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新機場被罰8000萬,就是個和稀泥的結果_風聞
水底挖泥巴-2020-06-28 12:30
6月16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其官方網站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海南三亞新機場項目因違規填海被罰8000萬並恢復原狀。這篇文章下,眾網友拍手稱快,認為處罰的好,也有人質疑監管部門也太懶政了。我個人卻認為,這個處罰,就是在和稀泥!
為 何?,首先,下發處罰決定的部門就不對,海南新機場違規填海,主要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條,“未經批准或者騙取批准,非法佔用海域的,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海域,恢復海域原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非法佔用海域期間內該海域面積應繳納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罰款;對未經批准或者騙取批准,進行圍海、填海活動的,並處非法佔用海域期間內該海域面積應繳納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應該由海洋局(現在被合併到自然資源部門)下發處罰,而不是環保部門。
其次,下發處罰決定的級別不對,按照規定,申請圍海面積超過50公頃,由國家海洋局審批,省級部門沒有權限。現在卻由省環境廳作出處罰。
原因何在?看上文,非法圍填海,所處罰金是**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機場圍填海肯定是超過50公頃要報國家海洋局審批(要是50公頃以下在海南省內批,早就批下來了)。按照海域使用金收費標準,海南三亞屬於三等海域,機場是交通運輸用海,收費標準是190萬/公頃。根據三亞新機場人工島環評公示其用海面積1697公頃,需繳納海域使用金32.24億元,就算按最低的十倍罰金,需要繳納的罰金322.4億元!!!!!當然,由於工程已於2017年停工,實際圍海面積並沒那麼大,就按50公頃違法用海算,也要9.5億。相較之下,這次處罰的8000萬簡直就是毛毛雨。
再有,本次處罰的基數20億是怎麼來的?網上一搜,找到了一個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廳2016年7月27日發佈的關於《三亞新機場人工島項目起步工程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填海面積約46.8808公頃。項目設計單位中交四航院的項目介紹:三亞新機場人工島起步工程將形成1個離岸式人工島,填海面積49.52公頃(注意這個數字),陸域形成面積約37.98萬平方米。總投資約25.27億元。實際按20億算也説得過去。
綜上,海南新機場圍填海本來是向國家海洋局申請了1697公頃用海,因為面積太大,國家局審批不順,工程又急着上馬,就又搞了各起步工程,把用海面積控制在50公頃以內,由當事的海南省海洋與漁業局批了(機構改革前,海域使用論證和海洋環境評價的審查都在海洋部門,後來才把環評劃到環保部門了),本想着海南的省委書記(當事是省長)是原國家海洋局局長,三亞市長是原國家海洋局分管海域審批的副司長,總的用海最後肯定能拿下。結果,原來的這幫同事下屬不給面子,沒批成。後來鬧大了,要處罰,按照海域法,要罰金近10個億,真這樣罰了兩方面都沒法收場,最後就和稀泥搞了各環保處罰,大家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