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富士康也幹過,那次凍結了記者個人財產3000萬_風聞
吃饱就睡-2020-07-0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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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紙“民事裁定書”讓騰訊及老乾媽兩家公司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焦點。在回應起訴一事時,騰訊表示系老乾媽在騰訊投放了千萬元廣告,但無視合同長期拖欠未支付,因此向法院申請凍結了對方應支付的欠款金額約1600餘萬元。
不過,隨後事情峯迴路轉,7月1日貴陽公安雙龍分局發佈通報稱,此事系3人偽造老乾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簽訂合作協議,目前3人已被刑拘。在通報發出後,騰訊自嘲是“憨憨”,更是“懸賞”1000瓶辣椒醬徵集類似事件的線索。
隨着這起事件越來越清晰,事件中“騰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凍結老乾媽名下1600餘萬財產”也成為了人們熱議的問題。
“財產保全”引起輿論這麼高的關注並不是第一次了。有網友就提到,早在2006年的時候,一家媒體記者曾前往深圳調查一家大企業的加班問題,在報道發出來後,這家企業直接讓向法院起訴凍結相關記者的個人財產3000萬,這是當時全國向記者個人索賠金額最大的名譽侵權案。
凍結從法律上來説是沒有程序問題的,另外這3000萬並不是説記者名下真的有這3000萬,而是凍結其可供執行的財產,上限為3000萬。根據牽扯入這起事件的記者自述,他們也都是普通家庭。
這家大企業,就是大名鼎鼎的“富士康”。下面就根據公開報道,給大家捋捋事情經過。
2006年6月13日,英國《星期日郵報》報道,生產蘋果公司主打產品iPod的富士康女工每個月的工資收入只有27英鎊(當時約合人民幣387元)。這篇報道引起了全球關注。後來,蘋果公司還向富士康派出了調查組,調查富士康的工人待遇問題。
在國內,《第一財經日報》派記者實地調查了富士康位於深圳的基地,並在6月15日在其C5版頭條發表了《富士康員工:機器罰你站12小時》一文,報道了富士康存在的員工超時加班現象。
記者王佑報道,一名工作人員告訴她“親眼看到3個年輕女工因為經常加班,暈倒在了生產線上”,“生產線上沒有凳子,除了少數員工之外,一般操作工都必須站立工作,連續12小時不停幹活”。

6月22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王佑又實地調查了富士康在江蘇崑山的另一個代工廠,並發表了報道《富士康崑山工廠離職女工:底薪很低 福利相對較好》。這篇報道同樣提到了富士康存在的加班問題。
據《廣州日報》報道,兩篇報道發出後,6月30日,富士康的兩位代表在上海約見了報道相關新聞的記者王佑以及編委翁寶。王佑表示,當時他們來表達的主要觀點是“連續報道在網絡上引起了非常強烈的關注,使富士康很被動。希望我們報社不要再追蹤下去了,這樣會讓他們很為難。”
後來,編委翁寶在新浪與網友進行交流時談到這次對話,表示“雙方的溝通非常融洽,雙方也沒有提出事實的問題。”
然而,7月3日,郭台銘所控股的台灣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就以名譽侵權糾紛為由,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鴻富錦在提出3000萬的賠償要求的同時,還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對於起訴的理由,鴻富錦表示:
報道與事實嚴重不符,沒有事實根據,純屬虛構事實,惡意中傷,企圖誤導讀者。該報道多處使用了“逃離”、“特殊管理”、“殘酷”等明顯帶有侮辱、貶損性語言,對原告員工的工作環境妄加貶損性的評論,稱富士康員工的生活“乾的比驢累,吃的比豬差,起的比雞早,下的比小姐晚,裝的比孫子乖。看上去比誰都好,五年後比誰都老”。
此後,《第一財經日報》還以系列報道的形式持續刊發了不實報道,使廣大讀者對原告及其經營的“富士康”品牌產生了重大的誤解,造成原告社會評價嚴重降低,在業界造成極壞的影響,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和商業信譽,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對於富士康提出財產保全,國內著名侵權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楊立新當時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名譽侵權案中,極少採用財產保全的例子。但對於申請財產保全亦無明文禁止。
“兩記者遭富士康3000萬天價索賠”一事在國內發酵時,據天極網報道,7月5日,郭台銘回應了英國《星期日郵報》對於富士康壓榨工人的報道。郭台銘表示報道的內容不是事實,富士康正在考慮就此報道提起訴訟。郭台銘還稱,不止富士康一家公司,而是全世界的企業以及政府都在受着不真實報道的困擾。如果採用法律手段的話,相當於默認,因為告他們,反而會把他們捧紅。他相信,隨着時間流逝,真相會大白於天下的。
7月10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王佑和翁寶分別發出(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3號和(2006)深中法民一初字第24號的民事裁定書。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告王佑銀行存款、股權,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以上查封、凍結以2000萬元人民幣為限)”,“凍結被告翁寶銀行存款、股權,查封、扣押被告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以上查封、凍結以1000萬元人民幣為限)”。
在新浪與網友聊天時,翁寶曾被主持人問到“蘋果對他們的調查報告還沒有出來,他們的主要理由是怎麼起訴查封的?”
翁寶對此解釋稱,“他們就是提出訴訟請求訴訟保全,這種訴訟保全就是對方是通過所在的深圳市商業支行提出擔保,對方也要提供擔保,加入封錯了還可以還你,進行了財產查封。”
7月17日,王佑和翁寶收到了法院凍結其資產的通知書,被凍結的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和存款。
對於資產被凍結,翁寶表示自己工作受到很大影響,並且承受着很強的心理壓力。翁寶説,自己的固定資產,包括汽車、房子、存款都被查封了。房子雖然查封了,但還可以住,不過不能發生任何交易行為。
這1000萬和2000萬對翁寶和王佑並不是一個小數目。據翁寶在其個人博客中透露,他的資產被凍結後,因為擔心鄉下的父母擔心,所以一直沒有告訴他們這件事。王佑被凍結的存款中,一部分是她的母親給她存下的嫁妝。而房產,則是父母用了一輩子的積蓄艱難買下來的。
翁寶在回應時,還提到了台灣《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
《廣州日報》在報道中提到,2004年4月29日,台灣《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發表了一篇名為《英特爾新平台——嘉惠鴻海》的報道。報道發出後,鴻海公司表示這篇報道雖然正面,但文章提及鴻海連接器報價達7美元,暗指產品價高質量有問題,損害公司營銷,使對手得以藉機發動打擊,讓鴻海損害商業利益達3000萬台幣。
鴻海因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供1000萬元擔保金,訴請“假扣押”曠文琪財產3000萬元,並獲准。2004年6月曠文琪每月薪水被扣1/3,名下財產亦無法處置,個人財務受到影響。2004年10月,曠文琪申請“留職停薪”3個月。
鴻海與曠文琪這件事,以鴻海撤銷訴訟,並與《工商時報》和曠文琪達成和解結束。
事情發生後,翁寶收到了一封曠文琪的信,曠文琪在信中提到自己經歷的那件事情對他個人和家人造成的傷害特別大,事過兩年之後還能夠感受到這種傷害。翁寶説“在這點上,我們還算是能夠相互之間深有體會的。”
8月18日,蘋果公司公佈了其對富士康代工廠的調查結果,蘋果在報告中稱,富士康並沒有強制加班,但是加班存在超時的情況。
8月28日,《第一財經日報》向富士康方面發函,表示“記者報道屬於職務行為,報社將動用資源支持兩人全力應對訴訟”。
《第一財經日報》在公函中表示“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王佑所在部門負責人翁寶被列為被告與法不符”為由要求富士康公司“撤消對翁寶的起訴並接觸對其個人財產的查封”,否則“報社將支持翁寶通過法律途徑向富士康公司主張”。
除表示對翁寶和王佑兩人的支持外,《第一財經日報》還通過公函向富士康公司的做法表示譴責。“針對貴公司採取訴訟保全措施查封二人個人財產的做法,本報表示強烈譴責。我們相信貴公司這種以公司組織行為針對記者個人的做法,將為整個中國新聞界所唾棄”。
《第一財經日報》就鴻富錦精密工業(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鴻富錦公司”)訴訟本報員工王佑、翁寶名譽權侵權一事,鄭重聲明如下:
一、王佑記者的報道屬於職務行為,為此,本報將堅決支持王佑、翁寶二人,全力應對與鴻富錦公司的訴訟。
二、根據我國有關法規的規定,鴻富錦公司將王佑所在部門的負責人、本報編委翁寶列為被告,與相關法律不符。為此,本報鄭重要求鴻富錦公司撤銷對翁寶的起訴。
三、針對鴻富錦公司採取訴訟保全措施查封王佑、翁寶二人的銀行賬户、房屋和車輛等個人財產,本報表示強烈譴責。本報鄭重要求解除對翁寶和王佑個人財產的查封。對於由此給翁寶和王佑個人利益造成的侵害,本報將全力支持其二人通過法律途徑向鴻富錦公司主張。
四、我們相信,鴻富錦公司這種以公司組織行為針對記者個人的做法,勢必引發新聞界的公憤。
8月30日,事情出現變化。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電話採訪時鴻富錦表示,公司高層在30日下午做出決定,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解除對《第一財經日報》兩名記者個人資產的凍結,同時將訴訟標的由之前的3000萬元降為1元,並添加《第一財經日報》報社作為被訴對象。
翁寶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證實了這一點,他表示30日下午,鴻富錦公司有關人員曾與他進行了溝通,這是財產被凍結以來第一次“良性互動”。
對於富士康把索賠金額降到1元,翁寶表示:“我們已經取得了一個勝利!”“自己和家裏人,現在的心情都輕鬆一些了。”
另一位當事人《第一財經日報》女記者王佑説:“這次階段性戰役的勝利,已經讓她看到了曙光。她作為一個普通的女記者,現在就要用盡全力,不惜為新聞人的這一元錢,抗爭到底。”
據東方網報道,9月3日,第一財經日報社與富士康發佈聯合聲明,雙方互致歉意並表達了尊敬,富士康也同意撤銷對第一財經日報社的訴訟。雙方表示同意攜手合作為創建和諧社會,並增進勞工權益而努力。

在這件事發展過程中,還暴露出鴻富錦一直沒有組建工會的問題。據《上海證券報》2006年9月1日報道時任深圳市寶安區總工會組織宣教部部長的滕堯東告訴記者,寶安區總工會從2004年12月起就多次發函敦促鴻富錦公司組建工會,但該公司一直沒有回函。區總工會還曾兩次上門拜訪,與公司黨委進行協商。雖然得到企業黨委的支持,但由於沒有得到上級公司的同意,至今該公司仍然沒有建立工會。
深圳市總工會負責人表示,深圳市已經將鴻富錦公司列入全市30個“必須在今年組建工會”的企業名單,併成立了以市總工會牽頭的組建班子,敦促該公司在年底前成立工會。
據中華全國總工會網,2007年3月25日上午,富士康科技集團工會聯合會在深圳成立。

參考:
《廣州日報:兩記者遭富士康3000萬天價索賠》
《新華網:鴻富錦訴記者侵權案索賠降為1元》
《富士康狀告媒體索賠3000萬 記者個人資產遭查封》
《翁寶聊天實錄:這是媒體業的911事件》
《富士康老闆郭台銘首開口 稱血汗工廠報道不實》
《上海證券報:鴻富錦公司至今未成立工會》
《第一財經與富士康發表聯合聲明 相關訴訟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