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寵物就會殺人?_風聞
简单快乐-2020-06-29 22:56
事實上比起虐待動物,霸凌者才更容易成為殺人犯!這類人都能虐待同類,完全沒有同理心!
西方動保組織的洗腦宣傳而已,這是個大生意,僱幾個專家胡扯幾個數字是很正常的。
動保就是一種現代宗教,組織結構,教徒表現,運行方式都和傳統宗教別無二致,就是把神換成貓狗,把虔誠換成“愛心”,通過洗腦讓教徒自我感動,並用集會加強這種心理暗示,讓人們進入一種羣體歇斯底里的狀態。吸納更多人獲取利益。
在我國,攔狗車本質就是一種宗教集會。高速公路就是教堂,動保組織就是教會,這就像是一場獵巫。
看看愛狗人士的表現,再看看我國農村的邪教信徒大媽,完全一樣,分毫不差。
看看美國那些四處跑來跑去搭帳篷的教會,看看每到一處那些激情四射的演講和那些交了很多錢的紅脖子教徒在裏面瘋狂地奔跑嚎叫,你就明白了,完全是一回事。
任何宗教都有擴張本能,狗神教也是如此。在我國傳統宗教受到嚴厲管控,因此宗教空白在農村被各路邪教佔據,城市則被狗神教佔據。
南朝四百八十寺,佛教經過三武一宗完全中國化了,我對中國文化對宗教的抵禦能力有信心。
罪大惡極的殺人犯都虐待動物嗎?
未必。
連續殺害67人的系列殺手楊新海小時候沒有虐待動物,反而是很喜歡家裏那隻大狗,走到哪裏都帶着。
洛杉磯系列殺人案兇手、戀物癖殺手哈維·格拉特曼同樣沒有虐待動物的嗜好,他在家裏養了兩隻狗和一隻貓,其中一隻狗是領養來的流浪狗,被他養的肥肥胖胖的。
寧夏銀川的連環殺手程鵬從小就非常喜歡狗,告訴父母長大後要養很多狗,長大後他如願以償的在他的院子裏養了二十多條狗,他非常寵愛狗,愛狗如命,哪怕自己不吃飯,也不能讓狗捱餓,他家裏的這二十多條膘肥體壯的狗,都吃過人肉。
時代廣場絞殺者理查德·科廷厄姆,從小學習成績優秀,被老師形容為“聰慧過人”,長大後在一家薪資優厚的大型計算機公司就職,平常工作完無事便去紐約曼哈頓的動物救濟中心幫忙照顧小動物,家裏養了一條叫Betty的小貓。
······
他們是連環殺手,但沒有虐待動物,反而是很喜歡小動物,這類人要都説,還是可以説一籮筐。高承勇,勞榮枝.麻繼鋼、全是愛狗的殺人惡魔
説虐待動物會殺人本質就是對異教徒的污名化手段。
最後咱們再從邏輯角度出發分析,假設這其中有聯繫。
是虐待動物這一行為導致殺人,還是想殺人所以才虐待動物呢?
如果是前者,我們假設一個小孩,三五歲開始抓蟲子玩,卸腿拔腦袋,我想我們大多數人都幹過,過了兩年抓了只老鼠,五花大綁剪雞雞,我在網上看過視頻,笑瘋了。又過兩年殺貓,再過兩年殺狗,再殺驢殺牛,最後殺人。那請問,是從他殺哪種動物開始才導致他走向殺人的不歸路呢?是那隻牛還是那隻老鼠?你立法是從哪種動物算起?老鼠能不能虐?憑什麼老鼠能虐貓就不能?
如果是後者,他本身就是要殺人的,那讓不讓虐動物能影響他殺人嗎?
因此虐待動物立法其實和宗教法沒有任何不同,是建立在謬論的基礎上的,是一種特權階級維護利益的手段。
加一段,很多人看虐待動物很難受,正常,我也看不了,我也難受,但不要就此認為自己是一個充滿“愛心”的人,這就是我前面説的自我感動,不要陷到這個誤區裏。
以我的生活經驗,我所見過認識的人。有殺起大牲口眼都不眨的,有連條魚都不敢殺的,這些人的道德水平,和他們對殺動物的接受能力毫無關聯,你自己想想是不是這樣?
比如你要借錢出去,一個殺牛的和一個啥都不敢殺的,你願意借給哪個?這個會在你借錢的考慮因素裏嗎?
無數愛狗人士也足以證明,對動物有“愛心”,和對人類有愛心是毫無關聯,甚至有可能相悖的。
再加上很大一部分對動物的“愛心”,實際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控制慾,權力慾,他們想要的只是一個對自己言聽計從的奴隸,他們在這一過程中獲得快感。我相信很多奴隸主也非常關心愛護他們的奴隸。
關於自我感動這件事,我給你們舉個例子。前幾年看電視有個節目,講得是一個打零工的人,找個傻媳婦,生了一堆孩子,日子稀裏糊塗,得過且過,孩子養的還沒養豬上心。相關部門給予幫助,照顧了一個女孩一段時間,之後被父親領走。
節目裏出現了一個相關部門的中年婦女開始講解這件事,她説父親把孩子領走的時候,她在後面千叮嚀萬囑咐,千萬別把孩子賣了,一定別把孩子賣了,邊講解眼淚就下來了,情感那叫一個真切。
可問題在於,這個父親一堆孩子,過得再不怎麼樣,他一個沒賣過,他那過一天算一天的生活態度也沒賣孩子的想法,也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他要賣孩子或曾經要賣孩子。
那個中年婦女就在腦中導演了一出好戲,一個貧窮沒文化的父親為了一點小錢賣掉女兒,讓孩子在某個不見天日的大山裏被虐待終身,她做不了什麼,只能一遍遍的勸阻,眼淚止不住地流。
看到了,這就是標準的自我感動,幻想出一個毫無邏輯毫無現實依據的故事,把自己代入聖人救世主角色,在這個過程中獲取極大的道德優越感和極大的滿足感。
動保人士就幻想出一個某人虐殺了一隻動物,最終導致連環殺人,無數家庭分崩離析,社會人心惶惶的故事。他要殺掉嬰兒希特勒,要阻止虐殺動物,把這件事情扼殺在搖籃裏。他就是最偉大的聖人,所有人的道德都不及其高尚,都是卑微的螻蟻野蠻人,需要他的拯救和教化。
本質還是一種掌握他人命運的權力慾,生殺予奪是一種權力慾,想當救世主其實也是權力慾,所以我們能看到歷史上無數的“救世主”會墮落,會殺人不眨眼,遠了不説,汪精衞就恰如其分。
人一旦陷入自我感動的狀態就會變得狹隘愚蠢,為了維持這種感動狀態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千萬不要自我感動,每天告誡自己,你肯定不比別人更強壯,更聰明,那也就説明基本也不會比別人更具道德,不要變成那種憤世嫉俗,看什麼都不順眼,讓所有人討厭的中年婦女。
沛縣狗肉傳人樊憲濤先生上過金星的一個節目,當時他提着狗肉上場的時候,那個愛狗人士説我一定要把樊憲濤的狗屁廠子砸掉。以前還有愛狗人士揚言去玉林投毒,殺掉那些吃狗肉的人。
請問,到底是誰才是殺人犯??
再多説一點吧,就是關於那些對殺人犯進行童年生活追蹤後得出的結論。
典型的推導公式:追蹤殺人犯,發現他們小時候虐待過動物,推導出小時候虐待動物的人容易成為殺人犯。
請問這種先射箭後畫靶子的邏輯,通順嗎?
正常的統計難道不應該是:追蹤100個有虐待動物行為的小孩,觀察到成年甚至更久,看看他們成為殺人犯的概率是多少。這才是通順的邏輯。
按照第一條的逆向推導邏輯,殺人犯童年撒過尿,是否可以斷定撒過尿的人成年後有成為殺人犯的概率?這種不合理的逆向推導,只要殺人犯小時候做過任何一件事,都可以得出“小時候做過xx,將來就是殺人犯”的定論。
反社會殺人為樂的,全世界有記錄以來的一百多年一共才幾個?一年一個怕是都平均不上,好萊塢電影看多了吧以為這種人很多?虐待動物的可是數不清。別説是否調查了這幾個人,調查方式是否科學,就是採樣量就不足。被這種人殺的概率比被狗咬死狂犬病死的概率小成千上萬倍。
共情這個東西就是最大的笑話。人類社會內部就是各種歧視各種,各種攻訐,這個時候共情去哪了,面對個別貓狗的時候就來共情了,説白了還是顏值至上,某些動物顏值高就對,換成人類自己,外貌引發的歧視不計其數。“動保粉”是從來不會來呼籲這些的,從來都是老百姓餓肚子無人問,來了幾個虐待動物的事件個個激動的不行
進行澳大利亞土著滅絕的,印第安人滅絕的,猶太人滅絕的,恐怕更多是牽着一條油光水滑的愛犬的紳士,而非屠夫出身的平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