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檢察: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宣判_風聞
菏泽门户网-菏泽生活网官方账号-有态度 | 有深度 | 有情怀2020-06-30 21:54
近日,由鄄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公開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非法狩獵罪,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其行為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判處賠償損失人民幣12400元。

案情回顧:被告人王某某為防止鳥類啄西瓜幼果,在其承包的果園內設網捕鳥,當場查獲被捕的啄木鳥、斑鳩等5種鳥類共計39只(均已死亡)及捕鳥網5張。經鑑定,啄木鳥、斑鳩等5種鳥類均屬於“三有”野生保護動物。

“三有”野生保護動物即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依據國家林業局令第46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評估方法》和附件《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目錄》的規定,上述39只鳥總價值人民幣12400元。


鄄城縣檢察院在將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的同時,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令王某某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適用法律意見正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為不僅構成非法狩獵罪,而且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依法予以支持檢察院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判處王某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賠償損失人民幣12400元。
檢察官普法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人民檢察院在對刑事案件提起公訴的過程中,對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