門玻璃已經失蹤的窗户框上。他從凱瑪特超市買來的登山靴整整齊齊地排放在爐灶下,放佛他很快就會回來穿上靴子上路似地。我很不舒服,覺得自己放佛是個闖入者,趁麥坎德利斯不在時溜進他房間。突然我開始反胃,趔趄地走出公交車,呼吸新鮮空氣。
一小時後,天空逐漸暗淡下來,我們生起火。暴風雨已經過去,滌淨了天空中的陰霾,遠處的山坡清晰地呈現出來,火紅的夕陽餘暉在西北地平線燃燒。羅曼取出一些去年 9月他來阿拉斯加所射的駝鹿肉,放在已經燒黑的烤架上——麥坎德利斯曾用它燒烤獵物。鹿肉的脂肪爆開,滴在煤炭上噝噝作響。我們吃着肉,一邊拍蚊子,一邊談論這個我們從沒見過的怪人,試着理解他怎麼會遭遇不幸,為什麼有人就因為他死在這裏就強烈鄙視他。
麥坎德利斯事先準備糧食不足,同時也沒有攜帶阿拉斯加人認為必要的裝備:如大口徑的來復槍、地圖、指南針和斧頭。人們覺得這不只是愚蠢,更嚴重些可以説是自大。有人甚至把麥坎德利斯和北極最聲名狼藉的悲劇人物約翰。富蘭克林爵士(Sir John Franklin)相提並論;後者是19世紀英國的海軍軍官,他的虛偽和傲慢造成了包括他自己在內的140人的死亡。
1819年.英國海軍總部指派富蘭克林率領探險隊前往加拿大西北部的荒野。離開英國兩年後,冬季時,他們在一片被稱做“貧瘠地”的遼闊荒蕪的苔原地帶緩緩前進,這個名稱現在仍被沿用。他們的食物沒有了,獵物又稀少,富蘭克林和隊員們只好以石頭上刮下來的地衣、燒焦的鹿皮、動物的骨頭、自己靴子的皮為生,最後他們竟然吃夥伴的肉。在這次殘酷的探險結束之前,至少有兩人已經被殺害被吃,嫌疑犯立即被處決,另有八人也因疾病和飢餓而死亡。富蘭克林自己則在瀕死邊緣掙扎,幸而最終和其他倖存者一起被一羣混血兒所救。
富蘭克林是一位和善的維多利亞紳士,但據説頑固且無能,有着般的天真想法,不屑學習在荒野中生存的必備技巧。他作為北極探險的領導人,事先並沒有充分準備。但回到英國後,他卻以“吃靴子的人”名聲大噪——這個綽號意味着敬畏之情而非蔑視。他受到英雄般的禮遇,海軍上將提升他為上尉,有人慷慨解囊請他寫下這次探險歷程。
1825年,他受命再度赴北極探險。
這次進行得相對順利。但在 1845年,富蘭克林希望能找到傳説中的西北通道,於是第三次來到北極。這是一次錯我的歷程,他和他率領的128名隊員從此杳無音訊。後來根據40餘名奉命去尋找他們的探險隊員最後找到的證據顯示,他們全軍覆沒,因壞血並飢餓無法形容的痛苦折磨而死。
將麥坎德利斯和富蘭克林相提並論,不僅是因為兩人都死於飢餓,也因為人們覺得兩人都缺乏必要的謙遜——對這片土地缺乏尊重。在富蘭克林死後100年,知名探險家維爾希奧米爾。斯蒂芬森指出,這名英國探險家從未用心學習過印第安納人和愛斯基摩人的生存技巧。
就在富蘭克林喪命的同一片嚴酷荒野中,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已經生存了“許多世代,他們在這裏養育子女,照料長輩”(但斯蒂芬森卻沒提到,其實許多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一樣在北方荒野中餓死)。
不過麥坎德利斯的自負和富蘭克林有所不同。富蘭克林把大自然當成敵人,認為它必定會屈服於武林、良好的教養和維多利亞式紀律。
他並沒有和大地和平共處,不像土著一樣依賴這塊土地維持生計,他試着以不合適的軍備武器和傳統慣例,將自己和這塊北方的領土完全對立。而麥坎德利斯的做法卻完全相反,他想完全靠荒野而活——而且他在還沒完全掌握必要的技巧之前,就開始這麼做了。
此外,指責麥坎德利斯準備不周,可能並不恰當。他的確是生手,也高估了自己的適應性,但他能夠憑藉已掌握的技巧在荒野中連續待了16州,所依靠的只是自己的智慧和10斤重的米。而且他也很明白在進入荒野後,只能容許自己犯極小的失誤。他完全清楚自己面臨着怎樣的危險。
長輩往往認為,年輕人是被魯莽的目標所吸引;從事危險的行為在我們和其他文化中,都是成長經歷的一部分。危險充滿了誘惑;這是為什麼許多青少年開快車、酗酒、嗑藥過量,也是為什麼許多國家很容易就召募到年輕人上戰場的主要原因。我們可以主張,是基因編碼決定的行為。麥坎德利斯只是以他自己的方式,把冒險行動發揮到極致。
他需要用一種他自認為有效的方式來測試自己;他擁有極大地——有些人卻認為是浮誇的——精神雄心。根據形成麥坎德利斯信仰的道德絕對主義,確保成功結果的挑戰根本不算是挑戰。
當然,並不只是年輕人會被冒險行為的吸引。大名鼎鼎的繆爾是講求實際的自然資源保護着,以及西拉俱樂部的創辦人,但他同時也是大膽的探險家,無畏的山峯、冰河和瀑布攀登者。在他最著名的一篇文章中,他談到了自己1872年攀登加利福尼亞州里特山時差點摔死的扣人心絃的經歷。在另一篇散文中,他抑制不住喜悦地描述自己刻意攀在30米高的道格拉斯樅樹最高枝上,抵擋兇猛強烈得西拉山風的經過:我從未享受過因為運動而帶來的如許興奮。細長的樹梢在快速的氣流中不停地搖擺,翩翩起舞,一圈又一圈。我緊緊地抓着樹枝,就像蘆葦上的食米鳥。
繆爾當時36歲。他可能不會認為麥坎德利斯太古怪或難以理解。
即使沉着、謹慎,曾經説過:“只要在康科德城好好遊歷一番就夠了”的梭羅,還覺得有必要拜訪19世紀緬因州恐怖的荒野,攀登卡塔丁山。攀登這座“狂野、恐怖卻美麗”的堡壘,令他害怕、震攝,但也激起他的敬畏之心。攀登卡塔丁山花崗岩高峯帶給他沉思,啓發他寫出了有力的作品,並且加深、豐富了對這片粗糙不馴的大地的感悟。
和繆爾、梭羅不同,麥坎德利斯走入荒野,並不是為了對大自然或世界進行深刻地思考,而是為了探索靈魂的原鄉。然而,他很快也發現了繆爾和梭羅已經瞭解的事實:當人長久地待在荒野,無可避免地會更多地關注外在和內心的世界;住在荒野。你不可能不對大地和它的一切沒有細緻的瞭解和強烈的情感依附。
麥坎德利斯很少在日記中記錄對荒野的想法或思考,也很少提到周遭的景色。羅曼的朋友利斯克在讀這些日記的複印本時指出:“日記裏全都記載着他所吃的食物,除了食物,別無其他。”
利斯克所言不差,日記記錄了他採集的一大堆植物和他殺死的獵物的名稱。但如果因此就説麥坎德利斯沒有領略荒野的美,或説他不為景色所動,恐怕也是種誤解。文化生態學家保羅。塞帕德(PaulShepard)曾説:這名遊牧的貝多因人並不沉湎於景色,不描繪景物,也不編輯不實用的自然史。。。。。。他的生活和大自然如此息息相關,以致都無法容納抽象、美感或自然哲學等。大自然和他之間的關係非常嚴肅,由習俗、神秘和危險形成。他閒暇時不會無所事事地娛樂,或干涉大自然。但在生活中,他對於眼前的世界、土地、變化莫測的天氣,以及賴以生存的有限空間,自然會有所領悟。
麥坎德利斯在蘇珊娜河邊的那些日子也是同樣的情形。
我們很容易會認為麥坎德利斯是一個太多愁善感,一個讀了太多書卻缺乏常識的略有些瘋狂的年輕人。但其實並不是這樣,麥坎德利斯並不是一個懦弱的逃避者,他並未因存在的絕望而感到茫然、困惑或折磨。相反,他的生命因有意義和目的而躍動,但他過度扭曲了生存的意義:他懷疑輕易得到的事物的價值,他自我要求過多、過高,遠遠超過他可以負擔的程度。
為解釋麥坎德利斯的異端行為,有些人認為他就像約翰。沃特曼,他身材矮小,可能有“矮子情結”。這種先天的不安全感,可能促使他意圖憑藉嚴苛的體能挑戰來證明自己的男人氣概。還有些人認為,戀母情結導致了他最後致命的流浪之謎。雖然這兩種假設可能會有些真是的成分,但這種心理分析令人質疑,有投機性,它對這位不在場的精神分析對象所下的結論是淺雹缺乏尊重的。將麥坎德利斯獨特的精神追求,貶抑為心理障礙,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羅曼、利斯克和我凝視着灰燼,談論麥坎德利斯知道夜深。 32歲的羅曼好奇心強,個性坦率,是斯坦福大學的生物博士,他對傳統智慧一向持懷疑態度。和麥坎德利斯一樣,他在華盛頓郊區度過青年期,認為那裏很壓抑。9歲時,他第一次來到阿拉斯加,來探望在希利以東數公里的烏斯貝利市挖煤的三個叔叔,立刻愛上了那裏的一切。之後多年,他多次重返阿拉斯加。1977年。16歲的他以班上最優秀的成績高中畢業後,搬到費爾班克斯,把阿拉斯加當成永遠的家。
羅曼目前在位於安克雷奇的阿拉斯加太平洋大學執教,以荒野山脈探險而享譽全州;他還有幾項壯舉:徒步走過布魯克斯山脈,全程約1610公里;在0℃以下的氣温中,滑過400公里的雪地,越過北極國家野生保護區;橫跨1130公里的阿拉斯加山脈;率先登上30座以上的北方山峯和峭壁。羅曼並不覺得他受人尊重的作為和麥坎德利斯的冒險有什麼不一樣,除了麥坎德利斯因運氣不好而喪生外。
我提到麥坎德利斯的自負和他所犯的低級錯誤——原本是可以避免的,最後卻奪去他的性命。羅曼説:“是,他是失敗了,但我令我佩服的是他嘗試去做的事。像他那樣月復一月、完完全全地生活在荒野中,那是不可想象的困難。我做不到,而且我打賭,那些説麥坎德利斯無能的人中沒幾個人能做到,即使做,也無法在那裏待上一兩週以上。長期在荒野中生活,除了獵物和採集而來的植物外,再無其他食物果腹,大部分的人對其困難程度一無所知,但麥坎德利斯卻離成功只一步之遙。”
羅曼用棍子撥弄着爐火時説:“我實在忍不住要認同這個人。儘管我不願意承認,但如果時光倒流,處在這種險境中的可能就是我。當我第一次來阿拉斯加時,可能和麥坎德利斯非常相似,一樣青澀,一樣充滿渴望。而我也相信許多阿拉斯加人初到此地時,會和麥坎德利斯有許多相似之處,包括那些指責他的人。可能是麥坎德利斯讓他們想起了從前的自己,因此他們才會對麥坎德利斯這麼嚴苛。”
羅曼的話提醒了我們這些已經習慣了單調生活的成年人,想喚回年輕時的熱情和對強烈衝擊的渴望,是多麼困難啊!埃弗裏特的父親在20歲的兒子自沙漠中失蹤多年之後,若有所思地説:“上一代人無法觸及青年人飛揚的靈魂。我想我們都不瞭解埃弗裏特。”
羅曼、利斯克和我一直聊到午夜過後,試圖理解麥坎德利斯的生與死,但其精髓仍是依模糊、難以捉摸的。漸漸地,大家不説話了。等我起身找地方打開睡袋時,第一抹淡淡的晨曦已從東北方向露出魚肚白。蚊子很多,儘管公交車多少能遮擋一下,但我還是決定不在這輛142號公交車過夜;在進入無夢的沉睡之前,我留意到,其他人同樣不願在公交車中過夜。
第十八章 蘇珊娜河
現代人幾乎無法想象以打獵維生是什麼情形。獵人生活是一種艱難、連續不斷的陸地旅行。。。。。。漂泊不定的生活,總是生活在擔心中,擔心下一次攔截失敗、擔心陷阱失靈或驅趕獵物失敗,或者擔心獵物根本不會出現。最重要的是,貧困和餓死時時威脅着獵人的生活。
——約翰·坎貝爾(John M. Campbell)
《飢餓的夏日》( The HungrySummer)
那麼歷史又是什麼?歷史就是要確定世世代代關於死亡之謎的解釋以及如何戰勝它的探索。正由於此,人類才發現了數學上的極限和電磁波,寫出了交響樂。
缺乏一定的熱情是無法朝着這個方向前進的。要有所發現,就需要精神準備,它的內容已經包括在福音書裏。首先,這就是對親人的愛,也是生命力的最高表現形式,它充滿人心,不斷尋求着出路和消耗。其次,就是作為一個現代人必不可少的兩個組成部分:個性自由和奉獻精神。
——帕斯捷爾納克《日瓦戈醫生》
在麥坎德利斯遺體旁找到的書中畫線的段落因為科特拉尼卡河水的阻礙,麥坎德利斯離開荒野的嘗試失敗了,7月8日他回到公交車中。我們無從得知當時他的心路歷程,他在日記裏什麼也沒寫。可能他根本就不在乎。的確,他並沒有什麼可擔心的,當時正值仲夏,到處是動植物,無須為食物擔憂。可能他也想到了,到8月時,特科拉尼卡河水水位可能會下降到足以涉過。
麥坎德利斯在鏽蝕的142號公交車裏,重新安排生活,再回到打獵和採集的生活。他讀托爾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和克里克頓的《終結者》。在日記中他提到,連續下了一週的雨,獵物很豐富,7月的後三週,他捕獲了35只松鼠、4只松雞、 5只松鴉和啄木鳥,還有兩隻青蛙,以及野生馬鈴薯、大黃、各種漿果和大量的蘑菇。數量看起來很多,但所獲獵物其實都非常瘦,他所消耗的熱量遠比攝取的多。他勉強維生三個月後,熱量嚴重不足,已經面臨失衡的危險。而且,在7月底,他犯了最後的致命錯誤。
他剛讀完《日瓦戈醫生》,他激動得在書在頁白處草草寫下興奮的筆記,並在下面的段落畫線:拉拉沿着鐵路路基在一條由朝聖的香客踩出來的路上走着,然後拐進一條通到樹林裏去的小徑。她不時停下腳步,眯起雙眼,呼吸着曠野中瀰漫着花香的空氣。
這裏的空氣比父母更可親,比情人更可愛,比書本更有智慧。剎那間,拉拉又領悟到生存的意義,她活在世上為的是解開大地非凡的美妙之謎,並叫出所有的事物的名稱來,如果她力不勝任,那就憑藉着對生活的熱愛養育後代,讓他們替她完成這項事業。
“自然/純潔”
“自然/純潔”,他用正楷字寫在書頁上方。
啊,有時候真是希望能遠遠地離開這些平庸的高調和言之無物的陳詞濫調,在貌似無聲的大自然的沉寂中返璞歸真,或者是默默地長久投身於頑強勞作,或者索性沉浸在酣睡、音樂和充滿心靈交融之樂的無言之中!
麥坎德利斯在這段話上面上星號和括弧,並且用黑墨水把“大自然“大自然的沉寂中”的沉寂中”圈了起來。他還寫下了:“快樂只有在分享時才真實。”
“快樂只有在分享時才真實。”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長期苦修的生活令麥坎德利斯發生了重要改變,也許他已經準備解除心中的武裝,打算在重返文明,放棄流浪,不再逃避親密關係,重新成為人類社會的一員。但我們已永遠無法得到證實。
7月30日的日記上出現一段不祥的文字:“極度虛弱,誤食大麻籽,站都站不起來。餓。瀕臨危險。”
“極度虛弱,誤食大麻籽,
站都站不起來。餓。瀕臨危險。”這段文字之前,日記中沒有任何有關他身處危境的敍述。飢餓已經讓他瘦得皮包骨了,但他的健康狀況似乎還好。然而在7月30日之後,身體狀況突然惡化,8月19日,他死了。
有關麥坎德利斯身體狀況突然急轉直下的猜測很多。身份辨認後,韋斯特貝格隱約記起去北方之前他好像在南塔科他州買了一些種籽,其中可能就有馬鈴薯種籽。他可能計劃過在荒野中種個菜園。還有人説,麥坎德利斯根本沒有種植過菜園(我在公交車附近並沒有看見菜園的跡象),到了7月底,他因為太餓了,於是把種籽吃掉,結果中毒。
馬鈴薯種籽發芽之後,略有毒性,它們含有茄鹼,這是茄屬植物所含的一種毒素,短期食用會造成嘔吐、腹瀉、頭痛和昏睡,長期食用則會影響心跳和血壓。不過,這個説法有嚴重破綻,因為只有食用了大量的馬鈴薯種籽後才會引起中毒,但在他下車時,加利恩拿過他的揹包,包很輕,就算有,他也不太可能帶太多的種籽。
而另一種假設是他誤食了完全不同品種的馬鈴薯種籽,這個比較合理。在《塔奈納植物指南》(以下簡稱《植物指南》)第126~127頁中,介紹了一種塔奈納印第安人稱做野馬鈴薯的植物,它的根長得象胡蘿蔔,他們以它為食。其學名為Hedysarum alpinum,生長在本區佈滿砂石的土壤中。
《植物指南》還介紹:“除了野果之外,野馬鈴薯的根可能是塔奈納人最重要的食物。烹調方法很多種——生吃、白水煮、或烤或炸。
尤其喜歡將其浸泡在植物油或豬油中,同時也用此法加以保存。”文中繼續説明,挖掘野生馬鈴薯的最佳時機,是“在春天土地解凍時••••••到了夏天它們就變得又乾又硬。”
《植物指南》的作者卡瑞向我解釋説:“春天對塔奈納族而言,是個艱苦的季節,尤其在從前。春天時他們賴以維生的獵物通常還沒有出現,魚羣也未準時出現。因此他們就以野馬鈴薯為主食,直到晚春時魚羣出現為止。野馬鈴薯帶有甜味,從前是(現在也是)他們很喜愛的食物。”
野馬鈴薯長得像濃密的藥草一般,有六七十釐米高,精巧的粉紅色花朵會讓你想起小小的甜豌豆花。麥坎德利斯從6月24日開始挖掘、食用野馬鈴薯的根,顯然沒有什麼不良後果。7月 14日,可能是因為根已經變得太硬、太難吃了,他開始食用豌豆般的植物的種籽。在這段時間,他拍了一張照片,顯示5升的塑料袋中裝滿了這樣的種籽,幾乎要滿出來。7月30日,他在日記中寫下了:“極度虛弱,誤食馬鈴薯籽。。。。。。”
《植物指南》列舉野馬鈴薯的下一頁,介紹了另一種關係極近的植物——野生甜豌豆,學名是Hedysarum mackenzii。它和野馬鈴薯非常像,只是略矮小些,即使是植物學者有時候都難以分辨。他們之間只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區別:在野馬鈴薯的小綠葉背面,有明顯的支脈,但在野生甜豌豆的葉子上卻沒有。
卡瑞在書中提出警告,因為野生甜豌豆和野馬鈴薯很難區分,而且“據説有毒,務必要仔細正確辨識後,才能以野馬鈴薯為食”。在現代醫藥史上,並沒有因食用野生甜豌豆而中毒的記錄,但北方的土著居民世代以來都知道它有毒,因此小心翼翼,不敢把馬鈴薯和野生甜豌豆搞混。
為了查找食用野生甜豌豆中毒的資料,我一直追溯到 19世紀的北極探險記錄,好不容易在約翰。理查森爵士(Sir John Richardson)的日記中找到。理查森是一位著名的蘇格蘭外科醫生、自然學家和探險家,曾參加不幸的富蘭克林爵士的前兩次探險,僥倖生還。在第一次探險中,就是他對謀殺食用同伴的嫌疑犯執行了槍決。同時,也是他第一次為野生甜豌豆寫下科學性描述,併為它取植物學名。1848年,理查森率領探險隊穿越加拿大北極圈,尋找當時已經失蹤的富蘭克林爵士時,曾對野馬鈴薯和野生甜豌豆做了一番比較。他在日記中記載野馬鈴薯:有長且有彈性的根,味道甜如甘草,土著居民經常在春天食用,但隨着季節變更,會變得越來越硬,不再甜脆。至於灰白、花朵較大但不優雅的野生甜豌豆,其根部則有毒性。辛普森堡的一名印第安老婦因為誤食野生甜豌豆,差點送了命。
幸好這種植物油催吐作用,她把所吞食的東西全都吐了出來,才逐漸恢復了健康,人們還曾一度以為她不可能復原了。
因此,我們很容易聯想到麥坎德利斯和印第安老婦犯了同樣的錯,從而導致極度虛弱。我們輕易地下了結論,魯莽的麥坎德利斯無疑是犯了大錯,搞混了兩種植物,導致死亡。我在《户外》雜誌的文章中,也肯定了野生甜豌豆是殺死這孩子的元兇。其實每一個報道麥坎德利斯悲劇的記者,都得出相同的結論。
但隨着時間推移,我用更多的時間來仔細地思索麥坎德利斯的死,越來越覺得這個看法沒有道理。從6月24日起連續3周,麥坎德利斯吃過數十個野馬鈴薯根,並沒有把野生甜豌豆誤當成野馬鈴薯;那麼為什麼在7月14日,當他開始收集種籽而非根部時,卻突然會搞混這兩種植物呢?
我漸漸明晰,麥坎德利斯一直小心翼翼地避開有毒的野生甜豌豆,從未食用它的種籽或其他部位;他的確是因為中毒死亡的,但害死他的植物其實不是野生甜豌豆(H.makenzii),而是《塔奈納植物指南》中,被列為無毒品種的野馬鈴薯(H.alpinum)。
書上説這種植物的根部可食,可並沒有關於它的種籽的記錄,沒説不可食,也沒説有毒。我研讀了大量醫學和植物學文獻後,沒有發現任何有關野馬鈴薯的任何部位有毒的資料。
其實豌豆科(Leguminosae,野馬鈴薯即屬此科)中有許多植物含有生物鹼,這是一種化學化合物,對人和動物具有強烈的藥理效用(嗎啡、咖啡因、煙鹼即尼古盯箭毒、酶斯卡靈全都是生物鹼),而且在許多含有生物鹼的植物中,毒素集中在植物體內。
費爾班克斯阿拉斯加大學的化學生態學家約翰。布賴恩特(JohnBryant)解釋説:“在夏末,豆科中許多植物的生物鹼都集中在種皮,以防止動物食用它們的種籽。根部可食的植物,其種籽卻有劇毒並不奇怪,並且秋天來臨時,毒素很可能全都集中在種籽。”
我在造訪蘇珊娜河時,收集了公交車附近的野馬鈴薯樣本,送去給湯姆。克勞森(Tom Clausen),他是布賴恩特教授化學系的同事。初步測試顯示種籽的確含有少許生物鹼,而且,這種生物鹼很可能是苦馬豆素(swainsonine),農場工人和獸醫都知道這就是瘋草的主要毒素。
有毒的瘋草大約有50餘種,大部分是黃芪屬植物(Astragalus),與巖黃芪屬植物(Hedysarum)關係很近。瘋草中毒最明顯的症狀是神經性中毒,美國獸醫協會期刊曾發表的一篇文章,其中記載瘋草中毒的症狀包括:“精神不振、步履蹣跚、皮膚粗糙、眼神呆滯、憔悴、肌肉不協調,以及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