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無罪?_風聞
顾子明说-财经博主-公众号【政事堂2019】主笔2020-06-22 08:35
6月17日,上海普陀法院對新城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案進行一審宣判,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次日,王振華的辯護律師發佈“千字聲明”,稱王振華已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還表示要恢復王的上海市政協委員、全國勞動勞模等所有榮譽。
一時之間,朋友圈刷到多篇文章,有討論證據有效無效的,有罵“有錢就是可以為所欲為”的,也有斥責辯護律師喪盡天良的,還有把矛頭引向制度問題的…….
看似羣情激憤,大有炸平普陀山之勢,但政事堂看到,一個原本可以用法律武器制裁的行為,變成道德層面的批判,就知道王振華和他律師們贏了。
一篇篇讓讀者們流淚的錦繡文章有什麼用?就像當年董卓淫亂朝堂,王允召集一班老臣在那裏哭泣時,曹操説的,“滿朝公卿,夜哭到明,明哭到夜,還能哭死董卓否?”
想要將罪犯繩之以法靠的是什麼?
是通過合法的手段找到犯罪的證據!
王振華的律師敢於冒天下之大不韙,喊出“二審無罪”靠的是什麼?
是因為檢方手裏根本沒有足以將其定罪的證據!

而我們應該做的是什麼?
此刻,不是從道德上譴責律師,也不是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強行給王振華定罪,這樣只會掉入王振華的“預設陣地”。
我們要做的,是利用輿論的武器,幫助檢方找到證據,這樣,才能實現公平和正義。
都這麼久過去了,王振華在那間房子裏到底做了什麼,肯定沒有新的物證了,房間裏面只有王振華和那個九歲女孩,自然也沒有新的人證。
尤其是作為資產規模超過特朗普的房地產商,王振華見過的大風大浪,遠不是那些基層公務員和媒體記者們所能企及的,就像一羣烏合之眾找了個理由就奮起彈劾特朗普那樣,選錯了攻擊點只會被教育做人。
作為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就被灌輸了政治課這種大殺器的社會主義接班人,都學過一個道理,堅固的堡壘往往都是從內部被攻破的。
如果想找到證據,突破口根本就不是縱橫商界多年的王振華,而是給王振華拉了多年皮條,農村婦女出身的周燕芬。
房間裏到底王振華做了什麼,這個給王振華拉了多年皮條的人不可能不知道,以她作為突破點,難度也遠遠低於硬啃王振華。
咱們研究時政的不能只吃瓜看戲,高手之間的過招才有學習的價值。
就像美國盯着華為伊朗業務多少年了,硬是沒有挖到證據,結果對華為的合作伙伴滙豐一施壓,滙豐就都交代了,拿到了所謂的證據,美國就敢在加拿大的機場扣人。
因此,現在盯着王振華的量刑,就恰恰踩中了對方的預設戰場,全都是他的有力證據,而真正想要突破,應該是盯着周燕芬。
反觀在本案中,檢方犯了一個的錯誤,就是對周燕芬起訴的罪名是“猥褻兒童罪”,跟王振華兩案並一案。
就算本着疑罪從無,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王振華的確有可能“犯罪中止”,只是親了一下女孩。但是,周燕芬一手把兩個幼女送到王振華房間的時候,可是做好了幼女會被強暴的準備。
就像僱兇殺人不能因為殺手犯罪中止,而按照犯罪中止來對僱兇者量刑。也不能因為王振華疑似“犯罪中止”,選擇了猥褻而不是強姦,從而認定周燕芬也是猥褻罪的從犯。
甚至,檢方完全可以以“組織賣淫罪”、“拐賣婦女兒童罪”等一些量刑更高的罪名來起訴周燕芬。
因此,檢方在本案中犯的最致命錯誤,就是以同樣的罪名起訴王振華和周燕芬,把他倆徹底變成了攻守同盟,完全沒有對他倆搞出來“囚徒悖論”的機會。
而現在的輿論,別看熱鬧,也基本上按照辯方律師希望的那樣,糾結於王振華本身與量刑,完全都是在人家預設陣地裏面瞎鬧騰。
那麼,事情有補救的方式麼?
也許還有。
作為一個皮條客,每次提供的服務必然是有價格和流水記錄的,而周燕芬在之前已經承認了多次向王振華提供皮條服務。
只要檢方獲得許可,清查王振華給周燕芬所有的轉賬記錄,就會找到本案中的BUG,那就是王振華本次向周燕芬支付了十萬塊錢的嫖資。
一方面,就像前幾年“海天盛筵”的一些所謂“外圍女”,一次性的有償服務據説也就五千塊左右,“周十萬”的報價不是一般的虛高。
而另一方面,王振華作為地產界的超級大佬,大量的商業合作,意味着根本沒必要花錢,就能跟身材容貌都一流的女明星發生禮節性交往。
看看價格和段位,就會明白,周燕芬很可能就是給王振華提供一些年齡段上比較特殊的服務。
因此,不怕王振華抗訴,怕的是檢方不肯抗訴。
只要檢方把重點放在王振華與周燕芬,以及周燕芬與其他服務女性的交易記錄,一筆筆的查下去,再對比一下相互之間的價格。
也許,一切都會水落石出。
——世界上比陽光和空氣更重要的,是公平正義
昨天,有個老讀者留言,説我的文章太“世故”了,“知世故而不世故,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
其實,線下見過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丁點“世故”都沒有。
那些“世故”,不是我的,是新中國的開創者把他們的勝利經驗,拆成一段段寫進了中學課本。
他們希望在需要的時候,這些武器可以被拿出來,射向那些反動派們,保護八九點鐘的太陽和他們的未來。
而今天的文章,也是一個家有女兒的老父親,送給自己的父親節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