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請審議 網絡非法集資最高刑期擬提至15年_風聞
柒财经-汇集新鲜资讯。关注金融创新报道。2020-06-29 13:59
柒財經旗下柒聞網注意到,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於日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值得關注的是,為完善破壞金融秩序犯罪規定,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安全,《草案》提出加大對非法集資、資本市場重大違規、非法金融活動等金融犯罪懲治力度。

具體來看,針對不法分子借互聯網金融名義從事網絡非法集資,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和極大侵害人民羣眾財產的情況,《草案》提出調整集資詐騙罪的刑罰結構,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以加大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懲處力度。
對於非法討債問題,通過總結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踐經驗,《草案》提出將採取暴力、“軟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貸產生的債務以及其他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並以此為業的行為規定為犯罪,以加大對非法討債行為的懲處力度。
為進一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草案》還完善了證券犯罪相關規定,包括提高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刑罰,明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刑事責任,以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
為保護企業產權和優化營商環境,《草案》增加規定商業間諜犯罪,修改侵害商業秘密罪入罪門檻,進一步提高和調整職務侵佔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挪用資金罪的刑罰。
《草案》規定,“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秘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外,考慮到民營企業發展和內部治理的實際情況,《草案》規定挪用資金在被提起公訴前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除此之外,《草案》針對社會公眾較為關注的疫情防控保障、高空拋物及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懲治、打擊藥品“黑作坊”,以及“非法基因編輯”犯罪等熱點問題也作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