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生效第一天,東方之珠有三個變化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7-01 21:57
來源:北京青年報
0人蔘與0評論對香港來説,**“23”**這個數字有很多巧合。
基本法23條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是社會知名度最高的條款。1997年香港迴歸後,我們等待基本法23條立法等了整整23年,終於等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頒佈實施。
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香港特區刊憲公佈,即日23時生效。
生效一個小時後,2020年7月1日,是香港迴歸祖國23週年紀念日。
香港國安法生效不到24小時,東方明珠已經有了三個新變化。
新機構
7月1日下午,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上證實, 香港警隊已成立國家安全處 ,將由警務處副處長擔任主管,現正物色人選。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熱門人選為現任高級助理處長的監管處處長劉賜蕙,她有望出任副處長(國安)。此前李家超曾透露,香港警隊的國家安全處是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
當然,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新機構並不只是這一個。
在香港國安法中,除了規定特區政府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門處理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部門之外,還有兩個重磅新機構:
一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下設秘書處,由秘書長領導。秘書長由行政長官提名,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另一個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人員由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聯合派出。
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在新華社的通稿中,還有一句“會議還審議了有關任免案”。
兩大重磅機構的人事信息,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會持續關注。
新執法方式
在香港國安法6月30日23時刊憲生效後,香港警務人員開始實時執法。
7月1日,香港防暴警察在銅鑼灣一帶戒備。一大早就有媒體發現,警方打出了新的警告旗。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這是港警首次舉起紫旗警告。之前的警告旗有藍色、橙色、紅色和黑色,港警執行任務時會根據不同的情況作出警告級別。
還有港媒注意到,有幾隊穿着警察背心的便衣警察上身佩戴行動呼號的位置放置了粉紅色卡紙,上面寫着英文字母“N”及一個數字。他們均戴有耳機並配備頭盔,每當有防暴警員截查某些人士時就會上前查看。
港媒引述消息稱,該批警員是警隊為國安法新設部門人員,“N”即指“National”(國家)。

7月1日下午,一名黑衣男子在銅鑼灣被警方查搜出“港獨”旗幟,成為了首個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被捕人士。
香港警方在社交媒體發佈的通報稱,截至當日下午5時30分,警方已拘捕逾180人,其中3男4女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生效首日,親測有效。

就在6月30日,眾多港獨組織紛紛宣佈解散,如“香港民族陣線”稱即日起遣散包括發言人在內的所有香港地區成員,僅海外分部繼續運作;“香港眾志”在黃之鋒、羅冠聰、周庭退出之後宣佈解散,並停止一切會務。
有個問題是,香港國安法第66條規定本法自公佈之日施行,這是否意味着對在該法公佈以前所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都不予追究?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7月1日國新辦發佈會上解釋,香港國安法關於追溯力問題的規定與國際上刑事法律通常的規定是一致的,就是不溯及既往。
他同時指出,香港現行有關的法律中,包括《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社團條例》《官方機密條例》等,都有涉及國家安全方面的一些規定,應當運用這些法律的規定來懲治已經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
新風向
今天是香港迴歸祖國23週年紀念日,在金紫荊廣場前的維港海面上,還出現了最大的海上橫幅。
兩艘躉船的5個12米高的立方體集裝箱寫着“慶香港迴歸,賀國安立法”的標語,香港漁民團體聯會的150艘漁船在維港海面上巡遊,各個漁船還在自己的船頭撐起寫有“保繁榮慶迴歸”“慶賀國安立法”“擁護‘一國兩制’”“愛國愛港 喜慶迴歸”,以及“撐國安立法 保社會安寧”等字樣的標語。


如同香港中聯辦駱惠寧今天(1日)出席慶祝迴歸活動啓動禮時致辭所説, 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點 ,亦是“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里程碑,落地實施後,香港這個“家”一定可以走出困境,重新出發,贏得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