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模式要義:政府和人民之間的良性協作_風聞
甲骨书院-以义理逻辑看世界,公众号同名2020-06-28 05:35
中國經濟成功的關鍵因素是什麼?或者説中國經濟模式的要害是什麼?結合我對全球文明史的研究,尤其是中國文明史的研究,給出一個嘗試性的解釋,供大家批評、參考。簡單回答是一句話:政府與人民之間的有效互動和良性協作。
新中國以來的經濟發展過程,就是一個政府與人民之間不斷地、動態地互動和協作的過程。以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界,整個過程又分為前後兩個階段。兩個階段的不同,僅僅在支撐互動和協作的共識基礎不同。在1978年之前,共識基礎是建設“共產主義”和快速擺脱“落後就要捱打”。而在1978年之後,則調整為“發財致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
政府和人民之間的有效互動是説,對於人民的重要訴求,對社會出現新的重大變化,政府都能進行及時的政策調整,予以滿足和應對。而一旦,政府發佈了新政策,人民又能在新的政策空間裏,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和獨立創造性,創造出遠超預料的市場結果。
政府和人民之間的良性協作是説,儘管政府和人民都是市場的參與者,但是,卻又存在合理的角色分工,政府做政府該做的,人民做人民該做的,兩者是協作的、協同的。從總體上來説,政府的市場角色是調動人民的積極性,為人民的市場活動打造基礎設施和創造空間。而人民才是真正的產業經營主體。整體而言,兩者之間的角色分工是明確的,而且是有效的。
因此,要分析和描述中國的經濟問題,務必拋棄西方經濟學中的“政府-市場”教條範式,而建立“政府-人民”的新範式。實際上,“市場”僅僅是一個效果,是市場主體的行為效果,而人民和政府才是市場中行為主體,當然角色分工不同。在西方經濟學中,錯誤地將本來屬於效果的市場,當成了主體性的實體,進一步把市場等同於人民,從而錯誤地將政府排斥在市場之外,或者以努力將政府排斥在市場之外為“政治正確”。
關鍵的問題,不在於政府能否參與市場,不在於政府能否制定產業規劃,而是在於,政府怎麼參與市場,怎麼制定規劃,在於政府與人民在參與市場時的角色分工。評判政府參與市場是否正確,政府在市場中的角色是否合理,其標準應該是:政府的參與和規劃是促進和幫助人民的,而非是限制和剝奪人民的。
概而言之, 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政府和人民繼續保持了自新中國以來所建立的有效互動和良性協作,而且形成了一個新共識,就是全心全意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財致富”。也就是説,改革開放後,中國開始在以發展經濟為基準,去執行政府與人民的互動、協作。從而迅速創造出一個“經濟奇蹟”。
與全球任何國家和文明相比,中國的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良性關係都是獨特的,絕無僅有的。因此,分析中國的經濟問題,也就轉化為:為何唯有中國才能出現如此良性的政府與人民的互動、協作?
目前普遍存在的誤解是,認為歐美國家的政治、政府模式是成熟的健全的,而包括中國在內的非歐美國家的政治、政府模式則是不健全、不成熟的。
實際上,歐美的政治模式是一種“防賊”模式,人民與政府之間存在嚴重的對立,人民把政府當成“賊”,然後設計出種種的制度和規章,去對政府這個賊進行限制、提防,這就是所謂的“民主”,“三權分立”的“民主”。然後美其名曰,“將權力關進籠子”。歐美政治模式的成熟和完善,僅僅體現在把政府當賊上,以及如何防賊上。
歐美人所並不明白的是,既然把政府當成“賊”,人類又為何要發明出政府。既然把總統在內的政府官員當成“賊”,又為何要發明出總統來,又為何要選一個總統來。與其當個賊防着,還不如不要。
因此,歐美的防賊式的民主政治,不僅不是什麼成熟的完善的政治模式,而且是一種非常幼稚,非常殘缺的模式。從根本上來説,歐美社會表現出對政治、政府本身的極大不信任和排斥。甚至去惡意妖魔化政治和政府和政治家。在這種情況下,是絕對無法建立政府和人民之間的良性互動和協作的。就如你無法和一個賊建立良性關係一樣。
從更廣闊的歷史視角看,政治和政府本身在古老的中國是原生的。中國歷史中,中國的文字、文獻中,保留了政治、政府起源時期的場景和基本理念、基本原則。然後,源自中國的政治、政府,以及政治、政府的基本原理、原則逐漸向世界傳播,包括非常晚的西歐地區。
對政治、政府本身,西歐不僅是一個非常晚的後進者,而且在根本上,表現出對政治、政府的極大不適應,很難理解和接受有關政治、政府的真正的原理、原則。甚至可以説天然患有政治、政府恐懼症。也可以説,歐美文化整體上是一種“小人”文化,永遠只能以小人的心態去度量原本是基於“大人”文化的政治、政府。
這樣,近現代以來,歐美就基於自己的小人心態,基於對於政治、政府的小人化的理解,構造出一套“小人化”的政治模式,就是所謂的“民主模式”,也是“防賊模式”。
而從起源和真義上來説,政治、政府是立足於“大人”的,立足於“大人”文化的。歷史地看,政治、政府在中國出現的過程,實際上就是一個“大人”職業化的過程,政府就是一個由“大人”組成的職業團體。因此,在古代的中國,對政府官員都尊稱“大人”。古代的中國將政府官員尊稱為“大人”,並非是政府出現之後,人民為了拍馬屁,而是在政府出現伊始,政府的官員本來就是社會中的“大人”所構成的。在政府出現之前,“大人”早已在中國存在了,政府的形成僅僅是“大人”的職業化、團體化罷了。
對“大人”,是應該尊重和遵循的,而非是當成賊,去時時刻刻提防。如果是那樣,壓根就不應該去發明出政府,發明出一個政治業來。其實是一種雙向尊重,人民尊重大人,大人也尊重人民。
中國傳統文化歷來講“大人”、“小人”之辯,也是“君子”、“小人”之辯。講“大人”、“小人”之辯,首先是肯定“大人”的存在的。歐美人之所以要改裝出一套小人版的政治模式,根源在於他們的文化中,他們的歷史中,不承認“大人”的存在,不承認“君子”的存在,從而也就沒有“大人”“小人”之辯,“君子”“小人”之辯。
既然不承認“大人”的存在,不承認“君子”的存在,也當然就無法想象由“大人”、“君子”所組成的政府、政治業。而只能想象由“小人”組成的政府、政治業。
“大人”“小人”的根本區分在“義”、“利”,“大人”求“義”,“小人”逐利。孔孟對此有許多論斷,典型者如“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論語》);“無恆產而有恆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恆產,因無恆心”(《孟子》)。在這句話中,“士”就是“大人”、“君子”,“民”就是小人。
西方文化整體上是小人文化,而現代的中國因受西方的影響而嚴重小人化了。孟子説“有恆產者有恆心”明明是隻對逐利的“小人”説的,還有一句是對“大人”、“君子”説的:“無恆產而有恆心”。但是,現代人引用《孟子》偏偏只引前半句,而絕不提後半句,而為所謂的私有產權、私有化張目。這就典型以小人的心態對孟子做出小人化的曲解。
“利”就是逐利、利益,“義”就是義理、道義。“義”有兩個維度的含義,一個維度是公平、共識,“公”就是義。“公”不僅僅是指財富的分配的公平,而更是指理念、認同上的“公”。另一個維度則是本心、本性,符合人的本性、本心的就是“義”,本心本性就是義,即《中庸》所説的“率性之謂道”,“誠者天之道”。“道”就是“義”、“道義。
在中國歷史中,大人小人之辯,君子小人之辯,士民之辯,也即義利之辯,並非是一個單純的道德説教問題,單純的哲學問題,而是涉及到政治和經濟模式問題,是政治問題,也是經濟問題,而且也是一個社會的分工模式問題。這個分工就是我們現在所要討論的政府與人民在經濟中的角色定位的基礎。
最能體現這一問題也是社會分工問題的,就是孟子的恆產恆心關係論。孟子將“大人”用“士”替代,將“小人”用“民”替代。這樣義利之辯,大人小人之辯就成為“士民”之辯,而“士”則是“士農工商”的“士”是一個職業稱謂。“士、民”實際上是孟子對社會全體人員職業的整體分類,即按職業將整個社會的人員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士”,一類是“民”。顯然,“民”就是“農工商”的合稱。
“士”就是政府官員、政治業從業者,“民”包括農、工、商,是指所有的經濟產業,可以合稱為“經濟業”,或“利益業”。“士”就是“大人”、“君子”,是求“義”的,因此由“士”所組成的政治業實際也就是“道義業”。政府的職業定位是“道義”,而人民的職業定位則是產業經營,搞經濟。
用現在的説法,大人小人之辯,士民之辯,義利之辨,也就是政治、經濟之辯,政府人民之辯:政治是“義”、求義,經濟是“利”、逐利;政府是義、求義,人民是利、逐利。
政治業就是道義業,是由一條基本的政治原則和制度做保障的,就是“不與民爭業”,後來也被説成“不與民爭利”。其實“不與民爭業”更能説明這一原則的真實內涵。
“不與民爭業”是三代時期中國的基本政治原則、政治制度,而規矩則是政府產生伊始,由堯舜時代的那批人所立。董仲舒在給漢武帝彙報的《天人三策》中,司馬遷的《史記》中都進行了記錄記載,並且給與了高度的評價。唯有明白了“不與民爭業”才能明白“大人”們是多麼偉大,才能明白政治、政府本身的初心是多麼偉大。
所謂的“不與民爭業”,其實就是將政府、政治與任何的具體產業隔離開,一旦你做了政府官員,就不允許在從事任何的產業經營。也就是説,政府、政府官員是被剝離、剝奪一切的產業經營權力的,是個徹底的“無產者”。產業經營的權力只屬於“民”、“人民”、“小人”。
政府、政府官員被“剝奪”了一切的產業經營權,更準確地説,作為大人的政府官員,自願放棄了全部的產業經營權,而專心專業地致力於道義業。這樣中國的社會就出現兩大分工:道義業和利益業。也就是説,政治、政府在中國出現的伊始,就是明確與人民之間的角色定位。政府不做產業經營,而只提供產業經營之外的道義服務,而唯有人民才直接從事產業經營,同時可以從政府那裏獲得經濟自身所無法提供的道義服務。而政府則是從人民那裏獲得税收,來支撐自己的生活。這樣政府和人民之間就良性的協作關係。
唯有明白了這一層,才能真正明白《大學》中所説的“國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這句話並非空洞的道德説教,而是對三代時期真實政治經濟模式的記錄。
其實,到董仲舒、司馬遷時期,“不與民爭業”這三代時期所盛行的政治原則已經快被人拋棄和遺忘了,因為歷經了春秋戰國以來所興盛的法家思想的衝擊。法家是講政府應該“富國強兵”的,恰恰是逐利的。
漢武帝的英武之處就在於他採納了董仲舒的意見,把繼承和主張“不與民爭利”理念的儒家重新拉回政治舞台的中央。實際上,義利之辯就是不與民爭業的基本精神。此孔孟以來提的更多的是義利之辯,而非“不與民爭業”本身。
隨着儒家在漢武帝之後成為中國政治的主導思想,義利之辯也成為中國政治和經濟模式的基石。政府和人民之間也基本繼續保持了義利的分工定位,從而也整體上維持着以這種職業分工為基礎的良性協作。
新中國成立之後,一個新的因素出現了。一方面不僅政府直接參與了經濟活動,即大規模的國有經濟,而且更重要的是,政府也以直接以促進社會的經濟發展為目標,尤其是改革開放以後。
實際上,政府是將中國傳統的“不與民爭利”的、義利之辯的政治原則貫徹到了國有經濟的管理之中,貫徹到了經濟規劃和經濟政策之中。從而使得政府和人民的良性協作的局面得以重新建立。
進一步説,中國之所以能夠實現政府與人民的良性互動和協作,原因在於政府和人民是雙獨立的、專業的,政府、政治是獨立的、專業的,人民也是獨立的、專業的。政府的獨立是在道義領域的獨立,擁有完全的獨立判斷和決策能力,而人民則是在產業領域的獨立,擁有獨立自主獨立經營的歷史傳統和文化。
反觀歐美,乃至中國之外的所有文明所有國家,他們自古至今從未真正出現以“大人”為基礎的政治業,即從未出現獨立的政治業,也為出現獨立的經濟業。即政治和政府和人民雙雙不獨立、不專業。即政府不是政府,人民不是人民。
最典型的表現是,現在中國的政府依然對官員,尤其是高級官員經商給與嚴格的限制,甚至對其子女也進行嚴格限制,這就是對“不與民爭業”思想的繼承。但是,歐美的政治模式卻對此全然不介意,甚至恰恰相反,他們的總統高官,往往都是大商人、大富豪。譬如現任美國總統就是一個超級地產富豪。
在中國的政治理念中,以官員有產業為恥,官員就是要專門以國家俸祿為生的。而歐美國家卻恰恰相反,首腦高官紛紛以不拿或國家俸祿為榮,因為他們自己就有大產業,不在乎國家的那點。
總之,在中國政治理念中為恥的東西,在歐美的政治理念中卻反以為榮。
同時,中國之外的所有國家和文明的人民,也普遍缺乏獨立自主去經營產業的文化、習慣和精神。即便是近代經濟、商業開始發達的歐美,也是如此。在那裏這樣的精神僅僅為少數商人所有。因此,有個叫熊彼得的“經濟學家”把這樣的精神叫做“企業家精神”。實際上對中國而言,這樣的精神更應該叫做“農民精神”。企業家是少數,而農民則是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