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復一年又新年,新年是哪年?(附“20200202”類需求對策)_風聞
易则之-2020-06-26 12:26
年復一年又新年,新年是哪年?(附“20200202”類需求對策)
易宏
年復一年又新年,人類什麼時候知道過年?過了多少年?剛到新年是哪年?
12020年?5780年?4717年?2020年?庚子年?鼠年?“20200202”是吉日嗎?

説法不一,難免令人困惑。
尤其這個年關,瘟起武漢,到處蔓延,舉國上下,戰疫正酣。我等貧民,深居簡出,鼠年數年,思歷想年,不助毒傳,身國兩安。
要説過年,確實,人類除了依傳統過年之外,不確定或不記得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知道年並形成過年禮俗的,自然也就不知道過了多少年了。
儘管如此,人們還是試圖記住自己從某年開始過了多少年,於是,有了紀年法。
所謂紀年法,也就是給年代起名並記其數的方法。古今中外,多種多樣。
古今中國,也不例外。在宗法帝制時代,官方最常用的是彰顯王權的帝王紀年和年號紀年,其各自時長,通常不超過帝王在位年限,不便累計年數。但似乎也正是朕即國家,或輕開創而重現管的典型表現。就是這一系列片段,累積成悠悠華夏數千年,惜大眾很難串連。
為了不受地域和時代侷限,華夏古賢還創造了十二年循環的歲星紀年、太歲紀年,六十年循環的干支紀年,等等,多種紀年法,和帝王紀年或年號紀年並用。還有干支紀年法的去幹留支簡化版——十二年循環的生肖紀年,活躍民間,甚至遠播海外。但是,這些還是不便長期累計。而且,嚴格講,干支紀年或十二生肖紀年都是陽曆,新年是從立春日起算的,但民間常按陰曆算,把正月初一當新年,也是正月這一月名的來歷。
或因無世傳長期不重複紀年法的內在缺陷,加西方強勢文化傳入和本土衰敗同步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清朝末年,我國出現了採用黃帝紀年、孔子紀年等不同於當朝帝王紀年和循環紀年的主張,以彰顯華夏文明源遠流長,增強民族自信。主張者認為,黃帝紀年年份=2697+西曆基督紀年年份;孔子紀年年份=551+西曆基督紀年年份。依此,2020年 對應黃曆4717年、孔歷2571年。但是,或因這些紀年都是後來倒推,甚至被認為是守舊,認可度非常有限。

共和之後,採用基於西式陽曆格里曆的民國紀年,雖然可能是帝王紀年和年號紀年的綜合升級版,但似乎還是跟不上時代發展,特別是此前數千年華夏史都得倒着算,甚是不便。後來,還是同時並用的在漢語中常被稱作“公曆”或“公元”的格里曆基督紀年取得優勢。

西曆基督紀年(Christian Era),是基督教會意圖以耶穌基督誕生之年(也有次年説)為元年的紀年法。但是,耶穌並不誕生基督紀年元年(或前一年),也基本上是基督教內外公認的。相關説法,不僅見諸相關學術著作(如中國社科院宗教所基督教研究室編《中國基督教基礎知識》),而且廣見於教內讀物,筆者所見有中國基督教兩會2004年印發《中文聖經啓導本》等多種教內出版物,特別是天主教2007年版《牧靈聖經》第15*頁明示:“對於公元開始於何年,我們很可能錯了六年的時間”。
之所以出現前述耶穌誕生和西元元年之間的數年誤差,是由於西元紀年並非自其元年就存在而順次逐年累計,而是在數百年之後倒推追認。
這一紀年方式,在西元525年由修士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Exiguus)倒推出耶穌的誕生年份(準確説是他當時推算耶穌降生距今已525年)之後提出方案,以事後推定的耶穌出生年(或次年)為元年(第1年),由羅馬教皇決定從西元532年開始實施,在1582年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GregoryⅩⅢ)改歷之前,沿用儒略(儒略·凱撒,Julius Caesar)歷。
西曆525年推算出的基督紀年,之所以在幾年之後的西曆532開始實施,也是出於宗教考慮。532這個數字,是每星期日數7、閏年週期4和月相週期19(年)的最小公倍數。大約每過532年,基督教的節日(比如復活節)又出現在西曆月日、星期、月相相同的日子。西曆532年實施的西曆基督紀年,就是這樣反推出來的。
顯然,他們反推曆元的思路,和吾族古人兼顧冬至、朔日以及甲子的思路,如出一轍。僅從他們同樣考慮月相的實情來看,基督紀年西曆也絕非純粹陽曆。
由此可知,西元元年至西元531年之間的年份數字,只是事後追認的概念上的存在,並沒在當時被實際使用過。其初期普及很緩慢,西元10世紀還只為少數國家所接受,直至15世紀才被西歐國家普遍採用。其成為世界主流,乃與西方的全球殖民同步。
至於現在常被稱作“公曆”的格里曆,在1582年由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頒佈當時,僅有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國,另加荷蘭的天主教地區響應採用,新教、東正教國家和地區很晚才陸續使用。比如,英國及其美洲殖民在1752年採用;俄羅斯則更遲至1918年才改用,竟然晚於中國的1912年。作為著名具體事例,説牛頓生於耶穌聖誕節,那一天,指的是儒略曆1642年12月25日,對應格里曆1643年1月4日;俄國“十月革命”之説,緣於其發生在俄歷(儒略曆)1917年10月25日,對應格里曆則是1917年11月7日。東正教會仍在繼續沿用儒略曆。

同一天,在不同曆法中有不同歷數,同一歷數在不同曆法中是不同的日子,這都是不稀罕事。
實際上,人類歷史上倒推的事情很多。數百年之後的推算,出現幾年的差錯也可理解,但以為西元紀年從推算出的起始元年開始就一直被實際應用之説,顯然不恰當。西元元年就存在基督教的説法,則更顯缺乏常識。至於“公元”或“公曆”之説,大概是為避諱這一紀年方式的基督教意韻,起源於英國人在西元18世紀初造出的貌似公平的Common Era 或 Current Era之漢譯。除名號之外,其內涵完全同於基督紀年,算是一種新瓶裝舊酒。由罕見其縮寫C.E.或CE以及B.C.E.或BCE,便知其缺乏普遍性。實際常用的還是源自拉丁語Anno Domini(主之年)的縮寫A.D.或AD,和源自英文Before Christ(基督之前)的縮寫B.C.或BC。
即便用所謂“公元”(Common Era 或 Current Era),實際常用的,大概還是縮寫 C.E.或CE和B.C.E.或BCE。人們看後想到的,恐怕還是Christian Era或Before the Christian Era。誰能確定,所謂“公元”(Common Era 或 Current Era),就一定不是煙幕?
因此,應對西方基督紀年存在的問題,不僅存在上述改名存實的Common Era之説,而且還有在西曆基督紀年之前加上10000年的人類紀年(Human Era,縮為HE。AD2020=HE12020)。這是由意大利裔美國科學家Cesare Emiliani在1993年提出的。這一紀年法,沒有明顯宗教立場;設定0年為元年,以便跨越元年的年代也可像數軸一樣計算年數;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跨越元年的歷史敍事,便於人們串聯起相隔久遠的歷史事件,有助人們理解歷史規律。這是對貌似絕對真理的基督紀年的重大曆法改革提案。

説來也巧,就在該紀年法被提出後第二年,1994年,由庫爾德族牧羊人發現、德國考古學家Klaus Schmidt發掘的土耳其哥貝克力石陣,恰好是距今將近12000年前的神廟遺址,也是見存最早的宗教建築遺存。
由此可知,西曆基督紀年,在過去、現在和將來,都不是絕對唯一標準。
其實,行用時間遠遠早於基督教歷,且仍在使用的猶太曆,也是陰陽合曆,它的一個陰曆年包含12或13個朔望月。民歷新年在秋分前後的可見新月日(約在朔日後1~2日),該月大致對應夏曆八月;教歷新年在春分前後可見新月日,該月大至對應夏曆二月。用19年7閏方式插入閏月,以保持陰曆年和陽曆迴歸年時節差不至過大,但置閏法不同於夏曆。

現行猶太曆,是在西曆4世紀由Hillel II制定的。猶太曆創世紀年,始於西曆基督紀年前3761年10月7日,也是在中世紀由猶太拉比根據《舊約·創世紀》推算出來的。猶太民歷5780年開始於西曆2019年9月30日。
猶太民族的傳統節日,多按陰曆(結合7日周曆)過。比如,逾越節在教歷一月,其時大致對應夏曆二月十五(道教道德天尊聖誕節)及其後7天,可説是猶太人的陰曆仲春節。住棚節,大致對應夏曆中秋節次日及其後7天,堪稱猶太版中秋節。
顯然,在地球人類社會中,行用數千年且最相似的兩種曆法,就是中國夏曆和猶太曆。人類記得自己文明史的唯二兩個民族的歷法,竟然如此驚人的相似,也堪稱奇觀吧。
從確定方法上看,人類紀年、猶太紀年、黃·帝紀年、孔子紀年、基督紀年,都是後世反向推算出來的,沒有本質區別。
人類並無統一紀年,新年是哪年,隨紀年而變。而且,每種紀年的歲首也不盡相同,同樣採用朔望月的不同陰曆的月首定義也不盡一致。目前,影響最大的西曆基督紀年也存在內在缺陷。於是,西曆20200202,也就是缺乏事實依據的一串數字。同一天在不同曆法裏對應着不同的數字,此歷吉彼歷兇完全可能。因此,吉凶與否,完全取決評價者對數字的認識。在數字崇拜者之間,對同一組數字,也會存在吉凶與否或程度差異。
至於日前被熱炒的20200202吉日説,實際只是基於西曆紀年的一串數字。與其説是時日崇拜,毋寧説是數字崇拜。之所以這麼説,是由於表示那一天的日期數子,在不同曆法和紀年法裏面是不一樣的。也可以説,任何一天都可以是20200202。
夏曆庚子年正月初九(上弦)玉皇大帝聖誕日/西曆2020年2月2日初稿發於作者簡書(辰陽子)
因近日被簡書和諧,於夏曆庚子年四月初三日/西元2020年4月25日轉發觀網風聞
**附 “20200202”**類需求之對策
可以寫作20200202的西曆2020年2月2日,是否吉日姑且不論。不過,據網傳消息,想在這天登記結婚的人似乎不少。以致登記機關也曾準備積極響應民眾呼聲,破例加班接受登記申請。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無奈新型肺炎病毒肆虐。為防感染,舉國上下極大限度停止了聚會和人口流動。原計劃的加班受理結婚登記申請之義舉,自然告停。
其實,對此類需求,把登記日和生效日分開就可提前辦理了。比如,就結婚登記來説,把結婚證文句改作:
………………自願於A年B月C日結婚,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關於結婚的規定,准予登記,發給此證。
X年Y月Z月
(登記機關蓋章)
其中,自願結婚日不早於登記日,同時還可限定不晚於登記日後多少天(比如100天)。如此這般,登記機關不用加班,也能滿足任何人的任何特殊日子需求。
對其他類似需求,也可照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