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冒名頂替罰不當罪,小角色導演驚世鬧劇!_風聞
汉唐荣耀-汉唐智库公众号2020-07-01 06:35
作者 徐吉軍 首發於漢唐榮耀公眾號
高考臨近,歷年來每次續爆出的冒名頂替案都成為社會焦點話題,使民眾對於高考的公平透明產生了很深的疑慮。
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6月29日深夜對外發布消息,通報了該省聊城市冠縣、東昌府區兩起冒名頂替上學問題調查處理及相關情況,共問責46人。
不過,在山東公佈調查結果後,漢唐君發現,果然如前所料,操作冒名頂替事件,不需要太高級別的權力和太龐大的財富參與。
因為,如果政治級別夠高的話,一般都可以通過特殊關係安排入學或者出國;如果資金實力足夠雄厚,通常可以通過高額贊助費或者直接出國上學。
這兩類高端人羣根本用不着冒着如此風險進行違規操作。
顯而易見,目前操作冒名頂替的人,不具備以上兩個條件,只能鋌而走險。
這些人大多是活躍在中國縣域基層的地方能人、活躍分子。
這些人政治資源有限,資本不足,無法完成合適的對價交換,只能通過弄虛作假實現願望。
自古以來,中國社會就是縣域治理。縣域善治是社會管理創新的理想模式。縣級政府自然而然地成為主導我國基層的重要行政管理單位。縣域,基層幹部的權力是非常具有想象空間的,甚至位置更高的人未必能夠操作。
站在人民羣眾的角度,基層幹部的表現,往往直接影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正因如此,我們在反腐鬥爭中,不僅要打老虎,蒼蠅蚊子也得打。因為老百姓接觸不到老虎,每天都在與蒼蠅蚊子打交道。
因此,打蒼蠅對於贏得民心至關重要,為政者不可不查。
1 過程
客觀來看,冠縣陳春秀被頂替案件的調查結果是清楚詳實的,比較可信。
很多關注此案的人其實都會對整個事件的操作過程感興趣,甚至不排除有人還想效仿一二學上兩招。
調查發現,冒名頂替事件涉及到五個重要環節,分別是:冒領通知書;偽造學生檔案(學籍);户籍造假;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畢業後工作。
在這幾個環節中,都需要不同的人蔘與,我們來看一下,在整個事件中的參與人分別扮演什麼角色。
冒領錄取通知書環節,涉案人員包括:當地鄉長,鄉長出面請託縣招生辦主任幫忙,郵政局副局長配合將錄取通知書取出。這個環節涉及到3個關鍵人員。
偽造學生檔案環節,涉案人員包括:縣招生辦主任、所屬中學校長、學校辦公室主任李建民和學生處主任、當地鄉長。
户籍造假環節,涉案人員包括派出所所長、户籍民警、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
入學報到及資格審查環節,涉案人員包括大學教務處處長助理、學院學生科工作人員。
參加工作環節,涉案人員包括縣人事局工作人員。
以上諸多環節,但凡有一個人能夠負責任,此案都會大白於天下。但很遺憾,所有相關環節的涉案人都對此事採取了幫助或者默許的態度。如今都成為共犯,被處分也是咎由自取。
顯然,如果國家力量缺乏對公平正義的足夠支持,在社會氛圍比較模糊混亂的背景下,就會導致相關工作人員翫忽職守,消極怠工,從而出現邪惡戰勝正義的情形。
2 懲罰
通常人們對冒名頂泰案的受害人報以高度同情,法律意義上的受害人就是被頂替人。但是,冒名頂替案侵害的絕非僅僅是被頂替人的利益,相關的利益受損方除了被頂替人之外,還包括家庭、學校和社會。
根據公佈的處罰結果顯示,冒名頂替案的主要當事人和提供幫助的主犯,都因涉嫌犯罪問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部分提供幫助的人員,因為是共犯、從犯,只是被處以黨紀處分和待遇處罰。
總體來看,冒名頂替案的處罰結果明顯偏輕,明顯摻雜了一定的人情味和地方協調因素。
對於這樣一類受到全國關注的重大輿情案件,相關部門在處罰時不僅要考慮相關的法律條文,還要充分考慮權衡此類案件對受害人家庭、大學以及社會的惡劣影響。
如果考慮到對各方的利益損害和對社會造成的長期危害,對黨和政府的形象造成的不良影響,此類人員的處罰應該罪加三等。
如今,有關方面為了平息輿論質疑的聲音,匆忙公佈調查結果和處罰措施,這是一種急於滅火的心態。實際上,調查結果可以公佈,處罰結果卻需要謹慎評估。
本案對山東省的負面影響,不容低估。在處置相關人員時,不該受當地社會關係和人情請託的影響。
3 補償
有人問應該賠償被頂替人多少錢才合適。
實際上,被頂替人被偷走的不僅是上大學的機會,更重要的是被偷走了一生的命運。被頂替人損失的不是錢財,而是一生的可能性和想象空間。
一生的命運值多少錢?這個問題實在過於沉重,又有誰能回答呢?
普遍而言,被頂替人的高考成績都不錯。以他們的智商和能力,應該擁有比起一般人要更成功的人生。
從幼兒園到高考,從3歲到18歲,總計十五年的寒窗苦讀,一朝被替,所有的汗水和心血付之東流。
這是何等的悲哀?這是何等沉重的悲劇?
比起冒名頂替上大學這種悲慘的命運,我相信當事人寧可遭遇其他災難也不願蒙受此種冤屈。
對於一個高中畢業生來説,又有什麼事情比十五年的讀書成績更重要呢?
如果設身處地,換位思考,誰能夠不同情當事人呢?
2009年爆出的羅彩霞案判決結果顯示,在法官的努力調解下,原告羅彩霞撤回對王佳俊的訴訟請求,被告王崢嶸給付原告賠償金4.5萬元,原告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2011年,濱州醫學院畢業生唐娟發現自己被別人冒用身份,並且用跟她同名、同姓、身份證號碼的身份在煙台職業學院畢業了。本案最終達成和解:被告註銷學籍及大學畢業證等,保證唐娟順利辦理大學畢業證;被告賠償唐娟各項損失60000元。
類似的案件判決都顯示了共同的特點,首先是民不告官不究的潛規則!事實上,這種案件絕對涉嫌違法犯罪,法庭豈能息事寧人和解撤案呢?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司法機關不去主動查辦,難道都要坐等老百姓敲鼓鳴冤嗎?
此類案件的判決結果還顯示了另一個特點,那就是對犯罪嫌疑人、侵權人的處罰太輕,對受害方、被頂替人的補償太少。
難道一個人的命運被改變被竊取被摧毀,只值幾萬元?這種數額,甚至低於大學畢業後的年收入。
顯而易見,類似案件的刑事懲罰太輕,民事賠償太少。對犯罪嫌疑人的懲處力度遠遠不夠,對受害人的權益根本沒有合理的賠償。
也許有人會問,漢唐君認為應該如何判決呢?
此類行為,通常定義為高考舞弊罪,除此之外,涉案人員的犯罪情節還包括翫忽職守罪、濫用職權罪、行賄受賄罪等罪行,完全應該數罪併罰,並處罰金。不過在實際宣判中,顯然量刑偏輕,無非是認為社會危害性不大罷了。其實是錯誤認知!
冒名頂替案對社會正義和公平的危害,絕不能低估!對公權力形象造成的殺傷,更不能輕視。
換個角度來看,冒名頂替案的刑事責任,不妨考慮參考盜竊罪的最高量刑標準進行處罰,也就是: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們一談盜竊罪,就是財物。
對一個戰士來説,軍功章珍貴不珍貴?對一個學生來説,錄取通知書與軍功章有什麼區別?
所謂冒名頂替上大學,首先就是盜取對方的入學資格即錄取通知書。那麼將這種行為類比為盜竊罪,從邏輯上也是説得過去,
犯罪嫌疑人盜竊的是對方的身份、高考成績、入學通知書,盜竊的是對方的一生幸福,將盜竊數額定義為特別巨大完全合情合理。那麼,就應該判決有期徒刑15年。
當然,如果將高考舞弊等同於古代的科舉舞弊,那麼涉案人員被處以極刑也是説得過去的。
顯然,核心問題就是對此類問題的定義和定性。
毫不客氣的説,已有的幾起法庭判決案例,可以説是在縱容犯罪。因為犯罪成本太低了!
除了刑事犯罪問題,在民事賠償部分。前幾年的判決的案例,明顯太輕。有的案例是通過計算犯罪嫌疑人在大學畢業後工作幾年的工資收入,然後賠償給受害人。這種賠償方式,簡直滑稽至極!
有人偷了我家的母雞,賠償我難道要按照母雞這幾年下了多少蛋來計算嗎?
上大學的資格和機會難道等同於老母雞下蛋嗎?受害人原本可以依靠屬於自己的大學學歷,在一生中持續尋找到合適的工作,賺取收入。
如今把大學學歷當成了下蛋的母雞,只是獲得了幾年的賠償,又如何能彌補受害人在學習機會和學歷方面的損失呢?
目前的判決案例,對受害人的補償遠遠不夠,對犯罪嫌疑人的懲罰不夠,這是司法部門應該考慮的問題!
漢唐君認為,完全可以考慮將犯罪嫌疑人的個人財產全部收繳,並賠償給受害人!因為不如此賠償,不足以彌補受害人被摧毀的人生。
只有這樣賠償,才能體現出社會的正義和人生的公平。
4 縱容
山東方面通告説,目前正對反映的“242人冒名頂替取得學歷”問題開展調查。
目前初步查明,上述冒名頂替問題發生於1999年至2006年之間,主要分為三種情況:一是被冒名頂替者完全不知情被冒名頂替;二是被冒名頂替者主動放棄入學資格被冒名頂替;三是被冒名頂替者知情並與頂替者之間存在交易行為等情形。
目前,全社會對於第一類冒名頂替行為普遍非常憤慨,並要求嚴懲。第二類和第三類行為,通常由於當事雙方的默契,很難被發現。但是,第二類和第三類,同樣對社會造成了重大傷害。準確定義的話,頂替者和被頂替者已經涉嫌共同犯罪!
我們都知道,代替考試是犯罪行為,那麼將自己的考試成績出賣給其他人,與代替考試犯罪有什麼區別呢?所以定義為共同犯罪毫無問題!
對於司法部門而言,不能因為當事雙方達成交易或者默契就視若無睹。對於此類共同犯罪的行為,必須嚴厲打擊。
對於全社會而言,也應該對於此類犯罪行為進行關注。
毫不誇張的説,目前的已有案例已經顯示了法律層面對於冒名頂替此類犯罪行為的縱容,無異於鼓勵繼續犯罪。
司法部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是對犯罪分子的寬容,同時也是對善良的人的侵害。如果犯罪成本過低,誰還選擇善良守法呢?
世人都喜歡對遙遠的不相干的事情進行評頭論足,反而對於發生在身邊的此類事件裝作不知道並保持沉默。
請問各位在義憤填膺的討伐冠縣焦點事件的時候,譴責當地有關部門的時候,有沒有勇氣對發生在身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檢舉?恐怕大多數人都選擇沉默吧。
中國是人情社會、關係社會,宗族禮法和人情在社會規則中依然起着不亞於法律的調和作用。在執法層面總會出現情與法的衝突。
此類情況如何去協調,如何去權衡,是每個人都應該考慮的問題。
眾所周知,冒名頂替案年年都有,絕不僅僅是山東一個地方的問題。
目前山東開始了清查工作,其他省份何時主動對此類行為進行審查呢?
教育主管部門何時下令各地對此類行為進行大面積清查呢?
如果繼續無視人民羣眾的呼聲,習慣性捂蓋子,但求天下太平,只想息事寧人,那就是尸位素餐,也是從上而下的傲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