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在文明演進中是永恆的_風聞
冰阳-最差不过是我孤独。2020-06-22 18:11
生產力是一直進步的嗎?我認為是否定的,在當今世界仍然有原始部落拒絕文明,他們有自己的部落酋長,有自己的制度設計,有生產製度,分配製度,婚姻制度等等。為什麼千年不變,文明在哪裏?原始部落,千年生產力進步了多少?生產力絕不是永遠進步的,他可能停滯可能退步。就像經濟不是一直都在增長的,他可能碰到經濟危機,他可能停滯甚至倒退。**從長遠角度思考有沒有可能生產力到達一定發達程度經濟就停滯了呢?**就好比共產主義。
那麼在人類文明只能什麼才是永恆的,什麼才是我們發展至今的原因?我認為是秩序。
一、秩序的產生髮展。
不管是商業文明,農業文明還是畜牧文明,他們都有一套自己的規則,商業文明比如地中海地區小國寡民的城邦政治,他們通過商業貿易換取資源用來生存,在商業中他們敬畏自然產生宗教神靈思想文化,在貿易中希望公平正義交易產生了公平、平等的思想,這就是他們的規則。在農業文明中人們在乎天文地理,他們依附於天,發明天文曆法,研究五穀種植,在農業生產中少了爭鬥,多了包容,這是他們的規則。在畜牧文明中他們信仰勇武,信仰弱肉強食,這是他們的規則。這些規則讓他們文明得到延續,而這些規則就是秩序。這些規則指導人們該做什麼,該如何做。而這些規則就是秩序。所以文明就是一種秩序。人們漸漸習慣了這種秩序,於是生產力有了變化,人們開始分工,開始分配。從奴隸到民主都是在秩序的支配下發生的變革。簡單理解就是在原始部落人們有一口吃的,可以繁衍就是生命的意義,但有了秩序人會被賦予定義,社會會有定義,人類會有定義,文明會有定義一切的一切都不再是吃一口有後代那麼簡單了。秩序不是一成不變的,人們在一種秩序中穩步前行,有些人發現這種秩序讓他們深受其害,他們的資源都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他們憤怒,於是他們改變了分配製度改變了權利制度,改革了生產製度,於是就有了新的政權,新的分配製度,新的社會制度等等。但是還有一個他們無法改變的東西那就是秩序。他們仍然是秩序獲利者,是制度變革的獲利者,仍然是秩序的維護者,維護者新的文明新的秩序。等到有一天他們被推翻成為失敗者,新世界的主人仍然是秩序的維護者,人們不可能希望秩序崩塌,人們只會希望建立秩序。從沒有什麼完美政治,只有永恆的秩序。在我看來什麼是奴隸制,不是人權,不是經濟,不是信仰,只是秩序獲利者殘忍對待失敗者。他們運用的手段是政治,經濟,軍事,思想信仰等等。什麼是封建制?是秩序獲利者對待失敗者的手段稍微温和了些罷了。什麼是民主制,是秩序獲利者温和的對待失敗者而已,人們把這叫做民主。生產力變革的進步在我看來,無非是因為不公平導致的雙方極端化結果,獲利者想要拉大差距,失敗者想要縮小差距。這樣就有了生產工具的變革和生產關係的變革。
二、秩序的表現。
我認為法律是秩序的表現,但法律不能代表秩序。法律的產生是為了維護政治的統一,是道德的底線,是最大程度確保普通人權利的工具,在我看來法律從來不是為普通人設立的,法律是為統治者設立的。是制衡權利者的最重要手段。很多人説法律是統治者設立的,所以法律就是政治的工具。對此一個簡單的小問題送給你,如果你是統治者,你會限制你的權利嗎?法與政治都只是維護秩序文明的手段之一,沒有多麼高貴,法不是寄生在政治中的,他是政治的限制,在中央集權的國家,通常政大於法,才會表現出法的可笑,表現出法的無能,十八大十九大以來法治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概念了,用法來制衡權利,把權利關在制度的籠子裏,才是法制的進步,一味的認為政大於法只會使文明停滯,因為秩序就是文明,國家的頂層設計都在走這條路,這條法治之路。而有些人確反其道而行,不以為然。這就是普通人和法律工作者的矛盾所在,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法律工作者認為自己是公平的、正義的,是錯的!哪裏來的什麼公平,什麼正義。法律工作者應該是秩序的維護者,不讓人破壞遊戲規則,讓文明延續罷了,不管是侵略文明,還是大和文明都是文明,那麼他們的法律有所謂的正義和公平嗎?民主制最大的好處就是失敗者可能成為獲利者,普通人對法的看法我不懂法,但我內心有法,我不殺人不放火,法律和我沒關係,更有甚者對法律工作者產生不屑之情,認為利用信息差寄生在政治中的蛀蟲。殊不知沒有法律,權力者想如何擺弄“他”都不需要找理由,和奴隸毫無區別,那就是被秩序獲利者殘忍對待。法是秩序的體現,是人類文明不可或缺的工具。是限制權利者濫用權利的重要手段,法律工作者是能在你受到不公正待遇下唯一有資格説話的人。讓我們假想一個世界,這個世界沒有法律,只有政治那麼你覺的他會是什麼樣子的?是不是想到了被美國迫害的那些可憐小國。你希望生活在那裏嗎
總結上述觀點還有很多不足,只是個人看法,不足之處還望海涵,如有高深見解希望您不吝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