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中國藏南地區的同化政策探析(1951—1959)(上)_風聞
德不孤-新闻搬运工2020-06-26 11:58
作者:段彬,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博士生
來源:邊界與海洋研究 2020年 第 2 期
摘 要: 1951—1956 年印度推行“新前進政策”,佔領中國的藏南地區並且擴展所謂的行政管轄,製造了“東北邊境特區”。為了將佔領區的社會、經濟文化同化進印度本土的經濟和社會,尼赫魯政府為佔領區制定了特殊的社會、文化和宗教政策。阿薩姆邦邦長和新設立的“印度邊疆文官”具體執行修建道路、設立學校和醫院、尊崇藏傳佛教等一系列特殊的同化政策,企圖將非法的“麥克馬洪線”由一條“戰略邊界”變為具有文化認同的“文化邊界”和擁有行政管理的“行政邊界”。值得注意的是,在尼赫魯政府這一系列措施中,尊崇藏傳佛教、利用十四世達賴喇嘛穩定“東北邊境特區”的民心進而強化其控制的政策,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導致 1959 年十四世達賴喇嘛外逃事件的發生,而且成為 1962 年後歷屆印度政府扶持十四世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流亡政府”的最重要的考慮。

隨着1951 年印度在“麥克馬洪線”以南地區“新前進政策”的實施,“麥克馬洪線”以南地區成為印度的“前進區”。尼赫魯政府在佔領區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社會、文化、宗教方面的同化政策。印度學界主要是前官員撰書論證“東北邊境特區”乃至後來的“阿魯納恰爾邦”的政治合法性,論證尼赫魯政府對中國固有的門巴和洛巴族部落政策的利弊得失,其觀點立場純為政治服務,立論違背基本史實。英國學者柏尼絲(Bérénice Guyot-Réchard)從所謂的民族國家建構的角度探討了印度在“東北邊境特區”的同化政策。國內學術界因材料缺乏,對這一問題的研究還比較薄弱。盧俊德的論文簡單梳理了“西姆拉會議”以來的印佔中國領土東段地區歷史及其現狀,沒有深入研究語言和宗教政策。呂昭義和王宏偉的著作均只提到尼赫魯政府對“麥克馬洪線”以南地區的佔領和推行行政管理措施,對於實施的同化政策尚未提及。
中印邊界和領土爭端至今懸而未決,最大的阻礙因素也是印度對爭議地區的非法佔領和非法實施行政管轄,即非法的“東北邊境特區”問題。因此探討 20 世紀 50 年代印度對整個北部地區實施“新前進政策”形成的佔領區的政策,尤其是“東北邊境特區”問題,具有重要的學術和現實意義。本文利用《尼赫魯選集》中的印度檔案及相關當事人的回憶錄,主要考察“東北邊境特區”問題形成過程中印度在佔領區實施的語言和宗教的同化政策,分析尼赫魯政府從同化和穩定佔領區的考慮出發,拉攏和誘使十四世達賴喇嘛集團外逃,進而利用十四世達賴喇嘛為首的“西藏流亡政府”穩定佔領區以及牽制中國的更深層次的戰略。
一、佔領區社會文化政策總體方針策略的制定
1951 年印度阿薩姆步槍隊少校卡辛(Khathing)率隊佔領中國藏南地區的達旺,標誌着尼赫魯政府向“麥克馬洪線”以南地區大規模推行“新前進政策”的開端。
到 1953 年,印度基本控制了“麥克馬洪線”以南廣大的爭議地區,使這段非法虛擬的邊界線成為實際控制線。至 1956 年底,印度政府佔領完最後一片地區裏米金(Limeking),在非法“麥克馬洪線”以南佔領區建立起一整套行政管理體制,由此製造了“東北邊境特區”問題。1951—1956 年,印度推行“新前進政策”,非法推行行政管理措施,以此支撐其“麥克馬洪線”邊界既定主張。伴隨這種軍事佔領和行政滲透政策,尼赫魯政府一改先前阿薩姆政府長期以來實施的派“遠征隊”鎮壓和“反叛亂”的軍事手段,考慮對這些深受藏傳佛教文化影響的佔領區採取特殊的文化和宗教政策,以便將其事實上同化進印度社會。
雖然 1951—1956 年尼赫魯政府趁中國中央政府無暇顧及之機,在爭議地區迅速推行所謂的行政管轄,形成了所謂的“東北邊境特區”,但是長期以來“麥克馬洪線”以南地區處於西藏地方政府的管轄下,位於跨喜馬拉雅藏傳佛教文化區內,無論是人種、語言、文化還是宗教習俗等都深深地打上了藏傳佛教的烙印,這是抹不掉的歷史事實。為了將整個佔領區同化進印度社會,印度總理尼赫魯考慮到佔領區的文化傳統和現實,為其制定了一系列特殊的社會、經濟、文化政策。在此過程中,尼赫魯政府非常重視利用文化和心理手段,通過與阿薩姆邦地方政府協調,制定了非常“複雜”的政策,以達到尼赫魯所相信的“這片邊境地區不一定是印度的,但是可以將其塑造成印度的領土”的政治宣傳效果。
印度制定這種特殊政策,首先是尼赫魯政府內部決策者對佔領地區特殊環境和文化背景思考的結果。尼赫魯政府很早就意識到了這些地區處於藏傳佛教文化區的事實,並且其領導人在多個場合提到這種不同文化氛圍的心理感受。1950 年 11 月 7 日,印度內政部長兼副總理帕特爾(Sardar V. Patel)在給總理尼赫魯(Jawaharlal Nehru)的信中首先強調“沿着喜馬拉雅山的北部和東北部地區,我們邊界一側的居民在人種學和文化上與藏族和蒙古人無異。這樣沒有確立(undefined)國家邊界以及我們邊界一側的居民親近西藏人和中國人,就成為我們和中國潛在麻煩的重要因素”。1952 年 10 月 27 日,尼赫魯在巡視東北部地區時指出“東北邊境特區”是重要的政治問題,“因為他們位於邊境地區,這些人與邊境另一側的藏族人或緬甸人存在文化關係。作為邊境地區,這裏有大量的與蒙古人混血的人種,雖然混血程度不一。”這種文化上的疑慮是尼赫魯政府實施同化政策的重要因素。
1951 年中國和平解放西藏,印度干涉未果後,尼赫魯政府開始有組織有計劃地向中印傳統習慣線以北地區進行軍事佔領和行政滲透,抵禦所謂的中國“威脅”和“滲透”。阿薩姆邦邦長直接領導阿薩姆步槍隊向北推進佔領,在佔領區建立起所謂的行政管轄。之後,阿薩姆政府希望將佔領區合併進阿薩姆邦,由其負責制定對佔領區的社會文化政策,並且主張實行強制同化政策。對此,尼赫魯政府在 1952 年 4 月 4 日指示阿薩姆邦邦長達拉特瑞姆(Jairamdas Doulatram): “我們非常關注這些部落地區,並且仔細考慮在那兒所要實行的政策。這些地區不能當作是無關緊要的地區。他們需要特殊的政策和特別的關注。”同日,尼赫魯在給阿薩姆邦首席部長梅迪(Bisnuram Medhi)的信中提到,“我們在東北邊境特區和其他部落區的目標是促進部落人民的發展進步,而不干涉當地的生活方式和風俗習慣。無論如何都不能讓他們感到,我們是在強迫他們”。很明顯,尼赫魯不贊成阿薩姆政府的強制同化的政策,而希望對其制定更為靈活的“特殊”政策。
尼赫魯公開宣稱這種“特殊”政策是學習蘇聯和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他認為“俄國人在蘇維埃革命後,特別關注部落人民,而且不干涉他們的語言、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他們特別熱心發展部落當地的語言等。這樣,他們贏得了部落人民的好感。在我們邊界另一端的西藏,中國人如今也在開辦的學校中開設藏語,並不干涉他們的生活”。據阿薩姆邦部落事務顧問納瑞·拉斯托姆吉(Nari Rustomji)回憶,尼赫魯這一觀點是受其親信外交部聯合秘書考爾(T. N. Kaul)的影響,當時考爾“對蘇聯和其他國家處理少數民族事務的方法進行了比較研究,然後發現那些他認為可以解決問題或者部分解決問題的方案”,最後提出學習蘇聯民族政策的方案; 另一方面,尼赫魯深受當時人類學家兼“東北邊境特區”部落事務顧問維里爾·埃爾温(Verrier Elwin)的影響,埃爾温當時擔任尼赫魯政府實施同化政策的總顧問。
由於以尼赫魯為首的中央政府和阿薩姆邦政府之間在佔領區政策上存在分歧,為了廣泛徵求社會和地方意見,尼赫魯組織召開了“表列部落區”(Scheduled Tribes and Scheduled Area)大會。這個大會由印度內政部長卡圖久(K. N. Katju)主持,共 200 人蔘加,其中包括印度總統普拉薩德(Rajendra Prasad)、總理尼赫魯、中央和各級地方立法議會中的代表、國會中的部落議員、社會工作者、人類學家,以及中央和地方處理部落事務的官員。從參會人員級別和規模上來看,這是尼赫魯政府舉行的一次非常重要的會議。在會議開幕式演講中,尼赫魯列舉了對佔領區的兩種政策,“一種是人類學的方法,將部落民眾當作供人觀賞和寫作的標本,而不是活生生的人,我們可以在社會和私人層面進行交流; 另一種是忽略個性和特殊性,將他們同化進主流社會”。尼赫魯認為“這兩種方法都是錯誤的。將他們視為人類學的檢驗和分析的標本是對他們的侮辱,……沒有考慮他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強制同化的簡單粗暴方法也是錯誤的”,因此尼赫魯主張實行不強制干涉當地部落發展的方式,贏得佔領區民眾的“忠誠”。
兩天後,6 月 9 日,尼赫魯向阿薩姆邦首席部長梅迪通告了此次大會制定的總體方針,要求地方政府執行這些“通用和普遍的原則性方法”,“首先是要在部落中製造對印度友善的氣氛,讓他們感到是偉大的印度共和國的一部分,其未來的命運和印度息息相關。國家是他們的,就像其他人一樣擁有這個國家。其次是他們必須感到國家鼓勵他們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而不受外來干涉。再次是他們必須感到他們無論如何都不會被剝削。最後是他們有機會按照自己的方式發展進步。”這些後來成為尼赫魯政府對“東北邊境特區”政策的總的指導方針。由於這一地區居住的是中國固有的門巴族和洛巴族部落,為了將其同化進印度社會而不引起反抗,尼赫魯希望採取一種比較隱蔽柔性的同化政策,在具體的政策上,着重強調這些地區最要緊的是發展道路和通信。因為這一地區河流縱橫切割,地形複雜,交通不便,非常閉塞,因此道路建設成為尼赫魯政府行政滲透和將國防線推進至“麥克馬洪線”的重要舉措。
值得注意的是,尼赫魯政府推進“新前進政策”和制定佔領區社會文化政策時,潛意識中始終有和中國競爭部落民心的目的。例如,尼赫魯曾在巡視報告中指出,“有人告訴我在和西藏接壤的地區,人們會和邊界線對面的中國人比較生活狀況,而情況並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總是我們的條件更好。”這樣,這種競爭性的心理成為尼赫魯對佔領區政策的重要考慮。而這也促使尼赫魯更加重視對部落政策的心理手段,即“這些地方的問題是使人們感受到,他們擁有絕對的自由去創造自己的生活,按照自己的意願和天賦去發展。對他們來説,印度不僅僅意味着一種保護力量,而且也是一種自由力量。任何設想———印度在支配他們、他們被支配或者他們被強迫接受自己不熟悉的風俗和習慣———將會疏遠他們,並使我們的邊境問題更困難。”
尼赫魯不僅在佔領區地區實施這種心理手段,消除西藏地方行政管轄的痕跡,而且要求在其控制的錫金和不丹地區消除西藏文化和宗教的影響。1953 年 3 月 5 日,尼赫魯在給外交部秘書長普萊(N. R. Pillai)和外事秘書拉庫·尼赫魯(R. K. Nehru)的信中分析道:“事實上,我們在邊界地區的弱點是不丹之類的地方,因為這些地區在文化、社會上和西藏人緊密相連,這樣的話,他們自然心向西藏。”最後尼赫魯指示道: “我們應該追求的政策是: 在邊境地區加強道路通信系統,同時在那兒設立裝備良好的檢查站,強化情報系統,經濟上發展這些邊境地區,這樣的話就可以將他們日漸納入到印度的經濟和國家生活的軌道上來,讓他們感到自己是印度的一部分,並且從中獲益。” 因此,加強印度本土與“東北邊境特區”以及不丹等地的文化交流和經濟聯繫,通過經濟援助和建設道路來促進內地和佔領區之間的交流也是尼赫魯政府同化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
這樣,與 1951 年印度侵佔達旺為標誌開始的“新前進政策”緊密配合,經過 1952—1953 年內部的反覆考慮,尼赫魯政府基本上制定了對“東北邊境特區”佔領區乃至整個北方與西藏相鄰地區的社會文化政策的總體方針: “首先是心理手段的影響,文化上施加影響,讓這些地區民眾認識到自己屬於印度; 其次是採取自治的做法,尼赫魯拒絕了阿薩姆邦政府強制同化的主張,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當地部落民的土地、森林等經濟權益,保護當地的部落文化; 最後是在佔領區宗教層面斷絕對西藏的依賴的同時,尊崇藏傳佛教,利用十四世達賴喇嘛在佔領區佛教徒心中的地位,穩定佔領區的人心,達到的目標是“讓他們感到不僅在政治上而且在情感上都是印度的一部分”。在具體政策層面,道路和通信建設被擺在了首位,其次是中小學校和醫療衞生等福利性措施,最後是推廣國家社區擴展項目和集體安置項目。儘管尼赫魯政府之後在對佔領區具體政策實施層面有所調整,但是尼赫魯政府任期內總的政策方針沒有發生變化。
在如何同化部落的具體策略上,尼赫魯認為,“在阿薩姆邦中有一種所謂部落整合和建立邦統一的趨勢。實際上這意味着從文化上使部落人民融入阿薩姆人之中。我認為這並不是一種理想的方法,不僅無法達到其目標,而且還會導致衝突和困難。同化是必然的趨勢,但必須通過教育和聯繫自然而然地產生,拔苗助長是不可行的。”因此,尼赫魯指示道: “我們面對的困難是必須激發他們的自信,讓他們感到印度需要他們,讓他們意識到自己是印度的一部分,而且是印度的驕傲。若要實現這個目標,只有允許他們保留自己的文化特性和習俗,允許他們按照自己的計劃發展,而不受到外部力量的強迫。”這樣,尼赫魯從政治因素考慮出發,在佔領區政策總體方針的制定方面,充分考慮了藏傳文化和部落人民心理方面的因素。
為了貫徹執行這種比較靈活的政策方針,印度政府特意設立了“印度邊疆文官體制”(Indian Frontier Administrative Service),選拔“邊疆文官”作為佔領區各行政單位的基層幹部。這些“邊疆文官”負責執行“巡視”、收税、推動教育和醫療等各項同化政策。除此之外,尼赫魯政府對佔領區採取了一些象徵性的舉措,為面向國內外的宣傳造勢。例如,1952 年 10 月 27 日,尼赫魯前往阿薩姆和東北邊疆部落區“視察”,並且乘飛機到達達旺上空。這是印度非法佔領達旺後,印度總理首次前往達旺。尼赫魯承認了 1951 年印度對達旺的佔領,“這對我們來説是頗為重要的地方,因為大約兩年前我們的行政管理才覆蓋到這裏。它位於麥克馬洪線的印度一側,但那時它並不歸我們,而是受西藏控制。事實上,我們對該地區的佔領導致了西藏政府的抗議。因此它具有政治意義”,“我們決定乘飛機低空掠過那裏,而且宣佈了這個事實。我們攜帶了一些鮮花,從空中撒向那裏的寺院”。這種“視察”是尼赫魯作為一名畢業於劍橋大學並且在英國內殿律師學院(Inner Temple)學習法律獲得執業資格的律師,精心設計地向國內外宣稱佔領區屬於印度領土的重要手段,也是當今印度政府進行政治宣傳慣用的伎倆。
除上述政治宣傳佔領區屬於印度領土外,尼赫魯政策面對佔領區的不利局面,還非常重視通過多渠道向國際上解釋印度的政策,進而博取國際輿論的支持和同情。尼赫魯政府上述對佔領區的總體政策方針和具體政策,在“東北邊境特區”部落事務顧問維里爾·埃爾温的著作《東北邊疆的哲學》得到集中體現,這本小冊子也成為“邊疆文官”的教科書和指導政策實施的手冊。那加蘭地區局勢升級後,印度的鎮壓引起了國際社會對印度的批評。對此,1957 年 12 月 30 日,尼赫魯指示外事秘書杜特(Subimal Dutt)在各邦公開宣傳維里爾·埃爾温的《東北邊境的哲學》,將其刊登在印度的報紙上,並且將其送到《新政治家》《經濟學家》《評論家》等英美的知名報紙和期刊上,並且要求發送給印度駐海外各國使館以便進行宣傳,爭取輿論支持。
尼赫魯的這種相對柔性的同化政策隨着那加蘭局勢的發展在國內遭到質疑,印度國內議員指責尼赫魯的政策是“姑息養奸”。1957 年 7 月 23 日,尼赫魯在人民院的講話中對此辯解道: “我們一直採取友好的政策,但是這種政策如果不是一種堅定的政策,那麼就什麼都不是。那時,這種友善的政策就會變成一種軟弱和恐懼的表現。因此我們的政策必須是堅定而又友好的政策。”1958 年 6 月 6 日,印度國內又有人批評尼赫魯及其顧問維里爾·埃爾温的政策是“將這些部落區保持落後狀態,視為人類學的標本”。尼赫魯對此反駁道: “東北邊境特區的民眾必須保持自身的發展道路。我已經多次強調我們在處理與他們相關的事務時必須非常謹慎,不能按照我們的發展速度改造他們。……我們破壞他們世代生活文化和生活方式,而沒有給他們新的生活方式是極其危險的。那種縮短他們自身固有的發展進程而推行文明開化的方法是完全錯誤的。”這樣,儘管面對國內諸多指責,但是尼赫魯始終堅持這種比較靈活的同化方針,並且非常注重政策實施手段的策略性和靈活性。
1958 年 10 月 9 日,尼赫魯在給《東北邊境的哲學》一書第二版的序言中更為集中地概括了這種總體方針和具體政策之間的關係,並且強調各項具體政策服務於總的政策方針。“我們必須在這些地區開展不同的發展項目,如修建道路和通信設施、設立醫療機構和改善當地農業條件。但是,這些發展項目必須在以下五項基本原則指導之下進行: 一、部落人民必須按照自己的心願發展,避免外部的強制。同時鼓勵發展他們的傳統藝術和文化。二、尊重當地部落的土地和森林所有權。三、盡力培養當地人的幹部隊伍,讓他們自己領導行政和發展工作。在開始階段需要一些外來技術人員,但是應該避免在部落地區引入過多的外來人口。四、在這些地區不應該過度推行行政化和複雜的發展項目,同時遵從他們的社會和文化習俗。五、用當地人民的生活質量提高與否來衡量政府的政策效果,而不是用數據統計和所花費的錢。”
由此可見,1952 年尼赫魯政府對佔領區制定的社會文化政策基本上成為整個 20 世紀50 年代印度對“東北邊境特區”佔領區政策的指導方針,這種相當靈活的方針充分提倡靈活地運用心理和經濟手段來推進政策實施,充分考慮到了佔領區藏文化和長期處於原始社會的客觀現實,並且潛意識中始終有着和中國競爭民心的目的。這實質是一種比較靈活的同化政策,為鞏固印度在佔領區的地位服務,也是尼赫魯政府在邊界問題上精心塑造“麥克馬洪線”是一條“行政邊界”的重要舉措。
二、佔領區的語言政策
尼赫魯政府在 1952 年制定的佔領區社會文化政策總體方針集中體現在印度政府對佔領地區中小學校的語言政策上,尤其體現在佔領區中小學校教材上選用何種書面語言的教科書和相應的教學語言的政策考慮中。通過分析尼赫魯政府對這些中小學校教材及其教學語言政策制定過程中政策態度的前後變化以及最後具體執行情況,可以更為直觀地觀察其同化政策的特點。
1952 年 4 月,阿薩姆邦邦長作為中央政府在“東北邊境特區”的代表,向總理尼赫魯寫信詢問佔領區中小學校使用什麼教學語言,因為印度聯邦教育部的政策是不允許部落語言作為教學語言,要求把印地語或阿薩姆語作為教學語言,但實際情況是一些人通常使用藏語,主張把藏語作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對此,尼赫魯指示教育部統一部長,從政治和文化的角度出發,應允許佔領區小學學習藏語。他分析道: “這些地區的小學中的教學語言應當是當地使用的主要部落語言。在用藏語的地區,藏語就應當是教學語言。這不僅有助於加快教學進程,還能得到部落民眾的高度認可。一開始就將印地語和阿薩姆語強加給他們將會令其不快,並促生憎恨情緒”,並且考慮到“部落中有些人認為我們在統治他們,而且那加蘭正在醖釀着分離主義運動”。最後尼赫魯指示: “我希望教育部採取符合上述總體路線的政策。”由此可見,尼赫魯最初同意在佔領區使用藏語作為教學語言,主要目的是安撫當地民眾,壓制當地民眾的反抗情緒。
除此之外,尼赫魯政府考慮到和中國競爭的因素,同意在小學使用藏語,但是在更高層次學校中使用阿薩姆語和印地語。尼赫魯提到“中國在邊界另一側開辦了藏語學校。我們這一側説藏語的人民非常自然地要求設立藏語學校。我們應該提供這種學校。”另外,尼赫魯提到“蘇聯革命後,俄羅斯人高度支持部落語言,由此贏得了部落人民的好感”,因此他認為: “從文化和政治兩個層面,看起來都有必要且都值得支持發展部落語言,並將其設定為相關小學的教學語言。在更高層次的教學中,阿薩姆語和印地語可以被納入教學語言中。這就意味着我們應當做出特殊努力,準備一些簡單的部落語言的小學課本。阿薩姆邦對此已經做了一些工作。”
五天後,尼赫魯的態度發生了微妙調整。4 月 9 日,尼赫魯給教育部統一部長的信中再次申明,允許佔領區中小學校教材用藏文字母書寫。尼赫魯認為“在書寫字母這件事上,我們也應當順應當地人民的感情,儘管這可能會造成一定麻煩。我們應諮詢當地人民代表,讓他們指出這件事的優缺點。如果他們接受拉丁字母,那很好。如果他們希望用藏文字母,我覺得他們可能會這樣選擇,那麼我們就應該教授藏文字母。我們必須牢記,他們生活在與西藏接壤的邊境,想要與西藏交往。他們不可能用拉丁字母實現這種交往。因此,他們想要學習藏語字母是很正常的”。尼赫魯儘管仍然強調部落語可以用藏語字母書寫,但是卻提出這些中小學校可以在藏文字母和拉丁字母中選擇,這也就暗示還有其他的語言可供選擇。
這種隱晦的暗示很快變得更為直白。儘管尼赫魯仍然強調尊重當地的部落語言習慣,但是建議使用印地語字母書寫。1952 年 6 月 7 日,尼赫魯在“表列部落區”大會上強調:“語言問題從心理方法來講,非常重要”,“因此,在語言問題上,我非常明確。但是在使用字母書寫上存在很大的困難。我們在這些地區採取哪種字母書寫呢? 如果他們有自己的字母,那很好,繼續用那種字母書寫就好。但是正常情況下,他們沒有。他們目前唯一使用的字母是拉丁字母,這是一種好字母。因為好多人都在使用,所以我們應該鼓勵使用它,而不是排擠它。現在我不是保證或者是強制使用印度語字母,而僅僅是提出來供你們考慮,從字母演化的角度來看,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使用印度語字母都是很有利的。因為它相當簡單。但是除此之外這將會使部落和印度緊密連接在一起,超過其他任何字母。”
從這番演講中,我們可以看出尼赫魯狡猾地利用佔領區部落語言本身就缺乏書寫字母的問題,“建議”推行用天城體字母(印地語字母)書寫部落語言,這樣迂迴的做法一方面可以避免佔領地區門巴和洛巴部落人當時產生反感,另一方面也可以為今後在這些地區推行印地語打下基礎。印度學者索尼婭·舒克拉(Sonia Shukla)也認為“印度政府將印地語引進東北邊境特區,大大加速了同化的過程。這是一種非常有策略性的滲透方式,但是又不會引起當地人的抗議,因為當地方言沒有書寫文字。這項政策在 1950 年代成功實施。”尼赫魯在書面語言問題上的煞費苦心,充分體現其一貫利用比較隱蔽的手段迂迴達成其文化同化政策的從政習慣。而且尼赫魯在指示中允許使用藏語,事實上基層官員並沒有嚴格執行他的指示,而是大規模地強制推行印地語,甚至造成了主張推行阿薩姆語的阿薩姆政府學者的批評。在 1962 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達旺時,當地年輕人已經不懂藏語了。由此可見,佔領區的語言政策是印度將“麥克馬洪線”變成一條“文化邊界”的重要手段。
語言手段作為政治上和心理上在邊境地區施加影響的重要手段之一,尼赫魯政府將其運用到整個喜馬拉雅山區。1955 年 7 月 5 日,印度外事秘書拉庫·尼赫魯針對中國與不丹的歷史宗藩關係以及中國給經春丕河谷前往不丹的印度代表團發放簽證問題,提出一份應對舉措的備忘錄,其中提到通過文化手段發展印度和錫金、不丹的關係。16 日,時任各邦重組委員會成員的潘尼迦(K. M. Panikkar)在評論中建議,在錫金的噶倫堡設立一個高級印地語學校,並且在噶倫堡、拉達克設立“研究中心”,加強對藏傳文化的研究。17日,拉庫·尼赫魯同意潘尼迦的建議,認為“印地語是一種強有力的資源,應當將其視為在邊境地區擴展影響力的工具”。同日,尼赫魯綜合上述親信官員的評論和建議,指示道,“我完全同意潘尼迦的建議,在噶倫堡開設高級印地語學校。噶倫堡是一個非常適合的地方,尤其能夠滿足錫金人和不丹人的願望。除此之外,這個學校還能吸引周邊地區部落民眾。而且學校還應該講授藏語和不丹語,……學校應該在中央財政支持下直接由中央進行管理。”最後,尼赫魯指示外事秘書拉庫·尼赫魯,“立即按照這個方針去辦,將這份指示發送給教育部討論。在教育部提出具體建議以後提交內閣進行討論。”最終這一建議付諸實施,1962 年印度在噶倫堡設立了以印地語為教學語言的噶倫堡學院(Kalimpong Col-lege)。
這樣,尼赫魯政府在佔領區積極創辦印地語學校,通過利用印地語作為語言工具擴展中央對佔領區乃至錫金、不丹的影響力。因此語言手段成為鞏固印度自身在佔領區的地位,將“麥克馬洪線”變成一條“文化邊界”,同時維繫印度在錫金、尼泊爾、不丹在內的整個喜馬拉雅勢力範圍的有效工具。除此之外,關於設立印地語學校的決策過程充分顯示了尼赫魯本人的決策習慣和程序: 先由其親信官員先提出相關政策的備忘錄,然後將備忘錄轉發給其他親信官員或者所涉地方官員進行評論,經過彙總各方意見和評論後做出自己的指示,交給外事秘書等秘書處官員安排內閣會議進行討論和決議,最後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執行。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