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轉載)_風聞
把酒开轩-2020-07-05 10:00
轉發內蒙古自治區農區牧區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以做對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中辦發〔2018〕5號)精神,加快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全面提升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水平,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重要講話和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牧業和農村牧區優先發展,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順應廣大農牧民過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統籌城鄉發展,統籌生產生活生態,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牧區垃圾和污水治理、改廁和廁所糞污治理、農牧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加快補齊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突出短板,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現代化內蒙古、打造祖國北疆亮麗風景線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村民主體、政府引導。充分發揮村民主體作用,尊重農牧民意願,保障農牧民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調動農牧民自覺性、積極性、主動性,引導農牧民積極投身美麗家園建設。更好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做好方案編制、資金投入、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等方面工作。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根據我區東、中、西部地區不同自然環境和經濟水平以及農區、半農半牧區和牧區特點,結合各類村莊人居環境現狀和農牧民實際需求,科學確定整治目標任務,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做到乾淨整潔有序。實施易地搬遷的村莊、擬調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範圍。
——規劃先行、保持風貌。堅持先搞規劃、後搞建設,科學制定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各項規劃,注重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統籌銜接。統籌兼顧農村牧區田園風貌保護和環境整治,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村莊形態與自然環境相得益彰,展現地方特色,避免千村一面。
——示範引領、有序推進。學習借鑑先進地區經驗,堅持先易後難、先點後面,通過試點示範不斷探索、積累經驗,帶動整體提升。從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財政可持續投入能力出發,合理安排整治任務和建設時序,採取符合本地實際的工作路徑和技術模式,防止脱離實際、寅吃卯糧,杜絕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建管並重、長效運行。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合理確定投融資模式和運行管護方式,積極推進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探索建立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的“建管用”長效運營管護機制,確保各類設施建成並長期穩定運行。
(三)行動目標
到2020年,實現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明顯改善,村莊環境基本乾淨整潔有序,村民環境與健康意識普遍增強。
城市近郊區等有基礎、有條件的地區,人居環境質量全面提升,基本實現農村牧區生活垃圾處置體系全覆蓋,基本完成農村牧區户用廁所無害化改造,廁所糞污基本得到處理或資源化利用,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率明顯提高,村容村貌顯著提升,管護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有較好基礎、基本具備條件的地區,人居環境質量較大提升,力爭實現90%左右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衞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左右,生活污水亂排亂放得到管控,村內道路通行條件明顯改善。
抵邊、偏遠、經濟欠發達旗縣特別是國貧、區貧旗縣(市、區),在優先保障農牧民基本生活條件基礎上,實現人居環境乾淨整潔的基本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村莊規劃管理
各旗縣(市、區)要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本地區村莊佈局,分類確定中心村、歷史文化村、一般村、空心村等建設規劃,提高規劃的前瞻性和約束力。全面完成縣域鄉村建設、垃圾和污水處理、廁所革命、農牧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專項規劃編制或修編,與旗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治規劃、蘇木鄉鎮土地利用規劃、農村牧區社區建設規劃等充分銜接,鼓勵推行多規合一。推進實用性村莊規劃編制,做到農房建設有規劃管理、產業發展有規劃引導、行政嘎查村有村莊整治安排、生產生活空間合理分離,優化村莊功能佈局,實現村莊規劃管理基本覆蓋。推行政府組織領導、嘎查村委會發揮主體作用、技術單位指導的村莊規劃編制機制。村莊規劃的主要內容應納入村規民約。加強鄉村建設規劃許可管理,建立健全違法用地和建設查處機制。
(二)推進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治理
1.加強村鎮生活垃圾收集處理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綜合考慮經濟發展、土地利用以及生態環境影響和村民需求,科學佈局全域垃圾處理設施,避免重複建設。村莊重點規劃建設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備垃圾收集箱(桶),嘎查村每10—15户配備1組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分類垃圾桶,推動生活垃圾就地分類、減量、再利用。鼓勵村民自備垃圾收集容器。負責中轉的蘇木鄉鎮至少建設1處垃圾轉運站,在滿足垃圾清運要求的前提下,相鄰蘇木鄉鎮可共建共享。規劃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垃圾處理設施,改造原有簡單生活垃圾填埋場。禁止露天焚燒垃圾。
2.建立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根據村莊分佈、轉運距離、經濟條件等因素確定生活垃圾收運和處理方式。優先利用城鎮處理設施處理農村牧區生活垃圾,距離城鎮垃圾處理場20公里內的蘇木鄉鎮,可採取“農牧户集、嘎查村收、蘇木鄉鎮轉運、旗縣(市、區)處理”的城鄉一體化治理模式,運輸能力允許的可適當擴大收運範圍。距離城鎮較遠、人口相對集中的村鎮,可採取“户集、村收、鄉鎮(區域)處理”的集中治理模式。偏遠及人口分散的嘎查村,可採取“户集、村收、村處理”的分散治理模式;不具備條件的應妥善儲存、定期外運處理。逐步提高轉運設施及環衞機具的衞生水平,普及密閉式垃圾運輸車輛,有條件的應配備壓縮式垃圾運輸車。2020年6月底前,90%以上的行政嘎查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運體系。
3.建立村莊保潔制度。2019年年底前,全面建立嘎查村保潔員隊伍,根據嘎查村人口規模、作業半徑、勞動強度等合理配置保潔員,原則上50户以下的嘎查村配備1名保潔員,50户以上的嘎查村按每300人配備1名保潔員,視村莊分佈情況可適當增減配備數量。明確保潔員在垃圾收集、村莊保潔、資源回收、宣傳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散居為主的牧區,應建立以牧户自我保潔為主、蘇木和嘎查檢查評比的衞生責任制。蘇木鄉鎮政府要引導嘎查村委會通過制定環境衞生管理村規民約、與村民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等方式,明確村民的保潔義務,發動村民清理門前屋後垃圾、配合開展垃圾分類減量,定期組織村民開展嘎查村環境衞生集中治理。建立保潔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制度和保潔人員培訓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農村牧區垃圾治理納入物業式管理,由業主承擔相關費用,政府予以適當補貼。
4.開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結合非正規垃圾堆放點的規模、設施狀況、場址地質構造、周邊環境條件、修復後用途等,重點整治垃圾山、垃圾圍村、工業和城鎮污染“上山下鄉”。原則上所有行政嘎查村都要建設垃圾集中收集點。全面清掃和清運村邊、路邊、水邊、田邊、樹林中的各類露天堆放垃圾,疏通溝渠,清理柴堆、糞堆,做到無暴露垃圾、無衞生死角。清理後的區域要及時硬化、綠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收集設施,鞏固治理成果。規範處置農村牧區工業固體廢物,堅決查處在農村牧區非法傾倒、堆置工業固體廢物的行為。各盟市要建立工作台賬並實行滾動銷號制度,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整治工作。
(三)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
1.梯次推進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以旗縣(市、區)為單位,合理佈局全域污水治理設施,重點解決人口密集地區、環境敏感地區、水源地保護區村莊、傳統村落、美麗宜居村等村莊的污水治理問題。優先建設國家、自治區級重點鎮和特色小鎮、歷史文化名鎮等特色鎮的污水處理設施。
2.科學選擇污水處理模式。根據農村牧區不同區位條件、村莊人口聚集程度、污水產生規模,因地制宜採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處理模式。推動城鎮污水管網向周邊村莊延伸覆蓋,城市近郊區蘇木鄉鎮或城鎮污水管網能夠覆蓋的村莊,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網集中處理,人口密集、污水產生規模大的蘇木鄉鎮採用污水集中處理模式,有條件的村莊可因地制宜採用集中處理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處理模式。其他村莊以分散處理為主,可與農村牧區改廁相結合,通過分户式、聯户式的辦法,採用裝配式簡易處理技術就地處理。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鼓勵採用生態處理工藝。
3.建立污水治理長效機制。加強節約用水宣傳教育,引導村民形成良好用水習慣,促進源頭減量。加強尾水回收利用。統籌垃圾處置點和污水處理廠規劃佈局,因地制宜發展分散型、生態型的小型垃圾污水處理點。採取綜合措施恢復水生態。將農村牧區水環境治理納入河長制、湖長制管理。
(四)開展廁所糞污治理
1.合理選擇改廁模式。根據各地實際,科學確定農村牧區廁所建設改造標準。城市近郊及其他環境容量較小地區的村莊,加快推進户用衞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同步實施廁所糞污治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進農村牧區户用衞生廁所全覆蓋,同步實施改廁改廚。其他地區要按照羣眾接受、經濟適用、維護方便、不污染公共水體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衞生廁所。農牧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等項目建房應配套建設衞生廁所,引導農村牧區新建住房配套建設無害化衞生廁所,人口規模較大及其他有必要的村莊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加強改廁與農村牧區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銜接。到2020年,完成65萬户改廁任務,農村牧區衞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以上。
2.推進廁所糞污資源化利用。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廁所糞污、畜禽養殖廢棄物一併處理並資源化利用。積極探索市場化運作模式,鼓勵專業化企業進行改廁及檢查維修、定期收運、糞液糞渣資源化利用,形成管收用並重、責權利一致的長效管理機制。
(五)推進農牧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1.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廣適合不同區域特點、經濟高效、可持續運行的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模式。積極探索整縣推進模式,開展畜牧業綠色發展示範縣創建活動。引導規模養殖場建設必要的糞污處理利用配套設施,對現有設施和裝備進行改造升級。大力推廣清潔養殖工藝。制定廁所糞污、畜禽糞污還田利用標準,做好技術指導和服務,推動糞肥科學還田,構建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機制。到2020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
2.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規模化、產業化,建立健全秸稈收儲運體系,提升秸稈粉碎還田和飼料化利用比重。整縣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培育秸稈利用產業化主體,構建政府、企業、農牧民三方利益聯結機制,集成推廣一批秸稈收、儲、運、用的縣域典型模式。到2020年,全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
3.推進農村牧區生產生活方式綠色化。通過結構調整、地力提升、精準施肥,實現化肥使用量持續負增長。實施專業化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實現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推廣使用可降解地膜和標準地膜,推進農田廢舊地膜回收利用。堅持宜氣則氣、宜電則電,提高農村牧區清潔用能比重。通過改變農村牧區生產生活方式,改善農村牧區土地水體大氣環境。
(六)提升村容村貌
加快推進通嘎查村組道路、入户道路建設及村內道路硬化,到2020年基本解決嘎查村內道路泥濘、出行不便問題。充分利用本地資源,因地制宜選擇路面材料。改善村莊公共環境,清理私搭亂建、亂堆亂放,拆除殘垣斷壁。開展庭院環境整治,解決髒亂差問題,發展庭院經濟,實現村容村貌和農牧民收入雙提升。完善村莊公共照明設施。加大傳統村落民居、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和文物、古建築保護力度。提升農村牧區建築風貌,突出鄉土特色、民族特色,弘揚農耕文化、草原文化,新建農房嚴格控制體量和風貌,已有農房結合質量安全改造提升風貌,傳統建築在嚴格保護的前提下加以修繕。實施鄉村綠化行動,開展村屯街巷綠化,充分利用閒置土地見縫插綠,因地制宜種植樹木花草,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到2020年,村莊綠化率達到30%以上。有條件的地區可整村連片推進“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
(七)完善建設和管護機制
明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運行管理單位責任,建立健全村莊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處理、公共衞生廁所、農牧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村莊綠化等長效管護制度,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督查、有經費的村莊人居環境管護長效機制。加強基層管理能力建設,建立村鎮規劃建設和環境保護協調推進制度。鼓勵專業化、市場化建設和管護,探索引進第三方治理機制,培育市場化專業管護隊伍。有條件的地區推行城鄉垃圾污水處理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管理。推行環境治理依效付費制度,健全服務績效評價考核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垃圾污水處理農户付費制度,完善財政補貼和農户付費合理分擔機制。支持嘎查村級組織和農村牧區“工匠”帶頭人等承接村內環境整治、村內道路、植樹造林等小型涉農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專業化培訓,把當地嘎查村民培養成為村內公益性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的重要力量。簡化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建設項目審批和招投標程序,降低建設成本,確保工程質量。
三、實施步驟
(一)方案制定和建立機制階段(2018年5月—2018年6月)
各盟市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於6月30日前將方案報自治區農牧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境保護廳、發展改革委備案。盟市方案要明確農村牧區人居環境現狀及底數;目標任務和分年度實施計劃,並將年度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旗縣(市、區);資金籌措方案和渠道;各項工作的責任落實部門;動員農牧民羣眾參與的機制、工程建設管理及運行管護機制等。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前期準備,做好引導羣眾、建立機制、落實資金等工作,對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進行培訓。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7月—2020年6月)
自治區通過盟市申報和組織專家評選的方式,確定一定數量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示範旗縣,總結並提煉出一系列符合當地實際的環境整治技術、方法,以及能複製、易推廣的建設和運行管護機制。自治區對示範旗縣給予一定資金支持。在典型示範的基礎上,各旗縣(市、區)分批分階段有序推進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優先開展18個國家級、自治區級重要水源地周邊村莊生活垃圾污水整治。各地區實施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的村莊數量,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6月底前,要分別達到70%、80%和90%。
(三)考核驗收階段(2020年1月—12月)
自治區根據考核驗收標準和辦法,以旗縣(市、區)為單位組織檢查驗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
各級政府要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合理保障農村牧區人居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資金。自治區進一步提高農村牧區垃圾、污水處理資金補助標準;各盟市要配套資金用於解決旗縣(市、區)農村牧區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等。各旗縣(市、區)要將垃圾污水治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與蘇木鄉鎮政府共同承擔垃圾污水收運、處理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財政困難的蘇木鄉鎮由旗縣級政府兜底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所獲增值收益,按相關規定用於支持農牧業農村牧區發展和改善農牧民生活條件。村莊整治增加耕地獲得的佔補平衡指標收益,通過支出預算統籌安排用於當地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創新支持方式,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通過以獎代補、先建後補、以工代賑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治理,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二)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
鼓勵各類企業參與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規範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大力培育農村牧區垃圾污水治理市場主體。支持收益較好、實行市場化運作的農村牧區基礎設施重點項目開展股權和債權融資。用好用活嘎查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政策,積極動員農牧民投資投勞。引導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個人通過捐資捐物、結對幫扶等形式,支持農村牧區人居環境設施建設和運行管護。倡導新鄉賢文化,以鄉情鄉愁為紐帶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
(三)發揮村民主體作用
發揮好農村牧區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帶領農牧民羣眾推進移風易俗、改進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質量。鼓勵農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盤活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空閒農房及宅基地等途徑,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人居環境整治。建立政府、村集體、村民等各方共謀、共建、共管、共評、共享機制,廣泛動員農牧民參與項目組織實施。將環境衞生、古樹名木保護等要求納入村規民約,通過羣眾評議等方式褒揚鄉村新風,鼓勵成立農村牧區環保合作社,深化農牧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提高羣眾文明衞生意識,營造和諧、文明的社會新風氣。明確農牧民維護公共環境責任,庭院內部、房前屋後環境整治由農牧户負責;嘎查村內公共空間整治以嘎查村民自治組織或嘎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主要由農牧民投工投勞解決。鼓勵農牧民和嘎查村集體經濟組織全程參與農村牧區環境整治規劃、建設、運營、管理。完善村務公開制度,推行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項目公開、合同公開、投資額公開,接受嘎查村民監督和評議。
(四)強化技術和人才支撐
根據我區東、中、西部不同地域氣候環境特點,分類分級制定垃圾終端處理、污水治理、廁所改造、農牧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標準和村容村貌提升技術導則。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開展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的研發和推廣。加強農村牧區人居環境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人員技術培訓,加快培養鄉村規劃設計、項目建設運行等方面的技術和管理人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駐村指導,組織開展企業與旗縣(市、區)、蘇木鄉鎮、嘎查村對接農村牧區環保實用技術和裝備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改善農村牧區人居環境作為貫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始終的長期任務,持之以恆抓緊抓好。自治區黨委、政府對全區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負總責;旗縣(市、區)黨委、政府對本地區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負主體責任,做好實施方案制定、規劃編制、資金籌措、推進實施等工作;盟市黨委、政府要做好上下銜接、域內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指導旗縣(市、區)制定實施方案;蘇木鄉鎮黨委、政府要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強化協同配合。自治區農牧業廳牽頭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黨委農牧辦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部門職責銜接問題。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工作聯動,形成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合力。建立自治區有關部門和盟市、旗縣(市、區)政府協調聯動機制,統籌解決人居環境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三)加強考核督導。將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列入盟市、旗縣(市、區)年度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範圍,作為相關盟市、旗縣(市、區)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自治區農牧業廳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各盟市年度工作情況、全區農村牧區人居環境信息系統數據等,對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評估結果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報告,通報盟市政府,並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佈。評估督察結果與自治區支持政策直接掛鈎。對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實的要嚴肅問責。
(四)健全法治保障。加快推進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地方立法工作,明確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責任和村民義務。鼓勵設區的市結合實際,制定農村牧區垃圾治理、鄉村清潔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五)營造良好氛圍。組織開展農村牧區美麗庭院評選、環境衞生光榮榜等活動,增強農牧民保護人居環境的榮譽感。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廣泛宣傳推廣各地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的良好氛圍。