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受奇冤王振華,匡扶正義陳有西_風聞
挑灯看吴钩-说人话,谈天下2020-06-21 10:53

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兒童案一審宣判,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消息公佈後,新城控股股價尾盤出現異動,截至收盤上漲1.99%,總市值為727億元。港股新城發展盤中一度大漲逾9%,截至收盤漲超5%,總市值達453億港元;新城系新城悦服務盤中一度大漲逾8%,截至收盤上漲近4%,總市值達168億港元。
衣冠禽獸的董事長王振華猥褻幼女,居然判了五年,瞬間,此消息隨着新城控股股價大漲同時,網絡也掀起了一股對王振華以及王振華花千萬巨資聘請的辯護大律師陳有西討伐的高潮。
6月18日下午,王振華的辯護律師陳有西通過個人社交平台發佈聲明,稱王振華已經明確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陳有西且對自己為王振華辯護取得的“非凡成績”進行了解釋,稱自己以後繼續依法維護自己委託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更是“追求匡扶正義,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倫理”。
6月18日晚,女童代理人上海律協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業務委員會主任、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主任計時俊接受《中國新聞週刊》專訪稱,王振華的律師要求法庭對王振華做無罪釋放,還表示要恢復王的上海市政協委員、全國勞動勞模等所有榮譽……
王振華猥褻兒童案一審輕判後,吳鈎沒有學過法律,一直關注了三天沒有説話,今天實在忍不住了。去年王振華猥褻兒童案事發,照這架勢繼續發展,沒準王人渣啥事都沒有了。一審宣判後立即股價大漲,居然現在要求無罪釋放,而且要求恢復王人渣的上海市政協委員、全國勞動勞模等所有榮譽——哪有這樣無恥之徒?
陳有西稱:王振華當然有錯。王振華喜歡找年輕漂亮女性嫖宿是他的錯。但他16週歲以下的少女絕對不碰,這是他的底線。吳鈎就問陳大律師,王振華每次嫖宿幼女,難道你都在旁邊?並且很認真地、負責地檢查每一位被害少女的身份證?或者是你夥同王振華也參與了嫖宿幼女?王人渣的一面之詞能當做證據嗎?
有人説,居然王振華無辜是被誣陷的,那麼,莫非新城控股王董事長一次花了10萬讓周燕芬把女童帶到上海,帶進賓館房間獨處,是為了跟她探討如何寫好小學生作文?是為了向她請教新城地產下一個五年規劃?或者是王委員研究上海如何救助失足女孩的大事,準備為兩會寫提議蒐羅素材?
王振華最早聘請的是上海博和律師事務所的林東品律師,王振華要求林律師給他做無罪辯護,林認為不能做無罪辯護,就主動退出了。陳有西師號稱繼續“依法維護自己委託人的合法權益,追求匡扶正義,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倫理”,吳鈎可以理解,你畢竟是大律師嘛,當然不能退出。可是,做人總該不能沒有底線吧?好的東西誰都想要,無論什麼你敢統統全要嗎?
大家都知道,姦淫幼女可是重罪,這次一審僅僅宣判五年徒刑,王振華、陳有西大獲全勝無非認為兒童處女膜破裂屬於“陳舊性破裂”,不“新鮮”。而且,定為猥褻兒童罪,不屬於姦淫幼女罪。確實,根據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姦淫幼女罪與猥褻兒童罪量刑不同。可是,別人不清楚,你王振華心裏沒點逼數嗎?
當然,近年來,社會不斷爆出的官商嫖宿、猥褻兒童事件,不斷衝擊着社會道德與法律底線,也日益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廢除“嫖宿幼女罪”、“猥褻兒童罪”的呼聲也日益強烈,可謂人人皆知——你陳大律師不會不知道吧?至於是什麼成了人渣們糟蹋女童的保護傘,而“嫖宿幼女罪”到底又保護了誰,你不清楚?
富豪王振華糟蹋幼女之前不能不研究法律的漏洞,大律師陳有西肯定對中國的法律爛熟於胸。即使王振華不屬於姦淫幼女,畢竟犯了罪,該判多少年,吳鈎沒有這個權利。可是,廢除“嫖宿幼女罪”至今遲遲沒有結果,説明法律被某些人一直在糟蹋。今天,吳鈎不和你們談法律,現在,王振華和陳有西又準備糟蹋政協委員,糟蹋勞動勞模,糟蹋正義,糟蹋良知,糟蹋天理,能幹嗎?
法律助力富豪糟蹋幼女而輕判五年如願後,如果王振華、陳有西得隴望蜀,又糟蹋了政協委員,糟蹋了全國勞動勞模,糟蹋了正義,糟蹋了良知,糟蹋了天理,而且如願以償、從心所欲、志得意滿,那麼,這個社會將陷入萬劫不復!
誤人子弟魏書生,優秀教師袁燈美。戰無不勝馬宗師,手無縛雞徐冬瓜。罄竹難書聶樹斌,蒙受奇冤王振華。崇權媚貴乃李莊,匡扶正義陳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