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官方回應:美團騎手罰款後喊冤,事實是……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20-06-25 20:54
6月23日下午,@深圳交警 發佈情況通報↓↓
關於@玫景潤心 微博反映的美團騎手被深圳交警罰款500元一事,深圳交警立即展開調查核實。
經瞭解,當事人周某濤於2020年6月17日下午14時59分許,經由福永橋底下路騎行至廣深公路東輔路中國石化深圳福永加油站旁路段時,因駕駛非機動車違法在機動車道內行駛,被民警依法處以500元罰款。
而周某濤自拍視頻中所展示的路段為廣深公路輔路的機牀批發至德勝昌機械路段(該路在非機動車道上設有紅色施工圍擋),距離其違法所在地約1.4公里,並非所展示的處罰內容。
在此,感謝大家的關注和監督,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駕駛非機動車安全規範騎行,深圳交警也將繼續嚴格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前情閲讀:誰開的罰單?誰定的規矩?
來源 | 聲道(shengdao2018)
這段視頻,推薦大家看一下:
長達2分多鐘的長鏡頭,比很多大導演的作品更有衝擊力。這位外賣小哥的本色出演,比很多大演員都更有感染力。
小哥原本準備一下午不停地跑單,原本準備努力多掙一點錢,可是突然冒出來的罰單——一張500元——他幾天白乾了。辛苦跑單還有什麼意義呢,真是不如回去睡覺。
這500元,對一個外賣小哥的分量,開罰單的人不知道嗎?手不抖嗎?
當外賣小哥説出那句“反正我今天,非常難受”時,生動地詮釋了什麼叫“欲哭無淚”。陽光那麼燦爛,他的表情卻那麼酸楚。
他犯了什麼錯呢?騎電瓶車走了機動車道。可就像他在視頻裏展示的,哪裏有很好的非機動車道走呢,看看下面這張圖:

如果要在這路段附近罰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和明搶有什麼區別?
轉發這個視頻的,有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這個在自己講座中,總是笑眯眯很好脾氣的女教授,這幾句話中也是充滿義憤。

這是任何一個有良知者都能感同身受的義憤。
現在很多網友在追問,這到底是哪個城市出台的變態規定,變態執法。有網友説是深圳,不過現在還沒有權威消息。

但網上搜一搜就發現,今年確實已經有多個網友遭遇過這樣的罰款,主要地點都是在深圳。
這樣的罰款合法嗎?答案是,合法。
於201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了多個罰款事項,其中就包括:
駕駛電動二輪車走機動車道,罰款500元。
可就像那位外賣小哥傾訴的,有好好的非機動車道不走,那是車主該罰。可我們現在的城市道路,有好好的非機動車道給車主走嗎?

微博賬號“深圳身邊事”上個月就關注過這個現象,8000多人蔘加的問卷調查中,5000多人認為對電瓶車“太嚴了,罰款標準有點高”。而在這個調查下面,大批網友反映就沒有非機動車道好走。

車主根本就沒有“守法”的客觀條件,可是法律明文就要高額罰款,這算什麼?大概就是學者吳思總結出來的那個概念——合法傷害權。
按照吳思先生的定義:“就是説有些人能夠利用自己的管轄權,在其的職權範圍內,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給其治下的民眾以傷害。所有人都清楚這是打擊報復,但所有一切都是在合法的名義之下進行的”。
整治交通秩序,這是誰都無法反對的“冠冕堂皇的理由”。電動車存在很多亂象,這也是無法否認的事實。可是這些理由和事實,能夠自然推導出——就是要給走機動車道的電瓶車500元罰款嗎?不能。
這種簡單粗暴,與其説是管理,不如説是恐嚇。嚇得多數人不敢騎電動車,道路秩序可能是會規範一點。可是代價是,外賣小哥們的生活被摧毀,普通人的生活受影響。這樣的話,有序的交通,還有什麼意義呢!
交通當然需要管理,但管理要尊重現實的灰色,小步前進,而不是一夜之間就想打造天堂。
德國詩人荷爾德林説:“在人間建立天堂,就是打開通往地獄之門。”
非機動車道沒有建設好,就高額的罰款先行,這是以管理之名行掠奪之實。
其實,絕大多數人是通情達理的。就連這個被罰哭的外賣小哥,都沒徹底反對罰款,只是覺得罰太狠。
在道路規劃建設沒到位之前,應該慎用罰款手段。即便要罰,也不能擺出如此砸人飯碗的狠勁。給底層人留條活路,城市才有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