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黨紀處分條例而言,這已經是頂格了_風聞
阑珊一笑-2020-06-30 07:18
愛看愛搜5.任書坤,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原所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6.郭偉,冠縣公安局煙莊派出所户籍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7.崔吉會,冠縣武訓高中原校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且已退休,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8.李成濤,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主任科員,時任冠縣郵政局副局長,違反工作紀律,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杜言利,山東理工大學網絡信息中心主任,時任該校教務處處長助理,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10.李文森,山東理工大學工程實訓中心副主任,時任該校經濟學院學生科科長,違反工作紀律,應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因其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誰能告訴我這幾位的處分對它們有什麼實質性傷害嗎?
就黨紀處分條例而言,這已經是頂格了;希望人大對類似頂替情況立法嚴懲。一般而言,開除黨籍,至少要降三檔職務,留黨察看至少降兩檔,撤銷黨內職務,至少降一檔,降低職務職級最直接的提現就是工資待遇上。從黨紀和行政來講,很嚴重了。法律上和民事責任上。。哎
【本評論由風聞社區撈取,來自《山東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有了調查結果 多人被問責》一文,僅代表發帖用户觀點,標題為小編添加,更多熱乎討論請移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